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剑桥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了书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