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4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13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以传真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张东方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贾克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贾克俭先生简历
贾克俭先生:40岁,大学学历,法学专业,高级经济师,具有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原油田干部中专教师,中原油田党校教务科副科长、管理教研室主任、经济教研室主任、法律财税教研室主任,2002年3月至今任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