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圣辉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9名董事、4名监事、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582,15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1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61,994,64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13,000,000股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348,994,647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02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79,129,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2.9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542,229,84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1.8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058,321,40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13,000,0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A股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045,321,409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92,21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541,737,62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1.82%。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9,927,21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3.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535,261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7,391,949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3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 3,022,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2%。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名称 |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整体 | 581,997,872 | 99.97% | 159,178 | 0.03% | 0 | 0.00% |
A股 | 542,076,850 | 99.97% | 152,990 | 0.03% | 0 | 0.00% | |
B股 | 39,921,022 | 99.98% | 6,188 | 0.02% | 0 | 0.00% | |
中小投资者 | 2,863,462 | 94.73% | 159,178 | 5.27% | 0 | 0.00% |
上述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佳霖、李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