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日和2021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03日、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于2022年12月0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截止2021年12月07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事项,通过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5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59.37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9,981,984.00元。上述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21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0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08日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二级市场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自本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自本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
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及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合适时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