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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珏志”)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克拉玛依珏志39,000,00042.323.59是(首发后限售)2022年11月29日2023年6月1日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39,000,00042.323.59------

注1:总股本以公司截至目前股本总数1,087,588,486股为计算基数。注2: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以下简称“Giant Star”)、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投资”)、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盛健康”)因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义务,于2022年11月10日注销股份235,827,53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目前,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得盛健康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克拉玛依珏志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欣控股、Giant Star、得怡投资、得盛健康、

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欣华”)、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恒佳”)、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怡成都”)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罗欣控股339,699,32031.23%213,961,841213,961,84162.99%19.67%213,961,841100.00%125,737,479100.00%
得怡欣华24,961,4142.30%24,961,41424,961,414100.00%2.30%0000
得怡恒佳35,789,7573.29%35,789,75735,789,757100.00%3.29%0000
得怡成都41,692,3593.83%00000000
克拉玛依珏志92,155,6188.47%34,400,00073,400,00079.65%6.75%73,400,000100.00%18,755,618100.00%
Giant Star4,689,6480.43%0000004,689,648100.00%
得怡投资8,693,1200.80%0000008,693,120100.00%
得盛健康1,947,2580.18%0000001,947,258100.00%
合计549,628,49450.54%309,113,012348,113,01263.34%32.01%287,361,84182.55%159,823,12379.31%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表中所示质押股份之外,上述表中主体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罗欣控股、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及得盛健康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所持股份是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获得,其主动承诺自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注2:总股本以公司截至目前股本总数1,087,588,486股为计算基数,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9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9%,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金额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交易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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