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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奖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陆续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拨付的奖励或
扶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相继收到 2 笔政府奖励资金共 350 万元,分别为:
    1、收到合肥市财政局拨发“合肥市服务业政策奖补(2011 年度
巢湖市、庐江县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奖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整,该奖金系奖励本公司“皖维牌聚乙烯醇树脂(PVA)”获得 2010
年度安徽名牌产品称号。
    2、收到巢湖市财政局转拨的节能减排奖励款人民币叁佰叁拾万
元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收到的上述政府奖励计
入营业外收入,进入 2012 年一季度损益。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维化工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共收
到 3 笔政府奖励或扶持资金共计 500 万元,分别为
    1、收到河池市财政局根据“桂工信投资【2011】907 号”拨付的
“2011 年技术改造资金”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该项收入计入递延收益,纳入资产负责表其他非流动
资产。
    2、收到宜州市财政局“桂财企【2011】151 号”拨付的“节能技改
奖励”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收到河池市财政局“河财企【2012】1 号”拨付的“专项资金补
助”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广维化工将收到的上述第 2、3、
项政府奖励共计伍拾万元人民币计入营业外收入,进入 2012 年一季
度损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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