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9)人 |
1.01 | 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潘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7 | 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8 | 选举江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9 | 选举余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2.01 | 选举崔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林钟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张月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5 | 选举吕先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洪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吴昌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2、3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邮 编:245900;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吉沣先生、陈慧洁女士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9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9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9)人 | |
1.01 | 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潘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8 | 选举江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9 | 选举余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2.01 | 选举崔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林钟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4 | 选举张月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 |||
2.05 | 选举吕先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洪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吴昌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