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北方稀土股票代码:600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鑫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9楼9B02A 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嘉鑫有限公司 |
北方稀土、上市公司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 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嘉鑫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9楼9B02A 室 |
法定代表人 | 罗美凤 |
注册资本 | 135,000,000港币 |
公司编码 | 521697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贸易 |
成立日期 | 1995年8月1日 |
经营期限 | 无 |
通讯方式 | 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9楼9B02A 室 |
主要股东名称 | GOLDEN FORTRESS LIMITED持有嘉鑫有限公司51.11%股份、GOOD INSIGHT LIMITED持有嘉鑫有限公司48.89%股份。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嘉鑫有限公司任职情况 |
罗美凤 | 女 | 中国 | 香港 | 董事 |
马 俊 | 男 | 中国 | 香港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实施其股份减持计划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北方稀土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2年7月28日-2023年1月28日)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北方稀土股份总数0.5505%的股份,即不超过 20,000,00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北方稀土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方稀土190,729,020股,占北方稀土股份总数的5.24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 11月29日期间,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北方稀土9,075,720股股份,累计减持股份占北方稀土总股本的0.249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方稀土181,653,300股股份,占北方稀土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嘉鑫有限公司 | 交易所 集中竞价 | 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9日 | 24.10-28.81 | 9,075,720 | 0.2498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方稀土股份总数为3,633,066,000股,上述“减持比例”按该总股本计算得出。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方稀土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方稀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具体详见北方稀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北方稀土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嘉鑫有限公司 | 交易所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 36.20-38.01 | 500,000 | 0.0138 |
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31日 | 未减持 | 未减持 | 未减持 | ||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 | 31.34-32.34 | 670,000 | 0.0184 | ||
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 31.03-31.57 | 300,000 | 0.0083 | ||
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 24.10-26.50 | 6,930,000 | 0.1907 | ||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 25.45-28.81 | 7,765,720 | 0.21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8日、2022年 11月 1日北方稀土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方稀土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嘉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罗美凤签署日期:2022年11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股票简称 | 北方稀土 | 股票代码 | 6001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鑫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9楼9B02A 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披露前持股数量:190,729,020股 披露前持股比例:5.249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81,653,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5%本次权益变动数量: 9,075,720股本次权益变动比例: 0.2498%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9日 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稀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嘉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罗美凤签署日期: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