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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2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Orinko Advanced Plastics Co., LTD.(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22年12月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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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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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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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美的集团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一)美的集团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倩嫦女士,其持有公司140,571,428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61%。何倩嫦女士的父亲何享健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家电行业是改性塑料行业最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之一。美的集团作为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向其销售改性塑料,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68%、29.52%、31.96%及28.58%,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二)公司与美的集团存在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8,018.71万元、4,681.10万元、3,373.03万元和461.6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9%、1.35%、0.76%和

0.21%,占比较低。2019年,公司向美的集团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美的集团自2019年开始建议其供应商通过美的集团采购中心采购树脂类原材料,上述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公司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情况等因素,通过美的集团采购中心采购了少量原材料。

(三)公司与美的集团存在关联租赁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美的集团关联租赁的情况,系公司向其租赁仓库,金额分别为243.77万元、93.17万元、20.53万元和10.26万元,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美的集团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关联租赁等情形,美的集团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影响。公司与美的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与美的集团的合作,但随着公司除美的集团以外客户的拓展,预计其收入占比将有所下降,公司对美的集团不存在依赖。

公司与美的集团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五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六、关联交易”。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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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90,093.29万元,较2020年同期上升18.8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5.06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70.34%;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44,620.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6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9.9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98%。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系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公司停止销售防疫物资产品的影响所致。

若未来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重要客户流失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有所放缓,存在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此外,2020年,公司在疫情爆发期间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2020年,公司防疫物资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2,36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7.85%,实现毛利11,774.71万元,占毛利的比例约16.97%。但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相关物资的需求也逐渐减少,因此,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相关的收入也相应减少。2021年至今,公司已停止生产防疫物资类产品,公司存在因防疫物资收入减少而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18%、38.67%、40.56%和38.57%,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以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类等,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逾90%,占比较大,根据测算,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5%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3至4个百分点;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10%时,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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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6至7个百分点。

公司聚烯烃类原材料以聚丙烯(PP)为主,聚苯乙烯类原材料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苯乙烯(PS),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原材料以聚碳酸酯(PC)为主。公司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经营业绩。2021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整体处于高位运行,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成本压力,公司经营业绩受此影响出现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而其销售价格的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家电、汽车以及其他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家电领域收入占比分别为68.68%、60.68%、62.84%和54.08%,公司在汽车领域收入占比分别为

22.20%、21.17%、22.82%和27.52%。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其中,家电领域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速度、居民消费升级等多项因素影响,汽车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增速、节能减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等多项因素影响。

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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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88,007.53万元、102,677.11万元、122,697.49万元和117,377.35万元。若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导致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295.24万元、51,445.32万元、60,910.60万元和68,416.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03%、11.93%、11.81%和

12.62%。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09%、60.81%、67.08%和68.43%,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形成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由于公司直接与上下游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加之公司在按需采购的基础上设置了安全库存,增加了资金使用规模,仅凭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负债规模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此外,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为更好地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通过新建产能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张,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同时负债也相应增加。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公司经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九)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46,076.54万元、-8,830.07万元19,597.43万元和4,820.2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受经营性应收应付情况、业务发展状况等影响。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盈利质量,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于2018年11月、2020年8月分别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并分别被处以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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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处罚,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25日、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证明,上述两起事故属于一般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足额缴纳了罚款,并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除前述事故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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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4、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规定了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政策。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科学、规范、严格地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强化股东投资回报机制,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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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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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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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2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美的集团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 3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7

目 录 ...... 11

第一章 释 义 ...... 15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 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9

五、认购人承诺 ...... 30

六、受托管理事项 ...... 31

七、发行人违约责任 ...... 39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40

第三章 风险因素 ...... 41

一、技术风险 ...... 41

二、经营风险 ...... 41

三、政策风险 ...... 44

四、财务风险 ...... 44

五、法律风险 ...... 45

六、项目风险 ...... 45

七、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 46

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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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50

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 50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1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57

五、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57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66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6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 ...... 95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104

十、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0

十一、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 137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 ...... 137

十三、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37

十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37

十五、发行人的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 142

第五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43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 143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14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况 ...... 144

四、同业竞争情况分析 ...... 144

五、关联方、关联关系 ...... 146

六、关联交易 ...... 154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7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70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79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80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182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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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3七、盈利能力分析 ...... 220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38

九、资本性支出 ...... 242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42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42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44

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4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 24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48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257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 257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59

第八章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1

一、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6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62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 265

四、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66

第九章 声明 ...... 26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8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7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71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272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27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75

评级机构声明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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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4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77

第十章 备查文件 ...... 278

2-5-1-15

第一章 释 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业务情况时,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会通有限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重庆会通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会通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合肥会通合肥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安庆会通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圆融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顺德区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圆融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顺德美融佛山市顺德区美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会通特材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会通特材山东分公司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会通中孚会通中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普立思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经开区分公司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开区分公司
朗润资产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安基金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聚道合伙应城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包括合肥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桑晒淄博桑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华昆珠海华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昱渊上海昱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钧投资安徽易钧富鑫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扬州尚颀并购成长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亿创合肥亿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翌睿东方翌睿(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圆融合伙应城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包括合肥圆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华投资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滨湖投资合肥滨湖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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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投资安徽鲁信投资有限公司
中金佳泰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风汇信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耀投资合肥国耀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鲁信皖禾安徽鲁信皖禾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香港超盈Super Profit Overseas Limited,中文名为超盈海外有限公司
美的控股美的控股有限公司
美的、美的集团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包含其下属企业
安得智联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小贷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TCL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海信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创维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奥克斯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长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飞利浦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惠而浦惠而浦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松下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下属企业
冠捷冠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小米体系小米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小熊电器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上汽大众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广汽丰田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广汽本田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长安福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蔚来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小鹏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威马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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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海康威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富士康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哈曼哈曼国际工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理士集团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南都集团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科勒美国科勒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SABIC沙特基础工业公司
陶氏陶氏化学公司
杜邦杜邦公司
巴斯夫巴斯夫股份公司
5G、5G通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根据上下文也可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相关产业
石化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律师、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评级公司、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公开发行会通股份本次发行不超过8.3亿元人民币可转债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股东大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

2-5-1-18

一期
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PP聚丙烯
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PS聚苯乙烯
PA聚酰胺,又称尼龙
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PC聚碳酸酯
PE聚乙烯
PEEK聚醚醚酮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PO聚苯醚
PPS聚苯硫醚
PVC聚氟乙烯
ASA丙烯酸酯类橡胶体与丙烯腈、苯乙烯的接枝共聚物
聚烯烃类以烯烃类聚合物作为基材的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包括聚丙烯(PP)类、聚乙烯(PE)类等
聚苯乙烯类以苯乙烯类聚合物作为基材的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包括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类、聚苯乙烯(PS)类等
工程塑料类以各类工程塑料作为基材的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包括聚酰胺(PA)类、聚碳酸酯(PC)类等
聚乳酸以乳酸为主要原料聚合得到的聚酯类聚合物,是一种新型的生物降解材料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TI相对漏电起痕指数
TPE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
TPAE热塑性聚酰胺弹性体
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UL认证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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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rinko Advanced Plastics Co.,LTD.
成立日期:2008年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健益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股票代码:6882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人民币83,000.00万元,拟发行数量为830万张。

(三)证券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1,94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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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包括:(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2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日。

(九)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800.00
律师费用84.91
会计师费用84.91
资信评级费用31.13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52.88
合计1,0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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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T-2日 (2022年12月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 (2022年12月5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日 (2022年12月6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正常交易
T+1日 (2022年12月7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 (2022年12月8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须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终有足够的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T+3日 (2022年12月9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 (2022年12月12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和网下发行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定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该日补足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三)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为115.00元(含最后一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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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1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2月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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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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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3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2-5-1-25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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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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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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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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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益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董事会秘书吴江
电话0551-65771661
传真0551-6577162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王家骥、刘纯钦
项目协办人胡洋
经办人员王巍霖、苏天毅、曲正琦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签字律师宋晓明、张一鹏、张闻达
联系人宋晓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赵静娴、余建耀、彭敏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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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签字评级人员马琳丽、宋晨阳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贸大厦C座23层
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六)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68870587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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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受托管理事项

(一)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1、会通股份(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可转债的利息和本金。

3.2 甲方应当为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3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甲方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4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甲方主体评级或甲方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或预计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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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资产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分配股利,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或上述相关人员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发生变更或涉及重大变动;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以及甲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

(16)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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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本次可转债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债券停牌的,以及债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债券停牌后复牌的;

(18)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甲方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甲方为本次可转债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生《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2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4)本次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2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6)甲方董事会提出本次可转债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2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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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及时披露,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应当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发行人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的,还应当充分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上述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3.6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3.7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者在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3.8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增信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相关各方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及时向乙方通报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信息,积极提供受托管理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3.9 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基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要求及法定机关的裁决追加担保。

3.10 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

3.11 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甲方年度报告已公布后一个月内,尽可能快地向乙方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公布半年度报告和/或季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应尽快向乙方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根据乙方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2-5-1-35

3.12 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3.13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如果本次可转债停牌,发行人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等。如果本次可转债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乙方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3.14 甲方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3.15 甲方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甲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16 一旦发生本协议3.4约定的事项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附带甲方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甲方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签署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措施。

3.17甲方应按照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约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在本次可转债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甲方应按照本次可转债兑付代理人的相关要求,将应付款项划付至兑付代理人指定账户,并通知乙方。

3.18 甲方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19 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费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甲方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此外,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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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乙方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甲方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1)、(2)项下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但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获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甲方同意补偿乙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上述(1)、

(2)、(3)项下的合理费用,直至一切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均已根据其条款得到兑付、转股或成为无效。甲方应首先补偿乙方上述费用,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本息。

3.20 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2、中信证券(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2 乙方应当持续关注甲方和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在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3 乙方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4 乙方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5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

4.6 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甲方追加担保,并可以依照上述决议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7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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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甲方为本次可转债设定担保的,乙方应当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4.9 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乙方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4.10 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1对于乙方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甲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4.12 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4.13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14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乙方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15 乙方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 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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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乙方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乙方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甲方或与甲方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甲方或与甲方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乙方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墙制度,保证:

(1)乙方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乙方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乙方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6.2 乙方不得为本次可转债提供担保,且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5、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4)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7.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甲方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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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7.3 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 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6、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 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七、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二)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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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2年6月3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82,200股,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202,835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6%;中信证券子公司持有发行人2,422,374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53%。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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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

技术人员队伍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或者公司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风险

技术配方是改性塑料的核心,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改性塑料性能的要求不同,掌握和不断研发独特的高性能改性技术配方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不断强化技术优势,改善产品结构,关注和响应客户产品升级的需求,并已培养了一支高水平、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但改性塑料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下游行业亦不断发展,均对改性塑料产品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开拓,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由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并考虑到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新技术迭代失败或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90,093.29万元,较2020年同期上升18.85%,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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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5.06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70.34%;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44,620.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6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9.9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98%。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系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公司停止销售防疫物资产品的影响所致。若未来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重要客户流失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有所放缓,存在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此外,2020年,公司在疫情爆发期间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2020年,公司防疫物资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2,36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7.85%,实现毛利11,774.71万元,占毛利的比例约16.97%。但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相关物资的需求也逐渐减少,因此,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相关的收入也相应减少。2021年至今,公司已停止生产防疫物资类产品,公司存在因防疫物资收入减少而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18%、38.67%、40.56%和38.57%,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以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类等,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逾90%,占比较大,根据测算,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5%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3至4个百分点;当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10%时,对主营业务成本预计影响6至7个百分点。

公司聚烯烃类原材料以聚丙烯(PP)为主,聚苯乙烯类原材料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苯乙烯(PS),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原材料以聚碳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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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为主。公司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经营业绩。2021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整体处于高位运行,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成本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此影响出现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而其销售价格的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家电、汽车以及其他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家电领域收入占比分别为68.68%、60.68%、62.84%和54.08%,公司在汽车领域收入占比分别为

22.20%、21.17%、22.82%和27.52%。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其中,家电领域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速度、居民消费升级等多项因素影响,汽车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增速、节能减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等多项因素影响。

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新冠疫情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发行人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疫情防控态势良好,海外疫情形势仍处于变化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程度须根据疫情的发展加以判断,存在未来疫情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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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重给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享受了国家及省级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1年,公司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额金额分别为74.07万元、751.16万元和0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60%、4.12%和0%。若未来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部分或全部优惠政策的资格,则公司及各子公司所适用的税率可能出现较大变化,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88,007.53万元、102,677.11、122,697.49万元和117,377.35万元。若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动导致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295.24万元、51,445.32万元、60,910.60万元和68,416.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03%、11.93%、11.81%和

12.62%。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09%、60.81%、67.08%和68.43%,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形成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由于公司直接与上下游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加之公司在按需采购的基础上设置了安全库存,增加了资金使用规模,仅凭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负债规模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此外,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为更好地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通过新建产能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张,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同时负债也相应增加。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公司经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将会对公司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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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46,076.54万元、-8,830.07万元、19,597.43万元和4,820.2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受经营性应收应付情况、业务发展状况等影响,同对应期间的净利润金额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盈利质量,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于2018年11月、2020年8月分别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并分别被处以20万元处罚,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25日、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证明,上述两起事故属于一般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足额缴纳了罚款,并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除前述事故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污染物。如果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六、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后,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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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如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亦将显著增加,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行业市场景气低于预期或公司对市场的开拓不力等其他因素,都可能给该项目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新增产能较多,业务规模扩张较大。如公司在客户开发、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四)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为改性塑料,家电行业是改性塑料行业最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之一。由于美的集团系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同时美的集团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随着公司改性塑料产能和产量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预计将有所增加。

七、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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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三)可转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四)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股票价格在未来呈现不可预期的波动,故而存在转股期内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者超过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将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此外,在转股期内,若可转债达到赎回条件且公司行使相关权利进行赎回,亦将会导致投资者持有可转债的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

对于公司而言,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则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价格未能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市场因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进而未能实施。若发生上述情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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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公司之后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上述情况的发生仍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能实施转股的风险。

(六)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七)评级风险

公司聘请的评级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可转债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公司自身等因素致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者的风险。

(八)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股票和债券双重特性的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

可转债附有转股选择权,其持有者拥有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此外,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由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出现转股价格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导致可转债的交易价格降低。

因此,公司可转债在上市交易及转股过程中,可转债交易价格均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价值背离,甚至低于面值的情况,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可转债的产品特性,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所作出的承诺,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按照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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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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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59,283,632股,其中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 (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东性质
1何倩嫦140,571,42830.61140,571,428境外自然人
2朗润资产87,202,73418.9987,202,734境内非国有法人
3同安基金34,136,5057.4334,136,505境内非国有法人
4圆融合伙15,979,5583.4815,979,558境内非国有法人
5李健益14,928,5713.2514,928,571境内自然人
6安华投资11,959,6462.6011,959,646境内非国有法人
7聚道合伙10,114,2862.2010,114,286境内非国有法人
8方安平9,903,0382.169,903,038境内自然人
9鲁信皖禾7,474,7791.637,474,779境内非国有法人
9国耀投资7,474,7791.637,474,779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339,745,32473.97%339,745,324-

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高分子高性能化和功能化产品品种300余项。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诸多国家支柱性产业和新兴行业。经过多年积累,公司针对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等应用自主研发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善前沿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和基础研究相结合的研发体系,通过自主创新和对外合作双轮驱动,充分利用和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同时,公司也将利用自身研发优势和市场拓展能力,抓住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所带来的进口替代机遇和消费升级带来的新增需求,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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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新兴市场。与此同时,公司亦将搭建创业创新孵化及外延拓展平台,紧密跟踪全球前沿技术和行业中长期重大产业创新机遇,以填补国内技术空白为目标,重点关注市场容量大、具备全产业链整合基础和高附加值的材料领域,通过自主创新、战略合作和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打造产业链整合能力强、技术领先的企业。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具体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组织结构。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全资孙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与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重庆会通100.00-全资子公司
上海会通100.00-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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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与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广东圆融100.00-全资子公司
合肥会通100.00-全资子公司
安庆会通100.00-全资子公司
会通中孚100.00-全资子公司
合肥圆融-100.00全资孙公司
会通特材67.00-控股子公司
普立思33.89-参股公司

1、重庆会通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重庆会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40号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重庆会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41,372.9845,417.03
净资产(万元)14,291.7014,662.56
营业收入(万元)26,926.9244,550.35
净利润(万元)-370.87-639.90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会通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海会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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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142幢一楼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上海会通从事改性塑料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7,319.823,009.08
净资产(万元)684.73661.42
营业收入(万元)1,881.442,286.04
净利润(万元)23.31200.62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3、合肥会通

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肥会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龙泉路以南、花山路以东(燃气轮机厂房)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合肥会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10,714.6538,081.66
净资产(万元)2,986.022,699.50
营业收入(万元)18,771.6447,021.43
净利润(万元)286.52187.12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4、安庆会通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安庆会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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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4,000万元
实收资本:14,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安庆会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83,049.3841,550.44
净资产(万元)13,670.3413,958.43
营业收入(万元)33,341.841,827.84
净利润(万元)-288.0913.07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5、广东圆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广东圆融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会龙创路1号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广东圆融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205,160.13234,040.53
净资产(万元)53,339.1449,785.82
营业收入(万元)149,061.04309,153.25
净利润(万元)3,553.333,912.25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6、会通中孚

截至2022年6月30日,会通中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会通中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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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3楼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会通中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1,422.08-
净资产(万元)690.64-
营业收入(万元)265.69-
净利润(万元)-309.36-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7、合肥圆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肥圆融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西北角办公楼
股权结构:广东圆融持有其100%股权

合肥圆融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37,947.0847,778.97
净资产(万元)8,654.228,349.99
营业收入(万元)29,992.7978,240.39
净利润(万元)304.23359.31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8、会通特材

截至2022年6月30日,会通特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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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1,675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湖西路与勇进路交叉口东北角办公楼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67%股权,安庆创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3%股权,李建益持有10%股权

会通特材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1,972.88-
净资产(万元)1,589.72-
营业收入(万元)201.80-
净利润(万元)-85.28-

注:2021年,会通特材尚未成立;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普立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普立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实收资本:36,000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新城南区商业1#楼301室
股权结构:会通股份持有其33.89%股权

普立思从事聚乳酸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
总资产(万元)75,359.8443,178.47
净资产(万元)39,325.8338,333.49
营业收入(万元)17.66157.98
净利润(万元)218.353,083.49

注:上述2021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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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何倩嫦,其直接持有公司140,571,4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1%。

何倩嫦女士,中国国籍,持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国香港):R490***(*)。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五、关联方、关联关系”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5-1-58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股份限售机构股东同安基金、安华投资、中金佳泰(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就本企业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
股份限售机构股东国耀投资、鲁信皖禾(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发行人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含当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则自发行人完成该次增资(2019年10月滨湖投资/鲁信投资增资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自公司完成增资(2019年10月滨湖投资/鲁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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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资增资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
股份限售机构股东朗润资产、圆融投资、合肥聚道、中信投资、珠海华昆、易钧投资、淄博桑晒、扬州尚颀、合肥亿创、长风汇信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股份限售自然人股东慕永涛、王灿耀、桑杰、朱承武、余扬、王琪、蒋国锋、王敏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股份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健益、方安平、李荣群、吴江、杨勇光、钟理明(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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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股份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宋海燕(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股份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任东方(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承诺时间:2020年4月7日,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1)本人将认购本次可转债,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资金状况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确定。(2)若本人成功认购本次可转债,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作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9月17日,承诺期限:自认购公司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

其他机构股东同安基(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承诺时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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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金、朗润资产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年9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
其他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健益、方安平、李荣群、吴江、杨勇光、王灿耀、宋海燕、刘刚、李玉 兰、钟 理明(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承诺时间:2021年9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
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王丛、张瑞稳、张大林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 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21年9月17日
其他承诺其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 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长期有效
其他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 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长期有效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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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管理人员
其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上市后三年内
其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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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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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关于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何倩嫦、朗润资产和同安基金。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出具的承诺函,何倩嫦承诺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将认购本次可转债,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资金状况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确定。

2、若本人成功认购本次可转债,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作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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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朗润资产和同安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朗润资产和同安基金承诺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具体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健益、方安平、李荣群、吴江、杨勇光、王灿耀、宋海燕、刘刚、李玉兰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人员承诺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具体如下: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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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王丛、张瑞稳、张大林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人员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具体如下: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健益董事长44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总经理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月24日
方安平董事392019年12月24日2024年1月24日
总经理2019年12月24日2022年11月18日
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月24日
李荣群董事48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吴江董事会秘书39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董事2017年11月2日2022年11月18日
杨勇光董事、财务总监402019年12月24日2024年1月24日
王灿耀董事412021年1月25日2024年1月24日
副总经理2022年4月7日2024年1月24日
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4月7日/
王丛独立董事45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张瑞稳独立董事58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张大林独立董事542021年1月25日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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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宋海燕监事会主席542017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2日
刘刚监事32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李玉兰职工代表监事442017年11月2日2024年1月24日
周海核心技术人员402019年7月/
闫溥核心技术人员402019年7月/
卢健体核心技术人员382019年7月/
韩春春核心技术人员362019年7月/

注:宋海燕女士的监事职务将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终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从业经历如下:

姓名主要从业经历
李健益2000年7月至2008年6月,历任美的集团厨具事业部营销管理专员、饮水设备事业部绩效管理主任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整体厨卫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方安平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江西省药物研究所人事主管;2005年4月至2008年6月,历任美的集团饮水设备事业部人力资源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主任专员;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市场与营运支持部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荣群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锐科(无锡)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经理、生产经理、工程经理;2004年4月至2010年6月,历任上海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质量经理、研发经理、技术总监;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任合肥会通中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部长;2013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普立思总经理。
吴江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任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0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勇光2004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会计、成本经理、派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灿耀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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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主要从业经历
监,2021年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丛2007年8月至2016年8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张瑞稳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淮南矿业学院教师;1990年3月至1999年1月,历任安徽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1999年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大林1993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理合伙人。2021年1月2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宋海燕1999年10月至2000年7月,历任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分析岗、广东美的模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0年7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无锡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与营运部部长;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无锡会通轻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刘刚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弘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滴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并兼任相关被投资公司董事或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玉兰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新疆都市报社记者、编辑;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专员;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行政主任专员;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合肥市百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合肥会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化主任专员、监事;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文化主任专员、文化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周海2011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开发工程师、材料开发主任工程师、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汽车研发部总监。
闫溥2010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材料开发工程师、汽车材料研发经理、创新材料开发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创新材料开发部经理、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主任工程师、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副部长、汽车材料开发部高级经理。
卢健体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主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工程材料研发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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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主要从业经历
韩春春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开发工程师;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开发工程师、会通股份家电材料研发部部长、家电通用料研发部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李荣群普立思董事、总经理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杨勇光普立思监事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张瑞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
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丛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大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大林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刚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
合肥中恒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
合肥科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泰瑞数创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蔚思博检测技术(合肥)有限公司监事
阿基米德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监事
合肥邦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刘刚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安徽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先端晶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中航天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安徽隼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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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合肥矽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威视芯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安高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安徽省一一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司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安徽中科元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安徽省国盛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珞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伊丰电子封装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公司及所属子(孙)公司以外单位兼职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度从公司(含下属合并范围内子(孙)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薪酬 (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健益董事长194.59
方安平董事、总经理154.33
李荣群董事100.53
吴江董事、董事会秘书61.16
杨勇光董事、财务总监78.64
高波董事(离任)-
王灿耀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86.77
王丛独立董事6.00
张瑞稳独立董事6.00
徐劲科独立董事(离任)0.50
张大林独立董事5.50
宋海燕监事会主席53.96
刘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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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2021年度薪酬 (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玉兰职工代表监事19.14
钟理明副总经理(离任)87.75
任东方核心技术人员(离任)13.15
周海核心技术人员81.01
吴摞核心技术人员(离任)36.04
闫溥核心技术人员31.31
卢健体核心技术人员36.44
韩春春核心技术人员52.08

注:上表中以相关人员在2021年内担任的职务进行列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
李健益董事长、总经理14,928,571
方安平董事、副总经理9,903,038
李荣群董事6,857,143
王灿耀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179,825
吴江董事会秘书857,143
杨勇光董事、财务总监913,112
宋海燕监事会主席2,349,580
周海核心技术人员263,193
闫溥核心技术人员88,829
卢健体核心技术人员66,201
韩春春核心技术人员72,77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后人员
2019年12月李健益(董事长)、李荣群、吴江、高波、张瑞稳(独立董新增方安平、杨勇光担任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李健益(董事长)、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吴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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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后人员
事)、徐劲科(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波、张瑞稳(独立董事)、徐劲科(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
2021年1月李健益(董事长)、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吴江、高波、张瑞稳(独立董事)、徐劲科(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波、独立董事徐劲科离任;新增董事王灿耀、独立董事张大林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李健益(董事长)、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吴江、王灿耀、张瑞稳(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张大林(独立董事)
2022年11月李健益(董事长)、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吴江、王灿耀、张瑞稳(独立董事)、张大林(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董事吴江辞任个人原因李健益(董事长)、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王灿耀、张瑞稳(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张大林(独立董事)

2、报告期内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职位变动前人员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后人员
2019年7月总经理李荣群李荣群不再担任总经理,聘请方安平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战略结构布局,整合调整管理团队方安平
副总经理钟理明、 姜金明姜金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聘请李荣群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战略结构布局,整合调整管理团队李荣群、 钟理明
财务总监吴江吴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聘请杨勇光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战略结构布局,整合调整管理团队杨勇光
2022年4月副总经理李荣群李荣群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聘请王灿耀为公司副总经理李荣群因个人原因离职王灿耀
2022年5月副总经理钟理明钟理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钟理明因个人原因离职-
2022年11月总经理方安平方安平不再担任总经理,聘请李健益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战略结构布局,整合调整管理团队李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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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时间职位变动前人员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后人员
副总经理王灿耀聘请方安平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战略结构布局,整合调整管理团队王灿耀、 方安平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后人员
2019年7月-新增李荣群、任东方、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完善公司研发结构李荣群、任东方、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
2021年2月李荣群、任东方、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任东方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任东方因个人原因离职李荣群、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
2022年4月李荣群、周海、吴摞、闫溥、卢健体、韩春春李荣群、吴摞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王灿耀为核心技术人员李荣群、吴摞因个人原因离职王灿耀、周海、闫溥、卢健体、韩春春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的变动是基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或因员工个人原因离职而调整的,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六)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聚道合伙、圆融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主要为有效调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两家持股平台仅持有公司股权。

1、应城聚道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道合伙成立于2016年12月,认缴出资额为1,00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N9GX71X,住所和主要经营地为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城北街道赵畈村赵畈湾388号办公楼107,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聚道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0,114,28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0%,除持有公司股权外,聚道合伙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及对外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聚道合伙的合伙人构成、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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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普通/有限合伙人
1姜金明30130.00%普通合伙人
2宋海燕23323.23%有限合伙人
3吴江858.47%有限合伙人
4沈剑353.49%有限合伙人
5王广敬353.49%有限合伙人
6张洋302.99%有限合伙人
7周海302.99%有限合伙人
8任东方252.49%有限合伙人
9王蕴181.78%有限合伙人
10康兴宾181.78%有限合伙人
11陈曦151.50%有限合伙人
12汪波151.50%有限合伙人
13贾巍131.30%有限合伙人
14孙健文121.20%有限合伙人
15郑恩元101.00%有限合伙人
16张奎101.00%有限合伙人
17魏子芳101.00%有限合伙人
18闫溥101.00%有限合伙人
19邢纪普101.00%有限合伙人
20吴摞101.00%有限合伙人
21鄢仁根101.00%有限合伙人
22李怀涛80.80%有限合伙人
23于国东80.80%有限合伙人
24杨亚娣80.80%有限合伙人
25李停停80.80%有限合伙人
26高波80.80%有限合伙人
27王葵芳50.50%有限合伙人
28王武超50.50%有限合伙人
29谭志刚50.50%有限合伙人
30陈晓燕50.50%有限合伙人
31冯俊卫50.50%有限合伙人
32江永宣30.30%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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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普通/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3.00100.00%-

2、应城圆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圆融合伙成立于2018年9月,认缴出资额为1,627.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T2WPN29,住所和主要经营地为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城北街道赵畈村赵畈湾388号办公楼10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圆融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5,979,55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48%,除持有公司股权外,圆融合伙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及对外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圆融合伙的合伙人构成、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普通/有限合伙人
1慕永涛250.3315.38%普通合伙人
2易庆锋203.0512.48%有限合伙人
3周明超133.308.19%有限合伙人
4何继辉131.758.10%有限合伙人
5王勇116.257.14%有限合伙人
6林成93.005.71%有限合伙人
7杨勇光93.005.71%有限合伙人
8师志刚77.504.76%有限合伙人
9王荣62.003.81%有限合伙人
10刘冬62.003.81%有限合伙人
11黄连海54.253.33%有限合伙人
12王宏46.502.86%有限合伙人
13郭键46.502.86%有限合伙人
14宋建然31.001.90%有限合伙人
15李声红18.601.14%有限合伙人
16符绍璧18.601.14%有限合伙人
17蔡雷18.601.14%有限合伙人
18黄良15.500.95%有限合伙人
19陈莉娣15.500.95%有限合伙人
20孙志波12.400.76%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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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普通/有限合伙人
21周勇军12.400.76%有限合伙人
22张志强9.300.57%有限合伙人
23韩春春8.530.52%有限合伙人
24王胜俊7.750.48%有限合伙人
25严星桓7.750.48%有限合伙人
26李白羽7.750.48%有限合伙人
27杨华军7.750.48%有限合伙人
28洪剑城7.750.48%有限合伙人
29冉红川7.750.48%有限合伙人
30张旭文7.750.48%有限合伙人
31杨贵昌7.750.48%有限合伙人
32卢健体7.750.48%有限合伙人
33吴世祥7.750.48%有限合伙人
34宋钰7.750.48%有限合伙人
35杨波7.750.48%有限合伙人
36曾帅4.650.29%有限合伙人
合计1,627.50100.00%-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子类“C292塑料制品业”。根据2018年发布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国家发改委以产业协调司为对口部门,负责对包括高分子材料行业在内的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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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发展规划等指导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协同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和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分别负责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策;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编辑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力推动高分子材料行业加快发展,相关情况如下:

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涉及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2021年《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在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领域,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能力。完善行业绿色标准体系,加快推广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无效产能退出,加快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生产性服务业
2021年《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提出规模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十四五期间需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及配件能够满足国内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采用新环保材料、新工艺及新技术降低能耗,为碳峰值、碳中和目标打好基础
2021年《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确立“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为十四五时期塑料加工行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通过材料改性、材料复合等手段,赋予塑料及其制品各种功能并提高其性能水平,是产品高性能化、高质化、高值化的重要方向,是塑料加工业迈向中高端、支撑新材料战略的重要抓手
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国家发改委鼓励类十一项“石化化工”中提到:“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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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涉及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本)》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3.6.1.2非金属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制造中提到“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017年《“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家科技部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先进结构材料技术……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的形成,切实促进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材料产业发展。
2017年《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2016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四、发展新材料技术 围绕重点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建设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应用。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重点是高温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技术及应用。
2016年《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重点任务和产品发展方向,“医用塑料、氟塑料、改性塑料、抗菌塑料、导热导电塑料等新材料将助推塑料加工业高端化发展”、“加快芳杂环聚合物及其高性能复合材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及高性能改性材料等的生产和应用”、“加强废旧塑料,特别是车用等工程塑料的改性、高附加值应用”、“通过改性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和附加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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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涉及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201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2、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技术等。”

(二)该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该行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公司聚焦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主营业务改性塑料是高分子改性材料的重要分支,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改性塑料下游应用行业众多,需求多样化、产品定制化特点显著。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诸多国家支柱性产业和新兴行业提供材料整体解决方案。随着下游各行业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对改性塑料的技术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2、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兴起,下游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将不断提升。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塑料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塑料国产化势在必行,具有低密度、高刚性、高韧性、高耐温、低挥发性的改性塑料产品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新兴行业的市场需求也会催生更多的高品质改性塑料需求,改性塑料行业创新发展力度将会持续增加,高标准要求和差异化的高端改性塑料应用需求将快速增长。

同时,应用需求的增长也推动着改性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的增强、阻燃等技术的持续发展,复合改性技术、特殊功能化、合金协同应用技术也在不断增加,改性塑料产业呈现改性技术多元化、通用塑料工程化、工程塑料高性能化等趋势。通用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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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化即通用塑料通过改性逐渐具有部分工程塑料的特点,使之能取代部分工程塑料,从而将逐步抢占部分传统工程塑料的应用市场。工程塑料高性能化是通过改性技术的提升,改性工程塑料能达到甚至超过金属的部分性能。

(三)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概览

受益于石化行业的发展,改性塑料产业在很多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大型国际化工企业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具有先发优势,在全球各大产业链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供给。相比之下,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大都是从国内家电和汽车行业发展起来之后才开始兴起,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国内企业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在中高端产品上的竞争力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仍有一定差距,这也导致目前国内改性塑料市场仍以进口为主。目前改性塑料行业竞争格局主要由大型外资企业、规模内资企业、小型内资企业构成,各类型企业的特征与产品的具体终端应用情况如下:

大型外资企业大多是集上游原料、改性设备、品牌、技术及产品销售优势于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主要包括巴斯夫、陶氏、杜邦、SABIC等。上述外资企业均已在国内设立改性塑料生产基地,上述企业研发实力、资金能力较强,在高性能专用改性塑料的配方研发、加工制造、品牌质量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占据中高端产品主要市场。

规模内资企业方面,我国产能超过十万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少,与大型外资企业相比,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规模等方面。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且部分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方面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此外,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相比外资企业天然具备优势,因而在国内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的产品为抓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

小型内资企业方面,由于大型汽车制造及家用电器等下游行业的客户在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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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上对企业规模有一定限制,因此这些小型企业通常仅能接受来自小型塑料制品企业的订单或者为更大规模的生产企业进行代加工。同时,小型内资企业在资金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实力有限,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随着低端产能竞争日趋激烈、下游客户高端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升级产品所需投入的大额研发费用和下游客户对于规模供应商的需求将促使我国改性塑料行业集中度提升,未来国内改性塑料行业龙头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2)大型外资企业与规模内资企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改性塑料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可观,但由于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发展起步较晚,总体来看大型外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仍高于内资企业;但大型外资企业与规模内资企业拥有各自的优势产品领域,且规模内资企业正逐步向外资企业传统优势领域扩张,规模内资企业的市场空间并未受到挤压。

行业内大型外资企业大多是集上游原料、改性加工、产品销售一体化的大型化工企业,在原材料成本、质量和产业规模上均具有较大优势。尤其在合成技术难度较高的特种工程塑料领域,目前大型外资企业的基础树脂和改性材料仍占据着细分领域主要市场份额。此外,由于研发资金充足及多年技术沉淀,大型外资企业往往在高性能专业型材料的改性配方上也处于领先地位。

由于起步较晚,与大型外资企业相比,国内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规模和产业链布局上不具备优势,部分高端原材料仍主要依赖进口,在原材料成本和供应保障等方面均处于劣势。但近年来随着国内基础化工工业水平不断提高,国内企业在聚酰胺(PA)、聚碳酸酯(PC)、聚苯醚(PPO)、聚苯硫醚(PPS)、聚酰亚胺(PI)、聚醚醚酮(PEEK)等高性能材料合成方面实现了一定突破,规模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在高端原材料供应方面的差距逐渐缩小。

此外,改性塑料行业的下游产业大都为产品品种繁多、更新换代快的行业,如家电、汽车、电子电气等,消费特点具有很强的潮流性和多变性。面对快速更新且多样化的客户需求,规模内资企业致力于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互动的合作关系,为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规模内资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优势逐渐凸显,在与大型外资企业竞争中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在国内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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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作为国内改性塑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年销售额已经达到40亿人民币。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经验积累,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卓越的服务能力,在改性塑料行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品牌美誉度,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家电领域,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BOE、惠科、博西华、长虹、LG、康冠及万和等国内知名家电企业。汽车领域,公司是比亚迪、东风小康、长城汽车等知名汽车企业的供应商,同时也进入了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吉利汽车、江淮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供应链体系并批量供货。此外,公司也不断开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厂商客户,目前公司已进入蔚来、小鹏、威马等新能源车企的供应商体系。在5G通讯、电子电气、安防、家居建材等其他细分市场领域,公司产品目前已经通过了华为、富士康、哈曼、理士集团、南都集团、海康威视、科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且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受邀参与起草、修订20项国家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公司被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持续不断的技术更新能力,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综合竞争优势稳居行业前列。

2、主要竞争对手

(1)国内可比公司

由于汽车、家电等下游生产企业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国内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国内改性塑料企业通过服务能力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与国外化工巨头的差距在缩小,并利用性价比高、更加贴近客户、服务反应灵活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同行业国内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①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43.SH)

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完全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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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解塑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等五大类。

2021年金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01.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1亿元;2022年1-6月金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94.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亿元。

②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24.SZ)

主营业务为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合金材料、改性尼龙材料、液晶高分子材料、环保PET材料等。

2021年普利特实现营业收入48.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2022年1-6月普利特实现营业收入24.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7亿元。

③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886.SZ)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改性塑料,主要产品包括工程塑料合金、特种工程塑料以及改性通用塑料,主要应用为电子、家电、办公设备、通讯、汽车、水处理、电气、航空、军工等领域。

2021年沃特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3亿元;2022年1-6月沃特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11亿元。

④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44.SZ)

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尼龙改性材料、汽车用尼龙、聚丙烯、塑料合金改性材料。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及轨道交通、家电、仪器仪表、机械、体育休闲、园林建设等领域。

2021年南京聚隆实现营业收入16.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2亿元;2022年1-6月南京聚隆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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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外可比公司

国外可比公司主要是大型国际化工跨国企业,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①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巴斯夫股份公司创立于1865年,是全球最大的跨国化工企业之一,主要业务覆盖化学品及塑料、天然气、植保剂和医药等,保健及营养,染料及整理剂,化学品,塑料及纤维,石油及天然气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石油化学品、中间体、功能性聚合物、聚氨酯(TPU)、分散体和颜料、护理化学品、造纸化学品、催化剂、化学建材、涂料,并经营石油和天然气业务。

2021年,巴斯夫实现营业收入785.98亿欧元,净利润55.23亿欧元。

② 陶氏化学公司及杜邦公司(Dow、Dupont)

陶氏化学公司和杜邦公司均为世界领先的美国化工公司,2015年12月,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宣布达成平等合并协议,并于2017年正式完成合并,更名为陶氏杜邦公司(DowDuPont Inc.);2019年,陶氏杜邦公司根据业务板块分拆为新陶氏、新杜邦和科迪华农业科技三家独立上市公司,其中新陶氏专注于材料科学业务、新杜邦专注于营养与健康、工业生物科技、安全与防护、电子与通讯等特种产品业务、科迪华专注于农业科技业务。

2021年,陶氏公司和杜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49.68亿美元、166.53亿美元,净利润分别为63.11亿美元、64.67亿美元。

③沙特基础工业公司(SABIC)

SABIC公司成立于1976年,是世界第五大石化产品制造商,2007年5月以116亿美元收购了有75年经营历史的美国GE塑料,从而正式进军全球塑料行业并组建创新塑料事业部,产品种类繁多,包括PC、ABS、ASA、PPE以及LNP系列高性能特种复合材料等。

2021年,SABIC实现营业收入466亿美元,净利润61.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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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技术壁垒

改性塑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而不同场景的应用往往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改性塑料行业对于企业在配方、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必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质量标准,在配方设计、产品供给和下游工艺参数配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在改性塑料的配方设计中,树脂原料或改性助剂在品种或数量上的细微变化或可引起最终产品性能的巨大变动,能否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研发设计出适合的材料配方,是行业龙头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

除此之外,下游市场的更新迭代速度通常较快,对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改性塑料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除与企业的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相关之外,更需要企业在行业内的持续不断摸索与耕耘,积累足够的经验。因此,在短时间内,行业内的后来者难以与业内已形成技术优势的企业相抗衡。

(2)规模壁垒

改性塑料生产行业存在显著的规模效应,由于不同客户的产品配方皆有所差别,不同型号在生产切换时需先停机、清洗、换料,会影响生产效率并导致成本上升。因此产线稳定连续生产时成本最低,在下游客户需求量不断提升的时候,公司通过扩大产能规模,才能最大化提升单线持续生产同一产品的时间,减少频繁换机时的损耗,降低产品成本。通过规模化的生产,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能够有效提高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通过产品优势和价格优势进一步牢牢把握下游客户,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压低采购成本,并进而获得产品价格优势。

此外,下游汽车、家电等行业客户通常对于改性塑料的需求规模较大,行业特性决定改性塑料生产企业需要具备规模化的产品生产能力。对于产能规模较小的企业,在成本控制以及大规模订单争取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劣势。

(3)资金壁垒

改性塑料行业资金壁垒较高。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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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大规模集团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也较高;此外,公司同样需要资金用于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4)客户壁垒

改性塑料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下游行业对上游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往往对其供应商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较长的认证周期,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客户通常愿意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以保证上游货源的持续供货以及稳定的品质。另一方面,通过进入客户的认证体系,公司也能够更迅速、准确的把握客户对于新产品的性能需求,从而生产出更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双方将在合作过程中进一步增加彼此的信赖程度和认可程度。基于以上原因,新进入者在客户开发阶段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和较长的周期,从而对发展形成制约。

(5)人才壁垒

改性塑料行业的更新迭代速度快,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人才储备以保障研发工作的稳步开展,快速吸收、优化新技术,并进行应用及再创新。对于改性塑料行业而言,技术员工研发能力的提高依赖于多年在生产过程中的学习积累与研发实践。此外,改性塑料行业同时面临上下游行业的市场快速变动,需要企业对于市场具备敏锐的洞察力,也要求企业的核心管理层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6)品牌壁垒

由于改性塑料行业的下游客户对于改性塑料产品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客户愿意与已在业内形成良好口碑的生产企业进行持续性合作,良好的行业口碑需要企业在产品质量、人员素质以及行业经验等方面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同与信任。对于新进入的企业,树立行业口碑、建立自有品牌认知需要持续、大量的投入,在短期内难以达成。因此,改性塑料行业的品牌壁垒较高,特别是在高端领域,新进入的小型企业难以快速得到客户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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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针对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六大类核心产品自主研发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近年来公司研制的多种特色材料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公司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20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公司2018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被石化联合会评为“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CNAS认可实验室、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开发平台资质。

(2)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多种产品平台,公司针对下游应用的特点,开发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等特色系列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多年来持续的产品创新,公司的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3)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多年以来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及外部引进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打造了一个年轻高效、极富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团队共有研发技术人员213人,占公司总人数

11.78%,团队成员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富于创新精神,有能力通过创新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公司研发团队先后获得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合肥市228产业创新团队、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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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应用配方研制和终端产品开发,满足客户定制化的产品需求,与下游诸多重要客户建立起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家电领域,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美的、TCL、海信、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海尔等国内外知名家电企业。同时,公司也积极拓展新兴家电领域客户,目前已对小米体系、小熊电器等客户实现了批量供货。

汽车领域,公司是比亚迪、东风小康、长城汽车等知名汽车企业的供应商,同时也进入了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吉利汽车、江淮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供应链体系并批量供货。此外,公司也不断开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厂商客户,目前公司已进入蔚来、小鹏、威马等新能源车企的供应商体系。

5G通讯、电子电气、安防、家居建材等其他细分市场领域,公司产品目前已经通过了华为、富士康、哈曼、理士集团、南都集团、海康威视、科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且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5)服务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安徽、广东、重庆三大生产基地,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交付网络,就近生产,快速响应,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在市场服务方面,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部、东北六大销售区域打造了以客户为中心、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市场服务团队。

在技术服务方面,公司具备全系列产品开发和检测项目能力,形成了基础研究、常规产品、特色产品和前沿产品梯次配置的产品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模流分析、材料设计、材料应用研究、材料测试到材料交付全流程的材料创新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上游原材料一般是各种合成树脂以及各类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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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剂和改性填充材料等,下游则主要覆盖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公司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2、上游行业发展情况

改性塑料行业的上游主要是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等合成树脂生产企业,属于石油化工行业。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目前处于产能扩张的状态,未来几年由于大量原油炼化、轻烃裂解、煤制烯烃项目的陆续建成释放产能,国内烯烃和苯乙烯的产能将显著增长,有望实现完全国产替代;此外,不同工艺路线之间的竞争将导致塑料原材料的生产成本逐步降低。随着国内聚丙烯、聚苯乙烯和聚碳酸酯等主要合成树脂的产量增长,改性塑料行业的上游原材料未来将维持供应充分的状态。

由于各类合成树脂通常系使用原油提炼加工而来,因此其市场价格除了受自身供需关系影响外,也受到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原油价格的波动会通过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成本。以PP和ABS为例,报告期内原油价格与PP和ABS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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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PP市场价与原油价格波动情况

国内ABS市场价与原油价格波动情况

数据来源:WIND资讯

3、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1)家电市场

家电行业是改性塑料行业最重要的下游产业之一,改性塑料拥有出色的安全、无毒、节能环保、抗菌抗霉变等性能,能满足人们对家电轻量化、健康化的需求。改性塑料材料主要被用于制造家电的壳体、叶片、外饰等部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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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家电的国内市场迅速扩大。此外,我国家电业出口持续增长,在全球家电行业的地位持续提升,已成为我国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国内外市场需求促进着我国家电市场的蓬勃发展,同时带来上游改性塑料行业需求的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主要家电品类(空调+家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彩电)产量达到5.77亿台,同比增长2.75%。

近五年我国主要家电品类产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6年至2018年我国主要家电产量稳步增长,2019年、2020年分别受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产量增速有所下滑,但产量仍保持逐年正增长。家电产量的提升也带动了上游改性塑料用量的持续上涨,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我国家电领域改性塑料使用量已经从2015年的360万吨提升至2019年的460万吨,保持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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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9年我国家电领域改性塑料使用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以智能家居为核心的家电行业消费升级和产品结构升级已成为带动家电业持续增长、产业升级最为明显的驱动力之一。这对家电行业使用材料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保、健康、安全、美观、时尚以及多功能化是家电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也客观上促进了阻燃、耐候、健康、环保性能更好的改性塑料在家电行业中的应用。

(2)汽车市场

改性塑料在汽车行业应用广泛且历史长远。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人们对汽车材料轻质、节能、环保等要求日益提高,改性塑料材料凭借其密度低、强度高、成型工艺性能良好的特点,在汽车内饰、外饰、电子电气以及动力总成等各方面均得到了广泛应用。改性塑料材料在汽车领域主要应用范围如下:

应用范围零部件
内饰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护板、立柱护板、门槛压板、座椅护板等
外饰保险杠、散热器格栅、前风挡版、防擦条、后视镜、挡泥板等
电子电气大灯、尾灯、空调壳体、组合仪表、开关面板、保险丝盒、接插件等
动力总成

空滤壳体、谐振腔、燃油管、膨胀箱、齿轮罩盖、进气歧管、皮带张紧器、活性炭罐、进气管、气门室罩等

我国已经连续十年汽车产量位居全球第一,汽车产量由2011年的1,841.64万辆增长至2020年的2,532.50万辆。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在全球领先,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国内人均汽车保有量相对国际市场仍然较低。根据公安部数据,2020年末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为0.20辆,而根据世界银行对截至2019年各主要国家人均汽车保有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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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英国为0.58辆、日本为0.59辆、德国为0.59辆、美国为0.84辆。我国人均保有量与发达国家比仍然有一定差距,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均汽车保有量有较大增长空间,国内汽车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这也意味着上游车用改性塑料材料的需求空间较大。

近年来,随着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大增,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方向。特别是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重量的减轻意味着续航里程的增加。研究显示,燃油汽车整车重量每减轻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每减少100kg,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L,百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可减少约5g;对纯电动汽车而言,整车重量降低10kg,续驶里程可以增加2.5km。由于改性塑料材料本身密度低、强度高的特点,通过改性技术的进步从而逐步实现“以塑代钢”已成为汽车轻量化的主要技术路线之一,改性塑料材料的需求也持续上升。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汽车领域改性塑料材料的需求量已从2015年的352万吨上升到2019年的466万吨,逐年攀升。随着汽车产销量稳步上升以及汽车轻量化趋势发展,预计改性材料在汽车领域需求量将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

2015年-2019年我国汽车领域改性塑料需求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未来几年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成为驱动汽车行业增长的新动力。根据2020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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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57%,保持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测,未来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每年将增长40%以上。

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对于轻量化的迫切要求,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将释放大量车用改性塑料材料的需求。与此同时,动力电池、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配套设备的发展也将为改性塑料企业创造大量的增量市场空间。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预测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通讯领域

近年来,5G技术逐步实现商用,全球主要经济体均积极布局5G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5G通讯相较于4G通讯,其最大特点在于电磁波频率显著提升,波长较短,这也导致5G所使用的通讯电磁波绕射能力较差,在传播介质中的衰减也较大。因此,5G通讯的广泛应用必然带来基站信号传输距离大幅缩短、覆盖能力大幅减弱的问题,因此5G时代的基站覆盖密度必将远大于4G通讯时代。

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1年5月,我国已累计建成5G基站超81.9万个,占全球比例约为70%。随着国内运营商对5G建设的不断投入,相关建设计划逐步落地实施,将全面实现5G通讯的全覆盖。根据GSMA发布的《中国移动经济发展报告2020》,到2025年,中国5G用户的渗透率将增至近50%,与韩国、日本和美国等其他主要5G市场相当。预计2020至2025年间,国内建设5G宏基站总数量将达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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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万个,同时配合大规模的小基站用于补盲,中国运营商基于移动业务的资本支出将达到1,800亿美元,其中大约90%将被用于5G网络建设。

5G时代,从基站到各类终端设备,涉及的载体制件包括天线、连接器、滤波器、PCB板等,均对所使用的材料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例如,基站天线包括天线罩、天线阵子、介质移相器等,不仅对材料低介电常数及低电磁波损耗性能要求较高,同时也要求材料具备耐候、抗菌的性能;PCB材料则要求低介电常数材料同样具备耐高温的能力;而户外电源外壳材料要同时具备低介电、耐候、耐水解、耐高温等多种性能。

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通讯基站配套材料的需求也将在近几年迎来爆发式增长,将为上游改性塑料材料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

(4)其他细分市场

除家电、汽车及通讯领域外,改性塑料材料凭借其轻量化、耐腐蚀、阻燃性、高强度、良外观等性能,已经越来越多的应用在社会各个领域。在健康防护领域,改性塑料可应用于食品包装、医疗防护等场景;在轨道交通领域,改性塑料可应用于内外饰、结构件以及缓冲材料;在家居建材领域,改性塑料也是卫浴、箱包、电动工具、安防设备等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改性塑料同样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改性塑料材料性能的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在持续扩展,为行业内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机遇。

综上所述,改性塑料已广泛应用在国计民生的各个层面,是新材料产业的重要板块,在化学工业领域中具备较强发展潜力,未来国内改性塑料材料的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多种产品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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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丰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行业,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根据所使用的基础树脂原料类型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划分为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

序号产品系列主要基材种类
1聚烯烃系列PP
2聚苯乙烯系列ABS、PS
3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PA、PBT、PC、PET、PPO、PPS、PEEK、PMMA

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材料系列、可生物降解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公司针对下游应用的特点,开发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 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特色系列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多年来持续的产品创新,公司的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序号产品系列涵盖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1低散发材料包括低散发低气味的PP、ABS、PC/ABS材料,具备低有害气体散发和低气味的特点,VOC散发率显著低于普通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医疗等领域。
2增强复合材料包括纤维增强的PP、ABS、PA、PBT、PC、PET、PC/ABS、PPO、PPS等材料,具备比常规材料更高的机械性能,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
3高稳定 阻燃材料包括无卤、有卤、无磷等各类高稳定性的阻燃PP、ABS、PS、PA、PBT、PC、PET、PC/ABS、PPO等材料,材料的阻燃性能、析出稳定性和加工稳定性优异,主要应用于家电、通讯、电子电气、轨道交通等领域。
4免喷涂材料包括免喷涂的PP、ABS、PMMA、PA、PC、PC/ABS等材料,具有高光泽、金属质感外观、耐划伤等特点,可替代原有喷涂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家居建材等领域。
5健康防护材料包括健康防护类PP、ABS、PA、PC/ABS等材料,具有抗菌、可食品接触、抗污易清洁等特点,主要应用于家电、医疗、家居建材等领域。
6特色功能材料包括各种特殊功能化的PP、ABS、PS、PA、PBT、PC、PET、PC/ABS、PPO、PPS等材料,根据细分市场应用的需求,材料可具备介电性、耐寒、耐候、易喷涂、耐光腐蚀、低收缩等特色功能或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通讯、家居建材等领域。
7可生物降解材料包括各种可降解树脂(PLA、PBS、PBAT、PHA、PGA 等)为主材制备的可生物降解材料,符合 GB/T20197、ASTMD6400 和 EN13432降解性能要求(相对生物分解率≥90%),主要应用于商超、餐饮、外卖、食品包装、3D 打印耗材、农资、日用品和玩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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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系列涵盖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8特种工程材料包括各种长碳链尼龙树脂(PA610,PA612,PA613,PA614,PA1010,PA1012,PA1013,PA1014)等及高性能弹性体(TPEE,TPU等),根据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进行功能化改性,使其满足低吸水率、高韧性、耐低温、耐高温、低介电损耗、高耐化性等应用需求,从而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家电、电子电气、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不同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及安全库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采购。每月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到货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分配给各采购专员落实执行。

同时,采购部门会根据各类原材料单日消耗量和交货周期确定其安全库存标准,并实时监控原材料的领用情况,及时调整后续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并评审通过后会将需求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生产规划部门根据系统中订单信息组织生产,生成排产计划,最终由各生产车间按照计划安排生产。

为保障稳定供应并提高生产效率,对于部分订单量较大、需求较为稳定的长期客户,公司销售部门会根据在手销售订单以及历史订单情况进行订单预判,并由生产规划部门安排提前生产备货。

由于公司订单量存在一定季节性分布特征,在订单旺季时公司可能会出现短期的产能不足,生产规划部门会结合当前产能利用情况以及订单产品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工艺较为简单的产品委托第三方工厂进行加工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货款,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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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改性塑料下游应用广泛,主要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由于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征。对于部分采用“零库存”管理模式的客户,公司采用寄售模式向其销售产品,将部分产品寄放在寄售客户仓库中,与客户就实际使用量进行对账并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主要客户包括美的、海信、小康、长虹和长城等知名企业。

针对寄售模式下外租仓的寄售商品管理,公司在收到货物签收单后及时核对入库信息,并定期/不定期对寄售客户库存进行盘点,对差异事项及时沟通解决。每月公司财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材料领用。

4、研发模式

公司基于行业特征及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完备高效的研发体系。公司研发部门根据职能性质可分为材料研发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两大类:材料研发部门主要负责重点领域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为客户应用提供技术衔接等。

此外,公司以项目为载体,充分整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技术优势,实现产学研联动。目前公司已与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关系,对公司研发实力形成了有力补充。

(三)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

公司聚焦各类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年度产能(吨)自产产量(吨)外协产量(吨)合计产量(吨)销量(吨)产能 利用率产销率
2022年 1-6月210,340.00180,241.189,928.09190,169.27188,550.3885.69%99.15%
2021年406,000.00365,054.3138,406.81403,461.12390,977.1789.91%96.91%
2020年389,000.00338,557.0732,320.46370,877.53361,815.3987.03%97.56%
2019年359,600.00358,792.8922,921.25381,714.14366,964.1199.78%96.14%

注:产能利用率=自产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合计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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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产能投入,随着重庆会通、合肥会通等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报告期内完成对于广东圆融的收购,公司产能持续增加。同时,下游需求向好,公司产能增长的同时销量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78%、

87.03%、89.91%和85.69%,2020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疫情期间停工影响所致,2021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上半年行业淡季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分别为96.14%、97.56%、96.91%和99.15%,产销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2022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
1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69,918.6828.58%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249.493.37%
3奥克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6,120.492.50%
4理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6,095.892.49%
5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3,959.241.62%
合计94,343.8038.57%

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56,641.4331.96%
2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3,933.362.84%
3TCL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0,504.282.14%
4理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9,364.021.91%
5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358.761.71%
合计198,801.8540.56%

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1,757.8629.52%
2TCL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1,898.4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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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1,446.822.78%
4奥克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8,285.292.01%
5理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6,057.211.47%
合计159,445.6338.67%

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3,672.6730.68%
2奥克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5,797.453.92%
3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2,752.443.16%
4TCL集团及其下属公司11,500.622.85%
5创维集团及其下属公司6,308.861.56%
合计170,032.0442.18%

注1: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酷晨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威特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美的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及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Thai ToshibaElectric Industries Co., Lt、美的集团武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注2:海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自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及海信(广东)模塑有限公司等。注3:奥克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南昌市奥克斯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奥克斯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及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注4:TCL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山TCL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注5:创维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创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维空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及创维集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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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毅昌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等。注7:理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肇庆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力普拉斯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等。

(四)原材料、能源采购耗用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吨、吨、万元

类别2022年1-6月
采购单价采购量采购金额
聚烯烃类0.77101,238.8577,598.63
聚苯乙烯类1.1428,402.9832,515.48
工程塑料及其他1.6025,482.9740,768.38
助剂类1.1352,050.6858,583.36
类别2021年
采购单价采购量采购金额
聚烯烃类0.78201,545.10156,421.48
聚苯乙烯类1.2959,791.5577,411.10
工程塑料及其他1.6841,465.5869,752.42
助剂类0.93126,069.07116,782.22
类别2020年
采购单价采购量采购金额
聚烯烃类0.73171,896.93125,567.45
聚苯乙烯类1.0156,291.0856,980.30
工程塑料及其他1.1534,295.5639,388.53
助剂类0.9394,175.2487,170.22
类别2019年
采购单价采购量采购金额
聚烯烃类0.77181,461.17140,259.55
聚苯乙烯类1.0264,851.7965,889.47
工程塑料及其他1.3029,306.9138,217.14
助剂类0.8994,374.8084,014.57

注:助剂类主要包括阻燃剂、填充剂、增韧剂、着色剂等。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产量逐年上涨,原材料的采购总额呈上升趋势。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树脂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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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波动。

2、能源采购及耗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能源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总费用 (万元)消耗量 (万吨、万千瓦时)单价 (元/吨、元/千瓦时)
水费2022年1-6月81.5923.433.48
2021年185.2349.633.73
2020年171.7444.873.83
2019年148.9643.953.39
电费2022年1-6月5,116.347,868.740.65
2021年9,165.6015,630.490.59
2020年7,973.9614,160.310.56
2019年7,457.2512,673.180.59

3、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

2022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合计的比例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苯乙烯系列、聚烯烃系列36,238.1416.92%
2苏州鸿海石化有限公司聚苯乙烯系列、聚烯烃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9,851.994.60%
3甘肃龙昌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聚烯烃系列8,447.903.94%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苯乙烯系列、聚烯烃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7,478.003.49%
5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5,194.202.43%
合计67,210.2431.38%

2021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合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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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苯乙烯系列、聚烯烃系列69,187.5715.93%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聚苯乙烯系列、聚烯烃系列14,410.483.32%
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聚苯乙烯系列14,224.733.27%
4浙江四邦实业有限公司聚烯烃系列11,416.022.63%
5甘肃龙昌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聚烯烃系列8,773.242.02%
合计118,012.0327.17%

2020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合计的比例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48,565.8415.17%
2浙江四邦实业有限公司聚烯烃系列19,154.265.99%
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销售分公司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10,944.983.42%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9,062.852.83%
5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助剂类6,212.951.94%
合计93,940.8829.35%

2019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合计的比例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45,543.2013.44%
2明日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15,419.904.55%
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聚烯烃系列13,617.454.02%
4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9,374.722.77%
5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9,056.982.67%
合计93,012.2527.45%

注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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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燕山经营部、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等。注2: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天津大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销售分公司等。注3:明日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日控股(武汉)有限公司、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明日和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明日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明日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等。注4: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前程物产有限公司等。注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安徽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重庆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等。注6:LG化学包括:LG Chem,Ltd、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等。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属于实际控制人何倩嫦之父何享健实际控制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益。

(六)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发生过2起一般安全事故,受到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事故处罚,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排放,公司已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运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与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创新情况

1、发行人的创新和研发机制

(1)机构设置

公司基于行业特征及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技术中心下设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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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研发部、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工程材料研发部、上海研究院、颜色开发部、科技管理部、技术支持部、CNAS实验室共8个部门,根据职能性质可分为材料研发部门以及技术支持部门两大类,公司研发组织机构图如下:

1)材料研发部门技术中心根据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和重点应用领域确立技术开发方向,设置家电材料、汽车通用材料、工程材料三个研发部以及上海研究院。其中家电材料研发部主要负责家电材料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主要负责汽车材料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工程材料研发部主要负责各种工程塑料及合金材料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上海研究院主要负责聚焦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是公司对外技术合作及创新创业平台。

此外,由于颜色开发是改性高分子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中心单独设立颜色开发部,主要负责整合不同行业市场流行的色彩资源,制定差异化的颜色体系,构建公司的颜色资料库,并针对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制定颜色设计方案。2)技术支持部门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科技管理部、技术支持部、CNAS实验室。科技管理部主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研发资质平台管理、高层次人才管理、技术专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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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部主要负责产品研发与客户应用的技术衔接,提升客户对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适应性,缩短产品应用调试周期。CNAS实验室是配置高性能合成材料分析检测所需的主要设施,各材料研发部门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通过CNAS实验室进行材料分析检测。

(2)产学研联动机制

公司以项目为载体,充分整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技术优势,实现产学研联动。目前公司已与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关系,对公司研发实力形成了有力补充。

(3)研发激励机制

公司将创新能力及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公平合理的奖励制度和畅通的晋升渠道,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研发项目,支持技术人员承担重点任务、申请项目、申请专利、发表文章,积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

2、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0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研发费用9,622.8419,286.5816,884.9816,874.45
营业收入244,620.52490,093.29412,374.70403,147.2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93%3.94%4.09%4.19%

3、发行人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承担了14项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批复时间
1年产5万吨插层原位聚合聚苯乙烯纳米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国家发改委产业转型升级专项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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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批复时间
2新型高性能工程塑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2018年9月18日
3高刚性聚丙烯及其合金安徽省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2014年9月26日
4汽车外饰免喷涂抗划伤聚丙烯的 研发安徽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2013年8月12日
5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11年12月19日
6环保型高CTI无卤阻燃增强PBT复合材料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2012年12月6日
7纳米粒子增强增韧环保型阻燃5V级PVC/ABS合金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2011年12月20日
8高性能工程塑料产业化项目合肥市重大新兴产业工程2019年12月24日
9新一代抑音功能材料的开发与 产业化合肥市博士后科研经费项目2018年11月26日
10一种基于在线雾化的无机纳米增强聚合物复合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合肥市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9月4日
11乘用车内饰用低VOC材料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合肥市科技小巨人研发项目2016年8月5日
12高性能微发泡车用复合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2017年9月5日
13高性能金属质感纳米聚酰胺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顺德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19年6月3日
14基于5G通讯的高端吸波导热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2021年8月11日

4、发行人参与制订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基于在改性塑料技术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多次受邀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起草、修订工作,承担和参与的标准具体如下:

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
GBT1040.1-2018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2018年12月
QB/T4879-2015挤出聚丙烯发泡片材(XPP)2015年10月
GBT5169.1-201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部分:着火试验术语2015年10月
GBT5169.10-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2017年12月
GBT5169.11-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2017年12月
GBT5169.12-201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试验方法2013年12月
GBT5169.13-201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3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试验方法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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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
GBT5169.16-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2017年12月
GBT5169.17-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500W火焰试验方法2017年12月
GBT5169.21-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部分:非正常热球压试验方法2017年12月
GB/T1634.1-2019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2019年5月
GB/T1634.2-2019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2部分:塑料和硬橡胶2019年5月
T/GDPIA14-2020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2020年6月
GB/T5169.5-2020电子电工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2020年11月
GB/T40006.3-2021塑料再生塑料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2021年5月
T/CSRA·8-2021口罩用聚丙烯熔喷专用料2021年6月
GB/T 40006.6-2021《塑料 再生塑料 第6部分:聚苯乙烯(PS)和抗冲击聚苯乙烯(PS-I)材料》2021年10月
GB/T3681.1-2021《塑料 太阳辐射暴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2021年12月
GB/T3681.2-2021《塑料 太阳辐射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直接自然气候老化和暴露在窗玻璃后气候老化》2021年12月
GB/T 16422.2-2022《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2022年4月
GB/T 16422.3-2022《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2022年4月
GB/T 5169.2-202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 总则》2021年10月

5、发行人获得的重要资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改性塑料领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基于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情况以及技术贡献,公司受到主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的多项资质认定,具体如下:

资质类别资质主体认定时间授予单位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会通股份2019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级CNAS实验室会通股份2013年5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会通股份2019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会通股份2017年11月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通股份2014年12月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圆融2017年11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圆融2017年6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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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资质主体认定时间授予单位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圆融2017年9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会通股份2017年8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会通股份2015年12月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数字化车间会通股份2017年7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会通股份2015年11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会通股份2019年8月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会通股份2020年1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质量奖企业会通股份2017年10月安徽省质量协会
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广东圆融2018年12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合肥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会通股份2011年12月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会通股份2016年4月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会通股份2016年12月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智能工厂会通股份2017年7月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会通股份2018年12月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会通股份2018年11月石化联合会
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会通股份2017年11月石化联合会
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广东圆融2018年6月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会通股份2017年1月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合肥市228产业创新团队会通股份2013年3月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会通股份2020年1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肥圆融2020年1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会通股份2020年8月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会通股份2020年8月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数字化车间会通股份2020年12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销售收入排序百强会通股份2020年1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重庆新材料研发制造先进企业重庆会通2020年12月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徽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会通股份2021年6月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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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资质主体认定时间授予单位
安徽省专利优秀奖会通股份2020年7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油和化工行业科技进步二等奖会通股份2020年1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石油和化工行业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圆融2020年1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会通股份2021年4月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会通股份202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降噪高阻尼ABS复合材料会通股份2021年8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重庆会通2021年8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圆融2021年12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低介电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天线罩材料LFPP-1436会通股份2022年3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庆会通2022年5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重庆会通2022年6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上海会通2022年6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庆市数字化车间安庆会通2022年6月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公司的重要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针对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六大类核心产品自主研发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目前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有:

产品 类别核心 技术技术内容成熟 程度技术来源
低散发材料低散发集成技术该项技术解决了常规稳定体系在加工过程中低氧环境下效率不足的问题,通过自主开发的针对低氧环境下的高效稳定剂体系,辅以优选螯合型抗氧剂,有效地抑制了分子降解,从而减少有机小分子产生。同时,在熔融过程中通过注入高效汽提剂,实现熔体深度清洗,大幅降低小分子挥发物含量。经本技术生产的材料,TVOC和雾度大幅降低。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增强复合材料纤维增强良外观 技术该项技术有效提高了纤维对树脂材料的增强效果,通过采用极性化纳米粒子对纤维进行表面预处理,增加纤维表面粗糙度和极性,从而改善纤维和树脂相容性,有利于基体分子链与纤维缠结,纤维的增强效果有效提升,材料强度更高。同时,通过自主开发的树枝状低聚物和树脂分子量分布技术,使纤维分散均匀,减少了纤维增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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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核心 技术技术内容成熟 程度技术来源
强材料的浮纤现象,使产品外观效果良好,可直接用于外观制件。
长玻纤加工工艺 技术该项技术通过自主设计模头内可自动调节的张力装置,保障纤维在熔体中的均匀分散、充分浸润和完全包覆,同时减少纤维在连续分散过程中的损伤,实现玻纤材料充分分散与低损伤的动态平衡。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高稳定阻燃 材料高稳定阻燃技术该项技术解决了常规阻燃材料在高温加工时易降解和阻燃剂迁移析出的问题。通过引入多官能团助剂实现阻燃剂与基体的偶联锚合,并通过有机化片层硅酸盐降低阻燃剂迁移,减少阻燃剂析出;开发了基于活性聚合物的封端技术,降低材料受热降解的风险,提高材料在高温下的热稳定性。其中,无卤阻燃PC/ABS材料在70℃水煮7天和氙灯老化1,000小时条件下,阻燃等级不衰减,机械性能保持率分别在50%和70%以上,材料通过美国UL(f1)认证;无卤阻燃PP材料氧化诱导期可提高一倍以上。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免喷涂材料免喷涂材料制备 技术该项技术针对免喷涂材料的光泽、硬度、耐候不足的缺陷,开发了丙烯酸酯共聚物与基料的相容体系,从基料的角度提高了材料的耐候、耐刮、硬度和着色性。同时通过不同色彩、质感的色粉组合和排布结构的控制技术,开发出闪点、金属色、大理石纹理、立体纹理、多样渐变色彩等一列美学外观效果,材料达到或接近喷涂效果,减少后加工工序。公司开发的高光增强PC/ABS免喷涂材料,在具有高光效果的同时,材料韧性高于国外同等产品水平;钢琴黑PMMA合金材料,L值黑度可达24.3以下,耐候性满足3,500kJ的测试要求。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健康防护材料长效抗菌技术该项技术通过银离子载体和基体的相容技术,实现银离子的缓释,保持抗菌组分的长期持续补充,确保材料的长效抗菌性能。本技术制备的PP抗菌材料放置于54-57℃水浴28天后抗菌率大于99%,ABS抗菌材料放置于54-57℃水浴14天后抗菌率大于90%。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高填充食品级材料技术该项技术通过无机填充物的种类和粒径的优选以及包覆处理,在不使用油类分散剂的情况下,实现高填充物在低剪切强度下的良好分散,减少分子链的剪切降解。同时通过挤出过程的熔体深度清洗技术,减少材料中小分子物质残余。该项技术开发的材料可满足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标准(EC)NO.1935/2004。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特色功能材料介电性能改性技术该项技术通过对于不同介电填料和树脂的优化组合,并通过特殊助剂对材料中影响介电性能的金属离子进行螯合失活,降低材料的介电损耗40%以上。同时,结合高流动助剂对介电填料进行表面预处理,克服介电填料在树脂中分散的难题,实现材料介电性能的均匀一致性,同时材料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耐寒耐候技术该项技术针对户外PC/ABS材料光照易老化和低温开裂缺陷,通过低温增韧剂与基料的反应增容,并结合低碱性的耐候剂和有机磷酸物处理的分散剂,使材料组分均匀分散,实现了良好的低温韧性和耐候性。公司的耐寒耐候PC材料在-40℃低温条件下,缺口冲击强度仍能保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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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核心 技术技术内容成熟 程度技术来源
持在室温的70%以上,材料通过美国UL(f1)认证。
耐光腐蚀高光技术针对LED光源长期照射变色的问题,通过加入具有光漂白抑制功能的光阻隔剂和可将紫外线转化为可见光的金属离子掺杂纳米硫化物,实现材料长期光照不变色,并具有更高的显示清晰度。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低收缩控制技术针对材料成型收缩对尺寸稳定性的不利影响,通过引入侧链大分子基团,增大分子链的空间位阻,抑制聚丙烯结晶,从而降低材料成型收缩率,提高材料尺寸稳定性。同时加入定制化增容助剂,减少大分子基团对材料力学性能的不利影响,在物性不变情况下,低收缩PP材料成型收缩率可降低0.2%左右。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可生物降解材料反应性增容技术通过连续性的反应挤出技术,解决不同降解材料组分间和降解材料与有机/无机填充物间的界面粘附性差的难题,赋予材料优异的综合力学性能(高韧、强韧平衡等),同时实现有机/无机粉体的高填充,填充量可达45wt%,赋予材料低成本化的特性。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高耐热性技术基于反应挤出技术,通过调控聚乳酸的分子拓扑结构,使聚乳酸的结晶性能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引入透明结晶成核剂,进一步改善聚乳酸的结晶性能,最终成功制得具有高结晶度(>35%)的聚乳酸制品,最终赋予聚乳酸制品高耐热(>100℃)的特性。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特种工程材料高性能聚酰胺合金技术通过对聚酰胺进行分子结构设计,聚合出独特的耐水解,耐低温,耐热,耐化学腐蚀的高性能聚酰胺;通过对高性能聚酰胺树脂进行定向优化改性,包括控制其结晶度,粘度,分子量分布,柔韧性,吸水率,强度,导电,导热等性能,生产出各种特有的高性能聚酰胺合金产品。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聚合物粉末涂料聚合物经挤出改性、深冷磨粉以及后处理等工艺加工后,得到流动性良好的粉体,用于金属表面浸塑。可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不同基材和磨粉工艺,使产品能够满足改善金属表面外观、提高润滑性能、耐外力冲击、防止化学腐蚀等作用。完成产品认证自主研发
高耐磨性技术该项技术通过对SEBS嵌段共聚物进行微交联技术,形成IPN互穿网络结构,同时采用自主开发的高效复合润滑体系,降低材料表面摩擦系数,最终实现产品高耐热、低磨耗系数、高负重行走耐磨性等特性。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动态硫化技术该项技术采用高效低散发硫化体系,通过自主研发的连续性在线动态硫化工艺,使EPDM橡胶交联成微米级的硫化橡胶微粒,并均匀的分散在PP塑料相基体中,形成稳定、均匀分散的连续性“海岛”结构,最终赋予产品高温低压缩永久变形性、耐热性和耐油性。完成产品认证自主研发

2、核心技术自主开发,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近年来,公司通过构建专利群形成了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的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由于申请专利时间周期较长,目前部分专利尚处于实审或受理阶段。公司核心技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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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授权的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类别核心技术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低散发材料低散发集成技术1、一种用于汽车内饰件的低VOC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0504767.3 2、一种超低VOC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工艺201610767743.0 3、一种低气味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1173292.4 4、一种制备超临界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材料的方法201710336683.1
增强复合材料纤维增强良外观技术1、一种玻璃纤维增强PP/PA复合材料201210188080.9 2、一种改性竹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210458183.2 3、一种用于汽车内饰件的木纤维填充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0504244.9 4、一种高热变形温度低成型周期阻燃增强PET材料及制备方法201610780272.7 5、一种天然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110454706.1 6、一种玻纤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0505283.0 7、一种连续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尼龙合金短切材料以及制备方法201110127951.1 8、一种可激光焊接的黑色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810845416.1 9、一种芳纶纤维增强聚丙烯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711346361.1 10、一种高抗冲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2011582096.9
长玻纤加工工艺技术1、一种高强度连续长植物纤维增强聚烯烃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810861835.4
高稳定性阻燃材料高稳定阻燃技术1、一种可替代阻燃ABS的环保型低成本复合材料,201210188073.9 2、一种红磷阻燃增强PA66与POK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0780249.8 3、一种高热变形温度低成型周期阻燃增强PET材料及制备方法,201610780272.7 4、一种高韧性低析出无卤阻燃PC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010934531.3 5、一种无卤阻燃聚醚酯弹性体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2011430864.9 6、一种可生物降解阻燃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011582958.8 7、阻燃增强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2110013815.3 8、一种阻燃剂混料装置202123172585.X
免喷涂材料免喷涂材料制备技术1、一种金属质感超韧PMMA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210458184.7 2、一种免喷涂、耐候高光PMM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0768157.8 3、一种免喷涂、耐热、耐候高光PMM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1173287.3 4、一种高光立体纹理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811612040.6
可生物降解材料长效抗菌技术1、 一种高抗菌阻燃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310504231.1 2、一种汽车内饰用竹炭电气石复合粉体负载Ag抗菌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2110024122.4
高填充食品级材料技术1、一种抗油污增强高光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510129942.4 2、一种高光泽、高韧性冰箱内胆用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510539811.3
特种工程材料介电性能改性技术1、一种低介电常数玻纤增强聚酰胺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710756560.3 2、一种具有高频高介电常数的PPO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711228148.0
耐寒耐候技术1、一种耐水解、耐低温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0767782.0 2、一种耐高低温耐水解的PC合金及其制备方法201711228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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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核心技术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3、一种耐老化PC/ABS合金塑料及其制备方法201811545272.4 4、一种耐热老化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010157415.5 5、一种用于薄壁注塑产品的耐热全生物降解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110310536.3
耐光腐蚀高光技术1、一种准渐变色离子增强次光源高透光、抗光腐蚀隐藏显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0767810.9 2、一种解决塑料制件光腐蚀的ABS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610767694.0
低收缩控制技术1、一种高光泽、低收缩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110127953.0 2、一种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210573898.2
可生物降解材料反应性增容技术一种用于薄壁注塑产品的耐热全生物降解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110310536.3
特种工程材料高性能聚酰胺合金技术一种抗静电长碳链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CN202111449248.2
聚合物粉末涂料导电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911001975.5 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911001979.3 阻燃增强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01911067885.6

3、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收入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运用一项或多项核心技术所形成产品对应的收入。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针对下游应用需求,形成了六大核心技术体系,并通过上述技术开发出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六大类核心产品。上述产品与核心技术的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产品类别核心技术
低散发材料低散发集成技术
增强复合材料纤维增强良外观技术
长玻纤加工工艺技术
高稳定阻燃材料高稳定阻燃技术
免喷涂材料免喷涂材料制备技术
健康防护材料长效抗菌技术
高填充食品级材料技术
特色功能材料介电性能改性技术
耐寒耐候技术
耐光腐蚀高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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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核心技术
低收缩控制技术
可生物降解材料反应性增容技术
特种工程材料高性能聚酰胺合金技术
聚合物粉末涂料

4、公司产品技术指标及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材料系列、可生物降解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公司针对下游应用的特点,开发了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特色系列产品。具体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及技术先进性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核心技术产品类别关键技术指标及先进性描述
1低气味车用聚丙烯材料低散发材料采用一系列自有技术,显著减少材料中有机小分子,降低材料气味。本产品气味可满足汽车内饰主流行业标准要求,如大众汽车PV3900标准,稳定达到≤3.5级水平,客户反响 良好。
2低VOC汽车内饰用聚丙烯本材料散发性能指标数值优于通用、大众等主流汽车厂商的材料标准要求。以较为严苛的通用汽车散发标准(注1)为例,本材料TVOC值约为900,远低于通用汽车标准中TVOC值低于7,000的限制。
3玻纤增强聚酰胺材料增强复合 材料本产品解决了玻纤外露现象,制件外观良好。本产品弯曲强度372 Mpa,弯曲模量15500 Mpa,拉伸强度244 MPa;德国巴斯夫同类产品弯曲强度360 Mpa,弯曲模量15000 Mpa,拉伸强度230 MPa,本产品强度和刚性更优。
4玻纤增强PBT 材料本产品流动方向收缩率0.25%,拉伸强度201 MPa。美国杜邦同类产品流动方向收缩率0.3%,拉伸强度155 MPa。在同样密度情况下,公司产品收缩率更低、强度更高。
5玻纤增强PP 材料公司该类产品在耐高温、长期耐疲劳性优于国内知名厂商竞品。客户采用本材料制备的制件在95℃热水、8.0kg负载下进行3050周期的长期运转试验,无开裂、拉白现象,而用竞品制备的制件出现开裂现象。
6低收缩高透光阻燃聚碳酸酯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本产品拉伸强度77MPa,弯曲强度113MPa,弯曲模量3110MPa,透光率90.2%,收缩率0.5%。德国科思创同类产品拉伸强度70MPa,弯曲强度98 MPa,弯曲模量2400 MPa,透光率89%,收缩率0.75%。本产品强度更好、透光率和收缩率更佳。
7阻燃增强PA66合金材料本产品阻燃性能达到1.6mm V0等级,拉伸强度可达到155MPa,吸水率1.1%;巴斯夫同等阻燃性能的产品拉伸强度为140Mpa,吸水率1.2-1.6%。在相同阻燃等级情况下,公司产品强度更高、吸水率更佳。
8高光免喷涂PMMA合金 材料免喷涂材料本产品是行业少数通过上汽通用3500KJ耐候标准的材料,黑度L值可达23.46,材料刚性更好、耐热性能更强。本产品拉伸强度52MPa,弯曲强度68MPa,弯曲模量2410MPa,热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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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核心技术产品类别关键技术指标及先进性描述
形温度(1.82MPa条件下)78℃;日本UMG同类产品拉伸强度45MPa,弯曲强度60MPa,弯曲模量2100MPa,热变形温度(1.82MPa条件下)77℃。
9新型环保高光矿粉增强阻燃PC/ABS-55系列材料公司该类产品拉伸强度52.4MPa,弯曲强度87MPa,缺口冲击强度16.7kgf·cm/cm,阻燃性能达到V0级;韩国乐天同类产品拉伸强度55MPa,弯曲强度90MPa,缺口冲击强度4.0kgf·cm/cm,阻燃性能达到V0级。公司产品在阻燃性能及强度与竞品基本相当的情况下,韧性大幅提升,缺口冲击强度更佳。
10高光玻纤增强PC/ABS材料本产品材料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缺口冲击分别为92.7MPa、140MPa、5180MPa、8.6kJ/m2;韩国乐天同类产品上述指标分别为90MPa、120MPa、4700MPa、6.0kJ/m2。公司材料强度和冲击韧性更好。
11长效抗菌材料健康防护 材料公司该类产品通过国标GB21551.2-2010、美标ASTM G21-15、日标JIS Z2801:2012等抗菌防霉标准测试,材料在54-57℃热水水浴28天后,抗菌率仍然可达到99%。
12食品级材料公司该类产品食品级安全性能优良,产品通过GB9688-1988和欧盟(EU)No 10/2011、1935/2004/EC标准测试,材料总迁移量3.5mg/dm3,七大重金属检测值均ND,远小于标准要求。
13低介电损耗增强聚丙烯(LFPP-1436)特色功能 材料公司该类产品的介电常数可低至2.63,介电损耗可低至0.0021。同类产品介电常数统计值为2.58-3.3,介电损耗统计值为0.001-0.003(注2)。公司介电常数接近同类产品最佳水平,介电损耗0.0021与平均水平持平。
14户外用耐高低温耐化学品无卤阻燃PC合金材料开发和产业化本产品通过了746C UL(f1)认证,氙灯老化1000小时机械性能保持率>70%;70℃水煮7天机械性能保持率>50%;阻燃性能达到V0级,样品认证厚度1mm,薄于国内同类产品1.5mm及以上的认证厚度,技术难度更高。
15高透光抗光老化隐藏显示复合材料本产品透光率达到8.37%。具备优异的抗光老化性,UV色变2.1。客户反馈相比使用传统面板材料LED显示效果更亮、数显效果更清晰。
16低收缩微发泡聚丙烯材料公司该类产品使用闭模微发泡技术,相较于行业通用的开模微发泡技术,具有设备投入小、成本低、工艺简单的特点。本材料密度0.92 g/cm3,显著低于发泡前密度1.005 g/cm3,制件减重8%左右,收缩率保持和发泡前相当。
17免脂自润滑聚 甲醛在相同测试条件下,本产品磨损量比约为6.7ⅹ10-3 mm3/(N·km),动摩擦系数0.16;日本宝理同类产品磨损量比7.0ⅹ10-3mm3/(N·km),动摩擦系数0.3,本材料磨损量比和动摩擦系数更佳。
18低填充导热尼龙/聚苯醚合金材料(PA-TC083)公司该类产品材料密度约为1.7g/cm3,面内导热系数可达到2.06W/m.K,无缺口冲击强度15kJ/m2;美国塞拉尼斯同类产品密度为1.9g/cm3,面内导热系数1.9W/m.K,无缺口冲击强度12kJ/m2。公司产品密度更低,导热性和韧性更佳。
19低介电损耗PPO材料公司该类产品介电常数在2.6-9.0之间可控,介电损耗波动可稳定控制在0.0003以内,介电性能接近同类产品最佳水平。
20可降解钙粉膜袋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采用系列自有技术,显著提高膜袋的热封性能。本产品完全满足生物降解购物袋GB/T38082国家标准要求,其封合强度达到10N/15mm,高于国家标准的8N/15mm,并完全符合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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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核心技术产品类别关键技术指标及先进性描述
60老化12天的老化性能要求。
21可降解淀粉膜袋材料采用系列自有技术,显著改善淀粉分散和老化性能。本产品完全满足生物降解购物袋GB/T38082国家标准要求,其封合强度达到12N/15mm,远高于国家标准的8N/15mm,并完全符合双60老化12天的老化性能要求。
22一次性可降解刀叉勺材料采用反应增容技术和流变技术,使得本产品兼具高韧性和高流动性的优势,其熔融指数高达25g/10min,缺口冲击强度保持3kJ/m2以上。
23可降解结晶耐热吸管材料通过系列自有技术,赋予本产品优异的结晶性能和力学性能,130℃条件下,结晶半周期时间12秒,弯曲模量可达3500 Pa,同时耐热可达80℃。本产品表现出形变小、耐热性高和老化性能优异的优势。
24新能源汽车冷却管用长碳链尼龙材料特种工程材料采用长碳链尼龙固相增粘与扩链改性,降低材料吸水率,显著提高材料的耐乙二醇冷却液水解性能;成功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包内、包外冷却系统;材料的耐冷却管液与加工稳定性达到国际同类材料水平。
25低析出油气管长碳链尼龙材料以长碳链尼龙612为基材,经过自有技术改性,达到了燃油通过管路时,降低油气管中低分子物质析出的效果,其中不可溶杂质<0.5g/m2;可溶性杂质<6g/m2;
26长碳链尼龙气动刹车管材料以长碳链尼龙为基材进行改性,满足GB16897中气制动塑料软管总成标准要求,12*1.5mm尺寸软管爆破压力达到6.5MPa以上;

注1:在汽车领域中,VOC狭义上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类物质,TVOC是指C6-C16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统称。我国国家标准仅对汽车整车车内空气质量提出强制要求,并无对车用材料VOC的相关规定。因此,改性塑料行业内均以各大主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VOC公司标准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标准。注2:统计值来自Prospector(赛百库)搜索引擎,Prospector结合了Innovadex和IDES两个信息及应用平台。其中Innovadex是专业查找化工原料和食品原料的最强大的搜索引擎,IDES是世界领先的塑料和金属材料在线资源。目前Prospector收录了来自全球7,000多家供应商的250,000多个产品信息,包含塑料、聚合物添加剂、化妆品、食品、涂料等多个不同行业和细分领域。注3:公司产品技术指标数据来自第三方机构测试报告,竞品数据来自公开数据。

5、在研项目情况

为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改性塑料各主要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 前景
1超强防火材料 技术量产阶段开发一种全新的阻燃材料,燃烧后不变形,结构强度高,能有效隔离火焰蔓延,起到主动防护功效。国内领先家电、轨道交通、汽车防火部件、防火装饰板材
2低析出阻燃聚苯乙烯材料量产阶段开发一种TV外壳用低析出、高阻燃、高流动HIPS材料。国内领先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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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 前景
3耐疲劳玻纤增强材料技术完成材料配方开发,CAE材料卡片制备,及零部件试制验证和新车型试制开发开发一种适用汽车仪表板横梁的材料,满足金属横梁的震动疲劳模态保持率。国内领先汽车横梁、结构支撑件
4耐污耐腐蚀易清洁系列材料中试阶段,客户小批量验证中开发一种具有耐污耐腐蚀效果的材料,满足一定的水接触角与油接触角要求。国内先进家电、卫浴外观件
5轻量化与低收缩材料已稳定批量,并在多款新能源车型上门板定点开发开发一种收缩率低,满足对应部件的轻量化需求的材料。综合性能满足客户材料标准及零部件试验大纲。国内先进汽车门板、立柱及座椅护板
6生物基材料的改性技术量产阶段开发一种生物基改性材料,该类材料可在部分领域替代聚酰胺66材料。国内先进汽车、家电
7透明高硬度PC及合金功能材料 技术量产阶段开发一种透光率>88%、铅笔硬度可达到F级别的高硬度PC材料。国内领先通讯、汽车
8新一代抗菌材料技术量产阶段开发一种抗菌材料,材料可在水或有机溶剂长时间接触环境下,依然可以保持高抗菌率。国内先进家电、健康
9健康防护材料加工和配方调控 开发中试阶段,客户端小批量验证开发一种低气味、低散发的专用材料,且具备一定的耐候耐黄变性能。国内先进医疗卫生、汽车隔音棉
105G基站用材料开发专项完成中试验证,客户端小批量验证开发一种可户外长期使用的耐候、耐高低温冲击、耐化学性的合金材料。国内领先通讯、光伏、新能源
11良外观高耐候 材料在研阶段开发一种可户外长期使用的耐候和耐高低温冲击的合金材料。国内先进通讯、手机
12低气味低散发功能材料在研阶段开发一种家电使用低气味卤素阻燃材料;开发一种满足汽车内饰应用需求的低气味低散发材料。国内领先家电、汽车
13透气膜材料界面控制技术与 产业化中试阶段,客户小批量验证开发一种成膜后力学性能高的材料,满足一些功能膜的特殊用途。国内先进医疗卫生、建筑防水
14吸波材料技术在研阶段开发一种在77GHz频率下具有吸收电磁波功能的材料。国内领先汽车雷达
15耐高温耐腐蚀柔性线缆用绝缘材料技术中试阶段开发一种耐高温耐腐蚀柔性线缆用绝缘材料,满足长期耐温、抗张强度等要求。国内领先厨电
16可降解材料改性技术的研究中试阶段开发一种食品用工具PLA材料,具有耐高温,耐久性性能国内领先吸管、餐盒、耐久性用品
17医用级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的研发小批量验证阶段开发一种医疗呼吸面罩用TPE材料国内领先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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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 前景
18特殊包覆用热塑性弹性体TPE材料的研发小试优化阶段开发一种用于包覆PA和PBT的TPE材料国内领先电动工具
19高填充高温尼龙材料的技术研发中试阶段,客户端小批量验证开发一种高白度、高耐热尼龙材料,可应用于耐热电器外壳等领域国内领先家电
20特种高端弹性体表皮材料技术的研发已稳定批量开发一种注塑成型、光老化测试无外观变化、耐候性能更优、直接注塑成型的材料国内领先汽车仪表板、门板等包覆表皮
21高透明耐溶剂聚碳酸酯材料开发量产阶段开发一种透光率达到80%以上,可耐食用油和各类酸碱性物质的聚碳酸酯材料。国内领先家电、汽车
22免喷涂材料改性技术的研究完成材料配方开发,部分产品已经开发实现量产解决目前国内免喷涂普遍存在的流痕、熔接线、橘皮纹等问题,实现近乎喷涂的完美效果国内领先家电、汽车外饰
23免喷涂耐候PC材料的研发已有客户开始量产开发一种高耐候免喷涂材料国内领先汽车
24高耐温低翘曲PPO材料技术的研发已有客户开始量产开发一种高耐温低翘曲PPO材料国内领先汽车
25激光焊接材料技术的研究送样测试合格开发一种高效可激光透过和激光焊接PBT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雷达部件国内领先汽车
26高耐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的开发部分客户已量产开发一种高耐磨TPE材料国内领先工业脚轮
27长碳链尼龙材料的技术研发已有客户开始量产开发一种长碳链尼龙改性材料,可满足新能源汽车冷却系统应用国内领先汽车
28低气味循环PP材料的研发小试优化阶段开发一种车用内饰低气味循环PP材料,循环材料比例≥30%国内领先汽车
29高性能吹塑级热塑性聚酯弹性体材料技术的研发在研阶段开发一种高性能吹塑级热塑性聚酯弹性体满足汽车CVJ防尘罩和发动机空气管系统应用国内领先汽车
30高稳定阻燃ABS 5VA材料技术的研发中试阶段,客户端小批量验证开发一种低成本、高稳定阻燃ABS 5VA材料,可应用于家电电控盒部件国内领先家电
31高填充良外观聚丙烯材料的研发在研阶段开发一种高填充,兼具良外观聚丙烯材料,满足家电领域低收缩率、外观优良等要求国内领先家电
32负离子健康材料的研发在研阶段开发一种负离子高释放健康材料,满足部分家电及汽车内饰材应用国内领先家电、汽车等

(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有5名,分别为王灿耀、周海、闫溥、卢健体、韩春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均为承担研发项目核心技术工作的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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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信息及变动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核心技术人员数量

核心技术人员数量5

研发人员数量

研发人员数量427

员工总人数

员工总人数1,808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23.62%

十、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717.4910,905.590.0092,811.9089.49%
机器设备48,981.7715,540.72501.4632,939.5967.25%
运输工具1,095.16833.310.00261.8523.91%
其他设备6,681.914,387.380.002,294.5334.34%
合计160,476.3431,667.01501.46128,307.8779.95%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拥有的生产设备主要为购买取得。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原值48,981.77万元,账面净值32,939.59万元。目前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运行及使用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别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挤出机14,125.258,643.73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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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切粒机2,715.771,775.7765.39%
失重秤4,535.772,940.4464.83%
喂料机760.62617.3581.16%
混色机1,957.681,319.4667.40%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3、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产共24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 (㎡)用途他项 权利
1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2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1#厂房14,911.23工业抵押 (注1)
2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3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生产研发D楼3,808.44工业抵押 (注1)
3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4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倒班宿舍楼3,581.98工业抵押 (注1)
4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7019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食堂730.84工业抵押 (注1)
5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6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服务楼10,090.40工业抵押 (注1)
6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7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4#厂房7,924.96工业抵押 (注1)
7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8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3#厂房9,277.03工业抵押 (注1)
8会通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9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会通新材料2#厂房13,980.93工业抵押 (注1)
9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516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14,322.00工业抵押 (注2)
10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803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4,257.44工业抵押 (注2)
11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850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637.93工业抵押 (注2)
12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865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659.05工业抵押 (注2)
13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890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41.64工业抵押 (注2)
14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917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56.08工业抵押 (注2)
15重庆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88951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18,553.12工业抵押 (注2)
16广东圆融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6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会龙创路1号74,239.26工业抵押 (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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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 (㎡)用途他项 权利
17广东圆融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7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龙瞻路1号29,240.55工业抵押 (注3)
18合肥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12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食堂1,615.68工业抵押 (注4)
19合肥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13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倒班楼6,730.19工业抵押 (注4)
20合肥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35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1幢厂房26,966.92工业抵押 (注4)
21合肥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37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2幢厂房25,389.24工业抵押 (注4)
22合肥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38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测试中心5,349.21工业抵押 (注4)
23广东圆融粤(2019)顺德区不动产权第0037944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君兰国际高尔夫生活村君兰名邸A座6梯1301单元112.49住宅
24广东圆融粤(2019)顺德区不动产权第0037942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君兰国际高尔夫生活村君兰名邸A座6梯1302单元112.07住宅

注1:根据会通股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编号为195301授018B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编号为215301授342的《额度授信合同》,会通股份以其名下编号为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2号、第0026733号、第0026734号、第0027019号、第0026736号、第0026737号、第0026738号、第0026739号的不动产权对编号为215301授342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会通股份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3亿元的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8日。

注2:根据重庆会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0年抵字034号的《抵押合同》及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1年抵字001号的《抵押合同》,重庆会通以其名下编号为渝(2018)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4980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第1号倒班楼第1层、第1号倒班楼第2-4层、第1号倒班楼屋顶层、厂房第1层、库房第1层、食堂第1层、综合站房第1层的在建工程,为重庆会通在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0年贷字004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项抵押尚未完成变更。

注3:根据广东圆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顺交银大客2022年抵字0822号的《抵押合同》,广东圆融以其名下编号为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6号、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7号的不动产权,为广东圆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在2022年1月14日至2032年1月14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广东圆融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46,738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4:根据合肥圆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建合蜀(2021)QY123301-008号抵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肥圆融以其名下编号为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12号、第11161213号、第11161235号、第11161237号、第11161238号的不动产,为会通股份在2021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4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项下会通股份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4,260万元的抵押担保。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位于柏堰科技园的厂区有少量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临时建筑,合计建筑面积为2,184.5平方米。上述房产所在土地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司的上述房产仅为生产经营的辅助性用房,不属于生产经营的关键房产,可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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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性较强。如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临时房产,公司可以较快寻找到替代用房。

2021年7月12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出具证明,确认会通股份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规划法规而受到或将要受到规划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与规划管理部门也不存在任何争议。2021年6月9日,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会通股份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未违反土地和房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就前述临时建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倩嫦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部分自有房产未及时办理规划手续、建设手续及产权手续导致公司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公司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房产的,本人将承担相关处罚款项、公司进行整改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司遭受的其他损失,并为公司寻找其他合适的房产,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因此,公司的上述房产瑕疵,不会导致公司的持续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也不会构成公司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此外,上海会通已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5355弄第1号地1期7#号楼1-5层(暂定编号)的房屋,预测建筑面积合计4,000.96平方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等房屋尚未建设完成,预计将在建设完成后交付并办理产权证书。

4、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承租的生产经营用房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点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面积(㎡)
1上海会通上海天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142幢一楼科研 办公2021-01-01至2023-12-311,388.00
2合肥会通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燃气轮机5号厂房厂房2019-07-10至2024-07-1018,000.00
3合肥经开区分公司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3188号合肥出口加工区内仓库2022-06-01至2022-12-3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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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土地用途权利性质土地面积(㎡)使用期限至他项 权利
1会通 股份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2号、 第0026733号、 第0026734号、 第0027019号、 第0026736号、 第0026737号、 第0026738号、 第0026739号柏堰科技园集贤路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南角工业出让125,922.442059-11-09抵押 (注1)
2重庆 会通渝(2022)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69516号、 第000669803号、 第000669850号、 第000669865号、 第000669890号、 第000669917号、 第000688951号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40号工业出让120,274.82067-12-07抵押 (注2)
3广东 圆融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6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会龙创路1号工业出让68,970.772066-12-10抵押 (注3)
4广东 圆融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7号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龙瞻路1号工业出让39,523.052067-11-22抵押 (注3)
5合肥 圆融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12号、 第11161213号、 第11161235号、 第11161237号、 第11161238号高新区宁西路3188号工业出让92,029.412068-02-06抵押 (注4)
6安庆 会通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493号安庆高新区,霞虹路以西,勇进路以北,环湖西路以东工业出让194,301.592069-12-09

注1:根据会通股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编号为195301授018B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编号为215301授342的《额度授信合同》,会通股份以其名下编号为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6732号、第0026733号、第0026734号、第0027019号、第0026736号、第0026737号、第0026738号、第0026739号的不动产权对编号为215301授342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会通股份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3亿元的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8日。

注2:根据重庆会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0年抵字034号的《抵押合同》及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1年抵字001号的《抵押合同》,重庆会通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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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编号为渝(2018)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4980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第1号倒班楼第1层、第1号倒班楼第2-4层、第1号倒班楼屋顶层、厂房第1层、库房第1层、食堂第1层、综合站房第1层的在建工程,为重庆会通在编号为渝交银璧山2020年贷字004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项抵押尚未完成变更。

注3:根据广东圆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订的编号为顺交银大客2022年抵字0822号的《抵押合同》,广东圆融以其名下编号为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6号、粤(2022)佛顺不动产权第0157277号的不动产权,为广东圆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在2022年1月14日至2032年1月14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广东圆融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46,738万元的抵押担保。注4:根据合肥圆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建合蜀(2021)QY123301-008号抵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肥圆融以其名下编号为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61212号、第11161213号、第11161235号、第11161237号、第11161238号的不动产,为会通股份在2021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4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项下会通股份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4,260万元的抵押担保。

2、商标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59项注册商标,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图像注册人国际分类注册有效期限
17896798会通股份422011-10-07至2031-10-06
27893240会通股份372011-03-14至2031-03-13
37893344会通股份392011-02-21至2031-02-20
47893386会通股份402011-06-28至2031-06-27
57893177会通股份362011-03-14至2031-03-13
67888537会通股份272011-01-28至2031-01-27
77888419会通股份202011-02-07至2031-02-06
87888450会通股份212011-02-07至2031-02-06
97888523会通股份222011-06-14至2031-06-13
107884927会通股份162011-03-07至2031-03-06
117884907会通股份102011-01-21至2031-01-20
127881538会通股份12011-01-21至2031-01-20
137881544会通股份172010-12-21至20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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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注册号商标图像注册人国际分类注册有效期限
1425642002会通股份12018-07-28至2028-07-27
1525633098会通股份12018-07-28至2028-07-27
1623383989会通股份12018-03-21至2028-03-20
1723383988会通股份12019-02-21至2029-02-20
1835715398会通股份102019-11-21至2029-11-20
1935908670会通股份392019-09-07至2029-09-06
2035915709会通股份202019-08-28至2029-08-27
2135915723会通股份212019-10-07至2029-10-06
2235918494会通股份222019-08-28至2029-08-27
2335918822会通股份272019-09-14至2029-09-13
2435919925会通股份402019-10-07至2029-10-06
2535924421会通股份12019-10-07至2029-10-06
2635925408会通股份422019-10-07至2029-10-06
2735927439会通股份172019-08-28至2029-08-27
2835929549会通股份362019-08-28至2029-08-27
2935929590会通股份372019-11-07至2029-11-06
3035920646会通股份162019-12-28至2029-12-27
3152994747会通股份12021-09-14至2031-09-13
3252999022会通股份12021-09-07至2031-09-06
3322139929广东圆融12018-02-28至2028-02-27
3422140030广东圆融402018-01-21至2028-01-20
3522139975广东圆融422018-01-21至2028-01-20
3622139987广东圆融172018-02-14至2028-02-13
3722139757广东圆融162018-02-28至202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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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注册号商标图像注册人国际分类注册有效期限
3822139729广东圆融102018-01-21至2028-01-20
3922139560广东圆融372018-02-28至2028-02-27
4022139431广东圆融362018-02-28至2028-02-27
4122139370广东圆融392018-01-21至2028-01-20
4222139299广东圆融212018-01-21至2028-01-20
4322139371广东圆融272018-01-21至2028-01-20
4422138864广东圆融202018-01-21至2028-01-20
4522138782广东圆融222018-01-21至2028-01-20
4621904978广东圆融12018-04-07至2028-04-06
4721904663广东圆融402017-12-28至2027-12-27
4821904333广东圆融422017-12-28至2027-12-27
4921904228广东圆融172018-02-14至2028-02-13
5021904058广东圆融102017-12-28至2027-12-27
5121903960广东圆融162018-02-14至2028-02-13
5221903959广东圆融372018-04-07至2028-04-06
5321903694广东圆融362018-02-07至2028-02-06
5421903668广东圆融392017-12-28至2027-12-27
5521903356广东圆融212017-12-28至2027-12-27
5621903276广东圆融272017-12-28至2027-12-27
5721902852广东圆融222017-12-28至2027-12-27
5821902804广东圆融202017-12-28至2027-12-27
5944458814广东圆融12020-11-28至2030-11-27

2-5-1-128

3、专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166项已取得《专利证书》的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发明一种高光泽、低收缩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110127953.02011-05-182013-01-02
2发明一种连续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尼龙合金短切材料以及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110127951.12011-05-182013-01-02
3发明一种天然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110454706.12011-12-302014-08-13
4发明一种金属质感超韧PMMA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210458184.72012-11-152014-12-10
5发明一种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210573898.22012-12-262015-04-22
6发明一种活性碱式硫酸镁晶须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210458159.92012-11-152015-07-01
7发明一种改性竹纤维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210458183.22012-11-152015-07-01
8发明一种高抗菌阻燃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310504231.12013-10-242015-11-25
9发明一种用于汽车内饰件的低VOC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310504767.32013-10-242016-01-27
10发明一种玻纤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310505283.02013-10-242016-03-23
11发明一种用于汽车内饰件的木纤维填充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310504244.92013-10-242016-07-06
12发明一种注塑级发泡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310504516.52013-10-242016-08-17
13发明一种抗油污增强高光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510129942.42015-03-242017-11-03
14发明一种高光泽、高韧性冰箱内胆用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510539811.32015-08-282018-03-06
15发明一种高油漆附着力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510918029.22015-12-11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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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6发明一种准渐变色离子增强次光源高透光、抗光腐蚀隐藏显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0767810.92016-08-292018-09-11
17发明一种高热变形温度低成型周期阻燃增强PET材料及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0780272.72016-08-292018-09-28
18发明一种超低VOC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工艺会通股份ZL201610767743.02016-08-292018-11-13
19发明一种解决塑料制件光腐蚀的ABS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0767694.02016-08-292019-01-04
20发明一种免喷涂、耐候高光PMM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0768157.82016-08-292019-03-12
21发明PVA/ABS耐腐蚀、高韧永久抗静电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0767854.12016-08-292019-03-26
22发明一种免喷涂、耐热、耐候高光PMM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1173287.32016-12-182019-09-27
23发明一种低气味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611173292.42016-12-182020-04-17
24发明一种高模量聚丙烯/笼型倍半硅氧烷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050.52017-12-152020-07-17
25发明一种高灼热丝、耐水煮阻燃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709168.32017-08-172020-07-24
26发明一种环保汽车内饰用改性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341440.72017-05-132020-07-24
27发明一种纳米增强改性热塑性树脂材料的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341906.32017-05-132020-08-28
28发明一种耐老化PC/ABS合金塑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1545272.42018-12-172020-10-02
29发明一种三维互穿网络结构导电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76043.X2017-12-192020-10-02
30发明一种高光立体纹理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1612040.62018-12-272020-10-20
31发明一种轻量化聚丙烯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040.12017-12-152020-10-30
32发明一种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0843353.62018-07-272020-12-15
33发明一种聚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0846671.82018-07-272020-12-15

2-5-1-130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34发明一种可激光焊接的黑色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0845416.12018-07-272020-12-18
35发明一种制备超临界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材料的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336683.12017-05-132021-01-01
36发明一种注塑级PP/ABS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140.42017-12-152021-02-09
37发明一种用于汽车保险杠的微发泡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354.12017-12-152021-02-09
38发明一种高强度连续长植物纤维增强聚烯烃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0861835.42018-07-272021-02-12
39发明一种低介电常数玻纤增强聚酰胺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756560.32017-08-292021-02-12
40发明一种芳纶纤维增强聚丙烯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361.12017-12-152021-02-26
41发明一种三维导热中间相炭微球填充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0608949.32017-07-242021-03-26
42发明一种轻量化PC/ABS微发泡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711346175.82017-12-152021-06-01
43发明一种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会通股份ZL201811611999.82018-12-272021-06-11
44发明一种超哑光良手感PA/ABS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0834799.22018-07-262021-07-09
45实用新型一种挤出机的螺杆组合会通股份ZL201821368436.62018-08-232019-06-28
4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纤维增强材料挤出机的复合式模头会通股份ZL201921452867.52019-09-032020-07-21
47发明一种可替代阻燃ABS的环保型低成本复合材料广东圆融ZL201210188073.92012-06-082014-07-09
48发明一种玻璃纤维增强PP/PA复合材料广东圆融ZL201210188080.92012-06-082015-06-24
49发明一种红磷阻燃增强PA66与POK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610780249.82016-08-292019-06-28
50发明一种耐水解、耐低温PC/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610767782.02016-08-292019-10-18

2-5-1-131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51发明聚碳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491900.32019-06-062021-06-29
52实用新型一种电动划线检测设备广东圆融ZL201920809121.92019-05-302020-03-31
5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摩擦脱色检测设备广东圆融ZL201920808910.02019-05-302020-03-31
54实用新型吸尘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0989675.12019-06-262020-04-07
55实用新型闸口粉尘防溢机构广东圆融ZL201920991486.82019-06-272020-04-07
56实用新型吸尘开关阀广东圆融ZL201921023995.82019-07-012020-04-07
57实用新型导料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1053069.52019-07-052020-04-10
58实用新型一种液注机筒结构广东圆融ZL201920625356.22019-04-302020-04-14
59实用新型一种聚碳酸酯合金材料生产用自动给料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1131409.12019-07-182020-04-28
60实用新型一种尼龙材料用鼓风干燥箱广东圆融ZL201921131431.62019-07-182020-04-28
61实用新型一种家电聚丙烯用切粒机广东圆融ZL201921032503.12019-07-042020-04-28
62实用新型吹风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1041739.12019-07-042020-04-28
63实用新型一种自动缝包机广东圆融ZL201921015583.X2019-07-022020-04-28
64实用新型一种侧喂料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1016234.X2019-07-022020-04-28
65实用新型物料盛放架广东圆融ZL201920989702.52019-06-262020-05-05
66实用新型一种高温恒温试验箱广东圆融ZL201921103385.92019-07-152020-05-12
67实用新型一种聚丙烯材料生产用加热装置广东圆融ZL201921032692.22019-07-042020-05-12
6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新材料生产的喂料斗结构广东圆融ZL201920634058.X2019-04-302020-05-19
69实用新型一种高韧性聚丙烯材料生产用匀化罐广东圆融ZL201921102548.12019-07-152020-06-09
70实用新型一种PP材料生产用立式混料器广东圆融ZL201921032663.62019-07-042020-06-09
71实用新型一种汽车PP生产用热风干燥系统广东圆融ZL201921015588.22019-07-022020-06-09
72发明一种高填充低密度的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重庆会通ZL201611212433.92016-12-252018-11-13
73发明一种高阻尼、低光泽尼龙6/ABS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重庆会通ZL201810839344.X2018-07-272021-07-09

2-5-1-132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74发明一种用于聚合物挤出发泡片材表面修整的定位装置合肥圆融ZL201210279373.82012-08-072014-12-10
75发明一种用于聚合物挤出发泡的水下造粒装置合肥圆融ZL201210279142.72012-08-072015-09-02
76发明一种耐高低温耐水解的PC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合肥圆融ZL201711228147.62017-11-292020-04-17
77发明一种耐高温热氧老化的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合肥圆融ZL201711229949.92017-11-292020-10-23
78发明一种具有高频高介电常数的PPO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合肥圆融ZL201711228148.02017-11-292020-11-13
79实用新型一种摆锤式冲击试验机合肥圆融ZL201721433647.92017-10-312018-07-10
80实用新型一种耐刮擦仪合肥圆融ZL201721474114.52017-11-072018-07-10
81实用新型一种高低温试验箱合肥圆融ZL201721473937.62017-11-072018-08-17
82发明一种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1612025.12018-12-272021-08-06
83发明一种结晶速率提升的聚酰胺56组合物及其应用上海会通ZL201811610694.52018-12-272021-08-20
84发明一种自润滑耐熏蒸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811610711.52018-12-272022-03-22
85发明一种PBT/PTT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276976.02019-12-122022-03-22
86发明一种高机械强度低介电常数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317762.32019-12-192022-07-08
87发明一种良外观短程控向金属银质感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342278.62019-12-232022-03-29
88发明一种自润滑宽温域高阻尼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342264.42019-12-232022-05-27
89发明一种抗虎皮纹聚丙烯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358127.X2019-12-252022-07-05
90发明一种耐水煮变色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1383674.32019-12-282022-06-24
91发明一种PPO-sPS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010614677.X2020-06-302022-05-17
92发明一种无虎皮纹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011501121.62020-12-172022-04-12
93发明增韧复合物、PB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011605984.82020-12-282022-03-22

2-5-1-133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94发明一种可生物降解阻燃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011582958.82020-12-282022-04-01
95发明一种高抗冲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011582096.92020-12-282022-03-22
96发明阻燃增强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013815.32021-01-062022-03-22
97发明一种竹炭电气石复合负载Ag抗菌剂、抗菌聚丙烯组合物及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024122.42021-01-082022-03-22
98发明一种净水器集成水路板用聚丙烯增强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059828.42021-01-182022-03-01
99发明一种用于薄壁注塑产品的耐热全生物降解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310536.32021-03-232022-03-22
100发明一种ABS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482817.72021-04-302022-04-12
101发明PA6/ASA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505299.62021-05-102022-03-22
102发明一种用于MDI发泡粘结的增强TPV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2110691542.82021-06-222022-03-18
103发明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791799.32019-08-262022-03-22
104发明改性阻燃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916133.62019-09-262022-06-03
105发明免喷涂聚酰胺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970129.82019-10-122022-03-25
106发明免喷涂聚酰胺11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975218.12019-10-142022-03-25
107发明免喷涂聚酰胺66/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995489.32019-10-182022-03-25
108发明免喷涂聚酰胺6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0995492.52019-10-182022-03-25
109发明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01979.32019-10-212022-03-25
110发明导电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01975.52019-10-212022-03-25
111发明高韧性免喷涂聚酰胺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14138.62019-10-232022-03-25
112发明阻燃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19181.12019-10-242022-03-25
113发明高韧性免喷涂聚酰胺11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19153.X2019-10-242022-03-25
114发明高韧性免喷涂聚酰胺6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25929.92019-10-252022-03-25

2-5-1-134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15发明阻燃增强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24916.X2019-10-252022-03-25
116发明高韧性免喷涂聚酰胺66/6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32781.12019-10-282022-03-25
117发明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40314.32019-10-292022-03-25
118发明导电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55607.92019-10-312022-03-25
119发明阻燃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61879.X2019-11-012022-03-25
120发明阻燃增强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67885.62019-11-042022-03-25
121发明具有金属质感的聚酰胺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84331.72019-11-072022-03-22
122发明高介电常数聚苯醚/聚酰胺6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90318.22019-11-082022-03-25
123发明高介电常数聚酰胺6/聚苯醚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096326.82019-11-112022-04-15
124发明聚苯醚/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115372.82019-11-142022-08-23
125发明导电聚苯醚/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128627.42019-11-182022-08-19
126发明阻燃聚苯醚/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136069.62019-11-192022-08-19
127发明阻燃增强聚苯醚/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136072.82019-11-192022-08-23
128发明高介电常数聚苯醚/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136073.22019-11-192022-08-23
129发明一种抗静电聚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231037.42019-12-042022-07-05
130发明聚丙烯/聚酰胺/聚酮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269634.62019-12-112022-04-15
131发明聚丙烯/聚酰胺/聚酮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269596.42019-12-112022-05-24
132发明低密度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广东圆融ZL201911301956.42019-12-172022-04-15
133发明低光泽、良外观汽车内饰用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301218.X2019-12-172022-05-27
134发明一种耐热老化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0157415.52020-03-092022-06-03

2-5-1-135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35发明发泡改性剂、发泡母粒、发泡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0759976.22020-07-312021-12-14
136发明耐湿热老化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1203709.32020-11-022022-08-23
137发明一种阻燃聚碳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110031941.12021-01-112022-09-13
138发明增强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0059996.92020-01-192022-09-27
139发明改性介孔母粒、高抗冲聚苯乙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1911381923.52019-12-272022-09-27
140发明一种铝合金微扩孔剂及铝合金材料的表面处理方法重庆会通ZL201911382035.52019-12-272022-01-21
141发明一种超陶瓷质感PC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重庆会通ZL202010657653.22020-07-092022-07-08
142发明一种结晶度提升的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应用上海会通ZL201811610723.82018-12-272022-03-11
143发明一种抑烟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1910827552.22019-09-032022-02-18
144发明一种TPV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1911360387.02019-12-252022-05-31
145发明一种耐汽车冷却液腐蚀的聚酰胺56组合物及其应用上海会通ZL201911415061.32019-12-312022-07-15
146发明耐汽车冷却液腐蚀聚酰胺56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应用上海会通ZL201911421921.42019-12-312022-07-12
147发明一种改善免喷涂材料外观流痕缺陷的功能母粒及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2010988524.12020-09-182022-08-02
148发明一种无卤阻燃聚醚酯弹性体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2011430864.92020-12-092022-06-28
149发明一种低熔点热塑性聚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2110789670.62021-07-132022-07-26
150发明一种高韧性低析出无卤阻燃PC/ABS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安庆会通ZL202010934531.32020-09-082022-03-18
151发明一种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合肥圆融ZL202110831542.32021-07-222022-09-23
15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改性聚丙烯材料生产的冷却装置安庆会通ZL202122326299.82021-09-242022-04-05
153实用新型一种烘料罐热风进气机构安庆会通ZL202123057806.92021-12-062022-04-26
154实用新型一种塑料颗粒烘干设备安庆会通ZL202123057825.12021-12-062022-04-26

2-5-1-136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155实用新型一种塑料颗粒电磁除金属装置安庆会通ZL202123039321.72021-12-062022-05-13
156实用新型一种挤出机自清洁玻纤喂料机构安庆会通ZL202123039315.12021-12-062022-06-07
157实用新型一种阻燃剂混料装置安庆会通ZL202123172585.X2021-12-152022-05-13
158实用新型一种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原料混料处理装置会通中孚ZL202221059771.42022-04-292022-08-09
159实用新型一种TPE缠绕膜包装装置会通中孚ZL202221086245.72022-05-062022-08-09
160实用新型一种热塑性硫化橡胶材料检测用压缩永久变形装置会通中孚ZL202221029291.32022-04-292022-08-16
161发明一种喷涂用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会通股份ZL201910828009.42019-09-032022-10-11
162发明一种湿敏荧光改性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0357521.82020-04-302022-10-25
163发明一种抗静电长碳链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上海会通ZL202111449248.22021-12-012022-10-21
164实用新型一种双侧喂挤出机安庆会通ZL202123172706.02021-12-172022-10-21
165实用新型一种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装置会通中孚ZL202221060454.42022-04-292022-11-01
166发明TPV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广东圆融ZL202011455192.72020-12-132022-11-18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共计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全称证书号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著作权人登记日期
1会通挤出成型仿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0486号2019SR0829729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09
2会通注塑成型仿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0555号2019SR0829798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09
3会通统计纳米材料粒径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1122号2019SR0830365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09
4会通剪切应变模拟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3749号2019SR0832992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12
5会通高分子材料成型仿真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3761号2019SR0833004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12
6会通模拟材料热传递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3782号2019SR0833025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12

2-5-1-137

序号软件全称证书号登记号权利取得方式著作权人登记日期
7会通热压成型模具与工艺分析软件V1.0软著登字第4253793号2019SR0833036原始取得上海会通2019-08-12

十一、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三、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金及股票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2-5-1-138

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且绝对金额超过2,000万元。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论证

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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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提出审核意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董事会会议的审

2-5-1-140

议和表决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实际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实施年度分红所属年度实施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方案分配金额(含税)
2020年2019年度--
2021年2020年度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4,592.84
2022年2021年度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为基数,截至2022年8月2日,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57,313,632股,公司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06元(含税)688.71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于公司上市后执行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5,281.55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11,504.02万元的45.91%;公司2020年11月于科创板上市,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2.36%。具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19年-10,885.87-
2020年4,592.8418,221.12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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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1年688.715,405.0612.7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5,281.55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1,504.0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45.91%
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22.36%

注: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引用自经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会通股份法定年度审计报告。

(三)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3,147.28万元、412,374.70万元、490,093.29万元和244,620.5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885.87万元、18,221.12万元、5,405.06万元和3,179.94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具有较强的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收入规模、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本性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2020年11月于科创板上市,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2.36%。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2-5-1-142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十五、发行人的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行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发行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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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以来共发生过3起行政处罚,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2018年11月4日,会通股份2号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9年1月14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合高)安监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会通股份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28日,会通股份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25日出具的证明,会通股份的该起事故为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事故处罚。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会通股份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2020年8月24日,合肥圆融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20年11月20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合高)应急罚[2020]第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对合肥圆融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3日,合肥圆融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证明,合肥圆融的该起事故为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事故处罚。除前述事故及处罚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合肥圆融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发生的上述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所受的上述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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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21年7月29日,因广东圆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广东圆融在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之前已经纠正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情形,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作出顺卫职罚[2021]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东圆融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广东圆融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行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广东圆融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同业竞争情况分析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

2-5-1-145

富,高性能化和功能化产品品种300多项。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诸多国家支柱性产业和新兴行业。

(二)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何倩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构成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已出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人如拟出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本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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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五、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倩嫦直接持有发行人30.61%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佛山顺德诚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2合肥灏濬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3Storewin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4Full Billion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5Hero Knight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6Ruby Path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7Super Great Holdings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8Super Vast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9Super Shape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10Super Smooth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直接控制的企业
11深圳市浚灏商贸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2深圳市骥灏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3深圳市铨灏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4深圳市晟灏实业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5深圳市起灏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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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6深圳市铨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7深圳市灏玺实业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8深圳市浚颐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19深圳市辉睿泓技术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0深圳市灏持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1深圳市灏玮商贸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2深圳市睿辉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3深圳市恒灏电子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4深圳市浚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5宁波信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间接控制的企业
26宁波益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与何倩兴共同间接控制的企业
27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何倩嫦担任理事的基金会法人
28Super Profit Overseas Limited何倩嫦曾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9月5日注销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朗润资产18.99%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2筱璘17.09%通过朗润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3同安基金7.43%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4安庆市同庆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36%通过同安基金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5同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7.36%通过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安基金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6安庆市财政局7.36%通过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安基金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四)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朗润资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5-1-148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2合肥朗润中科材料有限公司朗润资产直接控制的企业
3深圳市前海硕极科技有限公司筱璘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4深圳前海徽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筱璘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5普立思筱璘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6安徽润司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筱璘间接控制的企业
7安徽普立思生物基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筱璘间接控制的企业
8第八元素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筱璘间接控制的企业
9合肥融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筱璘间接控制的企业
10深圳厚贝盈泰财务顾问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筱璘曾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8月21日注销
11上海纵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筱璘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于2006年3月3日被吊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企业尚未注销
12深圳市公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筱璘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05年2月1日被吊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企业尚未注销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8名董事,即李健益、方安平、李荣群、杨勇光、王灿耀、张瑞稳、王丛、张大林;发行人现有3名监事,即宋海燕、李玉兰、刘刚;发行人现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即总经理李健益、副总经理方安平、副总经理王灿耀、财务总监杨勇光及董事会秘书吴江。除前述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报告期内,姜金明、高波、徐劲科、钟理明还曾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普立思发行人董事李荣群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合肥先端晶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3合肥矽景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4安徽隼波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5合肥中航天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2-5-1-149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6安徽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7合肥司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8博侃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9威视芯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0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1卓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2合肥安高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3合肥更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刘刚自2022年1月13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
14安徽省一一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5合肥学术猫传媒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刘刚自2022年7月5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
16安徽中科元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7合肥珞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8安徽省国盛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9合肥伊丰电子封装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20合肥邦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刘刚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刘刚自2020年4月27日起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
21浏阳市淮川康燕日用品经营部发行人监事宋海燕曾投资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19年8月12日注销

上表列示了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除上表中列示的关联方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构成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七)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下:

2-5-1-150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何享健何倩嫦之父
2何剑锋何倩嫦之兄
3卢德燕何倩嫦之嫂
4何倩兴何倩嫦之妹
5秦灏君何倩嫦之女

(八)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美的控股何倩嫦之父何享健直接控制的企业
2佛山顺德君域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曾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2022年11月4日注销
3宁波美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何倩嫦之父何享健直接控制的企业
2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3佛山市顺德区泽生贸易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4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5海南耀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6深圳凯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7深圳铭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8深圳鼎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9Harvest Peak International Limited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10Ying Feng (Hong Kong)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11Rich Hilton Limited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12Picture Perfect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之兄何剑锋直接控制的企业
13佛山市顺德区天旭投资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14Midea Development Holding (BVI)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15Midea Ever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16Midea Field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17Special Shine Investments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2-5-1-151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8Censtar Asia Development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19Pretty Magic Limited何倩嫦之嫂卢德燕直接控制的企业
20佛山顺德承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妹何倩兴直接控制的企业
21Deluxe Maple Limited何倩嫦之妹何倩兴直接控制的企业
22Super Clear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之妹何倩兴直接控制的企业
23Super Elegant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之妹何倩兴直接控制的企业
24Super Steady Company Limited何倩嫦之妹何倩兴直接控制的企业
25美的集团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26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27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28KUKA Aktiengesellschaft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29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30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兄何剑锋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
31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与何倩嫦之嫂卢德燕共同控制的上市公司
32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3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4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5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6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7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8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39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0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1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2广东美的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3芜湖信合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4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5美的小贷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2-5-1-152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46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7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8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49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0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1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2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3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4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5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6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7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8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59广东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0广东美的酷晨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1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2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3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4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5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6广东美的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7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8宁波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69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0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1广东威特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2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3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2-5-1-153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74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5佛山市美的报关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6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7美的集团武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8Thai Toshiba Electric Industries Co.,Ltd.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79广东和的美术馆美的控股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80杭州东芝家电技术电子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1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2广东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3美通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4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5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6芜湖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7广东美创希科技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8东菱技术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89美的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90高创传动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91库卡柔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间接控制的企业
92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何倩嫦之父何享健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12月8日注销

上表列示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上表中列示的关联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还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企业间接控制了上表中列示主体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担任了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企业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此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2-5-1-154

(九)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广东圆融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重庆会通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会通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4合肥会通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5安庆会通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6会通中孚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7会通特材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8会通特材山东分公司会通特材的分公司
9顺德美融广东圆融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注销
10合肥圆融广东圆融的全资子公司
11合肥经开区分公司合肥圆融的分公司
11普立思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六、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 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
美的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采购货物452.590.21%3,360.830.76%4,671.031.34%17,989.53(注)5.08%
物流服务9.050.00%12.200.00%2.830.00%--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酒店管理会议 服务----0.440.00%14.300.00%

2-5-1-155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 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
有限 公司
美的 控股担保 服务------14.880.00%
广东 和的美术馆会议服务----6.800.00%--
合计461.640.21%3,373.030.76%4,681.101.35%18,018.715.09%

注: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原材料17,468.13万元、4,329.82万元,用于加工美的集团产品。公司参照受托加工物资的处理,将上述已完成销售所对应的原材料采购金额9,329.72万元和5,018.89万元,相应抵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计算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时,以营业成本调增9,329.72万元和5,018.89万元作为基数计算。2019年,公司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2019年因美的集团下属公司指定采购而增加的原材料采购。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继续基于市场化原则,综合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情况及大客户维护等方面的考虑,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了少量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下降。2019年,广东圆融向美的控股支付担保费用14.88万元,金额较小。除上述关联采购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少量向关联方采购办公用品、会议服务的情况,金额较小。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69,918.6828.58%156,717.7631.98%126,832.9330.39%133,054.8232.26%
提供服务--------
合计69,918.6828.58%156,717.7631.98%126,832.9330.39%133,054.8232.26%

注:1、2019年、2020年,公司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联销售分别为133,054.82万元、126,832.93万元,上述金额包括了因参照受托加工物资处理而在营业收入中抵减的原材料金额9,329.72万元、5,018.89万元。计算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时,分别以营业收入调增9,329.72万

2-5-1-156

元、5,018.89万元作为基数计算;2、2019-2022年1-6月,公司向美的关联销售商品的金额包括销售样料后抵减研发费用的金额52.43万元、56.18万元、76.33万元和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主要为向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改性塑料。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随着公司继续加强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开拓力度,2022年1-6月,公司对美的集团的销售占比有所下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2022年 1-6月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4.32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5.94
2021年度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8.64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11.89
2020年度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81.02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12.15
2019年度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235.85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7.92

由于公司自有仓储空间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向安得智联租赁厂房用于存储存货。安得智联与公司地理位置较近,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租赁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向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寄售仓库,产生少量租赁费用;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向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寄售仓库,主要用于向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产生少量租赁费用。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2-5-1-157

(1)关联担保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主债权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人担保 方式主债务是否履行完毕
1会通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5,000美的控股保证
2会通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4,500何倩嫦、 李健益反担保(注1)
3会通股份徽商银行 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5,000美的控股保证
4会通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000美的控股保证
5会通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000何倩嫦保证
6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3,000美的控股保证
7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10,000何倩嫦保证
8会通股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0,000何倩嫦保证
9会通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2,000美的控股保证
10会通股份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5,000何倩嫦保证
11广东圆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000美的控股保证
12广东圆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5,000何倩嫦保证
13广东圆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2,000美的控股保证
14广东圆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2,000何倩嫦保证
15广东圆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000美的控股保证
16广东圆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000何倩嫦保证
17广东圆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10,000美的控股保证
18广东圆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13,000美的控股保证
19顺德美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3,800何倩嫦保证
20合肥圆融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4,000美的控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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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务人债权人主债权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人担保 方式主债务是否履行完毕
21合肥圆融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4,000筱璘、美的控股保证
22合肥圆融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4,000何倩嫦保证
23合肥圆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000美的控股保证
24合肥圆融徽商银行 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4,000美的控股保证
25合肥圆融徽商银行 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4,000美的控股保证
26合肥圆融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172筱璘、何倩嫦、朗润资产保证
27合肥圆融美的小贷3,000朗润资产保证

注:会通股份委托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担保”)为会通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何倩嫦、李健益、重庆会通与兴泰担保签订的编号为2018年保字第567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就前述兴泰担保为会通股份提供的担保,何倩嫦、李健益、重庆会通为兴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2)2020年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主债权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人担保 方式主债务是否履行 完毕
1会通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2,000何倩嫦保证
2会通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1,000何倩嫦保证
3会通股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7,900何倩嫦保证
4会通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5,000美的控股保证
5会通股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000何倩嫦、 李健益保证、 反担保 (注1)
6会通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4,400何倩嫦保证
7会通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4,500何倩嫦、 李健益反担保 (注2)
8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何倩嫦保证
9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5,000何倩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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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务人债权人主债权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人担保 方式主债务是否履行 完毕
10会通股份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000何倩嫦保证
11会通股份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8,000何倩嫦保证
12会通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8,000何倩嫦保证
13会通股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000何倩嫦保证
14广东圆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10,000何倩嫦、 筱璘、 方安平保证
15广东圆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3,750何倩嫦保证
16广东圆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0,000何倩嫦保证
17广东圆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5,000何倩嫦保证
18广东圆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000何倩嫦保证
19广东圆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5,000何倩嫦保证
20广东圆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0,000何倩嫦保证
21重庆会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26,000何倩嫦保证
22合肥圆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1,000何倩嫦反担保 (注3)

注:

1、会通股份委托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担保”)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对会通股份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何倩嫦同时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何倩嫦与高新担保签订的2020年个信反字第051-1号《信用反担保合同》、李健益与高新担保签订的2020年个信反字第051-2号《信用反担保合同》,就前述高新担保为会通股份提供的担保,何倩嫦、李健益为高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2、会通股份委兴泰担保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对会通股份的4,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何倩嫦、李健益、重庆会通与兴泰担保签订的2020年保字第017号《反担保(保证)合同》,就前述兴泰担保为会通股份提供的担保,何倩嫦、李健益、重庆会通为兴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3、合肥圆融委托高新担保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对合肥圆融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何倩嫦与高新担保签订的2020年个信反字第053-1号《信用反担保合同》,就前述高新担保为合肥圆融提供的担保,何倩嫦为高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3)2021年

2021年,公司未新增关联担保。

4)202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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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务人债权人主债权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人担保 方式主债务是否履行 完毕
1会通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2,000何倩嫦保证
2会通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1,000何倩嫦保证
3会通股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7,900何倩嫦保证
4会通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5,000美的控股保证
5会通股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000何倩嫦、 李健益保证、 反担保 (注1)
6会通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4,400何倩嫦保证
7会通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4,500何倩嫦、 李健益反担保 (注2)
8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何倩嫦保证
9会通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5,000何倩嫦保证
10会通股份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5,000何倩嫦保证
11会通股份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8,000何倩嫦保证
12会通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8,000何倩嫦保证
13广东圆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40,000何倩嫦保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2.91亿元,主要为公司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计息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2019年度美的小贷1,511.52-64.721,576.24-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2-5-1-161

公司2019年与美的控股、美的小贷的资金拆借按期支付拆借利息,拆借利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美的小贷系美的集团旗下主要从事小额贷款的公司,为美的体系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偿还全部关联方借款,自2020年以来,公司未新增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行为。

(3)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时间金额(万元)
朗润资产受让广东圆融27%股权2019年35,500.00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软件2020年45.40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软件2021年62.57
美的集团采购设备2021年88.50
美的集团采购软件2022年35.40
美的集团采购设备2022年327.54

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朗润资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收购朗润资产持有的广东圆融27%股权。由于朗润资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45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广东圆融100%股权价值131,800万元。经公司与朗润资产协商,本次广东圆融27%股权作价35,500万元。2019年12月27日,双方完成广东圆融27%股权交割的工商登记。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完成转让款项的支付。

2020年、2021年,公司向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赛意质量管理系统软件(SQMS)用于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建设公司智能化、数字化工厂,采购金额较小。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库卡机器人及能源管理系统等设备,用于自身重庆工厂仓储设备的升级改造,采购金额较小。

(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2-5-1-162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1-6月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美的集团12,753.72676.7416,796.92862.0620,323.541,036.138,553.37431.95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美的集团3,272.72-3,467.12-5,252.05-3,747.32-
预付款项
美的集团27.86-118.46---157.82-
其他应收款
美的集团------73.3773.37
应付账款
美的集团72.93-5.23-6.58---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7-25.57-----
其他应付款
朗润资产------17,300.00-
美的集团6.00-6.00-----
应付票据
美的集团--276.93-53.78-3,600.00-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

公司在其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机制的主要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5-1-163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协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第四十三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该关联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根据本章程之规定通过相应的决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2-5-1-164

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0.1%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下同),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低于0.1%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 公司应当对下列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约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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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审议标准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条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主动说明情况并提出回避申请;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说明情况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第十一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关联人在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第十三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董事长的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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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

2、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百分之零点一,或不超过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但董事长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关联交易对方的,上述事项应该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百分之零点一以上,且超过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

1、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百分之一以上,且超过三千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于首次发生的第七条第(十一)项至第(十六)项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订立的书面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权限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百分之一以上,且超过三千万元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当比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

2-5-1-167

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百分之零点一以上,且超过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 公司可以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当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

(三)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第十三条标准的,适用第十三条的规定。

已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对下列关联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十三条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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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

(四) 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五)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

(七)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八)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

(九)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3、三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并予以严格履行,确保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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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将严格执行该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代表其自身及其所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企业(“关联方”)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

1、本人及由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承诺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确有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则本人及由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承诺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2、本人及由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损坏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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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0]9768号”(2019年度报告)、“天健审[2021]3068号”(2020年度报告)、“天健审[2022]1818号”(2021年度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节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4,671.2357,730.5851,474.3158,936.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61,949.48170,893.78152,843.65141,478.87
应收票据44,572.1348,196.2950,166.5553,471.34
应收账款117,377.35122,697.49102,677.1188,007.53
应收款项融资2,205.564,587.186,324.1312,219.43
预付款项10,061.409,525.655,007.163,917.49

2-5-1-171

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应收款405.64244.26576.391,004.38
存货68,416.4560,910.6051,445.3259,295.24
其他流动资产3,847.375,549.023,960.724,012.27
流动资产合计321,557.13309,441.07271,631.69280,864.2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318.9613,244.96--
固定资产128,307.87108,578.2885,101.6377,874.48
在建工程17,848.5625,754.9818,058.305,309.60
使用权资产965.121,202.66--
无形资产33,453.1633,983.9934,726.3435,707.24
商誉14,478.1914,478.1914,478.1914,478.19
长期待摊费用600.69736.721,149.671,82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6,719.525,945.443,778.213,416.55
其他非流动资产4,690.642,317.552,203.153,10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220,382.69206,242.77159,495.50141,723.29
资产总计541,939.82515,683.83431,127.18422,587.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2,622.24163,511.22113,287.5498,743.5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2,910.52110,050.7869,724.1196,135.24
应付票据51,197.2956,149.3821,043.7846,153.72
应付账款51,713.2353,901.4048,680.3349,981.52
预收款项---597.47
合同负债1,449.78770.14870.48-
应付职工薪酬2,195.193,532.024,976.803,513.19
应交税费1,107.441,042.92715.792,372.91
其他应付款1,297.85899.98374.4217,648.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61.573,602.2510,122.867,666.15
其他流动负债48,748.2444,287.8140,045.2353,535.75
流动负债合计328,892.83327,697.12240,117.24280,212.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614.004,771.6410,607.7014,201.11
租赁负债340.39583.54--

2-5-1-172

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12,999.1812,869.8911,452.8210,227.64
非流动负债合计41,953.5718,225.0722,060.5224,428.74
负债合计370,846.40345,922.19262,177.76304,641.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928.3645,928.3645,928.3641,335.53
资本公积93,119.9793,119.9793,119.9764,930.67
减:库存股1,131.09---
盈余公积1,892.271,892.271,657.88958.15
未分配利润31,312.0528,821.0428,243.2110,721.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1,121.57169,761.65168,949.43117,946.16
少数股东权益-28.14---
所有者权益合计171,093.43169,761.65168,949.43117,94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1,939.82515,683.83431,127.18422,587.5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总收入244,620.52490,093.29412,374.70403,147.28
营业收入244,620.52490,093.29412,374.70403,147.28
营业总成本243,143.70488,319.22392,990.28390,424.54
营业成本220,327.36443,835.41343,007.77344,848.66
税金及附加1,436.322,251.732,151.381,625.86
销售费用3,867.986,908.2313,939.2712,123.66
管理费用4,637.389,448.9110,070.508,169.17
研发费用9,622.8419,286.5816,884.9816,874.45
财务费用3,251.826,588.366,936.386,782.74
其中:利息费用3,443.386,630.226,827.626,860.41
减:利息收入147.78369.28250.99226.86
加:其他收益2,029.933,423.072,525.791,712.95
投资净收益-354.52372.91-259.02-724.1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809.11-1,201.57-933.97-1,228.23

2-5-1-173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信用减值损失156.46-1,414.21-1,223.18127.13
资产处置收益30.4946.57-84.73-242.68
营业利润2,530.073,000.8519,409.3112,367.74
加:营业外收入37.85873.94665.75248.98
减:营业外支出30.05163.87603.98231.25
利润总额2,537.873,710.9319,471.0912,385.47
减:所得税-613.93-1,694.131,249.970.37
净利润3,151.805,405.0618,221.1212,385.10
持续经营净利润3,151.805,405.0618,221.1212,385.10
减:少数股东损益-28.14--1,499.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9.945,405.0618,221.1210,885.87
综合收益总额3,151.805,405.0618,221.1212,385.1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8.14--1,499.2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3,179.945,405.0618,221.1210,885.8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070.120.440.30
稀释每股收益0.070.120.440.3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2,843.66388,350.15296,856.20355,825.94
收到的税费返还5,034.851,463.37618.5243.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867.7313,965.7626,564.0925,698.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746.24403,779.28324,038.81381,568.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0,063.07326,216.92272,550.04273,841.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64.2425,973.9123,469.5121,064.62
支付的各项税费5,418.156,202.0311,370.255,641.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780.5325,788.9925,479.0834,944.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926.00384,181.85332,868.88335,491.72

2-5-1-174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2419,597.43-8,830.0746,07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30,000.00101,050.0045,61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6200.8877.66100.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8.90285.49136.53114.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7.60608.96944.01448.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8531,095.32102,208.2046,275.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26.1234,527.728,787.2926,991.87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42,200.00101,050.0047,531.2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8.75171.90340.2290.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4.8776,899.62110,177.5074,614.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7.02-45,804.29-7,969.31-28,33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244.4341,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790.85220,044.10129,700.00137,066.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790.85220,044.10165,244.43179,566.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972.41183,110.35116,322.89145,593.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11.2911,411.276,416.288,427.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4.632,393.8418,309.5320,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588.33196,915.46141,048.70174,521.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02.5223,128.6324,195.725,044.6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74.43-124.84-128.1833.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560.18-3,203.087,268.1622,816.2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640.8943,843.9636,575.8013,759.5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201.0740,640.8943,843.9636,575.80

2-5-1-17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353.4028,959.8237,182.0636,143.4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12,731.54108,770.4593,008.5392,630.90
应收票据44,110.4145,050.3137,768.7337,771.50
应收账款68,621.1363,720.1455,239.8054,859.40
应收款项融资1,773.843,030.554,944.398,710.86
预付款项32,373.9657,515.6530,367.068,505.58
其他应收款21,710.2614,180.66433.224,361.17
存货22,795.4528,674.9124,725.4728,924.31
其他流动资产--127.67205.83
流动资产合计228,738.45241,132.05190,788.40179,482.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0,349.96127,600.9695,356.0086,726.00
固定资产17,317.0722,252.8723,229.3121,217.86
在建工程640.87-40.57160.54
使用权资产106.35225.05--
无形资产1,650.281,681.911,839.651,805.00
长期待摊费用--28.1213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2,822.932,090.781,007.9994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273.89126.65312.592,795.25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161.35153,978.22121,814.23113,783.47
资产总计381,899.80395,110.27312,602.62293,265.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2,111.92105,942.2859,679.0851,075.3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9,152.5453,320.7526,155.2436,711.28
应付票据35,467.1231,095.849,513.4516,570.20
应付账款13,685.4122,224.9216,641.7920,141.07
预收款项---5,769.17

2-5-1-176

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同负债3,596.057,250.33597.90-
应付职工薪酬781.681,991.842,573.071,772.18
应交税费423.30172.21204.18174.37
其他应付款886.15627.868,094.7017,40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119.783,161.10170.152,203.24
其他流动负债41,004.7544,452.8329,889.0937,814.01
流动负债合计195,076.17216,919.20127,363.41152,920.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8.210.004,806.38-
租赁负债12.4975.66--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2,778.452,673.832,742.332,434.2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799.142,749.497,548.712,434.20
负债合计207,875.32219,668.69134,912.12155,354.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928.3645,928.3645,928.3641,335.53
资本公积120,001.69120,001.69120,001.6991,812.39
库存股1,131.09---
盈余公积1,892.271,892.271,657.88958.15
未分配利润7,333.257,619.2510,102.563,80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4,024.49175,441.58177,690.50137,91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174,024.49175,441.58177,690.50137,910.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381,899.80395,110.27312,602.62293,265.5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总收入169,653.62314,277.01268,331.81250,123.83
营业收入169,653.62314,277.01268,331.81250,123.83
营业总成本170,605.49315,448.77261,555.02244,517.58
营业成本159,062.39291,691.30236,351.61222,589.03
税金及附加512.84761.23868.81751.69

2-5-1-177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费用2,148.594,049.697,549.266,101.40
管理费用2,245.295,035.114,900.713,187.11
研发费用4,802.3710,176.948,600.668,219.21
财务费用1,834.013,734.513,283.973,669.14
其中:利息费用1,929.073,778.733,222.923,641.77
减:利息收入74.27235.51117.8259.37
加:其他收益1,527.592,382.041,308.59886.65
投资净收益-355.88487.60-204.99-531.75
资产减值损失-428.64-732.89-544.42-688.61
信用减值损失-135.55-334.53-552.90-117.09
资产处置收益28.429.86-89.11-1.14
营业利润-315.93640.316,693.955,154.32
加:营业外收入12.91828.28585.31197.67
减:营业外支出26.07158.05140.55167.86
利润总额-329.091,310.547,138.715,184.14
减:所得税-732.01-1,033.37141.35-27.13
净利润402.922,343.916,997.365,211.26
持续经营净利润402.922,343.916,997.365,21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2.922,343.916,997.365,211.26
综合收益总额402.922,343.916,997.365,211.2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402.922,343.916,997.365,211.26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9,763.29233,008.68204,094.56204,221.48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43.1556.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32.086,102.5310,893.841,62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597.95239,154.36215,044.51205,844.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0,391.61200,534.06206,712.97148,482.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796.7113,445.9011,632.069,412.41

2-5-1-178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支付的各项税费2,609.822,963.044,470.543,590.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70.3426,363.9512,920.8515,61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9,368.48243,306.95235,736.41177,10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29.47-4,152.59-20,691.9128,742.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56,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0.8848.9835.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48.90121.24253.6654.1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5.1019,611.843,945.740.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4.0049,933.9560,948.3889.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5.961,674.53817.913,213.48
投资支付的现金-61,200.0065,330.001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67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7.2033,549.3248.064,037.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88.1696,423.8566,195.9619,25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16-46,489.90-5,247.59-19,160.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244.4341,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2,104.90130,179.2175,400.0068,834.5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42.02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104.90130,179.21118,886.44111,334.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6,972.4186,285.1564,019.6675,497.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89.458,134.212,994.333,062.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6.701,846.1518,309.5318,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948.5696,265.5185,323.5197,06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43.6633,913.7033,562.9314,274.4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6.75-60.31-55.1517.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98.39-16,789.107,568.2823,873.5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924.7234,713.8227,145.543,272.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923.1117,924.7234,713.8227,145.54

2-5-1-17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重庆会通重庆100.00-设立
上海会通上海100.00-设立
广东圆融广东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合肥会通安徽100.00-设立
安庆会通安徽100.00-设立
合肥圆融安徽-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会通中孚安徽100.00-设立
会通特材安徽67.00-设立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
2022年度
会通特材设立2022年5月
2021年度
会通中孚设立2021年11月
2019年度
合肥会通设立2019年6月
安庆会通设立2019年9月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
2022年度
顺德美融注销2022年6月

2-5-1-18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0.980.941.131.00
速动比率0.770.760.920.7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68.43%67.08%60.81%72.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54.43%55.60%43.16%52.97%
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次/年)4.084.354.334.46
存货周转率(年化)(次/年)6.817.96.196.52
总资产周转率(年化)(次/年)0.931.040.971.0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100.43-0.191.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2-0.070.160.5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93%3.94%4.09%4.19%
EBITDA(万元)11,040.5819,788.4634,384.7125,835.7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152.915.033.47

注:上述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半年度周转率指标已经年化处理。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及摊销

1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含资本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2-5-1-181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63.1914.041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681.0012.369.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70.120.44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30.040.38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70.120.44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30.040.380.28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3814.51-587.95-263.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2,029.934,223.372,925.791,770.86

2-5-1-182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6200.8877.66100.6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2.720.6725.000.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92-58.16164.99-21.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579.04
合计2,092.304,381.282,605.501,008.09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69.36667.35430.0115.49
少数股东损益0.45--9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2,022.493,713.932,175.48902.41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

2-5-1-183

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2019年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2-5-1-184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4,000.004,000.00
应收票据64,812.48-30,746.3834,066.10
应收款项融资-30,746.3830,746.38
其他流动资产8,766.76-4,000.004,766.76
未分配利润[注]360.30-3.22357.08
盈余公积[注]433.803.22437.02

注: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往来款不再计提坏账准备,相应调整减少母公司2019年期初应收款坏账准备378,489.1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1.24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6,773.37元,同时调整增加母公司2019年期初盈余公积32,184.7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89,662.27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坏账准备已抵销,故对合并报表影响为调整增加2019年期初盈余公积32,184.70元,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32,184.70元。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9,621.78摊余成本29,621.78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30,746.3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0,746.38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92,701.08摊余成本92,701.08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637.42摊余成本1,637.42
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00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00.00
短期借款摊余成本 (金融负债)106,730.00摊余成本106,730.00
应付票据摊余成本(其他金41,283.73摊余成本41,283.73

2-5-1-185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融负债)
应付账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41,827.10摊余成本41,827.10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7,173.20摊余成本7,173.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983.82摊余成本3,983.82
长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6,313.40摊余成本16,313.40
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2,749.64摊余成本2,749.64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 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1)金融资产
1)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29,621.78--29,621.78
应收票据64,812.48-30,746.38-34,066.10
应收账款92,701.08--92,701.08
其他应收款1,637.42--1,637.4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188,772.75-30,746.38-158,026.37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30,746.38-30,746.38
其他流动资产4,000.00-4,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4,000.0026,746.38-30,746.38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4,000.00-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4,000.00-4,000.00
(2)金融负债
1)摊余成本

2-5-1-186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 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短期借款106,730.00--106,730.00
应付票据41,283.73--41,283.73
应付账款41,827.10--41,827.10
其他应付款7,173.20--7,173.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83.82--3,983.82
其他流动负债34,099.87--34,099.87
长期借款16,313.40--16,313.40
长期应付款2,749.64--2,749.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254,160.75--254,160.75

2、2018年度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2018年度原始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将经前述调整后的原始财务报表作为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基础。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23,447.4581,974.28应收票据30,746.3826,597.95
应收账款92,701.0855,376.3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83,110.8321,097.27应付票据41,283.734,059.63
应付账款41,827.1017,037.63

(三)研发余料的会计处理调整事项

经审慎论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研发余料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如下变更:变更前,研发试制过程中形成的研发余料按实际数量做存货入库,财务上根据入库数量和入库单价确认入库金额,入库单价按照预估的单位成本或残值进行计算,并相应冲减研发费用。

变更后,对公司研发余料的上述会计处理调整为:研发余料入库时不确认资产,做备查登记,出售时按实际出售金额冲减当期研发费用。

据此,公司追溯重述了2018、2019年财务报告。上述调整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2-5-1-187

(更正后减更正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存货-403.46-290.20
盈余公积-33.42-24.07
未分配利润-370.02-266.13
营业收入-1,982.43-1,658.68
营业成本-1,657.41-1,304.49
研发费用-211.76-326.14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相关规定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20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 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6,965.42
销售费用-6,965.42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965.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65.42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5-1-18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21,557.1359.33309,441.0760.01271,631.6963.01280,864.2466.46
非流动资产220,382.6940.67206,242.7739.99159,495.5036.99141,723.2933.54
资产总计541,939.82100.00515,683.83100.00431,127.18100.00422,587.5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22,587.53万元、431,127.18万元、515,683.83万元和541,939.82万元,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其中,流动资产的金额分别为280,864.24万元、271,631.69万元、309,441.07万元和321,557.13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46%、63.01%、60.01%和

59.33%,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

公司资产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74,671.2323.2257,730.5818.6651,474.3118.9558,936.5720.9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61,949.4850.36170,893.7855.23152,843.6556.27141,478.8750.37
-应收票据44,572.1313.8648,196.2915.5850,166.5518.4753,471.3419.04
-应收账款117,377.3536.50122,697.4939.65102,677.1137.8088,007.5331.33
应收款项融资2,205.560.694,587.181.486,324.132.3312,219.434.35
预付款项10,061.403.139,525.653.085,007.161.843,917.491.39
其他应收款405.640.13244.260.08576.390.211,004.380.36
存货68,416.4521.2860,910.6019.6851,445.3218.9459,295.2421.11
其他流动资产3,847.371.205,549.021.793,960.721.464,012.271.43
流动资产合计321,557.13100.00309,441.07100.00271,631.69100.00280,864.24100.00

流动资产主要科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58,936.57万元、51,474.31万元、

2-5-1-189

57,730.58万元和74,671.2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98%、18.95%、18.66%和23.22%。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 现金----4.120.0117.770.03
银行 存款54,332.0772.7640,640.8970.4043,839.8485.1736,558.0362.03
其他货币资金20,339.1527.2417,089.7029.607,630.3414.8222,360.7737.94
合计74,671.23100.0057,730.58100.0051,474.31100.0058,936.57100.00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7,462.26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支付了广东圆融少数股东股权受让款以及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2021年及2022年6月末,随着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提升,公司货币资金整体有所上升。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3,471.34万元、50,166.55万元、48,196.29万元和44,572.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04%、18.47%、15.58%和13.86%。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将部分应收票据转列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同时,由于部分由非大型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高,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予以终止确认,同时计列应收票据和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中已经贴现或背书转让的票据分别为53,535.75万元、39,941.50万元、44,189.37万元和48,559.77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022年6月30日
银行承兑汇票44,147.62-44,147.62
商业承兑汇票446.8522.34424.51

2-5-1-190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44,594.4722.3444,572.13
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7,987.79-47,987.79
商业承兑汇票219.4810.97208.50
合计48,207.2610.9748,196.29
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5,870.31-45,870.31
商业承兑汇票4,522.35226.124,296.23
合计50,392.66226.1250,166.55
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2,247.55-52,247.55
商业承兑汇票1,288.1964.411,223.78
合计53,535.7564.4153,471.34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8,007.53万元、102,677.11万元、122,697.49万元和117,377.3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1.33%、37.80%、39.65%和

36.50%。

1)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的合作时长、销售规模、历史回款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会给予30-90天不等的账期。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22年6月30日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536.09576.801年以内9.26%
2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3,055.37152.771年以内2.45%
3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2,782.65139.131年以内2.23%

2-5-1-191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4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726.14136.311年以内2.19%
5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2,194.66109.731年以内1.76%
合计22,294.921,114.7517.90%
2021年12月31日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398.09419.901年以内6.45%
2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8,148.72407.441年以内6.26%
3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3,649.38182.471年以内2.80%
4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3,282.86164.141年以内2.52%
5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1,581.5379.081年以内1.21%
合计25,060.581,253.0319.24%
2020年12月31日
1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5,686.27284.311年以内5.23%
2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3,870.51193.531年以内3.56%
3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3,345.09167.251年以内3.08%
4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23.53126.181年以内2.32%
5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35.36121.771年以内2.24%
合计17,860.76893.0416.43%
2019年12月31日
1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669.03133.451年以内2.87%
2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1,965.1898.261年以内2.11%
3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663.6383.181年以内1.79%
4柳州裕信方盛汽车饰件有限公司1,326.2166.311年以内1.42%
5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3.0161.651年以内1.33%
合计8,857.07442.85-9.52%

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5-1-1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3,667.896,290.54117,377.35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2.92912.920.00
合计124,580.817,203.46117,377.35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9,268.696,571.20122,697.49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05.671,005.670.00
合计130,274.367,576.87122,697.49
种类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8,256.815,579.70102,677.1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9.66419.66-
合计108,676.475,999.36102,677.11
种类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811.414,803.8888,007.53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1.47221.47-
合计93,032.885,025.3588,007.53

报告期各期末,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结合对方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还款沟通情况等综合判断后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对此类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四川圣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2250.02250.02250.02----

2-5-1-193

单位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四川天锦科技有限公司250.00250.00250.00250.00----
山东飞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3.42203.42203.42203.42203.42203.42--
福建海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7.34117.34
中环大成电子(天津)有限公司--45.7445.7445.7445.7445.7445.74
苏州维通东部精密注塑有限公司----92.6292.62--
无锡瑞仕得车辆配件有限公司44.3344.3344.3344.3344.3344.3344.3344.33
其他零星单位165.16165.16212.17212.1733.5533.5514.0814.08
合计912.93912.931,005.681,005.68419.66419.66221.4722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3,386.2499.77%6,167.985.00
1-2年160.950.13%32.1920.00
2-3年60.650.05%30.3350.00
3年以上60.040.05%60.04100.00
合计123,667.89100.00%6,290.545.09
账龄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8,782.6899.62%6,439.135.00
1-2年379.620.29%75.9220.00
2-3年100.490.08%50.2450.00
3年以上5.900.00%5.90100.00
合计129,268.69100%6,571.205.08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5-1-194

1年以内107,334.4799.15%5,366.725.00
1-2年841.010.78%168.2020.00
2-3年73.110.07%36.5550.00
3年以上8.220.01%8.22100.00
合计108,256.81100.00%5,579.705.15
账龄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1,790.7598.90%4,589.545.00
1-2年991.881.07%198.3820.00
2-3年25.630.03%12.8250.00
3年以上3.150.00%3.15100.00
合计92,811.41100.00%4,803.885.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皆在98%以上,整体账龄较短,回款风险较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金发科技普利特沃特股份南京聚隆发行人
6个月以内 (含6个月)1.00%0.00%3.00%8.00%5.00%
6-12月以内(含12个月)5.00%5.00%
1-2年20.00%20.00%10.00%15.00%20.00%
2-3年50.00%50.00%20.00%80.00%50.00%
3-4年75.00%75.00%40.00%100.00%10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计提标准较为谨慎。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2,219.43万元、6,324.13万元、4,587.18万元和2,205.56万元。

2019年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

2-5-1-195

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应收票据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将其余额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3,917.49万元、5,007.16万元、9,525.65万元和10,061.40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9%、1.84%、3.08%和3.13%,占比较小,报告期内随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提升而有所上升。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035.6099.74%9,476.6599.49%4,977.0799.40%3,889.4299.28%
1至2年25.190.25%49.000.51%30.100.60%25.700.66%
2至3年0.610.01%----2.370.06%
合计10,061.40100.00%9,525.65100.00%5,007.16100.00%3,917.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2022年6月30日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1,149.921年以内11.43%
2甘肃龙昌石化集团有限公司978.081年以内9.72%
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54.341年以内7.50%
4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726.351年以内7.22%
5苏州嘉禾塑业有限公司644.741年以内6.41%
合计4,253.4342.28%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2021年12月31日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1,700.671年以内17.85

2-5-1-196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公司
2甘肃龙昌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179.261年以内12.38
3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827.681年以内8.69
4苏州鸿海石化有限公司522.901年以内5.49
5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73.051年以内3.92
合计4,603.5548.33
2020年12月31日
1合肥中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64.911年以内13.28%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545.681年以内10.90%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重庆分公司385.001年以内7.69%
4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销售分公司359.661年以内7.18%
5湖南岳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7.191年以内6.14%
合计2,262.4445.18%
2019年12月31日
1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549.551年以内14.03%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461.451年以内11.78%
3浙江四邦实业有限公司375.561年以内9.59%
4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294.451年以内7.52%
5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销售分公司203.981年以内5.21%
合计1,884.9948.12%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公司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04.38万元、576.39万元、244.26万元和405.6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0.36%、0.21%、0.08%和0.1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明细如下:

2-5-1-19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495.47266.45600.201,273.37
备用金63.00--1.10
出口退税--27.16-
其他43.2853.08112.8832.60
小计601.75319.53740.241,307.07

押金保证金主要系公司购买土地、投资建设、租赁设备等事项缴纳的保证金。公司自2019年起加强备用金管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备用金金额较少。1)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性质
2022年6月30日
1广东顺德盛世添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94.7394.731年以内15.74押金保证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83.374.171年以内13.85押金保证金
3安徽冠林机械有限公司53.582.681年以内8.90押金保证金
4上海天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2.501年以内8.31押金保证金
5合肥中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7.7418.781-2年7.93押金保证金
合计329.42122.86-54.73-
2021年12月31日
1安徽冠林机械有限公司53.582.681年以内16.77押金保证金
2上海天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2.501年以内15.65押金保证金
3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48.582.431年以内15.20其他
4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0.4740.473年以上12.67押金保证金
5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32.861.641年以内10.28押金保证金
合计225.4949.72-70.57-
2020年12月31日
1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230.0046.001-2年31.07%设备保证金

2-5-1-198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性质
(中国)有限公司
2重庆市铜梁区建筑管理站166.768.341年以内22.53%建设保证金
3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68.603.431年以内9.27%其他
4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40.4740.242-3年,3年以上5.47%建设保证金
5安徽冠林机械有限公司40.315.881年以内,1-2年5.45%设备保证金
合计546.13103.88-73.79%-
2019年12月31日
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592.95118.591-2年45.36%建设保证金
2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230.0011.501年以内17.60%设备保证金
3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17.2735.451-2年,2-3年8.97%土地保证金、建设保证金
4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73.893.691年以内5.65%建设保证金
5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45.3045.303年以上3.47%质量保证金
合计1,059.40214.54-81.05%-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01.75196.11405.64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601.75196.11405.64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9.5375.27244.26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1-199

合计319.5375.27244.26
种类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40.24163.85576.39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740.24163.85576.39
种类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07.07302.701,004.3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1,307.07302.701,004.38

(7)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
原材料45,797.0266.94%34,799.6557.13%28,277.3354.97%32,436.4954.70%
在产品1,079.291.58%897.221.47%1,579.783.07%1,352.312.28%
库存商品20,610.2730.12%22,357.1536.70%16,970.6432.99%21,180.0335.72%
合同履约成本127.990.19%------
委托加工物资801.891.17%2,856.584.69%4,617.578.98%4,326.417.30%
合计68,416.45100%60,910.60100%51,445.32100%59,295.24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公司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54.70%、54.97%、57.13%和66.94%。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系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及公司备货增加所致。

2)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295.24万元、51,445.32万元、60,910.60万元和68,416.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11%、18.94%、19.68 %和21.28%。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9,295.24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

2-5-1-200

模扩大导致备货增加。2020年末,公司加强库存管理,适当减少备货因此存货账面价值有所减少。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系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适时增加原材料备货所致。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6,016.86219.8345,797.02
在产品1,104.0324.751,079.29
库存商品21,336.84726.5720,610.27
合同履约成本127.99-127.99
委托加工物资803.831.94801.89
合计69,389.55973.0968,416.4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5,042.65242.9934,799.65
在产品922.9825.76897.22
库存商品23,326.13968.9822,357.15
委托加工物资2,862.756.172,856.58
合计62,154.501,243.9060,910.6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8,447.19169.8628,277.33
在产品1,673.0493.261,579.78
库存商品17,698.34727.7016,970.64
委托加工物资4,628.7911.224,617.57
合计52,447.371,002.0451,445.3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2-5-1-201

原材料32,741.20304.7132,436.49
在产品1,420.0867.771,352.31
库存商品22,169.10989.0721,180.03
委托加工物资4,334.007.594,326.41
合计60,664.381,369.1459,295.24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369.14万元、1,002.04万元、1,243.90万元和973.09万元。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4)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46,016.8645,431.95322.49141.46120.97
在产品1,104.031,030.7160.605.297.43
库存商品21,336.8420,970.02343.5519.184.09
合同履约成本127.99127.990.000.000.00
委托加工物资803.83797.306.530.000.00
小计69,389.5568,357.97733.17165.93132.48
占比(%)100.0098.511.060.240.19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5,042.6534,343.15438.96167.2693.27
在产品922.98856.3050.1812.603.89
库存商品23,326.1322,869.88439.3314.912.01
委托加工物资2,862.752,843.0817.532.130.00
小计62,154.5060,912.42946.00196.9099.18
占比(%)100.0098.001.520.320.16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28,447.1927,809.43428.76125.3083.70
在产品1,673.041,525.3760.5377.949.20

2-5-1-202

库存商品17,698.3417,581.1685.237.0524.91
委托加工物资4,628.794,578.1349.331.33-
小计52,447.3751,494.09623.85211.61117.81
占比(%)100.0098.181.190.400.22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原材料32,741.2031,917.65420.87330.2172.45
在产品1,420.081,214.04164.8741.080.11
库存商品22,169.1021,527.05410.82229.861.38
委托加工物资4,334.004,318.128.387.49-
小计60,664.3858,976.861,004.94608.6473.94
占比(%)100.0097.221.661.000.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7.22%、98.18%、98.00%和98.51%,库龄较短,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012.27万元、3,960.72万元、5,549.02万元和3,847.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3%、1.46%、1.79%和1.2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314.645,022.553,529.513,067.70
预缴企业所得税516.46526.47431.21944.56
预交房产税16.27---
合计3,847.375,549.023,960.724,012.27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较多,留存了较大额度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2-5-1-20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13,318.966.0413,244.966.42----
固定资产128,307.8758.22108,578.2852.6585,101.6353.3677,874.4854.95
在建工程17,848.568.1025,754.9812.4918,058.3011.325,309.603.75
使用权资产965.120.441,202.660.58----
无形资产33,453.1615.1833,983.9916.4834,726.3421.7735,707.2425.20
商誉14,478.196.5714,478.197.0214,478.199.0814,478.1910.22
长期待摊费用600.690.27736.720.361,149.670.721,827.32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6,719.523.055,945.442.883,778.212.373,416.552.41
其他非流动资产4,690.642.132,317.551.122,203.151.383,109.912.19
非流动资产合计220,382.69100.00206,242.77100.00159,495.50100.00141,723.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483.8910,905.59-92,578.2989.46%
机器设备48,981.7715,540.72501.4632,939.5967.25%
运输工具1,095.16833.31-261.8523.91%
其他设备6,915.524,387.38-2,528.1436.56%
合计160,476.3431,667.01501.46128,307.8779.95%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8,696.109,246.81-79,449.2989.57%
机器设备40,572.4913,553.78501.4626,517.2565.36%
运输工具1,180.64848.98-331.6628.09%
其他设备6,436.704,156.62-2,280.0835.42%
合计136,885.9227,806.19501.46108,578.2879.32%

2-5-1-204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3,010.106,700.45-56,309.6589.37%
机器设备36,552.3710,091.95501.4625,958.9671.02%
运输工具1,230.82777.46-453.3636.83%
其他设备5,879.323,499.65-2,379.6640.48%
合计106,672.6121,069.52501.4685,101.6379.78%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7,589.784,535.10-53,054.6892.13%
机器设备29,864.757,130.76501.4622,232.5374.44%
运输工具1,273.83764.61-509.2239.98%
其他设备4,821.212,743.17-2,078.0443.10%
合计93,549.5715,173.64501.4677,874.4883.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77,874.48万元、85,101.63万元、108,578.28万元和128,307.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4.95%、53.36%、52.65%和

58.22%。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系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及零星工程转固所致。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系重庆会通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及零星工程转固所致。2022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系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核材料项目及零星工程转固所致。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5,309.60万元、18,058.30万元、25,754.98万元和17,848.5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5%、11.32%、

12.49%和8.10%。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25,403.2213,824.2622,262.19-16,965.29
零星工程351.751,371.28839.76-883.27
合计25,754.9815,195.5423,101.95-17,848.56

2-5-1-205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顺德美融特种工程材料项目二期5,733.381,871.647,605.02--
重庆会通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1,705.118,275.1119,980.22--
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核材料项目529.4325,175.10301.31-25,403.22
零星工程90.381,982.491,721.12-351.75
合计18,058.3037,304.3529,607.67-25,754.9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4,231.431,475.565,706.99--
顺德美融特种工程材料项目757.404,991.0615.08-5,733.38
重庆会通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43.7211,661.39--11,705.11
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核材料项目16.69512.73--529.43
零星工程260.351,863.522,033.49-90.38
合计5,309.6020,504.277,755.56-18,058.3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6,306.4517,816.9119,891.93-4,231.43
顺德美融特种工程材料项目429.942,015.361,687.90-757.40
重庆会通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43.72--43.72
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核材料项目-16.69--16.69
零星工程301.011,483.371,524.03-260.35
合计7,037.3921,376.0623,103.85-5,309.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均按照计划正常开展。

2-5-1-206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34,109.262,975.1831,134.08
软件2,380.121,610.83769.29
其他2,384.29834.501,549.79
合计38,873.675,420.5133,453.16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34,109.262,630.0331,479.22
软件2,285.581,449.82835.76
其他2,384.29715.291,669.01
合计38,779.134,795.1533,983.99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34,109.261,939.7432,169.52
软件1,692.661,043.27649.39
其他2,384.29476.861,907.44
合计38,186.223,459.8734,726.34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土地使用权34,109.261,249.4532,859.81
软件1,432.44730.88701.56
其他2,384.29238.432,145.86
合计37,926.002,218.7635,707.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35,707.24万元、34,726.34万元、33,983.99万元和33,453.1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20%、21.77%、16.48%和

15.18%,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专利权。土地使用权信息详见“第四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1、土地使用权情况”。

2-5-1-207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数
2022年6月30日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736.72-136.04600.69
合计736.72-136.04600.69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数
2021年12月31日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121.557.24392.07736.72
其他28.12-28.12-
合计1,149.677.24420.18736.72
2020年12月31日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689.6748.91617.041,121.55
其他137.65-109.5328.12
合计1,827.3248.91726.571,149.67
2019年12月31日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190.141,130.58631.051,689.67
其他241.89-104.24137.65
合计1,432.031,130.58735.291,827.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827.32万元、1,149.67万元、736.72万元和600.6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9%、0.72%、0.36%和0.27%,占比较低,主要为重庆会通、上海会通及合肥会通租入房产的改良支出。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1,351.941,447.791,221.451,093.47
递延收益2,906.972,887.712,533.012,269.5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5.2871.3323.7453.55
可抵扣亏损2,435.331,538.61--

2-5-1-208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合计6,719.525,945.443,778.213,416.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416.55万元、3,778.21万元、5,945.44万元和6,719.5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1%、2.37%、2.88%和

3.05%,占比较低。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预付工程设备款975.501,571.422,203.153,109.91
预付土地款3,715.13746.13--
总计4,690.632,317.552,203.153,109.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109.91万元、2,203.15万元、2,317.55万元和4,690.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9%、1.38%、1.12%和

2.13%,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随着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变化而增减变动。2022年6月末,公司预付土地款金额较大,主要系上海会通预付相关购置款所致。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均为14,478.19万元,系公司2018年收购广东圆融73%股份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经测试,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均高于其账面价值,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5-1-20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328,892.8388.69%327,697.1294.73%240,117.2491.59%280,212.6391.98%
非流动负债 合计41,953.5711.31%18,225.075.27%22,060.528.41%24,428.748.02%
负债 合计370,846.40100.00%345,922.19100.00%262,177.76100.00%304,641.3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98%、91.59%、94.73%和

88.69%,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 借款162,622.2449.45%163,511.2249.90%113,287.5447.18%98,743.5035.24%
应付 票据51,197.2915.57%56,149.3817.13%21,043.788.76%46,153.7216.47%
应付 账款51,713.2315.72%53,901.4016.45%48,680.3320.27%49,981.5217.84%
预收 款项------597.470.21%
合同 负债1,449.780.44%770.140.24%870.480.36%--
应付职工薪酬2,195.190.67%3,532.021.08%4,976.802.07%3,513.191.25%
应交 税费1,107.440.34%1,042.920.32%715.790.30%2,372.910.85%
其他应付款1,297.850.39%899.980.27%374.420.16%17,648.426.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61.572.60%3,602.251.10%10,122.864.22%7,666.152.74%
其他流动负债48,748.2414.82%44,287.8113.51%40,045.2316.68%53,535.7519.11%
流动负债合计328,892.83100.00%327,697.12100.00%240,117.24100.00%280,212.63100.00%

公司主要流动负债科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2-5-1-21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8,743.50万元、113,287.54万元、163,511.22万元和162,622.2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5.24%、47.18%、

49.90%和49.4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产量的快速提升,公司日常生产运营、采购等支出也快速增加,因此公司通过短期借款补充日常流动资金来满足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抵押借款10,000.0015,000.00-6,000.00
信用借款23,897.3323,979.21-5,000.00
保证借款123,133.38124,000.00104,100.0086,100.00
保证兼质押借款---1,500.00
保证兼抵押借款5,000.00-9,000.00-
应付短期借款利息591.53532.01187.54143.50
合计162,622.24163,511.22113,287.5498,743.50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6,153.72万元、21,043.78万元、56,149.38万元和51,197.2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6.47%、8.76%、17.13%和15.57%,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25,109.9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2020年使用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末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上升,主要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从而原材料采购金额有所增加。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9,981.52万元、48,680.33万元、53,901.40万元和51,713.2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84%、20.27%、16.45%和

15.72%,具体明细如下:

2-5-1-21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款36,524.4870.63%42,132.2078.17%33,570.0668.96%36,430.7972.89%
工程设备款11,633.4922.50%8,901.7616.51%10,845.5222.28%9,707.1719.42%
物流运输费2,977.295.76%2,305.794.28%2,317.204.76%3,095.036.19%
其他577.971.12%561.651.04%1,947.554.00%748.531.50%
合计51,713.23100.00%53,901.40100.00%48,680.33100.00%49,981.52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货款、物流运输费、工程设备款等。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5,221.07万元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从而原材料采购金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分别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例款项性质
2022年6月30日
1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1,338.002.59%货款
2安徽博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91.352.50%费用
3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1,254.392.43%货款
4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199.732.32%货款
5安徽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4.462.29%工程款
合计6,267.9312.12%-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例款项性质
2021年12月31日
1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87.853.37%工程款
2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2.142.47%工程款
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83.902.23%货款
4安徽博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19.522.11%费用
5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1,077.892.03%工程款
合计6,481.3012.21%-
2020年12月31日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810.035.77%工程款
2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1,715.563.52%货款

2-5-1-212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比例款项性质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509.433.10%其他
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1,357.232.79%货款
5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1,051.292.16%工程款
合计8,443.5417.34%-
2019年12月31日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1,657.393.32%货款
2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1,527.693.06%货款
3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1,051.292.10%工程款
4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975.341.95%货款
5利安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78.521.76%货款
合计6,090.2212.18%-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7,648.42万元、374.42万元、899.98万元和1,297.8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30%、0.16%、0.27%和0.39%。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688.93686.40--
押金保证金542.77-287.40321.39
股权受让款---17,300.00
其他66.15213.5887.0227.03
总计1,297.85899.98374.4217,648.42

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高,为17,648.42万元,主要为收购广东圆融27%股权所形成的股权收购款17,3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2-5-1-213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666.15万元、10,122.86万元、3,602.25万元和8,561.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74%、4.22%、1.10%和2.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936.882,988.749,952.714,889.6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70.152,766.4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24.68613.51--

合计

合计8,561.573,602.2510,122.867,666.15

(6)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53,535.75万元、40,045.23万元、44,287.81万元和48,748.2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9.11%、16.68%、13.51%和14.8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非大型银行背书或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能终止确认,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应确认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244.48148.82811.821,288.19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48,315.2944,040.5539,129.6852,247.55
待转销项税额188.4798.44103.74-
合计48,748.2444,287.8140,045.2353,535.75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长期借款28,614.004,771.6410,607.7014,201.11

2-5-1-214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租赁负债340.39583.54--
长期应付款0.000.00--
递延收益12,999.1812,869.8911,452.8210,227.64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1,953.5718,225.0722,060.5224,428.74

公司主要非流动负债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4,201.11万元、10,607.70万元、4,771.64万元和28,614.00万元。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保证借款14,421.16-9,791.507,275.20
保证兼抵押借款4,166.894,764.89800.006,900.00
信用借款10,000.00-
应付长期借款利息25.946.7516.2025.91
合计28,614.004,771.6410,607.7014,201.11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0,227.64万元、11,452.82万元、12,869.89万元和12,999.18万元,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0.980.941.131.00
速动比率0.770.760.920.7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68.4367.0860.8172.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54.4355.6043.1652.97

2-5-1-215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100.43-0.191.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2-0.070.160.5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152.915.033.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0、1.13、0.94和0.98,速动比率分别为

0.79、0.92、0.76和0.77,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09%、60.81%、67.08%和68.43%。

2020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净现金流量分别为0.55元、0.16元、-0.07元和0.32元,2021年公司每股净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较多从而固定资产购建支出较多、投资普立思的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47、5.03、2.91和3.15,均超过两倍。

此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45.2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24.85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20.35亿元,该等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余额较高。

综上,公司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偿债能力较好,因偿还债务而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概率较低。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发科技1.161.131.531.03
南京聚隆1.441.471.602.34
普利特1.681.771.871.76
沃特股份1.261.462.511.55
均值1.381.461.881.67

2-5-1-216

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公司0.980.941.131.00

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发科技0.860.831.110.76
南京聚隆0.951.031.101.79
普利特1.221.331.451.33
沃特股份0.690.861.721.02
均值0.931.021.351.23
公司0.770.760.920.79

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发科技67.59%65.38%53.73%63.30%
南京聚隆48.86%50.18%46.44%32.34%
普利特45.42%43.31%37.92%38.44%
沃特股份48.63%43.11%29.48%44.72%
均值52.63%50.50%41.89%44.70%
公司68.43%67.08%60.81%72.09%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融资途径有限,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集日常营运资金及项目投资资金,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2020年,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各项指标有所优化。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084.354.334.46
存货周转率(次/年)6.817.906.196.52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931.040.971.03

注:2022年1-6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2-5-1-217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46、4.33、4.35和4.0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为6.52、6.19、7.90和6.8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公司运营效率良好。.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为1.03、0.97、1.04和0.93,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相对稳定,资产运营情况良好。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3.648.478.736.81
南京聚隆1.894.393.983.85
普利特1.563.353.382.86
沃特股份2.094.554.183.56
均值2.295.195.074.27
公司2.044.354.334.46

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2.967.327.137.81
南京聚隆2.184.843.954.90
普利特2.305.725.384.88
沃特股份1.163.142.962.85
均值2.155.254.865.11
公司3.417.906.196.52

总资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0.381.001.141.13

2-5-1-218

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南京聚隆0.521.160.950.94
普利特0.511.081.070.92
沃特股份0.320.820.780.76
均值0.431.010.990.94
公司0.461.040.971.03

2019年,随着公司收入快速增长以及三地生产的协同效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水平基本一致,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综合来看,公司营运能力处于较好水平。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关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405.64-
其他流动资产3,847.37-
长期股权投资13,318.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1-219

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4,690.64-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出口退税金额等,其中押金保证金主要系公司投资建设、租赁设备等事项缴纳的保证金,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3,318.96万元,较上期末增加74万元,系公司确认对联营企业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损益。普立思成立于2021年5月25日,主营业务为生物基材料的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普立思的主要产品聚乳酸作为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一种,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上游原料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因此,该投资属于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2-5-1-220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29,694.7393.90%464,763.4994.83%401,709.6397.41%395,782.8798.17%
其他业务收入14,925.796.10%25,329.805.17%10,665.072.59%7,364.411.83%
合计244,620.52100.00%490,093.29100.00%412,374.70100%403,147.28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90%,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原材料出售、废料出售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聚烯烃系列126,019.9454.86%249,083.7653.59%235,241.0458.56%219,168.1255.38%
聚苯乙烯系列45,978.7320.02%110,119.2923.69%92,053.0422.92%99,841.4725.23%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57,350.7524.97%104,242.1322.43%69,649.2117.34%71,135.1117.97%
其他345.310.15%1,318.310.28%4,766.341.19%5,638.191.42%
合计229,694.73100.00%464,763.49100.00%401,709.63100.00%395,782.87100.00%

注:其他收入主要为加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及客户开拓保持销售增长。分产品来看,公司各系列产品收入在报告期内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聚烯烃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55.38%、58.56%、53.59%和

54.86%,聚苯乙烯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25.23%、22.92%、23.69%和20.02%,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17.97%、17.34%、22.43%和24.97%。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系列销售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公司聚烯烃产品收入占比有所

2-5-1-221

提升,主要是公司疫情物资等产品收入增长所致。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起公司已不再生产疫情物资产品,因此聚烯烃系列产品占比略有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主要为加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中心采购原材料,产品生产后,将其销售给美的集团下属事业部。基于公司同时向美的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生产销售产品的情况,公司参照加工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该类业务的收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3,170.13万元、8,137.60万元、0万元和0万元,按照净额法在收入中分别抵减了原材料成本9,329.72万元、5,018.89万元、0万元和0万元,抵减后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3,840.41万元、3,118.71万元、0万元和0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华东124,309.8754.12%262,351.9056.45%208,996.0952.03%192,192.7348.56%
华南59,337.4125.83%124,923.3826.88%124,007.6930.87%139,828.7335.33%
西南18,285.177.96%29,975.356.45%30,093.087.49%20,508.835.18%
其他地区27,762.2712.09%47,512.8610.22%38,612.779.61%43,252.5910.93%
合计229,694.73100.00%464,763.49100.00%401,709.63100.00%395,782.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在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其中华东区域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8.56%、52.03%、56.45%和54.12%,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家电与汽车客户中如奥克斯、海信等规模较大的客户均处于华东地区。公司目前在安徽、重庆、广东分别建有生产基地,贴近客户,实现销售网络和服务半径的良好覆盖。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收入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第一季度119,221.8251.90%100,815.4921.69%63,505.2615.81%89,055.3322.50%

2-5-1-222

季度收入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第二季度110,472.9148.10%110,267.5223.73%120,969.4730.11%91,032.6123.00%
第三季度--112,624.1124.23%98,758.6524.58%97,919.2024.74%
第四季度--141,056.3730.35%118,476.2629.49%117,775.7429.76%
合计229,694.73100.00%464,763.49100.00%401,709.63100.00%395,782.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的季节分布整体较为平均。总体而言,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下游家电行业一季度为销售旺季,下游客户因春节假期等原因提前进行生产备货,因此四季度订单需求量相对较大,导致公司四季度销售收入在全年收入中占比相对较高。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8.69%,主要系2020年1月国内新冠疫情爆发,一季度公司下游家电、汽车等客户及物流运输企业受疫情影响需求减少所致。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上升32.89%,主要系由于公司开发的防疫物资产品在二季度开始批量供货。2021年,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产品市场需求良好,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其中通讯、电子电气、轨道交通等细分市场领域收入(不包含防疫物资)同比增长幅度较大。

5、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变动收入变动收入变动收入
聚烯烃系列126,019.9412.85%249,083.765.88%235,241.047.33%219,168.12
聚苯乙烯系列45,978.73-10.33%110,119.2919.63%92,053.04-7.80%99,841.47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57,350.7520.94%104,242.1349.67%69,649.21-2.09%71,135.11
其他345.31-51.77%1,318.31-72.34%4,766.34-15.46%5,638.19
合计229,694.738.82%464,763.4915.70%401,709.631.50%395,782.8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50%、15.70%和8.82%,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聚烯烃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和汽车领域,聚苯乙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领域,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应用于家电、汽车和诸多新兴细分领域。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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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聚烯烃系列产品与聚苯乙烯系列产品收入整体维持稳定增长,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公司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一方面由于该系列产品在家电、汽车领域,改性塑料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例如,汽车领域,改性塑料的应用已经从内饰件逐步地向外饰件、功能件拓展。另一方面,随着改性塑料性能的提高,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也逐步开始使用改性塑料替代原来的金属材料等。细分市场应用的深化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共同促进了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的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1,709.63万元,同比增长1.50%。其中,聚烯烃系列产品收入同比增长7.33%,聚苯乙烯系列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同比分别下降7.80%和2.09%。一方面,2020年初公司受下游家电、汽车等客户延期复工、物流运输企业延期复工等影响,部分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滑,但随着二季度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收入已恢复正增长,但全年业绩仍受到一定影响,导致聚苯乙烯系列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开发了高流动无纺布熔喷PP材料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带动聚烯烃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对公司2020年业绩提供了有效支撑。

2021年,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开拓,新开发了如新能源、生物可降解、特种工程材料等下游领域客户,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464,763.49万元,公司聚烯烃系列收入增幅较2020年增幅基本保持一致,聚苯乙烯系列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较2020年实现较大增长,主要系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的因素已基本消除,公司积极开展业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2022年1-6月,公司继续加大产品升级力度和新产业布局速度,因此聚烯烃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收入较去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增长。由于公司聚苯乙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等传统行业,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的影响,公司聚苯乙烯系列产品的收入同比略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入分别为5,638.19万元、4,766.34万元、1,318.31万元和345.31万元,金额占比较小且逐年下降,主要为公司向美的集团提供的加工业务收入。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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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 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聚烯烃系列114,886.4855.80%224,206.8853.45%195,749.3358.78%189,690.1956.10%
聚苯乙烯系列40,748.1219.79%101,688.1224.24%78,244.4223.50%86,074.9125.46%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49,951.6124.26%92,396.3422.03%55,778.9416.75%58,345.7817.26%
其他318.430.15%1,166.390.28%3,249.180.98%4,027.191.19%
合计205,904.62100%419,457.73100%333,021.88100%338,138.07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85,655.4890.17%381,499.6390.95%306,730.4092.11%313,301.0792.65%
能源消耗4,518.292.19%8,094.991.93%7,139.262.14%6,687.411.98%
直接人工2,683.551.30%4,525.331.08%4,363.261.31%4,364.781.29%
制造费用10,882.065.29%20,233.344.82%12,467.223.74%10,555.973.12%
外协加工费2,165.231.05%5,104.441.22%2,321.740.70%3,228.840.95%
合计205,904.62100.00%419,457.73100.00%333,021.88100.00%338,138.0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是影响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因素。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聚烯烃系列11,133.4646.80%24,876.8854.91%39,491.7157.49%29,477.9351.14%
聚苯乙烯系列5,230.6121.99%8,431.1618.61%13,808.6220.10%13,766.5523.88%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7,399.1431.10%11,845.7926.15%13,870.2720.19%12,789.3222.19%
其他26.890.11%151.920.34%1,517.152.21%1,611.002.79%

2-5-1-225

产品 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合计23,790.10100.00%45,305.76100.00%68,687.75100.00%57,644.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产品毛利占比结构整体保持相对稳定。2020年,聚烯烃系列毛利及占比均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为响应疫情防控开发的防疫物资产品毛利较高所致。聚苯乙烯系列产品及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毛利虽然有所提升,但随着聚烯烃系列毛利的快速增长,其毛利占比有所下降。2021年,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公司各系列产品毛利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大宗原材料价格逐渐企稳回落,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同比略有下降,但产品成本的消耗与材料采购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同时主要辅料采购成本持续上涨,导致2022年上半年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上升,毛利水平受此影响同比亦有所下降。

2、主要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
聚烯烃系列8.83%-1.159.99%-6.8016.79%3.3413.45%
聚苯乙烯系列11.38%3.727.66%-7.3415.00%1.2113.79%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12.90%1.5411.36%-8.5519.91%1.9317.98%

注:2022年1-6月毛利率变动系与2021年度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56%、17.10%、9.75%和10.36%。

2020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2.54个百分点,主要系(1)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均有所上升。(2)公司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开发的聚烯烃系列防疫物资产品毛利率较高,从而提高了品整体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变动(百分点)毛利率
聚烯烃系列(不含防疫物资产品)8.83%-1.159.99%-6.8013.66%0.2113.45%
聚烯烃系列(防疫物资产品)----36.38%--

2021年以来,随着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从而各产品

2-5-1-226

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单价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变动比例销售单价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变动比例销售单价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变动比例销售单价单位成本
聚烯烃系列0.951.810.873.110.94-4.580.843.920.984.850.81-0.510.930.81
聚苯乙烯系列1.680.411.49-3.631.6715.511.5525.751.45-2.851.23-3.871.491.28
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2.154.351.872.542.0619.651.8232.181.724.521.382.311.651.35

注:2022年1-6月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比例的比较基准为2021年度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销售定价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化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产品售价根据与下游客户商业谈判确定。2020年,聚烯烃产品单位成本略有下降,但销售单价有所上升,主要系聚烯烃系列(防疫物资)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高,虽然聚烯烃系列(不含防疫物资)产品的单价有所下降,但整体聚烯烃系列产品单价上升,而单位成本随着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因此毛利率有所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 单价同比单位 成本同比销售 单价同比单位 成本同比销售 单价同比单位 成本同比销售 单价单位 成本
聚烯烃系列 (不含防疫物资)0.951.81%0.873.11%0.942.76%0.847.91%0.91-2.46%0.78-3.31%0.930.81
聚烯烃系列 (防疫物资)--------1.84-1.17---

不考虑2020年聚烯烃系列(防疫物资)的前提下,2021年及2022年1-6月,聚烯烃产品单位成本与销售单价均略有上升,但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毛利率同比均有所下降。

2020年,聚苯乙烯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但单位成本降幅超过销售单价的降幅,因此毛利率有所上升。2021年,聚苯乙烯系列产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导致单位成本存在较大幅度的上升,但其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2022年1-6月,随着聚苯乙烯系列原材料价格企稳回落,公司聚苯乙烯系列产品单位成本下降,由于其销售价格按照月度或季度定价,价格确定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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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不会变化,因此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的趋势中,公司聚苯乙烯系列产品单价略有上升,而单位成本略有下降,因此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2020年,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单位成本与销售单价均略有上升,但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超过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毛利率同比有所上升。2021年,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导致单位成本存在较大幅度的上升,但其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产品单位成本与销售单价均略有上升, 但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

3、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16.14%16.62%25.77%16.04%
南京聚隆11.05%11.55%18.36%15.93%
普利特12.00%10.84%21.34%19.14%
沃特股份14.02%15.15%18.53%16.87%
平均值13.30%13.54%21.00%17.00%
本公司10.36%9.75%17.10%14.56%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金发科技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和汽车领域;南京聚隆主要从事改性聚丙烯及改性尼龙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高铁及轨道交通等;普利特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毛利率略高于家电领域;沃特股份产品中工程塑料合金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3,867.981.58%6,908.231.41%13,939.273.38%12,123.663.01%
管理费用4,637.381.90%9,448.911.93%10,070.502.44%8,169.172.03%
研发费用9,622.843.93%19,286.583.94%16,884.984.09%16,874.454.19%
财务费用3,251.821.33%6,588.361.34%6,936.381.68%6,782.7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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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合计21,380.038.74%42,232.088.62%47,831.1311.60%43,950.0210.90%

注:费用率=费用金额/营业总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43,950.02万元、47,831.13万元、42,232.08万元和21,380.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90%、11.60%、8.62%和8.74%。2021年起,公司期间费用率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符合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计入成本。除去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物流费用----6,965.4249.97%6,102.6050.34%
职工薪酬2,391.1061.82%4,066.1158.86%4,489.6132.21%3,889.5332.08%
业务招待费863.4722.32%1,826.0726.43%1,560.8611.20%1,238.2710.21%
办公差旅费318.648.24%656.959.51%558.584.01%620.395.12%
其他294.787.62%359.105.20%364.792.62%272.872.25%
合计3,867.98100.00%6,908.23100.00%13,939.27100%12,123.661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2,123.66万元、13,939.27万元、6,908.23万元和3,867.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1%、3.38%、1.41%和1.58%。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符合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计入成本,因此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中物流费用为零。报告期内,公司物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1.69%、1.56%和1.52%,占比较为稳定。

(2)销售费用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1.13%1.41%1.8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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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南京聚隆1.39%1.44%2.05%4.67%
普利特1.07%0.89%1.07%3.82%
沃特股份2.75%2.23%2.31%4.02%
平均值1.59%1.49%1.81%3.71%
本公司1.58%1.41%1.69%3.01%

注:1、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计算中已扣除运输费用;

2、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404.7651.86%4,630.7149.01%4,974.5049.40%3,786.7246.35%
股份支付------579.047.09%
折旧及摊销1,059.9922.86%1,866.1619.75%1,544.3115.33%1,465.7417.94%
服务费219.874.74%651.156.89%1,212.2712.04%696.228.52%
办公差旅费506.7910.93%828.908.77%984.389.77%734.398.99%
业务招待费134.772.91%389.694.12%338.323.36%259.663.18%
排污及 绿化费173.383.74%350.483.71%309.933.08%205.892.52%
其他137.822.97%731.817.74%706.807.02%441.525.40%
合计4,637.38100.00%9,448.91100.00%10,070.50100.00%8,169.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8,169.17万元、10,070.50万元、9,448.91万元和4,637.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3%、2.44%、1.93%和1.90%。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用等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逐年增加。股份支付费用主要为公司员工内部股权转让所产生。2020年服务费用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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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6.93%7.02%3.21%2.75%
南京聚隆7.29%6.83%4.50%4.45%
普利特7.34%7.75%3.28%3.21%
沃特股份8.64%8.56%3.97%4.43%
平均值7.55%7.54%3.74%3.71%
本公司1.90%1.93%2.44%2.03%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费用,管理费用保持较低水平。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研发费用9,622.8419,286.5816,884.9816,874.45
营业收入244,620.52490,093.29412,374.70403,147.2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93%3.94%4.09%4.1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6,874.45万元、16,884.98万元、19,286.58万元和9,622.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19%、4.09%、3.94%和3.93%。报告期内,公司以产品研发为核心,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度结合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促进技术、产品、应用的升级。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585.7037.26%6,780.7035.16%6,702.5339.70%5,703.5633.80%
材料耗用3,852.1940.03%8,159.6242.31%6,676.9039.54%7,494.5344.41%

2-5-1-23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认证测试服务费763.207.93%1,633.538.47%1,041.206.17%1,140.256.76%
办公差旅费680.667.07%1,298.196.73%1,094.356.48%1,201.447.12%
折旧及摊销563.625.86%1,201.436.23%1,033.646.12%916.065.43%
租赁费0.00%0.00%211.431.25%239.351.42%
其他177.471.84%213.121.10%124.920.74%179.261.06%
合计9,622.84100.00%19,286.58100.00%16,884.98100.00%16,874.4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研发费用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发科技3.44%3.62%4.10%4.00%
南京聚隆3.51%3.49%4.09%3.87%
普利特4.80%5.10%4.79%5.01%
沃特股份4.59%4.88%4.84%4.69%
平均值4.09%4.27%4.45%4.39%
本公司3.93%3.94%4.09%4.19%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金发科技、南京聚隆较为相近。整体来看,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3,443.386,630.226,827.626,860.41
减:利息收入-147.78-369.28250.99226.86
汇兑损益-144.07124.84128.18-33.30
其他100.29202.59231.57182.49
合计3,251.826,588.366,936.386,782.74

2-5-1-2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782.74万元、6,936.38万元、6,588.36万元和3,251.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1.68%、1.34%和1.3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系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融入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产生。

(五)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809.11-1,201.57-933.97-1,228.23
合计-809.11-1,201.57-933.97-1,228.2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228.23万元、-933.97、-1,201.57万元和-

809.11万元。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1,712.95万元、2,525.79万元、3,423.07万元和2,029.93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59.55622.43538.01440.6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70.372,800.651,987.781,270.2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08
合计2,029.933,423.072,525.791,712.95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插层原位聚合聚苯乙烯纳米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助69.40138.79138.79138.79
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补助--31.642.39
有机废气处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补助35.0070.0070.0070.00
功能改性高分子材料智能工16.8633.7233.7128.10

2-5-1-233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厂项目补助
年产40000吨低翘曲玻纤增强复合产业化项目补助13.9127.8227.8227.82
改性塑料粒子智能生产线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2.5625.1125.1127.07
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补助38.8869.8319.9321.12
年产400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补助9.0618.1218.129.06
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0.9021.8021.8018.35
年产27000吨汽车用工程塑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助8.0016.0016.0016.00
高性能汽车专用工程材料数字车间建设项目补助7.6515.3115.3115.31
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4.599.199.178.77
废气、粉尘处理技术升级改造及污水站建设项目补助5.4710.9510.9510.95
微发泡PP材料的技术研发设备补助4.809.609.609.60
低VOC汽车材料智能生产与检测一体化数字化车间补助3.747.487.487.48
乘用车内饰用低VOC材料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补助-17.2529.5729.57
立体库机器人应用项目补助0.701.401.400.23
新型高性能工程塑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14.1428.272.36-
高性能改性塑料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补助17.3934.7826.11-
医用防护物资专用料技改项目补助8.0816.169.43-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助6.5913.1812.07-
年产5万吨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9.6814.370.78-
高性能工程塑料数字化车间补助2.505.000.42-
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6.032.800.41-
自动堆垛机器人项目补助0.310.630.05-
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改性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补助110.32---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高分子改性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补助7.736.45

2-5-1-234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新型高性能工程塑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项目18.222.59
高性能改性材料生产数字化车间项目1.15-
合肥市“十佳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补助10.72-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补助资金0.16
基于在线雾化的无机纳米增强聚合物复合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补助5.005.83
合计459.55622.43538.01440.62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房屋租赁补贴--515.05212.35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45.3073.21165.3452.49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补助--288.35-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补助60.68-202.52-
研发经费补助85.24270.14156.18-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150.00-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186.93105.00-
税收增量补助802.54628.42134.61-
产业转型升级补助--51.27-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0.88
自主创新政策补助---30.24
庐州英才奖励---18.00
引进创新团队扶持经费-200.00-300.00
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奖励---65.28
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100.00--200.00
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奖励---193.60
企业用电用气能源补贴---30.51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30.04
领军人才奖励---15.00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20.00

2-5-1-235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补助
新建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奖励---15.00
政策扶持资金补助-609.54--
制造强省政策资金补助190.00201.30--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助-100.00--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助-100.00--
工业互联网企业级平台补助-100.00--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80.00--
“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50.00--
工程研究中心补助-50.00--
高成长企业培育奖励-42.29--
其他零星补助99.68295.75219.4626.87
合计1,570.372,800.651,987.781,270.25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4.001,044.96--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428.52-672.05-259.02-724.16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6200.8877.66100.65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9.87-872.93-336.68-824.81
合计-354.52372.91-259.02-724.1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724.16万元、-259.02万元、372.91 万元和-

354.52 万元,主要系公司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票据贴现利息支出由财务费用转列至投资收益项目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中的100.65万元、77.66万元、200.88万元及1.36万元,均为短期理财收益。

(八)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2-5-1-23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外收入37.85873.94665.75248.98
无法支付款项-6.2384.59101.03
政府补助-800.30400.0060.00
赔款收入17.8448.61167.0563.4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0.04-2.40-
其他19.9718.8011.7124.55
二、营业外支出30.05163.87603.98231.25
赔款支出4.0712.5136.55119.7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3.1632.06505.6220.42
罚款支出--20.0020.00
其他2.82119.2941.8171.10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7.80710.0861.7717.72

注:报告期内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为:1、2019年,根据《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所取得的企业拟上市奖励60万元;2、2020年,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金融业部分)>的通知》(合金〔2020〕19号)所取得的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奖励100万元和上市申请获受理奖励300万元;3、2021年,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经[2019]126号)所取得的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28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金融业部分)》的通知(合金【2020】29号)所取得的合肥市金融局关于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补助20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19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9〕148号)所取得的2019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瞪羚企业融资发展奖励100.00万元、2019年度科技金融政策鼓励高新区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并购费用补贴20.3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所取得的合肥市高新区上市办关于科创板挂牌奖励200万元。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48.98万元、665.75万元、873.94万元和37.85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及赔款收入等。赔款收入主要为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产品包装破损导致损失、供应商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供应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等导致的罚款。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31.25万元、603.98万元、163.87万元和30.05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赔款支出和罚款支出。报告

2-5-1-237

期内,公司赔款支出分别为119.73万元、36.55万元、12.51万元和4.07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因质量争议或货物运达时间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赔偿金。2020年,公司存在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05.62万元,主要为顺德美融雨棚设施报废损失317.74万元以及其他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报废毁损损失。

2019年、2020年罚款支出分别为20万元和20万元,具体参见“第五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九)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60.16473.111,611.621,908.54
递延所得税费用-774.08-2,167.23-361.65-1,908.18
合计-613.93-1,694.131,249.970.37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0.37万元、1,249.97万元、-1,694.13万元和-

613.93万元。2019年,由于安庆会通收到6,607.17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与当期所得税费用相抵,因此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较少。

(十)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3814.51-587.95-263.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29.934,223.372,925.791,770.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6200.8877.66100.6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22.720.6725.000.57

2-5-1-238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92-58.16164.99-21.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79.04
合计2,092.304,381.282,605.501,008.09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69.36667.35430.0115.49
少数股东损益0.45--9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22.493,713.932,175.48902.4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902.41万元、2,175.48万元、3,713.93万元和2,022.4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29%、

11.94%、68.71%和63.60%。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746.24403,779.28324,038.81381,568.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926.00384,181.85332,868.88335,49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2419,597.43-8,830.0746,07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8531,095.32102,208.2046,275.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4.8776,899.62110,177.5074,614.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7.02-45,804.29-7,969.31-28,33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790.85220,044.10165,244.43179,566.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588.33196,915.46141,048.70174,521.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02.5223,128.6324,195.725,044.6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4.43-124.84-128.1833.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560.18-3,203.087,268.1622,816.22

2-5-1-239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2,843.66388,350.15296,856.20355,825.94
收到的税费返还5,034.851,463.37618.5243.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867.7313,965.7626,564.0925,698.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746.24403,779.28324,038.81381,568.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0,063.07326,216.92272,550.04273,841.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64.2425,973.9123,469.5121,064.62
支付的各项税费5,418.156,202.0311,370.255,641.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780.5325,788.9925,479.0834,944.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926.00384,181.85332,868.88335,49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2419,597.43-8,830.0746,076.5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076.54万元、-8,830.07万元、19,597.43万元和4,820.24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30.07万元,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资金实力增强,票据贴现、托收金额较2019年有所下降所致。2019年与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票据贴现、托收、背书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差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6,856.20355,825.94-58,969.74
票据贴现30,486.4959,409.83-28,923.34
票据托收11,756.8224,996.76-13,239.94
票据背书转让148,175.54135,207.9812,967.56

2019年,公司应收票据贴现获得的现金金额为59,409.83万元。2020年,随着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2020年应收票据贴现金额为30,486.49万元,较2019年相比减少28,923.35万元。此外,2020年公司对于应收票据的使用更加灵活,相应增加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以支付供应商采购款项的规模,从而减少了公司2020年应收票据托收的金额。2019年,公司应收票据托收金额为24,996.76万元,2020年应收票据托收

2-5-1-240

金额为11,756.82万元,同比减少13,239.93万元,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较2019年有所下降。

以上因素对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合计影响为42,163.28万元,因此,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有所下降。2020年末,公司在手票据(未背书转让、贴现、托收)余额为16,775.30万元,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44,620.52490,093.29412,374.70403,147.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58,746.24403,779.28324,038.81381,568.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营业收入105.77%82.39%78.58%94.65%

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现金流入占收入比例分别为82.39%、105.77%,现金获取能力良好。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30,000.00101,050.0045,613.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36200.8877.66100.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8.90285.49136.53114.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7.60608.96944.01448.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8531,095.32102,208.2046,275.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26.1234,527.728,787.2926,991.87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42,200.00101,050.0047,531.2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8.75171.90340.2290.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4.8776,899.62110,177.5074,614.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7.02-45,804.29-7,969.31-28,3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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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28,338.22万元、-7,969.31万元、-45,804.29万元和-13,537.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较多,从而支付采购设备、建造厂房等资本性支出较多。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循环购买理财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新增20,504.27万元,而同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8,787.29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票据使用更加灵活,使用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设备工程供应商的比例有所提高。2021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4,527.72万元,与当期在建工程新增37,304.35万元相匹配。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244.4341,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790.85220,044.10129,700.00137,066.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790.85220,044.10165,244.43179,566.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972.41183,110.35116,322.89145,593.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11.2911,411.276,416.288,427.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4.632,393.8418,309.5320,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588.33196,915.46141,048.70174,521.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02.5223,128.6324,195.725,044.6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5,044.61万元、24,195.72万元、23,128.63万元和23,202.52万元。

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的借款,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9年及2020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支付广东圆融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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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6,991.87万元、8,787.29万元、34,527.72 万元和13,426.12万元,合计83,733.00 万元。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合肥圆融高性能工程塑料项目、高性能复合材料技改项目、顺德美融特种工程材料项目、安庆会通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核材料项目等。该等资本性支出均投资于高分子改性材料的科技创新领域,通过该等资本性支出,公司高性能复合材料的产品产能有效增长、产品结构进一步深化,研发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顺德美融特种工程材料项目和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针对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六大类核心产品自主研发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近年来公司研制的多种特色材料产品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和“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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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不超过12,200.00万元,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年产35万吨聚乳酸项目。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1年5月25日,公司与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润安兴”)、陈学思、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朗润资产、孙小红、边新超以及刘焱龙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了由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该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朗润资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朗润资产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朗润资产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的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书》和《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普立思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35,25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缴足,剩余注册资本750.00万元由陈学思、孙小红、边新超、刘焱龙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缴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会通股份、芜湖润安兴、朗润资产已完成对普立思的现金出资,出资金额分别为12,200.00万元、12,100.00万元和1,200.00万元;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和陈学思已完成对普立思的知识产权出资,以9项专利作价9,000.00万元出资,其中,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出资3,600.00万元,陈学思出资5,400.00万元。上述9项专利作价已经安徽九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九州评报字【2021】第0502号),履行了相应的资产评估程序。

公司目前已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多种产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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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聚乳酸作为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一种,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上游原料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通过本次合资开展项目投资,顺应了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对上游产业链的布局。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充、研发投入以及人才吸引等,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充、研发投入以及人才吸引等,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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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10,6166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3,00023,000
合计133,61683,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总投资110,616万元,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募集资金22,948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针对“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公司委托原可研报告的编制机构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核报告。经复核,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投资项目根据已签署合同、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进行了调整,经复核后该项目在投资构成、投资总额及效益测算等方面与前次测算存在少量差异。根据复核报告,该项目投资总额预计提升至119,045万元,经复核超出原预计投资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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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一)产业政策背景

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中提到国家重点发展的九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其中,公司生产的高分子改性材料属于第3点新材料产业中3.6.1.2非金属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制造中提到“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016年5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印发了《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意见》中重点任务中提到“医用塑料、氟塑料、改性塑料、抗菌塑料、导热导电塑料等新材料将助推塑料加工业高端化发展”、“加快芳杂环聚合物及其新型复合材料等工程塑料及高性能改性材料等的生产和应用”、“加强废旧塑料,特别是车用等工程塑料的改性、高附加值应用”、“通过改性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和附加值”等。

2021年1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提到“石化行业在大力提升产业创新自主自强能力时,要尤其加快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突破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高性能氟硅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生物基及可降解材料以及己二腈、高碳α-烯烃共聚单体、茂金属催化剂等关键原料。重点优化提升聚碳酸酯、聚甲醛等工程塑料,特种树脂及可降解材料,碳纤维、对位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全氟离子交换膜、高通量纳滤膜、锂电池用隔膜等膜材料产品性能”。

(二)行业背景

在家电领域,以智能家居为核心的产品升级是家电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家电行业的迭代发展对所使用的高分子改性材料在美观、轻薄、安全、耐用等方面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汽车领域,随着环保意识及卫生安全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汽车材料产品无毒、无味、无污染等要求不断提高;随着节能减排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方向。在通讯领域,5G通讯基站以及终端设备对材料低介电常数及低电磁波损耗性能要求较高,同时也根据不同应用场景要求材料具备耐候、抗菌、耐水解、耐高温等多种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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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改性材料产业在很多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大型国际化工企业如巴斯夫、陶氏、杜邦、SABIC等,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优势明显,在高性能专用高分子改性材料的配方研发、加工制造、品牌质量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而相比之下,国内高分子改性材料企业大都是从国内家电和汽车行业发展起来之后才开始兴起,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综合竞争力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高端高分子改性材料市场仍以进口为主,进口替代需求较大。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大型国际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产品为抓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上游石油化工企业不断加强产品的自主研发,也带动国内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整体创新速度加快。随着我国近年来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在中高端高分子改性材料的进口替代需求愈发迫切,为国内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三)业务背景

公司拥有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类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高分子高性能化和功能化产品品种300多项。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5G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诸多国家支柱性产业和新兴行业。

凭借较强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公司积累了深厚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家电领域,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BOE、惠科、博西华、长虹、LG、康冠及万和等国内知名家电企业。汽车领域,公司是比亚迪、东风小康、长城汽车等知名汽车企业的供应商,同时也进入了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吉利汽车、江淮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供应链体系并批量供货。此外,公司也不断开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厂商客户,目前公司已进入蔚来、小鹏、威马等新能源车企的供应商体系。在5G通讯、电子电气、安防、家居建材等其他细分市场领域,公司产品目前已经通过了华为、富士康、哈曼、理士集团、南都集团、海康威视、科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且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成为行业内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改性塑料生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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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公司已组建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部、东北六大销售区域,客户覆盖家电、汽车、5G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能力处于行业前列。强大的营销能力及广阔的业务网络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系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在改性塑料领域的优势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客户粘性的的重要战略布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建设改性塑料生产基地,实施主体为会通股份子公司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新建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巩固和强化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对该项目进行复核的相关情况

针对“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公司委托原可研报告的编制机构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核报告。经复核,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投资项目根据已签署合同、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进行了调整,经复核后该项目在投资构成、投资总额及效益测算等方面与前次测算存在少量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总额及投资构成变动

根据复核报告,“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的各计算方法及比例均与首发阶段保持一致,投资总额较首发阶段测算时增加8,429万元,变动差异主要因建筑、设备等有所变化,属于合理变动。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号名称首发阶段测算金额(万元)复核阶段测算金额(万元)主要差异原因
1建筑工程费34,43548,8971、厂区实际建设总建筑面积增加了9,086.59平方米 2、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方案随合同调整,如消防、配电等设备随建筑合同计入建筑工程费(前次测算计入设备购置费),投资额有所增加
2设备购置费56,16050,3381、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方案随合同调整,如消防、配电等设备随建筑合同计入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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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首发阶段测算金额(万元)复核阶段测算金额(万元)主要差异原因
工程费(前次测算计入设备购置费),投资额随之减少 2、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备方案、采购价格
3安装工程费3,3202,858安装工程费的预测费率不变,随设备购置费预测金额变动而调整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03,44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预测费率不变,随建筑工程、设备购置预测金额变动而调整
5预备费1,4571,583预备费的预测费率不变,随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预测金额变动而调整
6铺底流动资金12,04411,921因上述投资方案调整,铺底流动资金相应变化
7总投资110,616119,045因上述投资方案调整,总投资相应变化

(2)效益测算变动

根据复核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经复核测算,较首发阶段相比,总投资预计增加8,429万元,由于设备和建筑等方面投资额的增加,相应导致了折旧成本的增加以及现金流的变化。除上述因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等投资额增加而导致的折旧摊销等成本费用随之变动外,其他效益测算不存在变化,公司毛利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财务指标受投资增加的影响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首发阶段预计值经复核后预计值
营业收入(万元)462,000462,000
税金及附加(万元)1,3411,319
总成本费用(万元)429,611431,378
所得税费用(万元)7,7627,326
净利润(万元)23,28621,977
毛利率(%)15.0414.69
内部收益率(%)16.6015.89
投资回收期(年)7.837.95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经复核测算,同首发阶段的预计效益情况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部分工程及设备造价较项目前期规划阶段有所调整,从而导致投资额增加所致。

3、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设施,购置安装满足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所需的生产设备、相应辅助配套等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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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总投资110,6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8,5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44万元。根据复核报告,项目预计总投资119,0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7,1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921万元。项目建设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首发阶段的 投资额(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经复核后的 投资额(万元)
1建设投资98,57222,94860,000107,124
1.1建筑工程费34,43522,94860,00048,897
1.2设备购置费56,16050,338
1.3安装工程费3,3202,858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03,448
1.5预备费1,457--1,583
2铺底流动资金12,044--11,921
合计110,61622,94860,000119,045

本项目总投资110,616万元,经复核后项目预计总投资119,045万元,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募集资金22,948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复核前后经测算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全部用于原计划投资额的范畴,经复核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由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构成,各项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及复核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费

首发阶段,该项目拟新建车间、仓库、综合楼等建筑,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60,526平方米。首发阶段项目建筑工程费测算值合计为34,435万元。

经复核,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厂区的实际建设进行了方案调整,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了9,087平方米。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生产用及辅助建筑拟新建车间、仓库、综合楼等建筑,单价均为2,135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69,613平方米;总图工程包括场地地基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和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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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为48,897万元,建筑工程费估算详见下表:

序号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投资额 (万元)
1生产用建筑
1.1车间平方米114,9352,13524,539
1.2仓库平方米47,7732,13510,199
小计34,738
2辅助建筑
2.1综合楼及附属楼平方米6,7442,1351,440
2.2辅房平方米482,13510
2.3门卫室平方米1142,13524
小计1,474
3总图工程
3.1场地地基处理平方米194,30232615
3.2配套设施建设---11,546
3.2.1园区消防工程平方米235,4921182,780
3.2.2高压电力及配电房工程---8,766
3.3绿化平方米17,487300525
小计12,685
合计48,897

(2)设备购置费

首发阶段,该项目设备购置费测算值合计为56,160万元。经复核,相比于首发阶段,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最新的询价结果等调整因素,同时,消防及配电设施在工程建设中随同建筑合同计入建筑工程费用。综合上述因素,根据复核报告,设备购置费合计为50,33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台套)投资额(万元)
1主体生产项目
1.1生产设备
1.1.175机整线6424315,536
1.1.265机整线202304,600
1.1.3进口机整线85704,560
1.1.452机整线1418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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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台套)投资额(万元)
1.1.5平台21,0002,000
1.1.6输送系统12,0002,000
小计31,216
1.2办公及展厅设备
1.2.1电脑1260.6582
1.2.2碎纸机100.455
1.2.3打印机151.523
小计109
主体生产项目小计31,325
2公辅设施及其他
2.1除烟系统4225900
2.2除尘系统4140560
2.3车间送风系统830240
2.4真空系统870560
2.5空压系统4145580
2.6螺筒水循环系统865520
2.7水槽水循环系统81801,440
2.8电梯830240
2.9供油系统1400400
2.10设备更新改造11,5731,573
2.11智能物流系统34,00012,000
公辅设施及其他小计19,013
合计50,338

(3)安装工程费

经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5%、公辅设施安装工程费率取7%测算,项目安装工程费合计为3,320万元,经复核后的安装工程费合计为2,858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3,200万元,经复核后合计为3,448万元。

(5)预备费

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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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费用之和的1.5%,合计1,457万元,经复核后的预备费合计为1,583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该项目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等因素的影响状况,按照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所需全部营运流动资金的30%进行测算,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为12,044万元,经复核后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为11,921万元。

4、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包括方案及施工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设备调试及试生产、项目验收等后期工作。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建设期均为1.5年,项目主要工作进度规划情况如下:

序号内容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Q3Q4Q1Q2Q3Q4Q1Q2Q3Q4Q1Q2
1项目前期工作
2初步方案设计、施工设计
3一期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
4职工招聘、培训
5一期设备调试、试生产
6二期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
7职工招聘、培训
8二期设备调试、试生产
9竣工

本项目自2020年6月开始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一期建设拟于2021年底完成。截至目前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预期。

5、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庆高新区,霞虹路以西,勇进路以北,环湖西路以东地块。

6、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按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计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4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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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年总成本费用为429,611万元,年利润总额为31,047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6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83年(含建设期3年)。根据复核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462,000万元,保持不变。年总成本费用由于设备折旧等因素影响增加为431,378万元,较前次增加0.41%,年利润总额相应有所调整,为29,302万元,较前次下降5.62%,未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89%,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95年(含建设期3年)。

经复核,项目经济效益与前次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项目投资回收期较短,经济效益良好。

7、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计划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营业收入=销量×产品单价,该项目达产后年产量30万吨,销售价格参考目前市场的同类材料价格和市场未来趋势进行谨慎预测,来对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进行测算。

(2)税金及附加测算

本项目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增值税的7%估算)、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增值税的3%估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之和的2%估算)。

(3)总成本费用测算

1)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2)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5.00%;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

5.00%;办公及展厅设备折旧年限取5年。

3)直接工资及福利费。根据建设项目人员定岗安排,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达产后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6,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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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制造费用。依据公司历史水平进行估算。5)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参考发行人历史水平并结合项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

(4)所得税测算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25%计算。

(5)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项目首发阶段预计值经复核后预计值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462,000462,000
税金及附加1,3411,319
总成本费用429,611431,378
所得税费用7,7627,326
净利润23,28621,977

8、项目必要性分析

(1)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解决产能瓶颈问题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品牌知名度的上升,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要求,产能瓶颈已成为限制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新增自动化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对客户订单的响应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2)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市场地位

随着改性塑料性能的提升,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为行业内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机遇。建设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端复合材料方面的竞争力,满足下游客户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有助于公司巩固和强化自身市场地位。

(3)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

本项目的建设将采用先进的自动配料、自动喂料系统、均化干燥系统等一系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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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设备,新增先进的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速度、产品稳定性,降低营运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9、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受益于家电、汽车等行业多年来的发展,改性塑料行业需求量逐年增长,国家为鼓励行业不断创新发展,先后发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出要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公司投建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2)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具备成熟的工艺流程、稳定的人才团队、丰富的生产经验。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体系完善,借助公司前期的经验积累,公司有能力顺利完成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广阔的销售渠道保障产能消化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成为行业内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公司已组建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部、东北六大销售区域,客户覆盖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能力处于行业前列。强大的营销能力及广阔的业务网络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业务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2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呈持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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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趋势,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与此同时,公司通常会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增长。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适当降低负债水平,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保障公司对研发和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立项备案情况环评批复情况项目用地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2020-340877-26-03-000844)《安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庆高新环建函[2020]5号)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58493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审批手续,并已获得募投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用于生产高性能复合材料,属于高分子改性材料领域。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高分子改性材料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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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大力推动高分子材料行业加快发展,相关情况如下:

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涉及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鼓励类十一项“石化化工”中提到:“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3.6.1.2非金属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制造中提到“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017年《“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家科技部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先进结构材料技术……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的形成,切实促进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材料产业发展。
2017年《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2016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四、发展新材料技术 围绕重点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建设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应用。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重点是高温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技术及应用。
2016年《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四、重点任务和产品发展方向,“医用塑料、氟塑料、改性塑料、抗菌塑料、导热导电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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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涉及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见》等新材料将助推塑料加工业高端化发展”、“加快芳杂环聚合物及其高性能复合材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及高性能改性材料等的生产和应用”、“加强废旧塑料,特别是车用等工程塑料的改性、高附加值应用”、“通过改性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和附加值”等
201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四、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2、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技术等。”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聚焦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和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建设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性能改性塑料方面的竞争力,公司高性能改性塑料的供应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产能保障的同时,也有助于满足下游客户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有助于公司巩固和强化自身市场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及核心技术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加大对公司核心业务领域重点产品的投资力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建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产能,依托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及生产经验,建成后将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提高公司生产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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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从而扩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产生综合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实现预设目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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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928,3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9元,共计募集资金38,074.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2,830.19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69.81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5,244.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6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782.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60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同保荐机构与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2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佛山大良支行481269082013000038158-募集资金专户
481269082013000037986-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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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下表: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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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782.1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121.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9,986.01 2021年:23,135.18 2022年1-6月: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10,500.0022,947.5023,286.55110,500.0022,947.5023,286.55339.05101.48%2023年6月
2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9,834.649,834.6451,000.009,834.649,834.640.00-不适用
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500.008,500.000.00
合计170,000.0032,782.1433,121.19170,000.0032,782.1433,121.19339.05-

注: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建设工作,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初步方案设计、施工设计等工作,自2021年二季度以来,项目已开展一期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等工作,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与规划进度保持一致。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已投入23,286.55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调整后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为101.48%。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

339.05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所致。

2、“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一期于2022年2月投产,二期仍处于建设期,项目整体预计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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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10,616110,500
2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5388,500
3补充流动资金51,00051,000
合计170,154170,000

由于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10,616.00110,500.0022,947.50
2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51,000.009,834.64
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538.198,500.00-
合 计170,154.19170,000.0032,782.14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结论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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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收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计算效益的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 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1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未完成建设21,976.72 (注1)-288.09-288.09不适用(注2)
2补充流动 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

注1:承诺效益为项目全部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净利润;注2:公司“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一期于2022年2月投产,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一期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尚未完全达产;项目二期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赎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结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包括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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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完工投产,并将继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建设。该项目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和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品多样性及产品供应能力将得到增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保障了公司对研发和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天健会计师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03号)认为,会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会通股份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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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李健益方安平李荣群
杨勇光吴江王灿耀
王丛张瑞稳张大林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68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宋海燕刘刚李玉兰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69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方安平杨勇光吴江
王灿耀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70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何倩嫦

年 月 日

2-5-1-27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胡洋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刘纯钦
总经理:
杨明辉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72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73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7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宋晓明张一鹏张闻达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5-1-27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强赵静娴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5-1-276

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1-277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具体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5-1-278

第十章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受托管理协议》;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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