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30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2-01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 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34.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5,639.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 46,715.69 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201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800 万
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 21,915.69 万元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经 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
用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
后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由 6,000 万元增
加至 8,800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概况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 8 日,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
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富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相君,经
营范围为:生产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以岭药业有
限公司总资产为 519,940,646.91 元,净资产为 174,225,849.07 元;2011 年度净利
润为 126,211,634.43 元。
    (二)增资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对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制剂车间的改造。
    随着参松养心胶囊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大,其销售市场存在着较大的上升潜力,
市场区域覆盖率存在较大提升空间。而目前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制剂车间由于
现有生产场地比较狭小,且现有设备产能已趋于饱和,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
场需求。同时,连花清瘟颗粒市场的开发也对设备和生产空间有着较大需求。为
了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为后续发展储备产能,北京以
岭药业有限公司拟结合新版 GMP 的要求,对现有制剂车间进行改造。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制剂车间改造项目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1                新增设备购置                  1,130
          2                  净化装修                    1,425
         3                 配套工程
         4                   设计费
                             合计                       2,800
    公司此次向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
场供应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公司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 万元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中信证券对以岭药业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
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