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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8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自2016年7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2年6月30日连任时间已达六年,任期届满。王化成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足1/3,故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化成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戴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并由公司按照《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备案手续。戴德明先生任职独立董事后,承续王化成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的委员职务。戴德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德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行权履职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戴德明先生简历戴德明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1991年7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主任;2010年11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2012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5年2月至2022年2月,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2022年9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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