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问题回复
(2)结合拟处置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发生时间及金额、交易对方、业务背景等,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形成大额往来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关于公司拟处置的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拟处置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子公司的应收股利、预计承担的担保义务、日常营运资金支持及财务资助等,具体形成原因及合理性如下说明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方 | 截止2022年9月30日余额(元) | 形成原因 | 发生时间 | 发生金额(元) | 业务背景 |
1 | 安控泽天(新加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57,405.46 | 提供其日常营运资金 | 2018年5-7月 | 557,405.46 | 安控泽天(新加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泽天下属二级子公司)收购余维纳乐需要支付律师费及股权变更费用,因资金短缺委托公司代为支付。 |
2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999,647.00 | 应收股利 | 2016年12月 2017年12月 | 54,000,000.00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后因资金紧张尚未支付。 |
16,324,991.44 | 提供其日常营运资金 | 2021年7-8月 2021年2月-2022年9月 | 18,692,102.78 | 公司提供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必要的营运资金。 | ||
128,029,752.57 | 计提担保义务 | 2022年9月 | 128,029,752.57 | 公司为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确认预计承担的担保义务。 | ||
3 | 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85,247.06 | 计提担保义务 | 2022年9月 | 2,681,066.77 | 公司为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确认预计承担的担保义务。 |
4 | 陕西安控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 15,600,000.00 | 提供其日常营运资金本金 | 2017年11月-2019年1月 | 16,100,000.00 | 陕西安控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油井侧钻、油井大小修等油井措施作业服务;其承接的项目,一般具有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垫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于2017年7月陆续向其提供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
5,622,340.11 | 利息 | 2018年3月-2022年9月 | 5,622,340.11 | 提供其营运资金对应的利息。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截止2022年9月30日余额(元) | 形成原因 | 发生时间 | 发生金额(元) | 业务背景 |
5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9,698,406.96 | 财务资助本金 | 2018年1月-2019年7月 | 40,689,260.00 |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产业—通信业务,其客户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其承接的项目,一般具有金额大、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垫付大额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于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陆续提供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
6 | 余维纳乐有限责任公司 | 1,899,365.16 | 提供其日常营运资金 | 2020年6月-2021年6月 | 1,899,365.16 | 公司为支持余维纳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日常营运资金支持。 |
7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7,650,778.52 | 提供其日常营运资金本金 | 2017年9月-2020年5月 | 87,885,027.53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粮情测控系统生产、销售;其承接的智慧粮库业务,一般具有金额大、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垫付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自2015年7月陆续提供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
32,499,109.04 | 利息 | 2017年3月-2022年9月 | 32,499,109.04 | 提供其营运资金对应的利息。 | ||
8 |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 12,680,635.41 | 计提担保义务 | 2022年9月 | 25,040,683.94 | 公司为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确认预计承担的担保义务。 |
合计 | 381,347,678.73 | 413,696,113.36 |
二、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经公司自查,上述公司收到款项后均用于自身经营,不存在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会计师回复:
针对拟处置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及合理性,我们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检查拟处置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是否相符,复核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划分是否正确;
2、复核其他应收款往来双方各自挂账余额是否一致;
3、对其他应收款发生额实施细节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协议、收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4、对公司向相关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或日常运营资金,检查相关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的资金使用情况;
5、检查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款的决策审批和公开信息披露情况;
6、结合我们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核查结论:
经核查,拟处置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具有合理性,未发现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