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发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
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为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深入开展“两非”剥离工作,同时为便于实施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突出全资子公司深圳东大的主营业务,以深圳东大为资本运营平台,开展“金融翼”投资、集采等业务,决定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择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收购全资子公司深圳东大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