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截至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8.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
174.5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民信易链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民生银行对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授信额度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对于全资子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的应付款义务,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债务加入人,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连带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40亿元,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开展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责任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公司2021年6月23日、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临2021-
072号、临2021-090号公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截止2022年11月29日,公司已与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合作协议,对应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为40亿元,由公司就相关业务项下有关的子公司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情况
以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被担保人范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以实际业务使用情况为准。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公司
2、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
3、担保方式:民生银行授予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金额10亿元,公司可将该额度分配给全资子公司使用,对全资子公司在本业务项下的应付款义务,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债务加入人,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连带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是否有反担保:无
5、本协议有效期至双方根据本协议办理的业务全部结清时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8.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174.5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