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江丰转债”的议案》
经审议,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江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2年12月22日提前赎回全部“江丰转债”,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江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