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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鸣、张卫、夏洪流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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