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性投资,认真阅读2022年12月2日(T-2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14.77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155.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478.2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康普化学 |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定价发行 |
发行公告 |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申购日(T日) | 2022年12月6日 |
元 | 人民币元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
二、确定发行价格
注1:康普化学于2022年6月29日起停牌。 注2: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有成交的交易日不足20个,平均收盘价取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有实际成交的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发行价格14.77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12.53元/股的117.88%,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 | ||||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以2022年11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2年11月30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1年每股收益(2021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9.11倍。本次发行价格14.77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7.11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7.80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 | ||||||
三、发行具体安排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2年12月9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指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 |||||
序号 | 名称 | 拟认购股数(股) | 限售期安排 | ||
1 | 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70,000 | 12个月 | ||
2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 | 6个月 | ||
3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 | 6个月 | ||
4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 250,000 | 6个月 | ||
5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 | 6个月 |
6 |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 | 6个月 |
7 |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 | 6个月 |
8 |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 | 6个月 |
9 |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 | 6个月 |
10 | 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 | 6个月 |
合计 | 3,000,000 | — |
注:上表中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数量为127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8.47%,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招商资管康普化学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1日
(3)管理人名称: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备案产品编码:SXT977
(5)募集资金规模:1,880万元
(6)投资类型:权益类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公司的核心员工,实际认购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实际认购金额 (万元) | 实际认购比例 |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 员工类别 |
1 | 邹潜 | 董事长 | 1,000 | 53.19%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2 | 周放历 | 销售部经理 | 240 | 12.77%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3 | 徐睿 | 销售代表 | 190 | 10.11%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4 | 贾晓琴 | 车间副主任 | 170 | 9.04%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5 | 袁玲 | 会计 | 160 | 8.51%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6 | 黄川云 | 销售代表 | 120 | 6.38% | 康普化学 | 核心员工 |
合计 | 1,880 | 100.00% | — | —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2022年12月1日(T-3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应向招商证券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日(T-2日)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2022年12月12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2022年12月1日(T-3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应向招商证券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日(T-2日)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2022年12月12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招商证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主承销商。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招商证券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申报买入发行人股票,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招商证券以竞价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招商证券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同意递延交付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交付。招商证券在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扣除购回股票使用的资金及划转给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的资金(如有)外的剩余资金将纳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招商证券未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购买公司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招商证券以 | ||||
竞价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在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2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潜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
电话:023-40716564
联系人:张渝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10-60840820、010-6084082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康普化学 |
证券代码 | 834033 |
发行代码 | 889077 |
所属行业名称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所属行业代码 | C26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申购日 | 2022年12月6日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1,500.00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16.78%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75.00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1,425.00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71.25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是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225.00 |
发行价格(元/股) | 14.77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2.56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1.57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7.11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5.91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23,000.00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2,155.00 |
发行费用(万元) | 1,978.63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20,176.37 |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
注:请上传公告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