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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30

股票简称:华宏科技 股票代码:0026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35.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6亿元,超过15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严重影响公司业绩及偿债能力的事项,本次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

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小者。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进行现金分红的比例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足80%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6、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分红方案税前现金分红金额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占比 (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占比 (母公司)
2020年度每10股派息0.80元(含税)4,661.5322,524.6120.70%11,288.7841.29%
2019年度每10股派息0.60元(含税)3,406.3317,900.4719.03%15,146.3422.49%
2018年度每10股派息1.2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4,272.6815,707.2327.20%12,382.6934.5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2,340.54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8,710.7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65.95%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582,081,698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208,169.80元(含税)。本方案已于2022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53,202.72万元,母公司华宏科技净利润为18,855.21万元,该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0.94%,占同期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

发行人章程规定,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小者。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2018年至2020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2,340.54万元,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5.95%。2021年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最近三个连续年度2019年至2021年累计现金分红13,888.68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4.50%。

公司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此外,公司还将结合外部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司全体股东的回报。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2、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

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在未来三年仍处于成长期,未来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公司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在实施分红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投入。

4、本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5、本规划关于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鉴于2020年至2022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根据《公司章程》、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借助募集资金和留存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设备水平和技术实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

势和市场占有率。为此,公司未来三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1)2020年至2022年,公司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如具备上述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四、风险因素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以及电梯信号系统的研发和制造,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废钢加工及贸易、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为主。上述行业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相应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公司而言,若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变化而公司又不能相应做出调整,则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风险

在全球经济发展对稀土需求日益加速的背景下,稀土作为重要战略储备,我国稀土资源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并促进稀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工信部于2012年6月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业实施指令性生产计划。在此政策影响下,所有从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企业都得根据计划指标来开展生产工作,未获计划指标

的企业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公司从事的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的业务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现阶段尚未受到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限制。但若将来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将公司业务纳入指令性生产计划,或公司的生产规模受到其他行业政策限制,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国际贸易摩擦引发的风险

美国近期在国际贸易中设置高关税等贸易壁垒,试图限制或减少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公司目前产品出口至美国比重较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程度较小。但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从而引起全球贸易环境产生变化,或其他主要经济体亦采取类似的贸易壁垒措施,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或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甚至可能出口受阻,则可能给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稀土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同时电梯零部件业务与迅达、通力、日立、蒂森、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业布局、加大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新兴产品的开发,以保持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但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出现不同幅度下滑,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电子元器件、钕铁硼废料等,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营业成本及毛利率会有较大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一方面将直接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弱;另一方面也会占用公司更多流动资金,导致公司资金成本增加。尽管公司针对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品种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

大幅波动,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人力资源风险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一方面采取多途径、多渠道的方式引进人才,另一方面完善内部人才培育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储备库;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探讨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人才作用。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加之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仍将面临着人力资源成本上升、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缺乏的风险,可能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及电梯部件制造企业,虽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齐全的安全生产设施,规范了员工培训制度,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关设备的老化,若不能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5、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唐山嘉华与发行人合同纠纷案尚在审理中,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对外担保、重大诉讼等重要事项”之“(二)重大诉讼事项”。虽然公司预计上述诉讼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执行完毕,且不排除公司未来将面临新的诉讼,现有未决诉讼和潜在诉讼仍为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6、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东海华宏存在厂房以及办公楼未及时办理产证的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部分房产已办妥相应产证,其厂房二期仍正在办理中。根据2021年8月东海县政府第三十六期办公室会议《会议纪要》:“对于未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行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根据2022

年1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东海华宏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故上市公司子公司东海华宏存在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明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该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可能将对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8,196.73万元、35,428.05万元、45,236.21万元和57,632.07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3%、17.65%、15.14%和16.26%。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7,154.6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89.46%。虽然发行人历年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账龄结构合理,发行人也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并在发行人内部建立了以资金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模式,对客户信用进行有效管理,但由于各期末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且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增加,若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将面临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分别为52,736.45万元、97,513.27万元、196,117.14万元和189,851.82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39%、48.57%、65.62%和53.55%,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虽发行人针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因市场原因、质量问题、周转速度等原因导致存货跌价,致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存在进一步存货跌价风险。

3、商誉减值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商誉分别为60,815.56万元、101,623.44万元、104,237.20万元和104,237.20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91%、25.81%、20.20%和18.00%。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收购增加产生,若发行人收购的企业未来经营情况未达

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商誉发生减值,存在一定的商誉减值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的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国家,其产品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以美元为主,在实际经营中存在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导致公司发生汇兑损益的风险。为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采用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实时结汇方式等,用于管理外汇风险。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及海外销售区域所在国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的同时,积极布局再生资源运营业务,大力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拓展下游废钢、稀土废料、以及其他金属、非金属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公司在环保、智能制造以及物联网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这对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要求更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速度,进而削弱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导致相应的管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方向进行,系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项目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技术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不能按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募投项目实施后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加,年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或新建项目不能及时达产,都将导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3、交易对方未作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收购万弘高新交易作价系参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且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均不再参与万弘高新实际经营、不再持有万弘高新股权,因此未要求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虽然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评估较为客观谨慎,但仍不能排除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由于本次交易没有业绩承诺安排及补偿安排,在出现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时,本次交易对方没有相应补偿安排,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可转债特有风险

1、可转债赎回、回售及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如本可转债在存续期间发生赎回、回售或在到期未能转换为股票的情况,公司将承担未转股部分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的兑付,从而使公司面临现金集中流出对财务形成压力的风险。

2、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但在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

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3、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持续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4、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转股期。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在项目全部达产后才能逐步实现收益,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相对上年度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产生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5、可转债的市场风险

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合理的定价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尚需要一个过程。在本可转债发行、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公司可转债的价格可能存在偏离公司的真实价值,甚至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6、利率风险

本期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7、本息兑付风险

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8、流动性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且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审核,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能够随时且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人在购买本次可转债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交易而无法出售,或由于债券上市交易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其希望出售的价格足额出售的流动性风险。

9、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危机预防措施,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宏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3,876.89万股,占总股本的41.02%,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3,129.25万股,占总股本的39.74%,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6.8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协议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在质押期间发生大幅波动,导致被质押的股票市值低于质权人要求,或质押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下降,甚至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应对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

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3、坚持技术创新,加快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巩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机会,积极探索公司在环保、智能制造以及物联网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形成驱动公司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出具了承诺:

(1)华宏科技启动本次发行时,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华宏科技启动本次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

一次减持华宏科技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华宏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企业承诺:若本企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在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华宏科技的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华宏科技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华宏科技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华宏科技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华宏科技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经成及公司董事胡士勇、胡品贤、胡品龙、朱大勇、周经成、刘卫华、戴克勤、刘斌、杨文浩、监事陈国凯、陈洪、李建囡、高级管理人员顾瑞华、胡品荣、周世杰、陈方明、黄艰生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出具了承诺:

(1)华宏科技启动本次发行时,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华宏科技启动本次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华宏科技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华宏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人承诺:若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在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华宏科技的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华宏科技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

况,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减持华宏科技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华宏科技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华宏科技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 2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2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 2

四、风险因素 ...... 8

五、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应对措施 ...... 16

六、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 17

目 录 ...... 20

第一节 释义 ...... 23

一、一般释义 ...... 23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7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 3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2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 42

二、经营风险 ...... 43

三、财务风险 ...... 45

四、管理风险 ...... 46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46

六、可转债特有风险 ...... 47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 49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 5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公司历史沿革 ...... 51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58

三、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60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3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66

六、公司所处主要行业基本情况 ...... 73

七、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 111

八、公司主要业务具体情况 ...... 117

九、环保与安全措施 ...... 132

十、公司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 134

十一、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 169

十二、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69

十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69

十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 173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 177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8

十七、行政处罚情况 ...... 185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6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86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9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8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198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 198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28

四、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0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4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3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7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8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288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 289

六、对外担保、重大诉讼等重要事项 ...... 294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96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9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297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影响 ...... 313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14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314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315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317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所购买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319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322

第十节 有关声明 ...... 32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2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32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二) ...... 32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8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29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330

六、评估机构声明 ...... 33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宏科技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宏集团、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含51,500万元)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法律意见书《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睿华投资江阴睿华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已注销)
东海华宏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宏连云港华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纳鑫重工、华宏环保江苏华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威尔曼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尼隆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华卓投资、苏州华卓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宏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原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有限公司)
迁安聚力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鑫泰科技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吉水金诚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浙江中杭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中杭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华卓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环保并购基金、环保产业并购基金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公司MH Recycling HK CO., Ltd(中文名称: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万弘高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新余聚力新余聚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注销)
盛新锂能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嘉华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公证天业、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一年2021年
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底、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6月底
报告期期末2022年6月底
工作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二、专业术语释义

再生资源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循环经济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金属打包设备将各种金属废料挤压成高密度各种形状的合格炉料的设备,既可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又可提高投炉速度,适用于金属回收行业、冶金行业等
金属剪切设备可对各种生产、生活废钢及金属结构件进行冷态剪断,加工成合格炉料的设备,可以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适用于金属回收行业、冶金行业等
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

可将各种非金属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压缩成高密度包块的设备,既可以提高单车装载量,又可以降低运输和储存成本。适用于物资回收行业、环卫部门等

废钢破碎生产线由上料输送机、双滚筒进料碾压机、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系列皮带输送机及磁分选系统等配套设备联动完成的废钢加工设备,用于加工报废汽车车体、马口铁类、旧家电、自行车、空罐等轻薄废料使之成为纯净的炼钢原料
机电液一体化是指将电子控制技术、液压传动技术与机械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综合技术,能构成性能更优、功能更强的产品
稀土金属以稀土的化合物为原料,采用熔盐电解法、金属热还原法或其它方法制得的稀土金属的总称
稀土氧化物/REO稀土元素和氧元素结合生成化合物的总称,通常用符号REO表示
永磁材料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高剩磁,一经磁化即能保持恒定磁性的材料,又称硬磁材料
钕铁硼永磁材料上世纪80年代初发现的迄今为止磁性能最强的稀土永磁材料,已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医疗器械、通讯器件、汽车、电子器件、家用电器、风力发电、节能电梯、磁力机械、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等领域
烧结钕铁硼磁钢烧结钕铁硼磁钢采用的是粉末冶金工艺,熔炼后的合金制成粉末在磁场中压制成压坯,压坯在惰性气体或真空中烧结达到致密化,而为了提高磁体的矫顽力,通常需要进行时效热处理
钕铁硼废料钕铁硼废料是指生产钕铁硼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废弃的钕铁硼材料,回收后可用以提炼镨、钕、铽、镝等稀土元素
IC卡Integrated Circuit Card,集成电路卡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
VVVFVariable Voltage and Variable Frequency的缩写,意为:可变电压、可变频率
曳引机曳引机是电梯的动力设备,又称电梯主机。功能是输送与传递动力使电梯运行。它由电动机、制动器、联轴器、减速箱、曳引轮、机架和导向轮及附属盘车手轮等组成。
ISO9001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该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ISO14001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标准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658600889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注册资本58,208.169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8-19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华宏科技,002645.SZ
上市日期2011-12-20
邮政编码214423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
互联网址http://www.hhyyjx.net
电子信箱hhkj@hhyyjx.com

根据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因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要求的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82,081,698股减少至581,951,198股,于2022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批复。

2、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

3.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2)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2月1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华宏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2月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2月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2月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884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8849张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581,951,198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581,951,19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限总额为5,149,68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99.9939%。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645”,配售简称为“华宏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

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原股东持有的“华宏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或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2)公司董事会;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公司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2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

4、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资信进行了评级。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5、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和保荐费用868.87
律师费用66.04
注册会计师费用37.74
资信评估费用42.45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54.74
发行费用合计1,069.83

注: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增减。

7、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事项
2022年11月30日 周三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2年12月1日 周四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上路演
2022年12月2日 周五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2年12月5日 周一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22年12月6日 周二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2年12月7日 周三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2年12月8日 周四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可转债上市交易的申请。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甲方)拟聘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乙方)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并将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约定如下:

1、违约的情形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甲方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甲方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3)甲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影响甲方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乙方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为偿还本金总额2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30天仍未得到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甲方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

更导致甲方在本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如果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经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宣布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乙方可根据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3、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就协议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和纠纷并进行仲裁,不影响受托管理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与继续履行。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1、发行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0510-80629683

联系人:朱大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54047982

保荐代表人:王翔、胡古月

项目协办人:卓继伟

经办人员:艾可仁、祁彦宁、程长鹏、李瑨瑀

3、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D栋5楼

负责人:吴朴成

电话:025-83316106

传真:025-83329335

经办律师:阚赢、杨学良

4、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恒大财富中心5号楼十层

负责人:张彩斌

电话:0510-68798988

传真:0510-6856778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佑敏、柏凌菁、吴劼锐

5、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A座3层法定代表人:吕柏乐电话:010-67413374 010-67413373传真:010-67413555经办人员:张行行、崔爱巧、徐梦琪(已离职)

6、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陈小兵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福园街129号万达中心E座2706室电话:025-84722501传真:025-84714748经办资产评估师:王倩倩(已离职)、顾顶

7、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295

8、本次发行的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树街支行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0200291429200030632

9、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8208316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公司声明:投资者在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时,除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资料外,敬请投资者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以及电梯信号系统的研发和制造,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废钢加工及贸易、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为主。上述行业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相应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公司而言,若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变化而公司又不能相应做出调整,则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政策风险

在全球经济发展对稀土需求日益加速的背景下,稀土作为重要战略储备,我国稀土资源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并促进稀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工信部于2012年6月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业实施指令性生产计划。在此政策影响下,所有从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企业都得根据计划指标来开展生产工作,未获计划指标的企业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

公司从事的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的业务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现阶段尚未受到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限制。但若将来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将公司业务纳入指令性生产计划,或公司的生产规模受到其他行业政策限制,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引发的风险

美国近期在国际贸易中设置高关税等贸易壁垒,试图限制或减少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公司目前产品出口至美国比重较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程度

较小。但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从而引起全球贸易环境产生变化,或其他主要经济体亦采取类似的贸易壁垒措施,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或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甚至可能出口受阻,则可能给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稀土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同时电梯零部件业务与迅达、通力、日立、蒂森、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业布局、加大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新兴产品的开发,以保持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但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出现不同幅度下滑,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电子元器件、钕铁硼废料等,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营业成本及毛利率会有较大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一方面将直接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弱;另一方面也会占用公司更多流动资金,导致公司资金成本增加。尽管公司针对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品种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波动,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力资源风险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一方面采取多途径、多渠道的方式引进人才,另一方面完善内部人才培育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储备库;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探讨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

人才作用。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加之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仍将面临着人力资源成本上升、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缺乏的风险,可能将对公司的发展带来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及电梯部件制造企业,虽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齐全的安全生产设施,规范了员工培训制度,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关设备的老化,若不能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五)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唐山嘉华与发行人合同纠纷案尚在审理中,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对外担保、重大诉讼等重要事项”之“(二)重大诉讼事项”。虽然公司预计上述诉讼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执行完毕,且不排除公司未来将面临新的诉讼,现有未决诉讼和潜在诉讼仍为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六)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东海华宏存在厂房以及办公楼未及时办理产证的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部分房产已办妥相应产证,其厂房二期仍正在办理中。根据2021年8月东海县政府第三十六期办公室会议《会议纪要》:“对于未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行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根据2022年1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东海华宏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故上市公司子公司东海华宏存在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明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该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可能将对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28,196.73万元、35,428.05万元、45,236.21万元和57,632.07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3%、17.65%、15.14%和16.26%。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7,154.6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89.46%。虽然发行人历年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账龄结构合理,发行人也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并在发行人内部建立了以资金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模式,对客户信用进行有效管理,但由于各期末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且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增加,若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将面临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分别为52,736.45万元、97,513.27万元、196,117.14万元和189,851.82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39%、48.57%、65.62%和53.55%,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虽发行人针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因市场原因、质量问题、周转速度等原因导致存货跌价,致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存在进一步存货跌价风险。

(三)商誉减值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商誉分别为60,815.56万元、101,623.44万元、104,237.20万元和104,237.20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91%、25.81%、20.20%和18.00%。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收购增加产生,若发行人收购的企业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商誉发生减值,存在一定的商誉减值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的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国家,其产品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以美元为主,在实际经营中存在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导致公司发生汇兑损益的风

险。为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采用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实时结汇方式等,用于管理外汇风险。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及海外销售区域所在国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的同时,积极布局再生资源运营业务,大力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拓展下游废钢、稀土废料、以及其他金属、非金属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公司在环保、智能制造以及物联网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这对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要求更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速度,进而削弱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导致相应的管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方向进行,系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项目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技术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不能按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加,年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或新建项目不能及时达产,都将导致新增固定

资产投资带来的生产能力及经济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三)交易对方未作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收购万弘高新交易作价系参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且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均不再参与万弘高新实际经营、不再持有万弘高新股权,因此未要求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虽然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评估较为客观谨慎,但仍不能排除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由于本次交易没有业绩承诺安排及补偿安排,在出现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时,本次交易对方没有相应补偿安排,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可转债特有风险

(一)可转债赎回、回售及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如本可转债在存续期间发生赎回、回售或在到期未能转换为股票的情况,公司将承担未转股部分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的兑付,从而使公司面临现金集中流出对财务形成压力的风险。

(二)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但在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三)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持续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四)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转股期。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在项目全部达产后才能逐步实现收益,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相对上年度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产生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可转债的市场风险

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合理的定价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尚需要一个过程。在本可转债发行、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公司可转债的价格可能存在偏离公司的真实价值,甚至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六)利率风险

本期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七)本息兑付风险

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八)流动性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且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审核,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能够随时且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人在购买本次可转债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交易而无法出售,或由于债券上市交易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其希望出售的价格足额出售的流动性风险。

(九)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七、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危机预防措施,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会对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本公司盈利水平。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宏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3,876.89万股,占总股本的41.02%,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3,129.25万股,占总股本的39.74%,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6.8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协议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在质押期间发生大幅波动,导致被质押的股票市值低于质权人要求,或质押到期后无法偿还债务,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下降,甚至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Huahong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658600889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注册资本58,208.169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8-19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华宏科技,002645.SZ
上市日期2011-12-20
邮政编码214423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
互联网址http://www.hhyyjx.net
电子信箱hhkj@hhyyjx.com

根据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因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要求的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82,081,698股减少至581,951,198股,于2022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4年发起设立

2004年3月28日,华宏集团与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胡品龙5名自然人签署了《关于投资入股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拟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本公司,股本总额5,000万股,其中华宏集团以4,000万元货币资金认购4,000万股,胡士勇以400万元货币资金认购400万股,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和胡品龙分别以150万元货币资金认购150万股。

2004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4]66号)文件,同意发起设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7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4)3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4年8月19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2000021030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新型液压打包机和剪切机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华宏集团4,000.0080.00
2胡士勇400.008.00
3胡士清150.003.00
4胡士法150.003.00
5胡士勤150.003.00
6胡品龙150.003.00
合计5,000.00100.00

2、2008年股份转让

2008年7月20日,胡士勇与朱大勇签订《股权激励协议》,胡士勇将其持有华宏科技的1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大勇,转让价格为10万元;2008年7月22日,华宏集团与睿华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宏集团将其持有华宏科技的125万股股份转让给睿华投资,转让价格为125万元。

2008年7月25日,华宏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了上述股份转让事宜。2008年7月29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在江苏省工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华宏集团3,875.0077.50
2胡士勇390.007.80
3胡士清150.003.00
4胡士法150.003.00
5胡士勤150.003.00
6胡品龙150.003.00
7睿华投资125.002.50
8朱大勇10.000.20
合计5,000.00100.00

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2011年11月30日,华宏科技经证监许可[2011]190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1年12月20日,经深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667万股社会公众股挂牌上市交易。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华宏集团3,875.0077.503,875.0058.12
睿华投资125.002.50125.001.88
胡士勇等6人1,000.0020.001,000.0015.00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1,667.0025.00
合计5,000.00100.006,667.00100.00

4、201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5月2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5,333.60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12,000.60万股。

公司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330.0079.954,264.009,594.0079.95
无限售条件股份1,337.0020.051,069.602,406.6020.05
普通股股份总数6,667.00100.005,333.6012,000.60100.00

5、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年4月21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2,000.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6,00.18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15,600.78万股。公司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8,703.0072.522,610.9011,313.9072.52
无限售条件股份3,297.6027.48989.284,286.8827.48
普通股股份总数12,000.60100.003,600.1815,600.78100.00

6、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核准,公司以发行33,727,807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8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709,41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0,944.50万股。

公司此次发行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华宏集团90,675,00058.12104,067,29349.69
胡士勇9,126,0005.859,126,0004.36
胡品龙3,510,0002.253,510,0001.68
胡士法3,510,0002.253,510,0001.68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胡士清3,510,0002.253,510,0001.68
胡士勤3,510,0002.253,510,0001.68
朱大勇234,0000.15234,0000.11
周经成--18,090,3718.64
周世杰--6,132,3292.93
包丽娟--1,839,6980.88
顾群--459,9240.22
史爱华--459,9240.22
苏海投资--3,679,3971.76
辰融投资--1,533,0820.73
嘉慧投资--1,533,0820.73
郑宇--6,317,1193.02
其他股东41,932,80026.8841,932,80020.02
合计156,007,800100.00209,445,019100.00

7、201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5月15日,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209,445,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46,611,513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56,056,532股。

公司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0,817,78229.0442,572,447103,390,22929.04
无限售条件股份148,627,23770.96104,039,066252,666,30370.96
普通股股份总数209,445,019100.00146,611,513356,056,532100.00

8、2019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4日,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356,05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

106,816,959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462,873,491股。公司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1,770,86514.5415,531,25967,302,12414.54
无限售条件股份304,285,66785.4691,285,700395,571,36785.46
普通股股份总数356,056,532100.00106,816,959462,873,491100.00

9、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公司以发行66,162,076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38,686,13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后股本总额为567,721,698股。公司此次发行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华宏集团229,988,71749.69229,988,71740.51
胡士勇20,168,4604.3620,168,4603.55
胡士勤7,757,1001.687,757,1001.37
胡士清7,757,1001.687,757,1001.37
胡士法7,757,1001.687,757,1001.37
周经成39,979,7208.6439,979,7207.04
周世杰13,552,4472.9313,552,4472.39
苏海投资4,066,4570.884,066,4570.72
刘卫华--11,545,9932.03
夏禹谟--8,887,5991.57
余学红--10,512,9721.85
张万琰--7,155,0731.26
刘任达--6,577,5651.16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圣位--6,156,3781.08
徐均升--3,066,0520.54
黄迪--2,190,0370.39
徐嘉诚--2,190,0370.39
郑阳善--1,769,8230.31
胡月共--1,520,7070.27
朱少武--1,682,6770.30
谢信樊--1,020,4960.18
胡松挺--761,0370.13
陈敏超--464,0130.08
赵常华--464,0130.08
姚莉--116,8930.02
郭荣华--64,9400.01
廖雨生--15,7710.00
其他股东131,846,39028.46170,532,52130.04
合计462,873,491100.00567,721,698100.00

10、2021年授予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4,970,0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股本总额为582,691,698股。公司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份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27,646,37522.4814,970,000142,616,37524.48
无限售条件股份440,075,32377.52-440,075,32375.52
普通股股份总数567,721,698100.0014,970,000582,691,698100.00

11、2021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根据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路开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50,000股,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82,691,698股变更为582,441,698股,于2021年9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根据2021年11月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陈玉辉、夏春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82,441,698股变更为582,081,698股,于2022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2年6月1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根据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因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要求的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82,081,698股减少至581,951,198股,于2022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582,081,698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7,462,97518.4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07,462,97518.4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07,462,97518.46%
其他--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74,618,72381.54%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474,618,72381.5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582,081,698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00,884,63234.51%-
2周经成境内自然人39,979,7206.87%29,984,790
3淄博勤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29,104,0855.00%-
4胡士勇境内自然人20,168,4603.46%15,126,345
5周世杰境内自然人13,552,4472.33%10,164,335
6刘卫华境内自然人12,545,9932.16%9,409,495
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基金、理财产品等11,822,4462.03%-
8夏禹谟境内自然人9,301,0991.60%5,682,561
9胡品龙境内自然人8,657,1001.49%6,492,825
10余学红境内自然人8,411,1141.45%6,307,784
合计354,427,09660.90%83,168,135

(三)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除本节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所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冻结、质押情况。

三、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

(二)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有14家,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简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时间发行人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主营业务
直接间接
1东海华宏2,0002013/10/1890%-连云港市废钢加工及贸易
2纳鑫重工5,0001999/03/24100%-江阴市生产垃圾压缩设备
3威尔曼6,6002006/01/19100%-南通市电梯信号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4苏州尼隆453.06122011/07/22-51%常熟市电梯安全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
5苏州华卓10,0002017/04/05100%-苏州市投资管理
6北京华宏8,0001991/05/20100%-北京市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再利用
7迁安聚力5,0002018/07/0460%-迁安市废旧钢铁的回收、加工
8鑫泰科技6,803.40922012/02/09100%-吉安市稀土回收料的加工再提炼
9吉水金诚3,0002011/12/15-100%吉安市稀土回收料的加工再提炼
10浙江中杭1,8002010/09/27-100%余姚市稀土永磁材料生产
11赣州华卓12,0002021/02/0245%-赣州市稀土回收料的加工再提炼
12万弘高新14,285.712012/11/23100%-吉安市稀土回收料的加工再提炼
13宁波中杭1,0002021/05/06-51%慈溪市磁材精加工
14连云港华宏5002022/04/15-100%连云港市废钢贸易

注:1、赣州华卓股东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赣州华卓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发行人行使,发行人合计持有赣州华卓90%表决权;2、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买万弘高新100%股权,万弘高新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的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简称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序号简称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东海华宏14,344.987,460.4012,547.59107.6512,832.327,325.8753,560.951,097.66
2纳鑫重工8,019.32787.434,732.6630.519,553.35690.888,481.33-434.30
3威尔曼71,499.6455,256.5035,250.323,129.2071,579.8851,951.9792,166.978,404.37
4苏州华卓9,823.589,815.7664.50103.089,763.329,712.67126.51-16.07
5北京华宏12,765.196,225.48--594.7211,656.466,788.561,162.04-788.91
6迁安聚力12,959.955,717.3417,815.015.7911,734.055,711.5555,844.961,281.49
7鑫泰科技150,347.9296,941.45249,560.1922,269.02121,222.7679,006.23289,917.7030,791.34
8赣州华卓37,891.7011,218.0817,652.26-556.2410,739.3010,574.32--225.68
9万弘高新62,224.5736,129.7592,563.838,580.3153,429.4227,549.4346,264.003,221.52

注:1、上述财务数据均为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2021年度数据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上述鑫泰科技、威尔曼、东海华宏为合并报表(即含其下属子公司)数据;3、报告期内赣州华卓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展实际经营;4、万弘高新于2021年5月31日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上述2021年度数据财务数据期间为2021年6月-12月。

(四)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发行人持股比例主要 经营地主营 业务
1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100万港币2014年5月9日50%香港贸易
2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万2018年4月23日40%苏州投资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84.45-37.71--1.1785.64-36.55--0.17
2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57.6313,257.63-237.7013,023.3313,019.93-1.48

注: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一直为华宏集团,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期末,华宏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4.51%的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28号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注册资本10,18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7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14221723X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纺织;服装、皮革、羽绒、橡胶制品、办公用品、改性工程塑料、汽车饰件的制造;建筑装饰;房屋的租赁;利用自有资金对矿业、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新能源、电力、电子、环保、机械、纺织行业进行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816,296.09
净资产165,181.68
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108,943.63
净利润11,957.61

注:以上为华宏集团母公司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宏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序号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胡士勇1,88818.53%
2江阴市华百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013.25%
3胡士清1,20011.78%
4江阴市宏百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9.32%
5胡品飞9008.83%
6胡士法8007.85%
7胡品龙7006.87%
8江阴市华嘉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5.89%
9卞良忠5004.91%
10胡品贤5004.91%
11胡品荣4003.93%
12胡汉全4003.93%
合计10,188100.00%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该四人对本公司的控制情况为: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6.51%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合计38.16%的股权。此外,胡士勇为公司董事长;胡士勇为华宏集团董事长,胡士清、胡士法均为华宏集团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3.46%1.33%1.33%0.38%

34.51%

6.51%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士勇

胡士法

胡士勤

18.53%11.78%7.85%

自成立后,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始终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未发生变化。胡士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本节“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士清,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1977年至1984年在周庄钣焊厂工作;1984年至1989年在周庄冲网厂和周庄焊接厂工作;1989年起在华宏集团工作,先后任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03年起兼任周庄镇华宏村村委副书记,2010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华宏科技董事。

胡士法,195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79年至1986年在周庄汽修厂从事财务工作,1986年至今在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胡士勤,194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69年至1993年在江阴东方建筑集团公司任职,担任副总经理职务;1994年至2002年在江阴市周庄镇孟巷村村委担任村主任职务;2003年至2012年在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3,12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4%,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6.87%,相关股权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质押数量(万股)质押比例
华宏集团20,088.4620,088.46100.00%
胡士勇2,016.851,489.3673.85%
胡士清775.71775.71100.00%
胡士法775.71775.71100.00%
胡士勤220.16--
合计23,876.8923,129.2596.87%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公司上市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以来公司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的同时,积极布局再生资源运营业务,包括大力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拓展下游废钢、稀土废料、以及其他金属、非金属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公司在环保、智能制造以及物联网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

目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分为两大板块:再生资源板块和电梯部件板块。再生资源板块主要包括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再生资源运营业务。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废钢加工及贸易、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为主,各项业务报告期内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再生资源板块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68,669.15147,628.4792,885.18111,956.25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330,426.18325,171.36106,213.09-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30,347.17110,401.6862,388.5932,692.67
电梯部件板块
电梯零部件33,811.6389,910.0272,436.0670,186.63
合计463,254.14673,111.53333,922.91214,835.54

本公司目前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各类金属破碎、液压剪切、金属打包、金属压块等设备,各类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以及报废汽车拆解设备。产品应用于再生资源产业的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基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环卫等行业。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循环经济产业,开展报废汽车拆解相关业务,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报告期内由鑫泰科技、吉水金诚、万弘高新运营该项业务,利用钕铁硼回收料、荧光粉废料生产高纯度稀土氧化物;同时

鑫泰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杭开展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业务,实现产业链延伸。公司目前是稀土回收行业龙头企业。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的主要产品是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钬等高纯稀土氧化物,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计算机、通讯设备、三基色荧光粉等高科技领域。浙江中杭的主要产品是稀土永磁材料,包括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和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产品可用作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电梯部件板块业务,即威尔曼作为电梯精密部件的制造商开展的电梯信号系统的研发和制造,其主要产品包括电梯操纵箱、召唤盒、多媒体显示器、到站指示灯、按钮等,与迅达、通力、日立、蒂森、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亚非拉美欧等区域市场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旗下控股子公司苏州尼隆是国内专业从事电梯安全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梯提供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限速器、张紧装置、液压缓冲器、安全钳等。废钢及报废汽车拆解业务属于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业务往下游的延伸业务,目前运营主体由东海华宏、迁安聚力以及北京华宏,东海华宏和迁安聚力属于两大废钢加工配送基地,通过对回收的社会废钢进行破碎、剪切、打包等处理后为钢厂提供废钢炉料,北京华宏主营业务为报废汽车的回收和拆解业务,目前业务尚未形成规模,且前期投入较大,公司尚未盈利。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

(1)金属打包设备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Y81系列金属打包机可将各种金属废料(边角料、刨花、废钢、废铝、废铜、废不锈钢、报废汽车等)挤压成长方体、八角形体、圆柱体等各种形状的合格炉料,既可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又可提高投炉速度。该系列打包机主要适用于金属回收行业、冶金行业。

(2)金属剪切设备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Q43系列液压废金属剪断机可对各种型钢及金属结构件进行冷态剪断,加工成合格炉料,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适用于金属回收行业、冶金行业、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等。
Q91Y系列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可对各类废旧型钢、钢坯、钢管、钢制结构件以及报废汽车等进行冷态剪断,提高堆比密度,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适用于冶金行业、金属回收行业的大型加工配送基地等。

(3)金属屑压块机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Y83系列金属屑压块机主要用于将铸铁屑、铜屑、铝屑、钢屑(≤50mm)、破碎料(50~80mm)等废原料通过特制的模具,使其在极小的面积上承受高压以压制成块,极大方便了金属屑的运输,并在熔炼过程中减少氧化量和烧损,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是金属冶炼厂使用的理想设备。

(4)废钢破碎生产线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PSX系列废钢破碎生产线用于加工报废汽车车体、马口铁类、旧家电、自行车、空罐等轻薄废料使之成为纯净的炼钢原料。通过不断粉碎和挤压,除去杂质,提高堆比重,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满足钢厂“精料入炉”的要求。适用于冶金行业、金属回收行业的大型加工配送基地、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等。

(5)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HPM系列卧式打包机可对废纸、废塑料、生活垃圾、秸秆等松散物进行打包及捆扎。适用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卫部门等。
Y63系列生活垃圾压缩机可将垃圾压缩成高密度块状,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单车装载量,避免装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适用于环卫部门。

2、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产品型号产品介绍图片
打包统料将各种废钢、废铁挤压成长方体的合格炉料,均称为打包统料,既可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又可提高投炉速度。该产品主要适用于钢铁冶金行业。
废钢破碎料通过对废钢的轻薄料破碎加工形成废钢破碎料。该料型堆比度高,油污等杂质少、出水率高。
废钢剪切料将汽车大梁等中型废钢通过人工或者机器设备剪切成钢厂所需要的尺寸,提高钢厂入炉效率。

3、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

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的主要产品是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铽、氧化钬等高纯稀土氧化物,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计算机、通讯设备、三基色荧光粉等高科技领域。具体情况如下表: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示例图片
氧化镨钕供深加工和玻璃、陶瓷、磁性材料等用。
氧化钕主要用作玻璃、陶瓷的着色剂,制造金属钕的原料和强磁性钕铁硼的原料。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示例图片
氧化镝原子能工业,用作核反应堆的控制棒。也可用于磁性材料、照明光源等领域。
氧化镨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器件和马达上,亦用于石油催化裂化、建筑陶瓷和日用陶瓷及制造永磁体。
氧化铕用作彩色电视机红色荧光粉激活剂,高压汞灯用荧光粉。
氧化钆用作钇铝和钇铁石榴石掺入剂、医疗器械中的增感荧光材料、核反应堆控制材料、金属钆的制取原料、制磁泡材料和光学棱镜添加剂等。
氧化铽用于制作金属铽、磁光玻璃、荧光粉、磁光贮存、化工添加剂等。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示例图片
氧化钬用于制造新型光源镝钬灯,制取金属钬,也可用作苏联钻和玻璃的黄、红着色剂。

子公司浙江中杭的主要产品是稀土永磁材料,包括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和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为各类磁材生产厂家。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的主要销售对象为电动自行车及其配套零部件厂家、核磁共振设备及其配套零部件厂家等各类磁钢下游用户,用作电动自行车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产品名称产品介绍示例图片
烧结钕铁硼 磁钢毛坯用于进一步加工成各类磁钢零部件产品
烧结钕铁硼 磁钢成品电动自行车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4、电梯部件板块业务

产品类别产品介绍示例
信号系统操纵箱: 进行层站选择、开关门动作、警铃呼叫功能,显示器方便乘员了解轿厢所处位置等; 召唤盒: 供乘客召唤轿厢来本层站使用,通过按压或触摸方式呼叫电梯; 到站指示灯: 适用于高档社区、商务办公区、宾馆及酒店电梯的装饰装潢工程,电梯到站提示; 按钮: 用来进行目的楼层的选择;按钮内指示灯点亮,证明该楼层已被登记、选层成功
安全系统限速器: 当电梯在运行中无论何种原因使轿厢发生超速,甚至发生坠落的危险,而所有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则限速器和安全钳发生联动动作,使电梯轿厢停住。 安全钳: 当电梯速度超过限速器设定的限制速度,或在悬挂绳发生断裂和松弛的情况下,将轿厢紧急制停并夹持在导轨上的一种安全装置。 缓冲器: 依靠液压阻尼对作用在其上的物体进行缓冲减速至停止,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
产品类别产品介绍示例
其他电梯零部件包括轿门、轿壁、轿顶控制器、对讲机、IC卡、检修盒,优化电梯性能,提升乘梯舒适感

六、公司所处主要行业基本情况

(一)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公司从事的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处行业为“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钢及报废汽车属于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下游的应用领域,两者属于上下游关系。

1、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及其下游废钢加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其主要职责包括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目前,公司为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副会长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以及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ISRI)、中东回收局(BMR)的会员单位。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对

本行业实行行业宏观管理,企业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颁布年月颁布部门名称
12022年1月工信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32021年7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6号)
42021年4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4号)
5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
62019年11月商务部等6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72017年1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82017年1月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
92016年12月废钢铁应用协会《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02016年10月工信部《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工信部规〔2016〕358号)
112015年3月工信部《钢铁产业调整政策》(征求意见稿)
122015年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商流通发[2015]21号)
13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主席令第9号)
142013年11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152013年9月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720号)
16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
172013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修正)》(主席令第5号)
18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192013年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
序号颁布年月颁布部门名称
20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
21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13号)
222012年5月工信部《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3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
24201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25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6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272010年5月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187号)
28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
29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公告2010年第6号)
302009年3月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2号)
31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4号)
322006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
332006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
342005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2、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

(1)废钢的定义

废钢是指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统称废钢。废钢不是废弃物,是绿色环保可再生的铁素资源。理论上讲,钢铁循环利用率可达到100%,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

废钢是我国最大的再生资源,也是回收价值最大的再生资源。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54亿吨,其中废钢铁回收量2.41亿吨,占比

67.98%;十大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为9,003.8亿元,其中废钢铁回收价值4,578.4亿元,占比50.8%,均位居十大品种再生资源的首位。

(2)废钢的用途

废钢作为可循环再生资源,主要用于炼钢和铸造生产。废钢的消耗主要在于炼钢,铸造行业对废钢的消耗占比小且消耗量相对稳定。废钢需求变化主要受炼钢需求影响。从工序上来看,炼钢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两种,废钢均是两种炼钢工艺中重要的铁素原料来源,其中长流程以铁矿石为主,废钢为辅,短流程以废钢为主,铁水为辅。

长流程工艺分为炼铁和炼钢两个步骤。先通过高炉对铁矿石、焦炭、石灰石等炉料进行还原冶炼得到液态铁水,铁水经转炉吹炼去除杂质后得到钢水,将钢水倒入钢包中,经二次精炼使钢水纯洁化,然后钢水经凝固成型(连铸)成为钢坯,再经轧制工序最后成为钢材。废钢作为长流程炼钢中的重要的铁素来源之一,主要在转炉环节添加,也可在高炉环节少量添加。从工艺以及保障产品质量的角度来看,废钢添加比例在长流程炼钢中最高可略超30%。

短流程炼钢分为电弧炉炼钢和中频炉炼钢两种。电弧炉炼钢以加工处理后的废钢作为主要原材料,废钢预热后加入到电弧炉中,以石墨电极与废钢间电弧为能源熔化废钢,去除杂质后出钢,再经二次精炼获得合格钢水。电弧作用区温度高达4000℃。冶炼过程一般分为熔化期、氧化期和还原期,在炉内不仅能造成氧化气氛,还能造成还原气氛,因此脱磷、脱硫的效率很高。电弧炉炼钢以废钢为主要原材料,废钢添加比可达100%,也有电炉钢厂为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在电炉中加一定比例的铁水。中频炉炼钢相对于电弧炉炼钢主要不同在于:1)中频炉冶炼所用废钢一般不经过严格的废钢加工流程就直接入炉冶炼。2)大多中频炉冶炼不具备炉外精炼环节,难以去除钢中的磷、硫等有害元素,所产钢材的成分和质量难以把控,生产出来的钢材极易脆断,在2017年已被国家全面取缔。

(3)废钢加工设备及废钢市场情况

常见的废钢处理设备有剪切机、打包机、废钢破碎线等。由于废钢硬度大,密度高,种类繁杂,且可能含有其他金属和非金属杂质和污染物,废钢处理工况恶劣,因此对废钢处理设备的稳定性、使用范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废钢处理常用的方法有:剪切、打包、破碎,对应所需要的设备为剪切机、打包机和破碎设备。从废钢处理的程度来看,破碎线对废钢的处理程度最高,也是目前最主流的废钢加工处理方法,处理后的废钢质量较为精良,更能满足中大型钢厂冶炼的需要。废钢破碎线是目前最先进和主流的废钢处理设备,而具有规模化生产破碎线能力的企业较少。据中信证券研报统计,国内废钢破碎线的生产以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主,分别对应天奇股份和华宏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市场集中度较高。未来我国中高端废钢处理设备的处理规模还将继续上升,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逐步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先进的加工设备(破碎线、门式剪切机、移动加工设备等)加工能力超过60%,逐步淘汰火焰切割等落后加工方式和落后的加工设备。破碎设备作为目前最先进和主流的废钢加工设备,未来在废钢加工领域的市场份额将不断上升。

由于废钢处理设备规格大、工况恶劣,具有较强的专业属性和技术壁垒。早期国内废钢处理企业采购设备多采用国外知名企业的产品,如德国林德曼、亨希尔、美国哈里斯、美卓、日本森田等。但是国产废钢加工设备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国内市场由国产废钢设备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国内废钢设备企业主要有华宏科技、湖北力帝、安阳锻压、台湾正合兴等。2011年-2015年钢铁行业整体低迷,部分中小型废钢设备企业已经退出了市场;近年头部企业通过不断探索市场规律、拓展业务渠道,生产规模、产品线得到进一步拓展,市场影响力得到加强。华宏科技、湖北力帝目前已经发展成废钢设备生产规模最大、产品线最全的两家企业。

根据华宝证券研报显示,2019年,全国废钢行业加工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

121.7亿元,2024年或超过300亿元,复合增速达20%。

同时受环保约束和政策推动,近几年我国钢铁行业废钢比保持较快增长,从而带来了对废钢需求的急剧增加。2015年—2019年,我国废钢比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9.62%,同期废钢消耗量复合增速高达26.75%。近年来电炉产能不断扩大,这成为废钢消费增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富宝废钢统计,2020年我国大概有2,575万吨电炉产能投产,2019年有500万吨电炉产能由于利润问题推迟至2020年投产,未来几年电炉产能将明显增加,废钢需求量将持续攀升。2017年开始,我国废钢消耗量大幅增长,废钢消耗量占粗钢产量比例逐年大幅增加,至2021年,比例高达11%,为历史最高水平。

资料来源: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4)市场竞争格局

废钢铁回收行业长期以小企业为主,进入门槛低,人员素质要求不高,行业发展秩序混乱,造成行业长期发展缓慢。为了改变这一现状,2012年工信部开展了废钢加工企业准入行动,先后颁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废钢回收加工企业实行准入制管理,规范废钢回收加工行业发展。

自2012年工信部正式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以来,截止2021年1月共发布八批次共511家企业。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逐年累计增多。

资料来源:工信部网站

行业内生产再生资源设备的大型规模企业较少,少数主要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产品结构和高端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并凭借规模化生产和品牌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其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同时由于废钢铁等金属再生资源的回收过程仍然较为粗放,对加工设备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特点,因此行业内仍然存在一批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多数中小型生产企业缺乏研发投入和自主技术,产品局限在低端简单设备领域,该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不论是回收量还是回收价值,目前我国废钢铁都远远超过其他再生资源,因此废钢铁加工设备主导行业竞争格局。就具体产品类别来看,虽然小型金属打包设备和剪切设备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常规产品行业内生产企业较多,但仍是生产大型设备的企业占据市场优势;大型金属打包设备和剪切设备、废钢破碎生产线等生产技术难度较大、进入壁垒较高的产品目前主要由国内少数主要企业生产制造,同时部分高端、超大型设备仍需从国外进口。

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从市场需求方面分析,虽然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均有待提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各类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各类生产、生活类废弃物也将快速增加,资源再生利用的压力将不断加大。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

准发布《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既适用于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的加工处理,又适用于国际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是在当前生产技术条件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技术要求,为满足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新国标的提出将对废钢加工装备水平提出要求。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预测,我国废钢供给将在2025年、2030年、2035年分别达到

2.9亿吨、3.4亿吨、3.9亿吨,因此,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业以及下游废钢加工业务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我国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与成熟的国外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尚不能充分、有效满足客户的多品种、个性化、质量、规模等方面的需求,只有部分企业能够凭借雄厚的行业研发、生产能力、丰富的销售和服务经验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由于行业内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生产能力局限在传统打包、剪切设备,因此在中低端市场呈现供需两旺趋势,而在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等高端市场上,本行业将在较长时期内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2015年,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目前,一大批实力雄厚的资本如国家投资集团、五矿集团、厦门建发集团、浙江交通集团等开始进军废钢产业,建立废钢加工基地。

4、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由于其技术含量、市场集中度、规模经济等各方面的不同,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不同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也表现不一。总体来看,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业属于再生资源产业的上游产品领域,行业利润水平相对较高,尤其是大型打包设备、剪切设备和废钢破碎生产线等高端设备,由于自动化和系统化程度高,仅有少数企业具有研发和生产能力,保持了高毛利率水平。

目前处于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中游的废钢回收市场规模大,但行业分布极为分散,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大部分企业采取粗放式经营和管理方式,目前该行业毛利率水平趋于透明、一致性。

5、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是应对天然资源枯竭、自然资源恶化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战略举措之一。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上游,既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循环经济的关键行业之一。本行业及下游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行业发展前景明朗。针对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战略发展,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各项扶持政策。2011年3月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把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列为“鼓励类”项目。2013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推广大型废钢破碎剪切、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破碎分选等技术,并提供稀贵金属等回收利用的装备水平,支持建设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8,000万吨以上。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15)78号文,对于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销售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这对废钢铁回收加工企业规范化发展和废钢资源流向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2020年出台的《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资源保障目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铁、锰、铬等矿石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其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国内年产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废钢比达到30%。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给本行业提供了强劲产品需求和广阔市场空间

由于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的兴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已成为全球新兴战略产业。我国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和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日渐重视和加大投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也迈入了快速发展通道。随着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

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2011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扶持法律与政策的密集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将获得更大的政策推动效应,由于“绿色钢铁”等节能环保炼钢方式的推广和再生金属、报废汽车、报废船舶等回收行业的稳步发展,我国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面临着一个较为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

3)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客户群体稳步增多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给装备制造业提供了整体景气效应,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也受益于宏观经济因素积极影响。考虑到未来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和战略选择,冶金、废旧物资回收等行业仍然是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需求大户,其稳定发展也将为相关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强劲动力。同时报废汽车拆解等行业由于再制造先进技术的推广,也将增加对相关专业回收处理设备的需求。无论是原有应用行业的需求规模增长还是新应用领域的扩展都将给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提供新的机遇和挑战。此外,由于我国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整体成本优势,未来国产设备在吸引更多国内客户的同时,也具备了拓展国际市场的潜在能力。

(2)不利因素

1)国内零部件供应体系落后,制约了整机生产企业的发展由于专业设备研发和生产起步较晚、机械工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我国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零部件配套生产还满足不了整机制造的要求,液压元件、电器元件等关键零部件性能和国外同类产品相比仍然具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部分大型设备的关键零部件目前仍然主要依赖于进口。另外,零部件制造厂家与整机制造商之间还不能形成协同关系,没有能力参与整机制造厂家配套件的选用和改善,共同提高整机的品质。2)行业集中度不高近年来,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快速发展,但国内企业仍然普遍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大多数小型企业生产经营粗放,使用工艺和装备比较落后,规模较小和产品质量不高也对国内设备行业整体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废

钢加工行业进入门槛低,经营主体较为分散,规模较小回收主体在整个回收行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现有行业集中度不高已经影响到对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装备的投入,从而不利于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削弱了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和废钢加工行业的整体竞争力。3)专业人才短缺由于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新兴领域,因此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也相对迫切。在产品研发和设计方面,需要既有精密制造经验又懂得不同行业客户差异化需求的专业研发人员;在制造方面,需要大量能够操作先进专业化设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和少量高级技师。而国内尚无专业机构针对该类型人才设立系统培养机制,更多依靠行业内各企业自身培养。专业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6、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为机电液一体化产品,行业在技术方面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的发展过程,相对于一般制造行业来说,对技术要求较高。

针对中小型常规设备而言,在机加工精度、液压系统温度控制、易损件的耐磨性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行业大多数企业因无法突破技术瓶颈,产品质量不稳定和难以规模化生产,从而仅主要面向小型物资回收企业或回收网点供货,难以进入冶金企业或废钢加工配送中心等高端客户采购范围。针对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高端领域,如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金属打包设备和剪切设备等,对产品设计、大型结构件加工工艺、数字化控制、系统集成、节能高效等方面具有更高要求。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主要企业才拥有上述技术,行业的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需要不断接受新材料、新工艺、新应用领域等多方面挑战,快速开发出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新产品,对新进入的企业构成了更高的技术壁垒。

(2)专业生产经验壁垒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技术水平和长期积累的专业生产经验。专业生产经验是制造高品质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必备因素,包括生产装备选用、工艺控制与完善、精细化现场管理、长期技术经验积累,以及适应产品应用领域扩展及升级换代趋势所需具备的快速应对和解决各种工艺技术难题的机制和能力。企业在生产和技术应用过程中不仅需要合理调配各种精良生产设备和精确控制产品工艺参数,而且要求具备成熟严密的技术、现场等一体化管理水平,这需要企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专业生产经验。

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业具有典型的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不同类型产品的结构差异较大,需要针对不同使用要求进行专业化设计与制造。另外,由于大型高端设备的高技术要求和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专业化的设计、实验、生产管理团队和大批量专业化技术工人,这使得只有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通过较长时间积累才能进入该领域。

(3)市场销售能力壁垒

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市场客户主要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型冶金企业以及数量众多的再生资源社会回收网点,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一方面,众多中小客户主要需求是中小型打包设备、剪切设备等常规产品,因此对于设备生产企业的品牌、营销网络、交货周期等具有较高要求;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打包设备和大型金属剪切设备等高端设备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对于该类客户而言,在个性化设计能力、产品性能、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该类产品的上下游战略合作关系一旦形成,一般不会发生改变。上述市场销售特点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壁垒。

7、行业经营模式

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包括剪切、打包、破碎等多种回收处理工艺,形成本行业产品品种规格多、技术参数差异大、小批量生产等特点。行业内厂商一般采取以销定产,直接面向用户,除了少数产品以标准化产品的形式出现外,多数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非标准产品。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企业一般与下游企业紧密合作,一方面根据下游企业的客户需求变化进行产品设计调整,另一方面根

据销售情况变化进行生产计划调整。国内行业领先企业注重跟踪国际先进技术,不断引进吸收,并结合市场需求,提升自身研发实力和产品质量。废钢加工业务主要通过对回收的社会废钢进行分拣、破碎、去杂、打包等专业化处理,能够直接为钢厂提供优质废钢炉料,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行业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上游行业,行业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目前,该行业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或钢铁企业聚集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产品的销售没有明显的地域局限和季节特征。由于国家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对循环经济的大力扶持,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未来较长时期内都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9、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钢铁、液压元件、电器元件等行业,其中主要是生产钢材和铸锻件的钢铁行业,因此钢铁产品的价格、品种和质量对本行业有重要影响。我国是钢铁生产大国,钢材、铸锻件产品供应充足,保证了本行业原材料的供应,但近几年钢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对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的成本水平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国内高品质的钢铁制品在品种和质量上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劣势,阻碍了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企业发展高端产品。电器元件、液压元件等功能部件国内供应厂商较多,技术成熟,竞争充分,能够保证供应。

(2)下游客户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本行业面向所有需要应用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行业客户,包括物资回收、冶金、金属加工、汽车拆解等多个行业,行业客户既包括大型冶金企业和大型废钢加工配送中心,也包括数量众多的小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因此客户分布非常广泛,不存在单一客户销售依赖。并且随着政府政策扶持和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品种和规模的发展,未来客户范围和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二)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

公司从事的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处行业为“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下的“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浙江中杭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浙江中杭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

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管和引导稀土行业,制定指令性生产计划,维护稀土生产秩序;推动重大科技研究专题和自主创新。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是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制订有关稀土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组织稀土行业开展共性和难点技术研究,协助政府制订和修订稀土行业国家标准,促进稀土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鑫泰科技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和拟定,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与技术研究以及相关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培训、资格认证等。

子公司浙江中杭所处磁性材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产业司职责是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和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是浙江中杭所处细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分别下设了磁性材料分会和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颁布年月颁布部门名称
12021年2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2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32019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4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循环经济促进法》(2019修正)
52017年4月科技部《“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高〔2017〕92号)
62017年4月发改委等14部委《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
72016年12月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
82016年5月商务部等6部委《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9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
102012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
11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

(1)稀土行业概况

1)稀土元素概述稀土是化学周期表中镧系元素和钪、钇共十七种金属元素的总称。稀土元素有“工业味精”、“工业维生素”和“新材料之母”的美誉,具有无法取代的优异磁、光、电性能,对改善产品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生产效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由于稀土作用大,用量少,已成为改进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元素,被广泛应用到了石油、化工、冶金、军事、陶瓷、农业、纺织和新材料等领域。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新材料领域诸如储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永磁材料以及硏磨材料已经成了稀土的主要应用领域。

稀土应用分散,最大领域仍为磁材

资料来源:USGS,Statistics,天风证券研究所2)稀土资源分布较为集中,中国是稀土大国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稀土资源,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2018年全球稀土矿产资源储量约1.2亿吨,其中中国稀土储量约占全球储量的

36.67%,是全球稀土储量最高的国家。无论轻稀土还是重稀土,我国储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其次,我国稀土矿物种类丰富,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离子型矿、磷钇矿、褐钇铌矿等,稀土元素较全。离子型中重稀土矿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稀土属于战略资源,素有“工业维生素”、“工业黄金”之称,由于其在高科技、军工产业具备广泛的应用价值,稀土也一直被全球各国视为维系工业发展命脉的宝贵资源。

3)中国稀土资源分布情况我国稀土资源丰富,但分布比较分散,而且呈现南北方分布:包头的白云鄂博矿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稀土、铌等元素的矿山,以轻稀土为主,占全国储量的87%;分布在我国江西、广东、福建、湖南、广西等南方省区的是离子型稀土矿,占我国中重稀土资源的90%。

2010年以来,随着国家对稀土行业发展重视的逐步升级,各地纷纷进行了稀土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稀土产业园区约19个,其中国家级稀土产业园区6个,省级稀土产业园区7个,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北京、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地区,基本与稀土资源分布相吻合,大体呈环形分布。

稀土产业园区以资源禀赋为基础,呈现明显区域特征。稀土资源在稀土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着根本性作用。由于受到资源条件的限制和产业发展历史的原因,我国稀土产业的区域集聚趋势非常明显,稀土产业园区在空

间分布上高度集聚于包头和赣州等区域内。

(2)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概况

1)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所处产业链位置稀土产业从原矿开采直至最终应用产品的产业链可分为三个阶段,上游为稀土开采,即通过探矿、采矿获得稀土矿石、稀土精矿、碳酸稀土、氯化稀土等,中游为稀土冶炼,即通过稀土的冶炼加工得到稀土化合物、稀土氧化物、单一稀土金属、稀土金属合金等,下游为稀土应用,即稀土应用产品的生产,如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稀土添加剂等。

稀土矿稀土氧化物

稀土金属等

稀土开采稀土冶炼稀土应用

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催化剂等

稀土废料

稀土废料综合利用

在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钕铁硼废料是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企业的原材料,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钕铁硼废料冶炼加工来生产稀土氧化物,并将稀土氧化物销售给下游稀土金属制造商。2)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概况西方发达国家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起步较早,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资源紧缺、环境恶化推进了西方发达国家对包括再生稀土资源在内的各种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其中德国和日本两国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最为完善,并且这两国的循环经济在实施过程中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闭环,使得主要资源基本能够循环利用,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2003年,德国和日本的各种资源的平均循环利用率达到70%以上,如德国废旧电池回收循环率从1998年的零上升到2003年的70%,家庭废弃物利用率从1996年的35%上升到2003年的60%。上述两国在法制基础上确立了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我国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起步较晚,仍处于起步阶段,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

不完善,还未完全形成集中收集、科学回收的体系,资源回收率不高,资源化水平不高,规模也较小。虽然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得到迅猛发展,但我国再生资源产生量和需求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再生资源发展还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近年来,作为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分支,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也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尤其随着指令性生产计划的实施,稀土原矿分离企业的生产被限制,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产能爆发式上涨。为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开始清理整顿不合法不合规的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根据工信部于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通知》、江西省于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工信部等十二部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受到严格限制。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并且在稀土永磁行业的带动下,我国稀土回收利用行业已经逐渐开始走上正轨。

(3)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市场规模

作为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细分,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以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边角废料为主要原材料开展生产,故整个行业的生产规模伴随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的增长而增长。近十年来,行业规模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尤其在2011年左右,稀土价格快速上涨,同时国家限制稀土原矿分离企业的生产,故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产能爆发式上涨。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严控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数量和规模,推动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的集约化生产和高端化发展,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据2021年6月24日德邦证券研报披露,中国稀土协会目前统计开展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有31家,其中已有9家企业整合进入到六大稀土集团的序列。

另一方面,本行业的下游钕铁硼永磁材料凭借其优良的特性,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风力发电等新兴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轨交、工业自动化(伺服电机)领域需求的再增长,钕铁硼行业的需求增速将再次加速上

2021年1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2号)

升,据测算,到2025年我国钕铁硼需求将达12.3万吨;其中,高端钕铁硼需求将达到9.5万吨,2020-2025年复合增速为21%;中低端钕铁硼需求将达到

2.8万吨。

(4)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竞争格局

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受益于下游行业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旺盛需求,其产品稀土氧化物供不应求,故在销售端不存在竞争。在采购端,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通知》,2014年全国钕铁硼废料处理能力出现严重过剩情况,在原料采购方面竞争激烈。中小型的稀土回收企业受原料制约影响及废料回收率影响,竞争力逐年降低。近年来,随着国家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严控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数量和规模,推动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的集约化生产和高端化发展,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采购端的竞争态势亦已得到缓解。

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目前我国是钕铁硼永磁材料最大的生产国与消费国,而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市场供求变动与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市场情况紧密相关,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市场供给状况

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生产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约30%的废料。这部分废料就是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行业的供给来源。因此钕铁硼废料的市场供给量同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产量呈正相关。

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也是目前能够工业化生产的最新一代永磁材料。与其它高磁性能材料相比,钕铁硼永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原材料丰富和易于加工等特点,因此在现代工业和电子技术中获得了广泛应用,从而使仪器仪表、电声电机、磁选磁化等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薄型化成为可能。2000年以来,全球烧结钕铁硼生产中心加速向中国转移。2001年中国首次超过日本,产量达到6,500吨,占世界总产量的50%,成为烧结钕铁硼磁体第一生产大国。2006年中国烧结钕铁硼产量达到近4万吨,占世界总产

量的78.6%。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为18.03万吨,同比增长9.6%,增速较2018年增长4.6%。

中国钕铁硼材料产量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2019年中国钕铁硼材料产量结构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稀土行业协会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逐年增长,从供给端为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2)市场需求状况

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企业回收钕铁硼废料后加工产出稀土氧化物。由于钕铁硼废料各元素成分和钕铁硼永磁材料的成分基本一致,所以对应产出的稀土氧化物通常仍被下游企业用于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其市场需求情况主要取决于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领域的市场情况。

钕铁硼永磁材料在家庭消费和工业生产方面均有广泛运用,在工业升级、消费升级和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钕铁硼磁材高效率、小型化、轻量化的特征

优势日益显现。整体上,钕铁硼下游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伴随消费转型升级,行业需求结构得到持续改善。未来几年高性能钕铁硼市场年均消费增速将超过10%,部分细分领域市场年均增速有望达到30%-50%。

1)变频空调: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变频空调是钕铁硼磁材下游消费的一个重要运用领域。随着国内市场用户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节能化正在提出更高要求,叠加政策引导的影响,近年来变频节能空调市场渗透率持续提高。根据产业在线,2020年我国变频空调销量为8,336万台,2016-2020年我国变频空调销量年复合增速达到17%。变频空调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对钕铁硼需求拉动作用不断增强。据产业在线数据,2021年1-10月中国家用变频空调产量为9,011万台,占国家用变频空调产量的69%。按照单台变频空调电机需钕铁硼数量为0.1千克,2021年中国变频空调对钕铁硼的需求量为1,201吨,假设2022-2025年空调产量增速为4%,国内变频空调每年的渗透率分别为80%、90%、100%和100%,则至2025年国内变频空调生产所消耗的钕铁硼数量为20,359吨。

2)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市场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中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在永磁驱动电机以及一些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随着车载零部件向智能化、电子化和微型化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稀土永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产量累计同比增长313%;渗透率达8.7%。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要求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20%,即500万辆左右。政策驱动下,新能源汽车销量以及驱动电机的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增大。

3)直驱永磁风电电机:国内弃风现象好转,全球风机稳定增长随着全球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传统石化能源向清洁能源迈进步伐加速,风力发电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重视。各国家出台多种政策,补贴支持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根据wind统计,全球风电装机量2010、2019年分别为

19,764、65,056万千瓦,年复合增速为14%;我国风电装机量2010、2019年分别为4,473、23,632万千瓦,年复合增速为20%。其中中国风电累计、新增装机容量均居全球第一。根据GWEC数据,预计未来五年(2022-2026)全球风电新增557GW,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6%。

目前,市场主流风机技术路线分为双馈式和直驱式永磁两种。直驱式永磁风力发电机结构简单,运行可靠,发电效率平均提高5%至10%,维护成本能降低20%。因此,虽然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增速有所放缓,但是随着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的渗透率的上升,其年均复合增长率可望达到20%,从而带动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也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4)工业机器人: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人工智能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受人力成本上升和人口老龄化影响,近年来“机器换人”现象普遍,全球特别是亚洲地区工业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五年来工业机器人销量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自2013年以来,我国工业机器人需求连续3年稳居世界第一。2015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将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提升到战略层面,全面展开在机器人产业领域的建设与布局。近年来,国产工业机器人产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2020年国产工业机器人产量达23.7万台,预计未来3-5年机器人产量将保持两位数增长。工业机器人的核心部件包括伺服电机,而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则是永磁同步伺服电机的基础材料。工业机器人产业扩张给钕铁硼产业带来发展机遇。5)轨交高铁:城市交通步入“永磁牵引时代”永磁牵引技术在高铁、轨交领域的运用是钕铁硼磁材需求增长的另一个巨大潜在市场。永磁跨座式单轨列车具有“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载客量大、噪音低”等诸多优点。高铁电机由“感应异步传动”朝“永磁同步传动”转变,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是高铁电机的发展方向。我国高铁里程数居世界之最,每年大量的高铁订单加快永磁技术的商业化运营,如果城铁、地铁、高铁逐步实现永磁同步传动电机的运用,轨道交通永磁市场潜力广阔。

4、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业务的成本绝大部分为原材料即稀土废料,而产成品为

稀土氧化物。因此,原材料价格与产品价格波动较为一致,如镨钕金属废料的价格变化通常与氧化镨钕变化情况相符。即该类企业产品成本和产品价格的传导机制较为通畅,在市场价格不出现连续大幅的单向变化的情况下,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企业通常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产品利润率。

5、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稀土永磁材料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一直受到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强调要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强调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属于关键战略材料。

2)稀土废料回收利用是满足稀土永磁材料行业需求的重要补充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国家日渐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也迈入了快速发展通道。随着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扶持法律与政策的密集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将获得更大的政策推动效应。

另一方面,稀土作为战略性资源,国家对其进行保护性开采,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稀土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稀土产业发展政策逐渐落实,对我国稀土产业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稀土废料回收利用是落实国家循环经济政策的有益实践。相比原矿生产同类产品,稀土废料回收利用具有众多的优越性,工序缩短、成本降低、“三废”减少,合理利用了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稀土资源。

在稀土资源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而市场应用需求量却持续稳定增长的市场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成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重要补充。3)下游需求持续增长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如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均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节能环保理念,对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意义重大。这些行业在可预期的未来都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要求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20%,即500万辆左右,为我国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行业整合绩效有待进一步体现近年来,我国逐渐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管理,以集约化发展为目标行业整合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但行业整合的效果尚未完全体现。目前,稀土初级产品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况依然存在,未体现稀缺资源价值,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严格控制增量,优化稀土初级产品加工存量,淘汰落后产能。

2)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虽然目前我国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行业在重视自主研发、自主创新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行业中的领先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攻关以及经验积累,具备了一定的技术研发实力,但整体而言,科研基础的薄弱、高级人才的匮乏,均制约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行业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技术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6、行业壁垒

(1)行政与准入壁垒

2014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清理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对

于已投产的项目,要核实稀土废料来源、产销、环保等相关情况;对于已建成但未投产项目,要核实是否建有稀土冶炼分离生产线,明确不得加工处理稀土矿产品;对于在建项目和备案未建项目,要区分情况,引导企业停止建设,或着手转产。2017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省内各级发改、工信部门停止新增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立项工作(含异地搬迁)。对无立项文件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企业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技术改造的,严格按照核准程序办理。

2018年12月,工信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要求严控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含独居石处理)企业数量和规模。基于上述产业政策,原则上稀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新进企业较难完成开展业务所必要的立项审批。

(2)资金壁垒

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钕铁硼废料的加工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因此,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项目前期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研究和固定资产投入,尤其是对制造、检验以及实验设备的投入。新进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才能满足前期资本需求。

(3)技术和工艺壁垒

钕铁硼废料的加工需经过焙烧、溶解、萃取、沉淀以及灼烧等工艺流程。整个生产过程环节多、流程长,对工艺设计以及过程控制要求较高。而在废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以及废渣等工业“三废”,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处理能力。拥有较强技术实力的企业通常在产品收率、污染物排放、资源的循环利用等方面领先于其他企业,从而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4)规模壁垒

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大型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成本控制、客户资源方面均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然而受制于目前产业政策

对新建、扩建产能的限制,中小型企业难以通过现有资源在主要生产经营环节中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规模优势。

此外,国家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稀土行业的集团化整合,一方面系结束行业的无序竞争状态,另一方面也意在通过此举打造数家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不具备一定规模的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企业,将在本轮集团化整合的过程中被淘汰出局。

7、行业经营模式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产能计划、销售订单和市场行情制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价格、安全库存、生产计划等进行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产品主要为直销,最终通过销售稀土氧化物来实现盈利。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季节性

稀土行业下半年销售情况整体好于上半年,受厂家备货和国家收储等行为的影响,一般第四季度销售情况最佳。但最近几年,稀土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从而对整个市场的运行规律产生了一定影响。

(2)周期性

稀土产品用途广泛,行业周期性与宏观周期及下游行业景气度均存在一定相关性。在下游行业需求旺盛时,稀土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总体而言,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工业品生产和消费需求均较为旺盛,作为工业添加剂的稀土产品的需求也较为旺盛;反之,在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随着工业品需求的下降,稀土需求也相应进入下行区间。

但由于稀土应用领域广泛,稀土行业受单一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小。

(3)区域性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稀土矿资源国和稀土产品供应国。从国内范围来看,我国稀土矿资源主要集中于内蒙古、江西、四川等省份,因此稀土产业链中上游的稀土矿采选、冶炼分离及加工企业多位于该类资源聚集地区。而稀土产业链下游的深加工和产品应用企业,则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工

业品制造较为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及环渤海地区等。

9、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上游即原材料供应端,主要提供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生产使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而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下游即钕铁硼金属制品,主要被应用于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因此,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生产规模与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原材料供给量呈正相关,随着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逐年增长,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原材料供给情况亦得到改善;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规模与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市场需求规模呈正相关,随着钕铁硼永磁材料下游市场空间不断拓展,对钕铁硼金属的需求不断增加,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产品即氧化镨钕亦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三)电梯部件板块业务

公司从事的电梯部件板块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35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

电梯行业主管部门原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电梯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职责整合,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此,自2018年3月起,电梯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全国唯一的电梯标准化归口管理组织,其承担电梯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查、宣传、解释、复审以及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服务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标准技术委员会(ISO/TC178)对口的各项日常工作,并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中国电梯协会是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承担全行业生产经营、市场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设想,并对本行业的经济政策、管理办法及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并协助政府部门完成跨国和跨地区的行业交流和合作。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产业规划及政策名称
1202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22020.5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32019.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发改综合(2019)181号)
42018.1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37217-201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52018.9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62018.4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8)9号)
72018.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
82017.6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
92017.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
102016.12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
112016.1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
122016.8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
序号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产业规划及政策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2016.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42016.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152015.5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第028号)
162013.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

2、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

(1)电梯行业发展概况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电梯产品的分类如下:

分类方式类别名称说明
用途乘客电梯为运送乘客设计的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设施以及一定的轿内装饰
载货电梯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通常有人伴随的电梯
客货电梯既为运送乘客又可以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医用电梯为运送病床、担架、医用车而设计的电梯,轿厢具有长而窄的特点
杂物电梯供图书馆、办公楼、饭店运送图书、文件、食品等设计的电梯
观光电梯轿厢壁透明,供乘客观光用的电梯
车辆电梯用作装运车辆的电梯
船舶电梯船舶上使用的电梯
建筑施工电梯建筑施工与维修用的电梯
除上述常用电梯外,还有些特殊用途的电梯,如冷库电梯、防爆电梯、矿井电梯、电站电梯、消防员用电梯等
驱动 方式曳引驱动电梯现代电梯基本都为曳引驱动电梯,其以曳引机为动力来源,又分为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
曳引驱动电梯- 交流电梯交流电梯经历了交流单速、交流双速、调压调速、VVVF等发展阶段,VVVF电梯以其良好的调速性能和舒适感、节能、驱动设备小、噪声低、平层精度高、可靠性高、电路负载低而成为当今主流电梯产品
曳引驱动电梯- 直流电梯直流电梯具有调速性能好、调速范围大等优点,但需要直流电源且电机维护难,如今常用于无齿轮驱动的2.00米/秒以上速度的电梯
分类方式类别名称说明
液压电梯液压电梯具有井道结构强度要求低、井道利用率高、提升载荷大、运行平稳、安全可靠、机房布置灵活等特点,常用于提升高度低于30米,速度低于1.00米/秒的电梯,适合于一些旧楼增设电梯的场合
齿轮齿条驱动电梯指将导轨加工成齿条,轿厢装上与齿条啮合的齿轮,电动机带动齿轮旋转使轿厢升降的电梯
螺杆式电梯指将直顶式电梯的柱塞加工成矩形螺纹,再将带有推力轴承的大螺母安装于油缸顶,然后通过电机经减速机(或皮带)带动螺母旋转,从而使螺杆顶升轿厢上升或下降的电梯
直线电机驱动电梯直线电机驱动电梯利用直线电机原理,一般线圈装在整个井道,轿厢或对重装有永磁材料,采用光控技术或无线电波控制,适用于未来1000米高的超高层建筑

作为现代化生活的产物,电梯已经成为城市内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不可或缺的建筑设备,为居民提供快捷、轻松的通行便利。近些年,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们对便捷生活要求的提高,电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而我国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使得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中心和电梯需求市场。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的统计,近十年来我国电梯行业获得了高速发展,全球70%的电梯在中国制造,60%-65%的电梯销售在中国市场,我国电梯产量从2010年的36.5万台增长到2019年的117.3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13.85%,电梯市场规模已超过2,350亿元,位列全球市场前列。

随着中国电梯工业的发展和海外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中国电梯产品的出口量快速增长。2002年,我国出口电梯168台,首次成为电梯净出口国,至2019年出口6.9万台,出口量创历史新高。

随着我国电梯产业的不断繁荣,我国电梯保有量规模快速扩大,近5年来,我国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2021年之前均维持在两位数的增速水平,2021年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达到844.7万台,同比增长5.6%。随着“十三五”城镇化发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战略和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遇,以及我国民族电梯企业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突破技术瓶颈,未来我国仍将是全球电梯设备和相关服务需求最迫切、生产力最旺盛的市场。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协会,华经产业研究院,光大证券研究所

虽然近年来电梯保有量不断提升,但从人均电梯保有量上看,中国每万人电梯保有量约50台,人均电梯保有量仍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长期来看我国的电梯保有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电梯产业对电梯部件形成庞大的市场需求,电梯产业的不断繁荣将直接带动电梯部件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化,公共交通设施加快兴建,以及人均电梯保有量的不断上升,我国电梯部件市场仍将稳步发展。

(2)电梯行业竞争格局

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且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70%的份额。随着下游电梯行业市场进一步集中,部分具有质量、工艺技术、供货速度等优势的电梯部件制造企业获得了下游电梯生产企业的青睐,与下游客户保持着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其市场份额随着下游电梯行业的发展而逐渐扩大。

从电梯的需求区域来看,经济相对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占了较大市场份额,是我国最主要的电梯消费市场。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企业多数围绕重要客户就近设厂,整梯市场的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部件企业优胜劣汰。少数部件企业通过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优化生产布局、形成规模优势,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显现出较为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

(3)我国电梯零部件产业的发展现状

得益于我国巨大的电梯市场需求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成本,全球各大知名品牌电梯整梯厂商均已在国内建厂。在我国电梯行业发展初期,由于电梯行业整体技术薄弱,电梯零部件产品主要由电梯整梯厂商通过独资或合资的方式设立电梯部件企业供应。随着电梯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行业竞争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知名外资品牌电梯整梯厂商除了原来将自身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电梯配套部件外包生产外,现也正逐步放弃更多的电梯关键核心零部件的完全自产自配或指定外资品牌部件企业代工生产,转而在国内寻找优秀的民族品牌供应商进行采购,为其整梯系列产品配套。

随着我国电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配套零部件企业的兴盛,国内配套企业的生产规模持续扩大,许多部件的技术和质量在国际上已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中低速电梯和提升高度10米以下的扶梯领域,配套零部件基本为国内生产。只有一些高速电梯和大高度扶梯中的曳引机、电脑群控装置等核心技术还掌握在少数外资品牌企业手中。

我国电梯整机及零部件的制造基本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威尔曼所位于的长三角地区,各类电梯零配件生产配套厂家和整机厂商众多,已经形成了一个高效运行的电梯产业分工、合作体系,产业聚集效应明显,为我国电梯企业的规模扩张、产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土地资源的制约,国内多层、高层住宅、商务楼等建筑的需求增长较快;此外,随着电梯保有量的增加,我国将逐步进入电梯更新的高峰期,原有电梯的维修及更换也成为我国电梯市场发展的坚实基础。

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和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速均有所上升,使得电梯加装改造业务增速较快,带动了电梯整机销量增速的回升。同时在以高铁及地铁为代表的轨道交通系统的大力发展的影响下,轨道交通站点设施已成为了电梯市场需求的有力增长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再一次出现在了政府报告当中,且内容较之以前更加细致、详实。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

出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同时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预计在房地产、轨道交通、旧房改造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电梯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我国电梯产量将进一步增长,从而带动电梯零部件领域的业务。

4、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电梯相关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需求稳定增长,行业利润整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电梯部件企业利润水平还有如下重要影响因素:

(1)产品设计水平

电梯部件设计必须根据下游最终产品的具体特点,综合考虑内部器件排列方式、材料选用、灵敏度、耐腐蚀性、抗干扰、使用寿命、强度、质量等技术指标,利润水平与产品设计水平密切相关。

(2)非标准化程度

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定制化设计、生产,一般非标准化产品往往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耗费较多的管理资源,客户对产品非标准化程度越高,产品在研发设计、工艺流程、材料品质、生产设备等方面的要求也越高,因此,非标准化程度越高,利润率水平也相对较高。

(3)下游客户情况

国内电梯行业的参与者分为日系、欧美系、国产电梯厂商三种类型,呈现出三分天下的格局,而上述三种类型的厂商在电梯产业配套方面各有不同。

①日系厂商会控制电梯生产的全流程,很少外包,产业配套主要由自己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实施,上述电梯配件公司也基本不会做日系厂商之外的业务;

②欧美系厂商强调产业的分工与合作,会将自身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电梯配套生产外包,但会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配套厂商和欧美系电梯整机生产厂的合作关系比较紧密,同时配套厂也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整机厂的新产品研发;

③国产电梯厂由于竞争格局的混乱,往往更为看重采购成本,也很少与电梯配件厂有紧密的合作。

作为客户以欧美系厂商为主的企业,因合作紧密,融合度较高,能享受较为合理的利润水平,合作企业共同增长,分享行业利润。

5、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根据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国制造2025》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电梯制造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发展领域之一。在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下,电梯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进而能带动电梯部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2)存量电梯更新改造带来较大增量需求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后必须强制报废。我国目前没有对电梯寿命提出强制报废要求,但按国外电梯使用寿命惯例,一般日本系列电梯设计寿命为15年,欧美电梯设计寿命为25年。电梯老化故障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保留导轨、门、轿厢等主体部件,改换主机、控制系统,经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二是彻底拆除原有电梯所有部件,更换新电梯。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的统计数据,国内电梯的大规模安装是从2001年开始兴起的,大部分电梯即将进入设备老化故障的高发阶段,存量电梯更新改造带来电梯行业较大的增量需求。

3)未来新梯市场需要前景广阔

未来推动电梯新梯市场需求增长的因素较多。①随着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各地的地铁、轻轨、高铁、机场、医院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迎来了快速增长,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配套设施,电梯及配套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长。②国家提出将加大力度对旧楼实行加装电梯的改造。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的增长,为保障民生和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旧楼加装电梯对

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出行有重大意义,目前从国家层面鼓励各地有条件的旧楼安装电梯,将进一步刺激未来我国新梯市场需求;③高层建筑的增多,将带动电梯的需求增长。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人口逐步增加,城市空间往纵向发展,高层建筑的比例不断增加,未来对于大容量、超高速的电梯需求有增无减,将对电梯新梯产品形成较大需求。综上,新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将带动电梯部件等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市场的增长。

4)“一带一路”助推中国电梯走出去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加速,我国在东南亚、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电梯出口需求将逐步增长,此外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已形成对全球电梯市场进行配套,未来将更多的参与到全球市场中去。

5)国内电梯产业整合速度加快有利于电梯零部件行业的良性发展目前,众多中小电梯整机企业的零部件为自主生产或就近采购、加工,不利于电梯零部件行业的良性发展。随着市场规范程度的提升和行业整合趋势的加快,我国电梯行业将面临第二次整合的局面,国内小型企业及部分中等企业由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加上成本优势的逐步丧失,将陆续退出市场,电梯产业向优势企业、核心企业集中的序幕已经拉开。近几年,电梯安全事件频发,保障安全性已经成为了选择电梯产品的首要条件。由于客户重视安全感且无法通过直观感受判断产品的安全程度,往往可以推动品牌集中度的提升。因此,国内电梯产业整合速度得以进一步加快。有品牌的电梯厂商往往会选择专业化程度高、品质有保障的电梯零部件配套商进行合作,因此有望促进电梯零部件行业的良性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电梯零部件企业相对整机企业议价能力不足电梯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专业化程度和定制化比例一般较高,销售局限于业内的整机企业,议价能力普遍不足。特别涉及在低速电梯等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的细分领域,整机厂商为了压低产品价格,必须进一步努力压低电梯零部件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零部件企业利润率普遍偏低。2)电梯零部件企业产品创新能力普遍不足

多数电梯零部件企业的发展都起步于为特定的电梯企业进行零部件配套生产。这些电梯零部件企业由于议价能力不足,而面临着激烈的价格竞争。由于缺乏长远的发展战略规划,很多零部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着眼于单纯的价格竞争,没有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高速曳引机、电脑群控制组件等核心部件的生产往往是由大型的电梯整机企业的体系内的公司进行生产和研发。

6、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电梯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电梯精密部件产品领域所需的专业技术覆盖多个领域。零部件制造商需要掌握的技术包括机电控制技术、安全技术、驱动技术等,对产品设计、制造工艺、集成技术、安全性能等要求较高。同时,电梯零部件产品的定制化程度高,需要零部件企业针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完成相应的设计、开发和产品生产,需要足够的技术实力做保障。因此,企业必须具有深厚的综合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

(2)严格认证和同步开发壁垒

电梯零部件企业寻求长期发展,必须与知名电梯整机厂商建立长期合作。但是知名电梯整机厂商对其供应商的要求极为严格,需在产品、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其标准,并且经过较长时间的测试方能进入其供应商体系。

作为整机企业的主要供应商,在整机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对相应的零部件产品进行同步开发。同步开发的合作模式有助于整机企业缩短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也有助于优质的电梯零部件企业建立一定的竞争壁垒。

(3)规模效应和管理能力壁垒

电梯零部件企业在产业链环节中议价能力弱于整机企业,因此,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拥有出色的管理能力。规模效应对产品成本有直接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越大,原材料采购的批量也就越大,企业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强。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也能够降低各项期间费用和其他固定成本的分摊比例。

7、行业经营模式

(1)电梯购买者和使用者相分离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电梯都是作为公共设施被人们广泛使用的,而电梯的真正购买者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因此电梯的使用者通常并不直接购买电梯。电梯零部件企业在设计中需兼顾购买者和使用者的利益。

(2)以销定产、定制化比例高

由于不同建筑物及客户对电梯的装饰、规格、安装方式、性能指标往往有不同的要求,因而电梯产品的生产往往是以销定产的模式,而且产品中定制化产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电梯零部件企业往往针对整机企业提出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以订单为依据组织部件采购、制造、发货运输、安装和维保。

(3)零部件企业与整机制造企业合作紧密

整机制造商主要以总装集成方式生产其品牌产品,而部分零部件则依靠外购或外协。电梯整机制造商向专业零部件制造商外购或外协零部件已成为行业内企业发展的基本模式。整机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通过明确的分工体系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且通过专业化生产有效地提升了行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

由于电梯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要求度很高,因此电梯整机企业往往会选择与品质、生产能力有保障的零部件供应商为自身进行配套。电梯产品从设计、测试到量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期间需要整机企业和零部件企业紧密配合才能完成。电梯零部件产品定制化程度普遍较高,而一种型号的电梯产品往往具有较长的使用周期,因此在后期的维护保养过程中,整机企业仍然对原零部件供应商有所依赖。综合以上因素,零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的合作关系形成之后,粘性较强。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电梯产品的需求受新建民用住宅加装、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商业设施配套

安装、公共基础设施安装、存量电梯更新改造和出口需求等多种因素决定,以上因素均与整个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因此电梯行业和电梯零部件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我国电梯行业产业聚集效应明显,电梯业的生产中心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三大经济圈。电梯零部件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内。

(3)季节性

电梯零部件产品以销定产的特征决定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中国的传统节日、商业物业开业、住宅楼盘交付、冬季施工缓慢等多重因素影响,一般来说,每年第一季度通常是电梯整机企业和电梯零部件生产企业的销售淡季。

9、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电梯产业链上的各企业可区分为:电梯整机制造企业、电梯零配件生产企业、电梯安装工程企业、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企业。威尔曼主要为客户提供电梯信号系统、安全系统和其他部分的零部件产品,属于电梯零配件生产企业。

电梯配件生产企业的上游行业包括钢铁业、机械加工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等。上游行业的产品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但以上行业产能充沛、竞争较为充分,在可预计的未来几年内预计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电梯配件行业的技术进步、材料革新和规模化同样有助于提高行业对上游行业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控制能力。

电梯配件生产企业的下游行业是电梯整机制造、安装和检修行业。电梯配件企业从进入该领域到形成一定规模需要较长时间,且进入行业较早的制造商与电梯整机企业结成合作伙伴,形成稳定的供销渠道,上下游协作日益紧密。总体而言,电梯配件行业的景气度与电梯行业成比较紧密的相关性。

七、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一)行业地位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本公司是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综合一体化的提供商。国内从事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生产企业较多,但具有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

本公司和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中产品品种较为全面、技术先进的两家主要企业,并具有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等高端设备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公司在现阶段市场需求最大的中小设备领域优势更为明显。

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主要与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所属公司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产品被行业内主要客户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

华宏科技是“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华宏”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华宏牌资源再生利用专用液压机被评为江苏省名牌产品。华宏科技主要产品多次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江苏省科技支撑项目”和“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研发的废旧汽车高效资源化拆解回收关键技术及自动化成套装备获2019年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统计,发行人废金属循环再生利用装备产品2017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为第二名,2018年及2019年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均为第一名。

2、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

鑫泰科技、万弘高新所处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通过多年深耕,发行人在产能、技术研发、产业链互补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据开源证券研报统计,在稀土回收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还包括盛和资源子公司步莱铽、中稀天马、恒源科技、正潭新材料和包钢新利等。目前华宏科技子公司鑫泰科技钕铁硼废料处理能力高于大部分竞争对手,收购整合万弘

高新后,华宏科技在系统废料处理能力、氧化物产量、工艺、技术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0年,鑫泰科技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被江西省工信厅评为“省级绿色工厂”。

3、电梯部件板块业务

威尔曼作为电梯精密部件专业制造商的民族品牌,具有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及安全,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多年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环节的多年积累,已和全球电梯八大整体厂商中的多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迅达、通力、三菱、日立、蒂森克虏伯等),且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信号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20年威尔曼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威尔曼在行业内的主要竞争优势和地位包括:

(1)客户优势

威尔曼凭借多年深耕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和其他电梯精密零部件积累的市场口碑、模块化技术及平台化产品、行业定制化经验等综合优势,迅速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信号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除此之外,威尔曼也与日立、蒂森克虏伯、三菱等国际领先整机厂商和江南嘉捷、上海永大等国内知名整机企业建立良好客户合作关系。与知名电梯厂商的长期合作为威尔曼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威尔曼荣获通力电梯“2020年度金牌供应商”认证,和迅达电梯“2020年度最佳供应商”荣誉。

(2)全球供应链优势

威尔曼不仅是迅达在国内业务的供应商,还是迅达的全球合作伙伴。威尔曼为迅达瑞士、迅达巴西、迅达印度等迅达海外厂家提供电梯精密配件。威尔曼已经融入电梯厂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这为威尔曼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技术优势

电梯配件厂商需要掌握的技术包括机电控制技术、安全技术、驱动技术等,对产品设计、制造工艺、集成技术、安全性能等要求较高,还须配合下游客户进行定制化电梯配件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威尔曼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在电梯配件领域已拥有了丰富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威尔曼与迅达有紧密的技术开发联动,进行ODM研发。截止目前,威尔曼拥有数十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二)主要竞争对手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废钢以及报废汽车业务

(1)国内竞争对手

1)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是国内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较早涉足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该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主导产品为金属打包液压机系列、非金属打包液压机系列、PS系列切碎机、液压剪断机系列、金属屑压块液压机系列、废钢破碎生产线等多个品种。2)安阳锻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程控全液压模锻锤、全液压模锻锤、全液压自由锻锤、模锻电液锤、自由锻电液锤、电液动力头、空气锤、大型热锻液压机、装取料机、锻造操作机、耐磨钢球斜轧机、棒料剪断机、打楔铁机、辗环机、曲面成型机和金属屑压块机等。该公司生产的C41系列空气锤曾荣获“国家产品质量银质奖”称号;金砧牌空气锤、电液锤被河南省授予“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开发研制的数控全液压模锻锤获得国家八项专利,荣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

3)常熟市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生产各种废金属加工设备及各类液压设备,主要产品有Y81系列金属打包机、Q43Y系列鳄鱼式液压剪断机、Q91系列剪板机、Y83系列金属屑压块机、Y31系列金属压机、Y32系列四柱液压机、Y82系列非金属轻泡物料打包机等液压加工设备。

4)江苏东方液压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主导产品包括Y81系列金属液压打包机、Y82系列金属及非金属液压打包机、Y83系列金属屑并机、Y32系列四柱液压机、Q43系列鳄鱼式

剪切机、Q15龙门式剪板机等几十个品种。5)张家港市沙钢废钢加工供应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工信部第一批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成员。经过多年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废钢公司已打造成为集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形成了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到物流配送较完善的产业链。目前,该公司在沙钢本部拥有2条6000HP废钢破碎生产线,年加工能力200万吨,并在江苏苏州、常州、海门,以及浙江诸暨建设废钢基地,年收购废钢量60万吨。

(2)国外竞争对手

1)美卓美卓公司是可持续性技术服务的全球供应商,业务涵盖矿山、建筑、能源、金属回收、纸浆和造纸等行业。凭借几十年来积淀的专业技术,美卓公司已成为金属回收解决方案的市场领导者,提供破碎、剪切、分选、打包和生产线优化的最新技术和解决方案,旗下林德曼品牌的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具有世界范围的市场影响力。2)美国纽维尔美国纽维尔公司是领先的金属废弃物处理企业,已经拥有六十多年的专业生产历史。其创业人在上世纪60年代研制出纽维尔废钢破碎机,为废钢破碎处理业务带来了变革技术,并面向全球用户销售。纽维尔不仅设计与制造废钢破碎机,而且拥有自己的废钢破碎场站,给不同规模废钢破碎需求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2、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

(1)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莱铽”)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有色冶金基地,是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392.SH)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步莱铽专门从事稀土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现拥有国内先进的高科技钕铁硼废料回收工艺及加工设

备,从钕铁硼废料及荧光粉废料中提取高纯度的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根据盛和资源2022年半年度公告,步莱铽已建成“年处理3000吨钕铁硼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年处理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000吨荧光粉废料综合利用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2)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信丰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新利”)是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11.SH)的控股子公司,位于江西省信丰工业园区内,其前身为创办于1988年的原信丰县稀土冶炼厂,经2001年改制后成立信丰县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通过增资扩股,设立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钢新利主要从事稀土分离、稀土金属生产、钕铁硼废料加工销售业务。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公示,包钢新利现已形成年综合回收利用8,000吨钕铁硼废料的生产能力。

(3)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市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科技”、838952.OC)成立于2012年10月,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及荧光粉废料的回收分离、来料加工及单一稀土氧化物和稀土富集物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一期钕铁硼废料处理项目主要业务是通过回收钕铁硼废料并加工制成稀土氧化物,产品主要销售给稀土金属加工企业和稀土贸易企业。公司二期稀土金属合金项目是一期稀土氧化物产业链下游延伸业务,是稀土氧化物通过进一步熔盐电解深加工,产出稀土金属合金进行销售。根据恒源科技2021年年报公告,公司二期3,000吨稀土金属合金项目(一期)已通过环评验收并投产。

(4)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潭股份”、872933.OC)成立于2011年6月,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城,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业务。根据正潭股份2022年半年报公告,正潭股份于2017年已建成年综合处理回收利用4,8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5)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稀天马”、872222.OC,已退

市)成立于2010年8月,位于梁山县马营乡,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业务,根据中稀天马公司网站介绍,中稀天马可年生产加工各类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合金4,000余吨。

3、电梯部件板块业务

电梯精密部件行业已经发展成为成熟且分工明确的行业,威尔曼专注于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等产品的生产,威尔曼的竞争对手也主要是专注于电梯信号系统生产的专业制造商。在目前阶段,威尔曼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为欧美系电梯厂提供信号系统的配件厂,主要竞争对手是上海贝斯特有限公司和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1)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在细分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目前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是通力、蒂森克虏伯最大的电梯信号系统供应商。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电子和结构结合类电梯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为电梯制造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全程跟踪服务。其主要产品涉及电子、电气、钣金、塑胶、电缆等加工领域,分为电气部件(指令按钮、操作指示盘、厅显系列、显示模块、方向灯、井道电气等)、线束线缆和门机系统(包括机器控制系统、门板的设计和制造)。

(2)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原由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与澳洲孚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隶属于西子联合控股集团,专业开发、制造、销售机电、电子以及电扶梯配件产品。2021年4年其股东变更为宁波超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西奥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88.433852万人民币,职工800余人,主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与配件、地铁屏蔽门、LED灯具、电子产品、音视频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维修技术与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八、公司主要业务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近三年一期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再生资源429,442.50583,201.51261,486.86144,648.91
电梯零部件33,811.6389,910.0272,436.0670,186.63
合计463,254.14673,111.53333,922.91214,835.54

2、近三年一期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68,669.15147,628.4792,885.18111,956.25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330,426.18325,171.36106,213.09-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30,347.17110,401.6862,388.5932,692.67
电梯零部件33,811.6389,910.0272,436.0670,186.63
合计463,254.14673,111.53333,922.91214,835.54

3、近三年一期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国内450,029.67646,421.36319,632.37194,928.24
国外13,224.4726,690.1714,290.5419,907.30
合计463,254.14673,111.53333,922.91214,835.54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

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主要工艺生产过程包括原材料落料、铆焊加工、金加工、机械系统分装、总装、检测、油漆、成品检验及包装等。辅助流程有电气系统的组装和液压系统的分装等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图如下:

2、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主要通过打包、破碎或剪切的工序对废钢进行加工,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3、稀土氧化物稀土永磁材料

鑫泰科技、万弘高新利用钕铁硼废料、荧光粉废料生产稀土氧化物的相关工艺流程图如下:

子公司浙江中杭生产稀土永磁材料的工艺流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毛坯生产工序和成品生产工序。其中部分机加工和电镀等表面处理生产环节外包给外协厂商。相关工艺流程图如下:

4、电梯部件

(1)信号系统产品的生产流程

(2)安全系统产品的生产流程

(三)公司经营模式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为机电液一体化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各种钢材、电器元件、液压元件和配套件等。公司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具体实行竞质竞价、批量采购、统一供应的原则,由采供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有效降低成本和控制质量,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有效的原材料管理体系,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收货、管理、发放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督制约。采购流程如下:

1)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管理部签订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向采供部下达采购计划和相关技术要求;

2)采供部根据库存和生产需求情况,分类编制采购询价单;

3)根据采购询价单,采供部选定2个以上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和质量对比,合同经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签署供货合同;

4)合同签订后,采供部由专人监督供货进度;原材料到公司后,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生产副总领导下的部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体系。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模式为将自制与外购、外协生产的结构件进行机械加工、系统分装,然后与外购零部件进行机、电、液系统集成,并进行调试、检验,最终生产出成品。该生产模式一方面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可控性,另一方面也通过专业化分工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外购的液压元件、电器元件等外购件均为竞争充分、市场成熟的标准产品,专业生产的厂家众多。公司通过市场可以便利地采购,对外购件的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生产所在地为国内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产业的主要集聚地之一,周边配套从事机械设备组件加工的企业众多、加工工艺成熟。受限于机械加工产能,公司将部分组件委托外协企业生产,并通过专业化分工降低生产成本。考虑到相关配套企业众多、产能充分,即便外协企业无法按要求完成外协加工任务,公司可以选择其他合格厂家进行加工或通过购置加工设备自行组织生产。所以,若配套生产企业的供货数量、质量及速度不能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或供货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但从长远来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产品以销定产。针对常规的小型打包、剪切设备,采取标准化小批量生产,适当保留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针对大型金属打包机、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废钢破碎生产线等高端设备以及部分非标产品,则根据订单进行定制化生产;营销管理部接受客户订购意向后,会同技术、生产、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生产技术方案及交货期,然后经客户确认后签订订单,收取预付货款后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作为专用设备,客户需求差异化明显,对售前沟通、售中调试、售后维护要求很高,因此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面对客户。公司设立了市场部、营销管理部和售后服务部。市场部主要负责市场调研、分析策划,营销管理部主要负责销售队伍管理及具体产品销售,售后服务部主要负责

产品的安装、再调试和维护保养等售中、售后服务。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管理采取区域销售经理负责制,营销和服务网络覆盖了国内除西藏、台湾外的其他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已设立众多区域销售网点,分属于华东、华南、华北、西北、华中、西南、东北等片区,在各片区依据销售规模和区域管理幅度配备了相应的销售代表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通过一线销售代表保持了对市场各种动态信息的及时把握和应对,同时建立了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对客户需求做到了快速响应、及时解决,提高了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国外销售由营销管理部下属的外贸分部具体负责。

2、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东海华宏以及迁安聚力,北京华宏目前业务规模较小,2021年其营业收入为1,162.04万元。

(1)采购模式

东海华宏主要是从桃林镇周边以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经营主体采购废旧摩托车、报废汽车、报废农机具产生的摩托车架、报废汽车外壳、废钢前后桥、钢制轮毂、汽车大梁、柴油发动机的机体等废旧可回收利用的废钢;以及与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合作,取得废钢来源的渠道。迁安聚力主要是通过迁安、唐山以及周边有废钢资源的供应商取得货源,采购的料型主要为轻薄料、钢筋、钢模板、统料废钢等社会废钢。

公司采购价格参考与供应商交易时市场上公开的废钢价格以及加工费等,确定与供应商的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东海华宏对轻薄料(比如:摩托车架、汽车壳)通过破碎线进行加工成破碎料,对前后桥则通过切割加工成钢厂需要的尺寸,大梁则通过龙门剪进行加工,其他料型通过分选成合适的产品。迁安聚力主要产品为废钢打包块,通过打包提高废钢的堆比度,方便运输及冶炼入炉。

(3)销售模式

东海华宏以及迁安聚力主要销售客户为大型炼钢企业。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在逐步增加与周边的其他炼钢企业进行合作,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公司的废钢产品质量得到首钢、日钢生产、质检以及品管等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销售价格参考与客户交易时市场上公开的废钢价格,最终经过多轮谈判确定与客户的采购价格。

3、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

(1)鑫泰科技及万弘高新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钕铁硼废料,以及草酸、盐酸、液碱和石灰等辅助材料。钕铁硼废料是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

公司根据生产产能和客户订单情况安排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行情安排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在行情上涨周期,公司亦在上述采购计划的基础上,审慎预计,适量提高备货量,以应对市场需求。

钕铁硼废料的供货来源主要分为钕铁硼磁材生产加工企业和钕铁硼废料回收企业。由于单个生产加工企业的钕铁硼废料量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废料回收企业采购钕铁硼废料。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采购安排与供应商协商采购价格。在采购合同签署后,公司会向供应商预付部分货款,并由供应商负责将原料送达公司,并由具备国家实验室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原料成分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作结算单,确定最终成交金额并支付尾款。

2)生产模式

公司在每年年底根据生产产能和市场情况制定下年度的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分解至各月份。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情况等,适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在行情上涨周期,公司亦会在上述订单式生产的基础上,审慎预计,适量进行订单外生产,提高备货量,以应对市场需求。

3)销售模式公司根据生产产能以及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并根据原料采购价格、稀土氧化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和网络平台公布价格等与客户协商产品售价。公司主要以直销模式开展销售,销售对象以大型稀土金属冶炼企业为主。

得益于公司的良好市场口碑以及产品供不应求的现状,公司一般采取预售的形式销售产品,大部分客户提前一个月与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预付部分货款,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并检验合格后,再支付尾款;亦有部分客户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购买公司产品,即在签署购销合同后就支付全额货款,公司在收到货款后发货。

(2)浙江中杭的主要经营模式

1)浙江中杭的采购模式

浙江中杭生产采购主要包括镨钕混合金属等稀土原材料及辅助金属材料。浙江中杭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销售模式,根据在手订单情况提前采购稀土原材料及辅助金属材料。此外,浙江中杭会依据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采购适量的稀土原材料作为安全库存。

2)浙江中杭的生产模式

浙江中杭实行以销定产、定制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浙江中杭根据客户整体产品方案,对钕铁硼磁钢进行具体的开发设计,并进行差异化生产。浙江中杭能够完成产品研究与开发、模具开发与制造、坯料生产、成品加工等各环节,并对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考虑到产能限制和生产的经济性,浙江中杭目前部分氢破碎生产环节,部分磁钢成品生产的机加工环节和电镀等表面处理环节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

3)浙江中杭的销售模式

浙江中杭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销售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和钕铁硼磁钢成品,分为客户开发、产品研发、产品验证、批量销售等几个主要阶段。客户开发阶段,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商务接洽;在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基础上,充分了解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要求,进行产品研发;浙江中杭根据产品研发的结

果进行试生产,对试生产样品进行验证;试生产样品验证通过后,浙江中杭开始进行批量生产和销售。

4、电梯部件板块业务

(1)研发设计模式

电梯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电梯零部件产品领域所需的专业技术覆盖控制、安全、驱动等多个领域。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设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围绕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工艺不断加强拓展性研究。一方面,长期坚持与知名高校在基础技术领域的联合研究,同时积极联合下游重要客户在产品契合及整体应用优化领域探索合作开发与设计。

(2)生产模式

威尔曼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接到客户订单后,逐次开展技术处理、制定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准备、产品制造、检验、发货。整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循客户下达的产品技术要求和交货时间。威尔曼的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产品制造过程,包括来料检验、产线首检、制程巡检和成品终检等环节,所有的检测和测量过程均按照客户的要求执行。

(3)销售模式

威尔曼的销售全部为直销,没有代理商或经销商。威尔曼与国内外电梯整机厂商保持长期合作,一般先与客户签订全年框架性协议,约定标准产品的基准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随后根据客户发出的订单确定每批次产品的销售价格、交付数量等,从而完成生产和发货。

(4)采购模式

威尔曼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电子元器件、钣金结构件、板材、塑胶件及其他辅助性生产材料等。为了减少原材料存货总量,威尔曼采用了“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同时为了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威尔曼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而后根据下游订单情况和原材料市场价格状况以采购订单的形式进行采购。

威尔曼制定了《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与考核办法》,对

供应商的选择、管理、评级和不定期考核以及产品价格议定、签订合同、检验入库、付款方式和库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盈利模式

专注于电梯精密部件制造,专注于核心客户的融合创新服务是威尔曼盈利模式的核心。威尔曼自成立以来,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形成了在产品、管理、设计和工程等方面的核心优势。依托引领潮流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生产设备,为客户提供创新型、与客户最终成品高度融合的部件产品。通过运用先进高效的ERP(Enterprise Resours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和PDM(Product DataManagement,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对企业运作进行全流程管理;通过大力推行可追溯性生产管理系统和JIT(Just In Time)生产管理系统,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威尔曼通过以产品功能价值为核心,突出在管理、设计、工程方面的核心优势,以产品性能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为前提,将产品质量与数量和谐统一。威尔曼聚焦国内外一线电梯生产企业,以“流程先进,生产高效、质量过硬”的卓越特性为客户所认同,赢得迅达、通力、日立等客户的长期合作;通过稳定可靠的产品和融合创新服务逐步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收入与利润的长期稳定增长。

(6)结算模式

公司的销售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电汇和承兑汇票两种,95%以上的销售均采用银行电汇的付款结算方式。在电汇付款结算方式下,根据客户及订单差异情况基本采取30天-60天不等的信用政策。

(四)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

1、再生资源加工装备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涵盖八大系列、上百种规格的常规液压产品以及非标产品。产品生产过程主要涉及对金属零部件的机械加工环节、整机装配及调试环节。根据产品规格和适用环境不同,不同型号产品的体积、质量、结构、工艺复杂程度、零部件数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单个产品总的制造时间和制造难易程度差别亦较大。例如,目前公司最大的Y81K-2000A液压打包机,其尺寸为4000mm×3000mm×1700mm,质量为236,216Kg,生产周期约为3个月;最小的

Y81/F-125E8液压打包机,其尺寸为1200mm×700mm×600mm,质量仅为6,120Kg,生产周期约为1个月。对于定制化产品,客户在产品性能、参数方面的要求均不相同,因此即使是同种型号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此外,金属机械加工、总装调试过程中使用的多数生产及测试设备在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可以通用。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来组织各型号的产品的生产,各个型号的产品每年的产量亦有所不同。因此,无法计算或统计传统意义上的产能情况。

由于金属零部件的机械加工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形式进行,总装调试必须由公司进行,且安装调试过程较为复杂,必须要由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因此,使用安装调试人员的工作时间与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比值反映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为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实际工作时间(①)104,968224,960243,080257,520
法定工作时间(②)102,384190,000206,824222,000
产能利用率(①÷②)102.52%118.40%117.53%116.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产能利用率较高,均超过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如下:

单位:台/套

产品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属打包设备产量352879749893
销量360897782895
产销率(%)102.27102.05104.41100.22
金属剪切设备产量185408351782
销量189445371687
产销率(%)102.16109.07105.7087.85
液压金属压产量22265542
产品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块机销量24346341
产销率(%)109.09130.77114.5597.62
废钢破碎流水线产量312122
销量510130
产销率(%)166.6783.33100.00136.36
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产量22494559
销量24563078
产销率(%)109.09114.2966.67132.20

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各产品的产销率均保持较高水平;2021年废钢破碎流水线产销率低主要是由于产品暂未及时发货确认收入。

2、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

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报告期内其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指标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能390,000.00780,000.00610,000.00330,000.00
产量87,854.35327,275.31259,440.03147,281.99
产能利用率22.53%41.96%42.53%44.63%
销量88,448.97331,657.01248,489.09135,570.32
产销率100.68%101.34%95.78%92.05%

注:迁安聚力于2019年9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上述迁安聚力2019年数据统计区间为9-12月。公司将打包机年产能按每天24小时工作计算,实际目前平均工作8小时,故上述产能利用率较低。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设备投入、人员增加,公司产能、产量均不断增加。2022年1-6月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是由于上半年受当地受疫情封控、市场行情低迷等影响,导致上半年开工率较低。

3、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

报告期内,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的主要产品稀土氧化物销售业务的产能利用和产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4-12月2019年度
指标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4-12月2019年度
产能(氧化物产出量)(吨)4,0053,802.062,568.44/
产量(氧化物产出量)(吨)3,303.824,897.712,577.17/
产能利用率(%)82.48128.82100.34/
销量(吨)3,151.674,927.862,390.98/
产销率(%)95.39100.6292.78/

注:1、上表所列示的产能系指鑫泰科技、吉水金诚及万弘高新的相关稀土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在履行环评程序时所批复的稀土氧化物年产出量;发行人于2020年3月24日取得鑫泰科技、吉水金诚控制权、于2021年5月底取得万弘高新控股权,故上述2020年数据统计从2020年4月开始、2021年万弘高新数据统计从2021年6月开始;2、受托加工部分已按完工程度折算成为产成品计算产量。报告期内,浙江中杭的主要产品是烧结钕铁硼磁钢。浙江中杭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毛坯生产工序和成品生产工序,毛坯生产工序生产出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经过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工序后成为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从毛坯加工到成品的过程中存在较高的损耗。在烧结钕铁硼磁性材料所有生产流程中,熔炼等工序是影响产能的瓶颈。因此,浙江中杭主要在毛坯生产环节统计产能利用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2022年 1-6月2021年2020年4-12月2019年
毛坯产量(吨)996.392,302.661,870.31/
毛坯产能(吨)866.002,220.002,000.00/
产能利用率(%)115.06103.7293.52/
用于对外销售的 毛坯产量(吨)898.251,992.561,511.88/
毛坯销量(吨)877.322,000.311,482.50/
毛坯产销率(%)88.0586.8779.27/
成品产量(吨)97.98288.40286.80/
成品销量(吨)90.24230.46292.53/
成品产销率(%)92.1079.91102.00/

注:发行人于2020年3月24日取得浙江中杭控制权,上述数据统计从2020年4月开始。

4、电梯零部件业务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信号系统、安全系统等电梯精密部件均为非标定制化,产品类型、型号较多,且套件之间差异性较大,公司主要通过柔性生产模

式生产电梯部件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故难以合理统计产能数据。报告期内,电梯部件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表:

产品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信号系统产量(套)113,046232,814202,235194,500
销量(套)93,147239,451199,915190,310
产销率(%)82.40102.8598.8597.85
安全系统产量(套)169,798391,537233,043170,415
销量(套)164,646389,653232,784161,760
产销率(%)96.9799.5299.8994.92

5、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年1-6月1五矿稀土集团所属公司68,874.3414.78%
2北方稀土集团所属公司56,776.2012.19%
3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7,154.855.83%
4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24,824.805.33%
5虔东稀土集团所属公司21,854.884.69%
合计199,485.0742.82%
2021年1五矿稀土集团所属公司77,614.9011.45%
2北方稀土集团所属公司57,369.368.47%
3首钢集团所属公司55,844.968.24%
4南方稀土集团所属公司46,141.586.81%
5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782.855.87%
合计276,753.6540.84%
2020年1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073.0310.69%
2迅达电梯集团所属公司30,937.949.16%
3五矿稀土集团所属公司29,332.248.69%
4通力电梯集团所属公司25,479.937.55%
5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3,318.486.91%
合计145,141.6243.00%
2019年1迅达电梯集团所属公司33,895.3215.68%
2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34.1013.06%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通力电梯集团所属公司21,944.0110.15%
4日立电梯集团所属公司6,468.992.99%
5张家港明贤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4,482.762.07%
合计95,025.1843.97%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化主要是由于发行人2020年收购了鑫泰科技,2020年开始前五大客户中增加了鑫泰科技的主要客户。

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形,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无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前五大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自产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材料2022年 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再生资源加工装备
钢板5,917.7516,420.5511,269.9311,386.28
焊合件4,290.3914,889.357,480.647,588.84
液压站7,199.5017,797.609,086.292,097.10
油缸9,159.8323,616.9213,650.6311,072.54
废钢及报废汽车
废钢(吨)80,457.16345,303.00256,005.76153,783.36
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
钕铁硼废料158,211.00291,304.9481,072.00/
镨钕混合金属19,564.1623,898.5212,652.74/
电梯零部件业务
电子元器件9,821.6428,593.8716,901.0810,063.04
板材1,180.622,561.612,747.451,866.48
电气类1,920.423,728.803,044.592,532.13
原材料2022年 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属材料1,394.361,305.461,716.181,154.30

2021年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由于上游采购单价增加以及发行人业务规模增加,导致上述采购成本增加。2021年由于全球芯片供应紧张,导致发行人2021年与芯片相关的电阻、电容、电感等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增加。报告期内,油缸采购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公司设备趋于大型化,所使用油缸也向大型化发展所致。公司生产过程所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水和天然气等,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相对较低。

2、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
2022年1-6月1吉水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2,751.3131.83%
2吉安县海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3,077.495.99%
3江西省永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585.363.26%
4吉安县辉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1,496.882.98%
5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11,456.642.97%
合计181,367.6747.04%
2021年1吉水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17,249.2918.09%
2吉安县海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5,615.177.04%
3江西省永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1,238.074.82%
4吉安县辉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6,131.524.03%
5吉安县欣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5,556.633.94%
合计245,790.6837.92%
2020年1吉水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3,012.3611.72%
2吉安县欣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4,510.975.15%
3吉安县海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3,738.904.88%
4吉安县辉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0,600.353.76%
5江西省永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0,116.703.59%
合计81,979.2929.10%
2019年1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8,198.316.13%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例
2江阴市杭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356.324.75%
3江阴市良卿机械有限公司6,199.514.63%
4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4,466.083.34%
5泰州威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063.983.04%
合计29,284.2121.89%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无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九、环保与安全措施

(一)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处罚机关处罚行为处罚文件文书号处罚 日期处罚结果
1东海华宏东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东)安监罚[2018]32045号2019年1月8日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018年12月25日,东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现东海华宏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形,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工贸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海华宏的处罚金额为1.2万元,不属于顶额罚款,且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做出规范整改,属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的行为,故该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述,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最近36个月内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公司制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标准,对生产的全部流程进行严格监控。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未发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根据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吉安县应急管理局、吉水县应急管理局、余姚市临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东海县桃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安市应急管理局、迁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安监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环境保护

华宏科技的主要经营业务分为两大板块:再生资源业务板块和电梯部件业务板块,其中再生资源业务板块包括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生产销售、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废钢回收加工及贸易。公司业务所属行业均不属于国家环保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已办理相关的排污登记手续。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等内部管理标准,建立了环境事故应急机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处罚机关处罚行为处罚文件 文书号处罚 日期处罚 结果
1北京 华宏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涉嫌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丰环境监察罚字[2020]018号2020年6月15日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上述相关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处罚金额较小,同时北京华宏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162.04万元,净利润为-788.91万元,均未超过合并报表相应指标的5%,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故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不会导致发行人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情

形,亦不存在除上述情形外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公司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14,523.26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3,233.73万元,成新率为55.2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 建筑物41,276.9665.28%42,792.1366.01%36,346.7464.52%30,254.5468.41%
机器 设备18,002.0228.47%18,461.4328.48%16,843.4529.90%11,451.2325.89%
运输 设备1,643.482.60%1,200.701.85%771.991.37%731.381.65%
其他 设备2,311.273.66%2,376.513.67%2,368.144.20%1,785.284.04%
合计63,233.73100.00%64,830.77100.00%56,330.32100.00%44,222.43100.00%

2、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1)已获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坐落建筑面积(㎡)登记日期
1华宏科技房权证澄字第fjc0001094号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号3,621.332007.08.06
2华宏科技房权证澄字第010812341号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号706.842007.12.10
3华宏科技房权证澄字第fzz0001355号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08号14,807.772006.06.29
4华宏科技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5828号周庄镇澄杨路1108号6,479.552010.11.18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坐落建筑面积(㎡)登记日期
5华宏科技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5829号周庄镇澄杨路1031号9,269.852010.11.18
6华宏科技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6438号周庄镇澄杨路1108号10,420.632011.07.20
7华宏科技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hs0006439号周庄镇澄杨路1108号1,994.862011.07.20
8华宏科技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00382号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25,691.412019.01.07
9华宏科技苏(2021)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20351号周庄镇澄杨路1112号22,309.172021.06.18
10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2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氧化铕车间第1层1,421.662020.07.17
11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3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车间1-2层1,487.242020.07.17
12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4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沉淀灼烧车间1-2层1,628.922020.07.17
13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5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萃取车间1层1,421.662020.07.17
14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6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宿舍楼第1-4层2,908.312020.07.17
15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7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一层原料仓库1,178.782020.07.17
16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8号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1-3层1,100.212020.07.17
17吉水金诚赣(2018)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710号吉水县城西工业园3,235.662018.02.07
18吉水金诚赣(2019)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362号吉水县城西工业园13,391.772019.07.19
19浙江中杭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5186号余姚市临山镇凤栖西路17号等21,574.512017.01.19
20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5013843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6幢21,688.062015.12.31
21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6001696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5幢4,516.532016.02.25
22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6001865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2幢11,776.722016.02.29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坐落建筑面积(㎡)登记日期
23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6001866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6幢1,012.072016.02.29
24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6001867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3幢5,690.192016.02.29
25威尔曼海安房权证海安镇字第2016001868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4幢10,836.822016.02.29
26苏州尼隆熟房权证辛庄字第15000863号辛庄镇辛中村3幢1988.892015.02.15
27苏州尼隆熟房权证辛庄字第15000864号辛庄镇辛中村1幢1286.722015.02.15
28苏州尼隆熟房权证辛庄字第15000865号辛庄镇辛中村2幢1008.252015.02.15
29北京华宏京(2020)通不动产权第0019198号通州区聚和一街1号5幢1层全部等[8]套6,041.352020.07.22
30北京华宏京(2020)通不动产权第0019200号通州区聚和一街1号4幢1层101等[8]套15,144.882020.07.22
31纳鑫重工苏(2017)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14422号周庄镇玉门西路28号17,709.772017.04.26
32华卓投资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106316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7幢490.842018.09.07
33万弘高新万房权证五丰字第20140716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5,889.972014.05.30
34万弘高新万房权证五丰字第20140717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8,007.502014.05.30
35万弘高新万房权证五丰字第20140718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1,992.092014.05.30
36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2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4,430.942018.09.05
37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3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1,353.342018.09.05
38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4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1,873.752018.09.05
39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5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1,961.152018.09.05
40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6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2,639.112018.09.05
41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7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2,674.102018.09.05
42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8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2,546.032018.09.05
43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9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6076.282018.09.05
44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81号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5,184.832018.09.06
45鑫泰科技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64号吉安县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鑫泰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市场路西侧原料仓库2,115.232021.08.20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坐落建筑面积(㎡)登记日期
46鑫泰科技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63号吉安县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鑫泰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市场路西侧研发中心2,581.902021.08.20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主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项目坐落用途
1华宏科技工程技术中心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办公、研发
2东海华宏厂房二期东海县桃林镇钢铁路东侧生产经营
3万弘高新钙皂车间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生产

第1项工程技术中心截至报告期期末已经完成了建设项目备案手续、环评评审手续,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对环境评审、消防、规划及建设等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竣工档案验收等手续。目前公司已经办妥了不动产权证。第2项,根据桃林镇人民政府的《关于为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房产证的请示》:“前期因土地指标尚未解决,但考虑到项目发展需要,我镇同意项目先期实施厂房及办公楼建设,工程位置、建筑尺寸、建筑效果等均按照我镇要求建设,项目已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钢铁路东侧,办公楼、厂房于2016年11月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均能较好的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022年1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根据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十六期会议精神,东海华宏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明的前置手续,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不动产权证办理之前,东海华宏可正常使用办公楼及厂房。东海华宏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东海华宏正在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及产权证书,2021年8月,东海县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期办公室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由桃林镇出具情况说明,作为办理不动产证的综合验收材料,内容应包括设计企业相关房产所属的规划核实、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和消防评估报告。其中,规划核实经资源局认可;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和消防评估报告须经住建局认可出具同意意见后,提交资源局进行审核,待程序完善后,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对于未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行予以行政处罚。”2021年9月,东海县桃林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根据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十六期会议精神指示,本单位正在协调办理该建筑相关的规划核实、房屋质量鉴定和消防评估手续,并将依据会议精神指示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预计该等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理也不存在法律障碍。”第3项钙皂车间系万弘高新自主建造,在华宏科技2021年5月收购万弘高新前,由于历史厂区规划问题,原股东及管理层在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建造钙皂车间时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故截至华宏科技收购万弘高新之日,钙皂车间尚未取得房产证明。

2021年5月华宏科技收购万弘高新后,已积极梳理建造钙皂车间的历史材料,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补办不动产权证明事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万弘高新正在积极履行不动产权证明补办手续。2021年9月,江西万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万弘高新的钙皂车间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障碍。

(3)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租赁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1华宏科技华宏集团江阴市周庄镇华宏路18号14,690.00生产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2威尔曼上海铧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号文路225号上海万象企业中心MT2栋9层06-08单元1,114.75办公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
3苏州尼隆常熟市奇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中港路6号2号厂房2,370.00生产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华宏科技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江阴市峭岐镇峭黄路9号5,760.00生产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5宁波中杭林毅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路2号1,900.00生产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注:上表第3项苏州尼隆租赁的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中港路6号2号厂房已续租至2022年12月30日。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主要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宗地位置宗地面积(㎡)用途终止日期
1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05)第011788号江阴市周庄镇周西村12,594.60工业用地2055.10.11
2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09)第6370号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15,828.00工业用地2059.03.24
3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07)第18021号江阴市澄杨路11号2,857.50商服用地2040.11.13
4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10)第20208号江阴市周庄镇周西村7,523.00工业用地2055.10.11
5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11)第16642号周庄镇澄杨路1108号22,456.00工业用地2055.10.11
6华宏科技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00382号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41,840.00工业用地2056.01.09
7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14)第19112号江阴市周庄镇华宏村38,869.00工业用地2061.07.31
8东海华宏苏(2016)东海县不动产权第0008997号东海县桃林镇钢铁路东侧41,216.40工业用地2066.07.27
9纳鑫重工苏(2017)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14422号周庄镇玉门西路28号21,801.00工业用地2056.12.30
10威尔曼苏海国用(2016)第X301079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38,478.17工业(221)2057.12.09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宗地位置宗地面积(㎡)用途终止日期
11威尔曼苏海国用(2016)第X301080号海安镇江海西路158号32,980.62工业(221)2057.12.09
12苏州尼隆常国用(2015)第02612号辛庄镇辛中村7,346.00工业用地(061)2054.05.30
13北京华宏京(2020)通不动产权第0019198号、京(2020)通不动产权第0019200号通州区聚和一街1号44,010.22工业用地2052.02.01
14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8号、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24号等7个不动产权证书吉安县凤凰工业园凤鸣大道(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29,545.85工业用地2065.10.02
15鑫泰科技赣(2020)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17231号、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64号3个不动产权证书吉安县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鑫泰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市场路西侧(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二期)29,729.12工业用地2064.10.26
16吉水金诚赣(2018)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710号、赣(2019)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362号吉水县城西工业园35,619.00工业用地2062.05.02
17浙江中杭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5186号余姚市临山镇凤栖西路17号等18,533.58工业用地2060.11.30
18华卓投资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106316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7幢225.00商务金融用地2055.11.20
19万弘高新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2号、赣(2018)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973号等9个不动产权证书万安县河西工业园二期104,355.76工业用地2063.04.01
序号权利人产证证书宗地位置宗地面积(㎡)用途终止日期
20赣州华卓赣(2021)龙南市不动产权第0004160号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A-18-01地块46,147.16工业用地2071.02.24
21万弘高新赣(2022)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268号万安县工业园二期19,290.80工业用地2072.03.06

2、专利权

(1)发明专利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1华宏科技大巴车拆解系统2020.05.22ZL202010441366.82040.05.21专利权维持
2华宏科技一种压块自动生产线2020.04.30ZL202010363420.12040.04.29专利权维持
3华宏科技废钢带卷撕碎生产系统2020.04.30ZL202010366318.72040.04.29专利权维持
4华宏科技一种快捷式冲压组件的连接装置2019.12.30ZL201911390630.32039.12.29专利权维持
5华宏科技全自动钢轨剪断机及其剪断方法2019.10.29ZL201911034216.92039.10.28专利权维持
6华宏科技、纳鑫重工复合式建筑物粗碎料机2019.05.23ZL201910432363.52039.05.22专利权维持
7华宏科技具有剪切后号牌识别用照相装置的号牌剪切机2019.05.22ZL201910428774.72039.05.21专利权维持
8华宏科技一种热压屑饼生产线全自动控制系统2018.12.27ZL201811609487.82038.12.26专利权维持
9华宏科技、中国矿业大学一种废旧锂电池分级破碎设备及工艺2018.08.24ZL201810973219.82038.08.23专利权维持
10华宏科技提升输送机2016.12.15ZL201611159588.02036.12.14专利权维持
11华宏科技四轴式客车车壳撕碎机2016.12.15ZL201611159590.82036.12.14专利权维持
12华宏科技报废汽车车轮轮辋和轮胎分离机2016.12.15ZL201611160098.22036.12.14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13华宏科技建筑垃圾环保综合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2016.12.15ZL201611160090.62036.12.14专利权维持
14华宏科技报废汽车拆解举升和翻转两用机2016.12.15ZL201611160728.62036.12.14专利权维持
15华宏科技一种钢板破碎剪切系统2016.08.01ZL201610622654.72036.07.31专利权维持
16华宏科技、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连续式垃圾压缩脱水装置2016.01.28ZL201610058817.32036.01.27专利权维持
1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宏科技一种实时控制装卸物料的废金属分选设备2015.10.22ZL201510691454.22035.10.21专利权维持
18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宏科技三种或三种以上物料自动分离的装置与分离方法2014.12.11ZL201410752421.X2034.12.10专利权维持
19华宏科技报废大型汽车拆解-车架剪切流水线及工艺2014.06.24ZL201410284628.92034.06.23专利权维持
20华宏科技报废大型汽车拆解流水线及拆解工艺2014.06.24ZL201410284622.12034.06.23专利权维持
21华宏科技报废汽车拆解-车身剪切流水线2014.06.24ZL201410285067.42034.06.23专利权维持
22华宏科技报废汽车拆解-车身打包流水线2014.06.24ZL201410284888.62034.06.23专利权维持
23华宏科技安全气囊引爆气体过滤器2014.05.22ZL201410217960.32034.05.21专利权维持
24华宏科技汽车油箱刺破-钻孔两用机2014.05.22ZL201410218047.52034.05.21专利权维持
25华宏科技移动式汽车提升机2014.03.27ZL201410117270.02034.03.26专利权维持
26华宏科技报废汽车打包纵横复合剪切机2014.03.27ZL201410117212.82034.03.26专利权维持
27华宏科技无火花汽车油箱刺破机2014.03.27ZL201410117163.82034.03.26专利权维持
28华宏科技抽屉式压缩室生活垃圾脱水机2014.03.27ZL201410117227.42034.03.26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29华宏科技双油缸车辆升降机2014.02.24ZL201410060822.92034.02.23专利权维持
30华宏科技链传动车辆升降机2014.02.24ZL201410060823.32034.02.23专利权维持
31华宏科技油箱刺破机专用顶锥2013.12.20ZL201310704913.72033.12.19专利权维持
32华宏科技连杆式可调喉口发动机壳体破碎机2013.11.22ZL201310590771.62033.11.21专利权维持
33华宏科技料推式生活垃圾脱水机2013.11.22ZL201310590676.62033.11.21专利权维持
34华宏科技凸轮式可调喉口发动机壳体破碎机2013.11.22ZL201310590691.02033.11.21专利权维持
35华宏科技立柱式报废轿车拆解中心2012.05.14ZL201210146439.62032.05.13专利权维持
36华宏科技垃圾中转收集翻转式料斗压缩机2011.06.03ZL201110148343.92031.06.02专利权维持
37华宏科技液压式报废轿车多功能拆解平台2011.03.08ZL201110054336.22031.03.07专利权维持
38华宏科技剪切间隙调整和刀片压紧锁定装置2010.07.15ZL201010228702.72030.07.14专利权维持
39华宏科技滑块式剪断机上刀座的导向装置2010.06.03ZL201010196000.52030.06.02专利权维持
40华宏科技卧式液压全自动打包机2005.11.14ZL200510095429.42025.11.13专利权维持
41威尔曼一种插槽式PCB电路板组件2020.04.27ZL202010345795.52040.04.26专利权维持
42威尔曼一种射频方式修改显示信息以及操作信息的显示器2018.05.08ZL201810429238.42038.05.07专利权维持
43威尔曼一种可修改显示楼层的电梯显示器及修改操作装置2018.05.08ZL201810429749.62038.05.07专利权维持
44威尔曼一种可以自适应环境亮度的电梯厅外到站指示灯装置2018.05.08ZL201810433424.52038.05.07专利权维持
45威尔曼一种智能的轿厢照明系统2018.01.22ZL201810061648.82038.01.21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46威尔曼一种采用滑屏式选择登记目的楼层的装置2017.12.19ZL201711376240.12037.12.18专利权维持
47威尔曼一种卡钩式电梯面板2017.08.21ZL201710716230.12037.08.20专利权维持
48威尔曼一种防水防尘电梯按钮2017.08.16ZL201710699675.32037.08.15专利权维持
49威尔曼一种柔性屏幕显示器及其电梯到站指示装置2017.07.25ZL201710611156.72037.07.24专利权维持
50威尔曼一种方便盲人使用的电梯触摸按钮装置2017.06.29ZL201710511843.12037.06.28专利权维持
51威尔曼一种电梯操纵盘检修盒2017.06.29ZL201710511857.32037.06.28专利权维持
52威尔曼一种IC卡电梯楼层指示装置2017.05.16ZL201710347100.52037.05.15专利权维持
53威尔曼一种用于板材打孔的打孔装置2017.01.23ZL201710050611.02037.01.22专利权维持
54威尔曼一种电梯操纵盘2017.01.03ZL201710001928.52037.01.02专利权维持
55威尔曼一种电梯厅外呼梯装置2016.03.29ZL201610188813.72036.03.28专利权维持
56威尔曼一种电梯应急系统2016.03.25ZL201610180615.62036.03.24专利权维持
57威尔曼一种超薄电梯按钮2016.03.25ZL201610180443.22036.03.24专利权维持
58威尔曼一种电梯控制柜及其除尘方法2016.02.29ZL201610110868.62036.02.28专利权维持
59威尔曼一种卡密结合的电梯控制系统2015.06.12ZL201510325759.12035.06.11专利权维持
60威尔曼一种电梯的智能外呼装置2015.06.12ZL201510322886.62035.06.11专利权维持
61威尔曼一种电梯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和方法2015.06.12ZL201510325609.02035.06.11专利权维持
62威尔曼一种具有吊运装置的高空升降作业平台2014.09.18ZL201410479392.42034.09.17专利权维持
63威尔曼一种波纹电线2014.09.05ZL201410449416.12034.09.04专利权维持
64威尔曼一种提升作业一体式升降机2014.08.28ZL201410430601.62034.08.27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65威尔曼一种冲压模具冲压方法2014.08.13ZL201410396856.52034.08.12专利权维持
66威尔曼绕线式电动机额定工况铁耗测量方法2013.06.19ZL201310245546.92033.06.18专利权维持
67威尔曼一种电梯警铃控制电路2012.12.12ZL201210532463.32032.12.11专利权维持
68威尔曼一种电梯按钮控制电路2012.12.12ZL201210532374.92032.12.11专利权维持
69威尔曼、江南大学紧急呼救装置2012.04.24ZL201210122863.72032.04.23专利权维持
70威尔曼、江南大学一种pH电极与流动注射分析联用测定混合碱浓度的方法2010.12.03ZL201010572335.22030.12.02专利权维持
71鑫泰科技一种用于稀土粉料的混料装置2017.12.20ZL201711386055.02037.12.19专利权维持
72鑫泰科技一种用于稀土废液的方便清洗型回收处理装置2017.12.20ZL201711384975.92037.12.19专利权维持
73鑫泰科技一种颗粒稀土原料摆动式筛选装置2017.08.30ZL201710761367.92037.08.29专利权维持
74鑫泰科技一种萃取剂的皂化洗涤方法2016.05.04ZL201610288944.22036.05.03专利权维持
75鑫泰科技一种回收钕铁硼废料中重金属的方法2014.07.26ZL201410358385.92034.07.25专利权维持
76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磁体的烧结方法2018.12.18ZL201811546296.12038.12.17专利权维持
77浙江中杭一种高矫顽力钕铁硼磁体的制备方法2018.12.18ZL201811546294.22038.12.17专利权维持
78浙江中杭一种烧结钕铁硼磁钢及其制备方法2017.11.16ZL201711187834.82037.11.15专利权维持
79浙江中杭一种耐腐蚀车用磁钢及其制备方法2017.11.16ZL201711187831.42037.11.15专利权维持
80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磁材料的制备方法2015.07.16ZL201510420059.02035.07.15专利权维持
81浙江中杭一种提高烧结钕铁硼磁材料矫顽力的方法2012.12.31ZL201210592971.02032.12.30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发明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截至)法律状态
82浙江中杭一种低成本高耐腐蚀性钕铁硼的制备方法2019.12.20ZL201911327014.32039.12.19专利权维持
83浙江中杭一种用于钕铁硼的耐腐蚀复合防护层材料2019.12.20ZL201911327042.52039.12.19专利权维持
84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永磁体的表面防护方法2019.12.20ZL201911327012.42039.12.19专利权维持
85万弘高新一种碳酸钠与碳酸氢钠混合沉淀的重稀土2019.07.02ZL201910592006.52039.07.01专利权维持
86威尔曼一种物联网远程呼梯系统2018.03.05ZL201810178900.32038.03.04专利权维持
87威尔曼一种自动故障检测的电梯显示器及其使用方法2018.05.08ZL201810432352.22038.05.07专利权维持
88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永磁体表面功能膜层的制备方法2020.06.29ZL202010603072.02040.06.28专利权维持
89华宏科技对混凝土梁内主钢筋进行回收的方法及设备2020.10.22ZL202011137928.62040.10.21专利权维持
90华宏科技滚压式混凝土梁内钢筋破碎方法及设备2020.10.22ZL202011138975.22040.10.21专利权维持
91华宏科技废钢剪断机剪切油缸行程模糊控制系统及方法2018.12.29ZL201811632543.X2038.12.28专利权维持
92华宏科技废旧轮胎的全自动处理系统2020.06.18ZL202010559522.02040.06.17专利权维持

(2)实用新型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1华宏科技阶梯式多刀剪下剪切刀2020.06.18ZL202021142216.92030.06.17专利权维持
2华宏科技大巴车拆解系统车身固定平台2020.05.22ZL202020874776.72030.05.21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3华宏科技大巴车拆解系统2020.05.22ZL202020875890.12030.05.21专利权维持
4华宏科技大巴车拆解平台2020.05.22ZL202020884576.X2030.05.21专利权维持
5华宏科技一种压块机上料装置2020.04.30ZL202020702908.82030.04.29专利权维持
6华宏科技滚剪撕碎刀具及滚剪撕碎装置2020.04.30ZL202020717077.12030.04.29专利权维持
7华宏科技废钢带卷撕碎线2020.04.30ZL202020706404.32030.04.29专利权维持
8华宏科技一种虎头剪的压料装置及其虎头剪2020.03.13ZL202020309697.12030.03.12专利权维持
9华宏科技双节注塑油缸2019.12.31ZL201922454737.1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0华宏科技破碎机主轴慢转驱动装置2019.12.30ZL201922429439.72029.12.29专利权维持
11华宏科技一种一站式报废汽车拆解平台2019.12.30ZL201922429249.52029.12.29专利权维持
12华宏科技一种净化废钢破碎料的设备2019.12.30ZL201922429407.72029.12.29专利权维持
13华宏科技一种翻包轴固定式翻包机构2019.12.27ZL201922397875.02029.12.26专利权维持
14华宏科技一种快速液压油缸2019.11.08ZL201921919978.22029.11.07专利权维持
15华宏科技卧式金属液压拆包机用钩爪装置2019.10.23ZL201921836812.42029.10.22专利权维持
16华宏科技门盖限位装置及其液压打包机2019.09.26ZL201921614101.22029.09.25专利权维持
17华宏科技方便检修的三向压缩式打包机2019.09.26ZL201921611791.62029.09.25专利权维持
18华宏科技一种加强型耐变形的箱式剪上刀座2019.08.12ZL201921297717.12029.08.11专利权维持
19华宏科技一种液压打包机2019.06.21ZL201920940430.X2029.06.20专利权维持
20华宏科技大型拉杆固定装置2019.06.21ZL201920940482.72029.06.20专利权维持
21华宏科技剪切碎料自动复位拼合式剪切机构2019.05.22ZL201920739835.72029.05.21专利权维持
22华宏科技一种新型汽车2019.05.22ZL201920739834.22029.05.21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压扁机维持
23华宏科技一种汽车压扁机的液压系统2019.05.21ZL201920726658.92029.05.20专利权维持
24华宏科技一种废旧金属预破碎处理设备2019.01.10ZL201920038562.32029.01.09专利权维持
25华宏科技一种废旧金属预破碎处理设备的破碎辊总成2019.01.10ZL201920038838.82029.01.09专利权维持
26华宏科技一种再生配重块2019.01.07ZL201920017810.62029.01.06专利权维持
27华宏科技一种屑压机补油箱回油管路系统2018.12.28ZL201822230606.02028.12.27专利权维持
28华宏科技一种大型屑压机的液压系统2018.12.28ZL201822231824.62028.12.27专利权维持
29华宏科技一种新型大型储料仓2018.12.27ZL201822215159.1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0华宏科技一种破碎热压成型线2018.12.27ZL201822215121.4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1华宏科技一种破碎料冷压成型线2018.12.27ZL201822214151.3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2华宏科技报废车辆一体化剪切设备2018.12.27ZL201822215184.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3华宏科技一种节能的快速废钢剪液压回路系统2018.12.27ZL201822214109.1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4华宏科技、纳鑫重工一种废纸打包机外溢污水收集系统2018.12.27ZL201822214198.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5华宏科技一种新型可储料以及分料的定量输送机构2018.12.27ZL201822215157.22028.12.26专利权维持
36华宏科技、纳鑫重工卧式水平气流分选机2018.12.17ZL201822115341.X2028.12.16专利权维持
37华宏科技设有水冷隔离腔的热压成型模具2018.12.11ZL201822073757.X2028.12.10专利权维持
38华宏科技热压成型机隔热系统2018.12.11ZL201822072695.02028.12.10专利权维持
39华宏科技双向可剪切钢筋的钢筋剪2018.12.11ZL201822073732.X2028.12.10专利权维持
40华宏科技钢筋剪的出料机构2018.11.26ZL201821954463.12028.11.25专利权维持
41华宏科技钢筋剪的加料2018.11.26ZL201821954434.52028.11.25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机构维持
42华宏科技、中国矿业大学一种锂电池分级破碎设备2018.08.24ZL201821375336.62028.08.23专利权维持
43华宏科技、中国矿业大学立式破碎机的回转总成机构2018.08.24ZL201821375337.02028.08.23专利权维持
44华宏科技废旧汽车多功能拆解平台2018.08.24ZL201821373707.72028.08.23专利权维持
45华宏科技一种新型分料机构2018.07.20ZL201821154312.82028.07.19专利权维持
46华宏科技一种新型大型储料仓阀门机构2018.07.20ZL201821155654.12028.07.19专利权维持
47华宏科技一种破碎料热压成型线2018.07.20ZL201821155067.22028.07.19专利权维持
48华宏科技一种废钢破碎料热压块机2018.07.20ZL201821154300.52028.07.19专利权维持
49华宏科技液压增速系统2017.11.02ZL201721446718.92027.11.01专利权维持
50华宏科技液压增速系统2017.11.02ZL201721446149.82027.11.01专利权维持
51华宏科技、中国矿业大学废弃锂离子电池破碎后分类回收装置2017.09.27ZL201721250986.32027.09.26专利权维持
52华宏科技一种全自动钢刨花粉碎压块流水线2017.09.01ZL201721116128.X2027.08.31专利权维持
53华宏科技全自动钢刨花压块机压缩机构2017.06.28ZL201720765364.82027.06.27专利权维持
54华宏科技废钢破碎线磁性料磁选净化装置2017.06.27ZL201720762885.82027.06.26专利权维持
55华宏科技带有预压功能的自动钢刨花压块机2017.06.27ZL201720756424.X2027.06.26专利权维持
56华宏科技废钢破碎机防爆装置2017.06.27ZL201720762899.X2027.06.26专利权维持
57华宏科技一种钢刨花压块机的进料机构2017.06.27ZL201720756425.42027.06.26专利权维持
58华宏科技一种水平推压式垃圾压缩机2017.05.16ZL201720538926.52027.05.15专利权维持
59华宏科技一种垃圾加料的挡料装置2017.05.16ZL201720539817.52027.05.15专利权维持
60华宏科技钢筋混凝土梁2017.05.04ZL201720487501.62027.05.03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预破碎装置维持
61华宏科技金属预破碎设备2017.03.07ZL201720214409.22027.03.06专利权维持
62华宏科技油桶液压打包机2016.12.08ZL201621341866.X2026.12.07专利权维持
63华宏科技龙门剪2016.12.05ZL201621325841.02026.12.04专利权维持
64华宏科技一种轮胎与轮毂分离的装置2016.10.11ZL201621113064.32026.10.10专利权维持
65华宏科技生活垃圾连续式脱水机2016.09.07ZL201621043236.42026.09.06专利权维持
66华宏科技一种分体式箱式剪装置2016.09.02ZL201621037231.02026.09.01专利权维持
67华宏科技脱水机压力检测装置2016.06.20ZL201620601018.12026.06.19专利权维持
68华宏科技生活垃圾脱水通道换向机构2016.06.13ZL201620571386.62026.06.12专利权维持
69华宏科技一种液压油缸和液压油缸座的联结组件2016.04.18ZL201620325340.62026.04.17专利权维持
70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华宏科技连续式垃圾压缩脱水装置2016.01.28ZL201620083051.X2026.01.27专利权维持
71华宏科技用于集装箱翻转装料的装置2016.01.26ZL201620075634.82026.01.25专利权维持
72华宏科技液压同步龙门剪2016.01.21ZL201620058286.32026.01.20专利权维持
73华宏科技一机多包式液压金属打包机2015.12.29ZL201521126306.82025.12.28专利权维持
74华宏科技液压式报废汽车举升翻转机2015.12.14ZL201521034039.12025.12.13专利权维持
75华宏科技举升机上的液压控制锁2015.12.14ZL201521036838.22025.12.13专利权维持
76华宏科技液压式防坠落自动锁紧装置2015.12.14ZL201521036515.32025.12.13专利权维持
77华宏科技用于打包机的斜轨道开门装置2015.02.12ZL201520104888.32025.02.11专利权维持
78华宏科技报废大型汽车拆解流水线2014.06.24ZL201420338227.22024.06.23专利权维持
79华宏科技报废汽车拆解-车壳破碎流水线2014.06.24ZL201420338781.02024.06.23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80华宏科技生活垃圾风选机风量调节机构2014.05.22ZL201420263615.92024.05.21专利权维持
81华宏科技预处理平台2014.05.22ZL201420264061.42024.05.21专利权维持
82华宏科技移动式汽车翻转机2014.03.27ZL201420141248.52024.03.26专利权维持
83华宏科技顶压式车载汽车压扁机2013.12.20ZL201320843084.62023.12.19专利权维持
84华宏科技刀架轴耐磨调整装置2013.12.20ZL201320843813.82023.12.19专利权维持
85华宏科技拉压式车载汽车压扁机2013.12.20ZL201320843811.92023.12.19专利权维持
86华宏科技可转移式液压打包机2013.12.03ZL201320783322.92023.12.02专利权维持
87华宏科技生活垃圾脱水机用连续加料压头机构2013.11.22ZL201320740613.X2023.11.21专利权维持
88华宏科技料推式生活垃圾脱水机的切刀式小门机构2013.11.22ZL201320741199.42023.11.21专利权维持
89华宏科技全封闭铠装的废钢破碎机主轴辊2013.10.28ZL201320665172.12023.10.27专利权维持
90华宏科技单侧半封闭铠装隔板的废钢破碎机主轴辊2013.08.28ZL201320528068.82023.08.27专利权维持
91华宏科技多液压缸电液同步举升系统2012.12.01ZL201220649590.72022.11.30专利权维持
92华宏科技报废轿车拆解平台专用升降架导轨装置2012.09.04ZL201220445779.4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3华宏科技车辆升降机2012.09.04ZL201220445790.0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4华宏科技报废轿车拆解平台专用挂脚装置2012.09.04ZL201220445979.X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5华宏科技垫块式生活垃圾脱水处理机2012.09.04ZL201220445811.9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6华宏科技报废汽车专用破碎机2012.09.04ZL201220445787.9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7华宏科技报废轿车拆解平台专用挂脚伸缩装置2012.09.04ZL201220445800.02022.09.03专利权维持
98华宏科技报废轿车拆解平台专用挂脚移动装置2012.09.04ZL201220445980.22022.09.03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99华宏科技车辆拆解翻转机2012.09.04ZL201220445806.82022.09.03专利权维持
100华宏科技双辊进料机2012.09.04ZL201220446226.02022.09.03专利权维持
101华宏科技报废轿车拆解平台专用顶部下压装置2012.09.04ZL201220445789.82022.09.03专利权维持
102华宏科技模套式生活垃圾脱水处理机2012.09.04ZL201220445809.12022.09.03专利权维持
103威尔曼一种通信连接装置及电梯呼梯盒2020.07.28ZL202021515133.X2030.07.27专利权维持
104威尔曼一种超薄的新型锁紧外呼2019.09.30ZL201921657891.22029.09.29专利权维持
105威尔曼一种全高电梯操纵箱2019.07.31ZL201921222468.X2029.07.30专利权维持
106威尔曼一种自带投影探测功能的电梯外呼2019.07.31ZL201921222384.62029.07.30专利权维持
107威尔曼一种长条形电梯呼梯装置面板悬挂旋转固定结构2019.07.03ZL201921023371.62029.07.02专利权维持
108威尔曼一种集成按钮壳体及卡扣式组装的厅外呼梯装置2019.06.06ZL201920848943.82029.06.05专利权维持
109威尔曼一种防水壁挂消防开关盒2019.06.06ZL201920848805.X2029.06.05专利权维持
110威尔曼一种双功能楼层显示装置2019.06.06ZL201920847650.82029.06.05专利权维持
111威尔曼一种电梯操纵箱便捷式程序升级接口2019.06.06ZL201920848804.52029.06.05专利权维持
112威尔曼一种多形态电梯按钮2019.06.06ZL201920849440.22029.06.05专利权维持
113威尔曼一种电梯信号系统玻璃盲文按钮字片2019.05.30ZL201920800485.02029.05.29专利权维持
114威尔曼、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一种用于伺服电机驱动器的保护电路2018.12.25ZL201822187070.92028.12.24专利权维持
115威尔曼一种胶带定位粘贴工装2018.11.30ZL201821996206.42028.11.29专利权维持
116威尔曼一种加热压实机2018.11.30ZL201821996207.92028.11.29专利权维持
117威尔曼一种通过IC卡2018.08.31ZL201821419903.32028.08.30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管理的指纹电梯楼层控制装置维持
118威尔曼可旋转式铰链及卡簧锁紧的电梯操纵盘面板固定结构2018.05.19ZL201820747451.52028.05.18专利权维持
119威尔曼一种实时轿厢人数的外呼系统2018.05.19ZL201820747428.62028.05.18专利权维持
120威尔曼电梯感应式专用操控装置2014.07.07ZL201420369892.82024.07.06专利权维持
121鑫泰科技一种多功能的稀土石料打碎设备2017.10.16ZL201721326178.02027.10.15专利权维持
122鑫泰科技一种氢氧化钙粉末输送装置2016.08.22ZL201620912874.92026.08.21专利权维持
123鑫泰科技离心泵加液排空装置2016.05.04ZL201620394302.62026.05.03专利权维持
124鑫泰科技焙烧窑烟气冷却热交换装置2016.05.04ZL201620394769.02026.05.03专利权维持
125鑫泰科技一种萃取剂钙皂化逆流洗涤系统2016.05.04ZL201620393846.02026.05.03专利权维持
126鑫泰科技高位防冒自动切换装置2016.05.04ZL201620393665.82026.05.03专利权维持
127鑫泰科技一种新型萃取槽搅拌桨2016.05.04ZL201620394076.12026.05.03专利权维持
128鑫泰科技稀土萃取分离中流量测量控制仪表装置2015.07.21ZL201520529702.92025.07.20专利权维持
129鑫泰科技一种稀土萃取槽搅拌装置2015.07.21ZL201520529703.32025.07.20专利权维持
130纳鑫重工一种链板送料机构2019.09.10ZL201921497949.12029.09.09专利权维持
131吉水金诚一种大颗粒稀土废料预处理车间2019.12.31ZL201922449498.0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2吉水金诚一种稀土废料预处理窑组2019.12.31ZL201922449477.9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3吉水金诚一种稀土废料加热系统2019.12.31ZL201922461892.6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4吉水金诚一种稀土粉尘收集系统2019.12.31ZL201922449494.2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5吉水金诚一种稀土粉尘热交换回收系统2019.12.31ZL201922461893.02029.12.30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136吉水金诚一种可自动送料的稀土废料预处理车间2019.12.31ZL201922449508.0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7吉水金诚一种稀土废料预处理车间2019.12.31ZL201922461895.X2029.12.30专利权维持
138吉水金诚一种真空抽滤洗涤槽2019.11.22ZL201922034709.42029.11.21专利权维持
139吉水金诚一种稀土草盐酸的包装装置2019.11.21ZL201922023817.12029.11.20专利权维持
140吉水金诚一种稀土固液分离机2019.10.31ZL201921860263.42029.10.30专利权维持
141吉水金诚一种稀土萃取槽2019.10.31ZL201921858623.72029.10.30专利权维持
142吉水金诚一种稀土物料回收系统2019.10.31ZL201921860277.62029.10.30专利权维持
143吉水金诚一种稀土自动吸料装置2019.09.30ZL201921653654.92029.09.29专利权维持
144吉水金诚一种旋振筛2019.09.25ZL201921601505.82029.09.24专利权维持
145吉水金诚一种稀土废料搅拌装置2019.08.30ZL201921431217.22029.08.29专利权维持
146吉水金诚一种液液分离自动控制的装置2019.08.30ZL201921432294.X2029.08.29专利权维持
147吉水金诚一种新型卸酸装置2018.12.27ZL201822217939.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48吉水金诚一种可拆卸的回转窑2018.12.27ZL201822217897.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49吉水金诚一种新型的稀土滤袋2018.12.27ZL201822220096.9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0吉水金诚一种稀土智能混合装置2018.12.27ZL201822220094.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1吉水金诚一种真空抽液装置2018.12.27ZL201822220088.4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2吉水金诚一种改进型沉清槽2018.12.27ZL201822226115.9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3吉水金诚一种改进型萃取搅拌桨2018.12.27ZL201822220098.8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4吉水金诚一种改进型热能交换器2018.12.27ZL201822217885.7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5吉水金诚一种新型软水自动添加装置2018.12.27ZL201822217946.X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6吉水金诚一种旋流器2018.12.27ZL201822217884.22028.12.26专利权维持
157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回收料液进料稳压装置2018.07.23ZL201821171905.52028.07.22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158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回收烟气处理装置2018.07.23ZL201821178595.X2028.07.22专利权维持
159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回收灼烧装置2018.07.23ZL201821170543.82028.07.22专利权维持
160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预处理装置2018.01.10ZL201820041204.32028.01.09专利权维持
161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搅拌装置2018.01.10ZL201820043176.92028.01.09专利权维持
162吉水金诚一种钕铁硼废料多级回收装置2018.01.10ZL201820041170.82028.01.09专利权维持
163吉水金诚一种用于溶解钕铁硼废料的酸雾吸收装置2018.01.10ZL201820043164.62028.01.09专利权维持
164浙江中杭一种磁铁切割装置2019.12.26ZL201922380698.52029.12.25专利权维持
165浙江中杭一种磁铁打磨装置2019.12.26ZL201922383418.62029.12.25专利权维持
166浙江中杭一种具有推送功能的磁铁切割装置2019.12.26ZL201922380685.82029.12.25专利权维持
167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制备表面打磨装置2018.09.07ZL201821462217.42028.09.06专利权维持
168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加工的冷却装置2018.09.04ZL201821439061.82028.09.03专利权维持
169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加工的浇注装置2018.08.31ZL201821422486.82028.08.30专利权维持
170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粉料输送装置2018.08.31ZL201821424947.52028.08.30专利权维持
171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磁铁磁性检测装置2018.08.30ZL201821413486.12028.08.29专利权维持
172浙江中杭一种钕铁硼表层酸洗装置2018.08.30ZL201821413487.62028.08.29专利权维持
173浙江中杭一种磁铁打磨装置2016.05.19ZL201620458938.22026.05.18专利权维持
174浙江中杭熔炼炉门体结构2015.06.29ZL201520454714.X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75浙江中杭一种真空熔炼炉的加料装置2015.06.29ZL201520465209.5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76浙江中杭真空熔炼速凝炉雾化风冷装置2015.06.29ZL201520463323.4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77浙江中杭一种屈服强度2015.06.29ZL201520454679.12025.06.28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测试仪维持
178浙江中杭用于磁性材料真空烧结炉的自动冷却装置2015.06.29ZL201520459811.8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79浙江中杭一种烧结钕铁硼的成型模具2015.06.29ZL201520464392.7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80浙江中杭用于磁性材料真空烧结炉的超温报警装置2015.06.29ZL201520463583.12025.06.28专利权维持
181浙江中杭一种烧结钕铁硼磁体用装料盒2015.06.25ZL201520452648.22025.06.24专利权维持
182浙江中杭熔炼炉搅拌装置2015.06.25ZL201520445236.62025.06.24专利权维持
183浙江中杭一种烧结钕铁硼的氢碎炉反应筒2015.06.25ZL201520452574.22025.06.24专利权维持
184浙江中杭冷却效果好的氢碎炉反应筒2015.06.25ZL201520453137.22025.06.24专利权维持
185浙江中杭耳机用烧结钕铁硼磁体2015.06.25ZL201520444484.92025.06.24专利权维持
186浙江中杭磁片放置盒2015.06.24ZL201520448345.3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87浙江中杭一种过跨小车2015.06.24ZL201520448353.8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88浙江中杭烧结炉2015.06.24ZL201520444029.9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89浙江中杭小电机用汝铁硼磁铁2015.06.24ZL201520448243.1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90浙江中杭运送磁片的推车2015.06.24ZL201520442678.5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91浙江中杭一种金相试样预磨机2015.06.24ZL201520448342.X2025.06.23专利权维持
192浙江中杭一种用于标记磁铁N、S级的磁铁专用标记器2015.04.14ZL201520223267.72025.04.13专利权维持
193苏州尼隆一种双联制动电梯限速器及其远程测试机构2020.08.31ZL202021860373.32030.08.30专利权维持
194苏州尼隆远程复位式电梯限速器2020.08.31ZL202021862913.12030.08.30专利权维持
195苏州尼隆直推复位式电梯限速器2019.06.13ZL201920887266.02029.06.12专利权维持
196苏州尼隆一种提拉式安全钳2018.12.28ZL201822227191.12028.12.27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197苏州尼隆一种具有异形缸体结构的液压缓冲器2018.12.25ZL201822187568.52028.12.24专利权维持
198苏州尼隆一种可双侧触发测试的电梯限速器2018.12.25ZL201822187566.62028.12.24专利权维持
199苏州尼隆一种电梯限速器2018.03.28ZL201820427479.02028.03.27专利权维持
200苏州尼隆中高速电梯用液压缓冲器2018.01.23ZL201820111893.02028.01.22专利权维持
201苏州尼隆一种用于电梯限速器速度检测的装置2018.01.23ZL201820112764.32028.01.22专利权维持
202苏州尼隆一种用于电梯安全部件自动输送的装置2018.01.23ZL201820110979.12028.01.22专利权维持
203苏州尼隆用于家用梯的弹簧式张紧装置2018.01.23ZL201820111215.42028.01.22专利权维持
204威尔曼脚踢式电梯外呼召唤装置2020.07.14ZL202021382124.82030.07.13专利权维持
205威尔曼一种电梯检修门铰链机构2020.07.21ZL202021440231.12030.07.20专利权维持
206威尔曼电梯手势呼梯装置2020.07.30ZL202021557381.02030.07.29专利权维持
207威尔曼电梯轿内手势选层装置2020.07.30ZL202021558517.X2030.07.29专利权维持
208威尔曼非接触式的电梯按钮和电梯外呼面板2020.08.17ZL202021709054.22030.08.16专利权维持
209威尔曼一种防止电梯操纵器面板刮地装置2020.07.17ZL202021410167.22030.07.16专利权维持
210威尔曼一种电梯外呼显示装置2020.07.21ZL202021440189.32030.07.20专利权维持
211威尔曼一种防水防尘隐藏锁装置2020.07.28ZL202021514868.02030.07.27专利权维持
212威尔曼一种模组化电梯外呼装置2020.07.28ZL202021516118.72030.07.27专利权维持
213威尔曼一种一键型电梯呼梯盒2020.08.03ZL202021581867.82030.08.02专利权维持
214威尔曼电梯消防盒和电梯2020.08.06ZL202021622454.X2030.08.05专利权维持
215威尔曼具备杀菌功能的电梯按钮2020.08.06ZL202021626319.22030.08.05专利权维持
216威尔曼电梯显示器和电梯外呼面板2020.08.10ZL202021646830.92030.08.09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217威尔曼电梯按钮和电梯外呼面板2020.08.10ZL202021648030.02030.08.09专利权维持
218威尔曼电梯操纵箱和电梯2020.08.12ZL202021674989.12030.08.11专利权维持
219威尔曼具有智能呼救功能的电梯操纵盘2020.08.14ZL202021708121.92030.08.13专利权维持
220威尔曼一种电梯呼梯盒装置2020.07.17ZL202021409993.52030.07.16专利权维持
221苏州尼隆电梯限速器用可调式制动盘结构2020.08.31ZL202021862914.62030.08.30专利权维持
222万弘高新一种用于回转窑的余热利用结构2019.05.10ZL201920664144.52029.05.09专利权维持
223万弘高新?种钕铁硼废料提取铁红的分离处理装置2019.05.10ZL201920664155.32029.05.09专利权维持
224万弘高新?种前处理车间粉尘回收装置2019.05.10ZL201920664162.32029.05.09专利权维持
225万弘高新?种稀?提炼?溶液萃取装置2019.05.10ZL201920664307.X2029.05.09专利权维持
226万弘高新?种钕铁硼铁渣集中回收装置2019.05.10ZL201920665854.X2029.05.09专利权维持
227万弘高新?种可快速净化处理废?的环保排放装置2019.05.09ZL201920653574.72029.05.08专利权维持
228万弘高新?种可快速有效运输粗颗粒料的设备2019.05.09ZL201920653604.42029.05.08专利权维持
229万弘高新?种连续型转运的钕铁硼粗颗粒运输设备2019.05.09ZL201920653605.92029.05.08专利权维持
230万弘高新?种钕铁硼废料处理后废?处理排放装置2019.05.09ZL201920653641.52029.05.08专利权维持
231万弘高新一种钕铁硼废料萃取用缓冲罐2019.05.09ZL201920653646.82029.05.08专利权维持
232万弘高新一种环保型超高烟囱替代装2019.05.08ZL201920649170.02029.05.07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233万弘高新一种多粒度铁粉筛选装置2019.05.08ZL201920649191.22029.05.07专利权维持
234万弘高新一种回转窑预热器内筒基板2019.05.08ZL201920649192.72029.05.07专利权维持
235万弘高新萃取钕铁硼料液中钙离子聚集堵塞管道的改善结构2019.05.08ZL201920649344.32029.05.07专利权维持
236万弘高新萃取管道用的钕铁硼料液防钙离子堵塞装置2019.05.08ZL201920649374.42029.05.07专利权维持
237万弘高新一种氧化钙与氢氧化钠的皂化混合装置2018.06.09ZL201820890150.82028.06.08专利权维持
238万弘高新一种中和稀酸处理料头的混合装置2018.06.09ZL201820890156.52028.06.08专利权维持
239万弘高新一种碳酸氢钠加碳酸钠的均匀搅拌装置2018.06.08ZL201820888242.22028.06.07专利权维持
240万弘高新一种碳酸氢钠沉淀稀土的萃取装置2018.06.07ZL201820877762.32028.06.06专利权维持
241万弘高新一种可简易拆卸的环保池隔油板2018.06.06ZL201820863888.52028.06.05专利权维持
242华宏科技龙门剪2020.07.28ZL202021527780.22030.07.27专利权维持
243华宏科技液压滚压头2020.10.22ZL202022375881.9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4华宏科技混凝土梁内钢筋滚压装置2020.10.22ZL202022377318.5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5华宏科技混凝土梁内钢筋回收重复利用系统2020.10.22ZL202022377463.3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6华宏科技龙门剪断机2020.10.22ZL202022378547.9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7华宏科技混凝土梁预破碎装置2020.10.22ZL202022378549.8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8华宏科技混凝土梁内钢筋滚压破碎机2020.10.22ZL202022378582.02030.10.21专利权维持
249华宏科技具有补偿功能的油箱2020.11.26ZL202022786165.X2030.11.25专利权维持
250华宏科技、中国不锈钢混合料干法分选装置2020.11.23ZL202022735567.72030.11.22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矿业大学
251浙江中杭多功能磁铁吸盘2016.05.12ZL201620433885.92026.05.11专利权维持
252浙江中杭带磁铁的铁屑收集装置2016.05.12ZL201620434063.22026.05.11专利权维持
253浙江中杭一种新型磁铁吸盘2016.05.12ZL201620434372.X2026.05.11专利权维持
254浙江中杭磁铁打磨装置2016.05.19ZL201620457685.72026.05.18专利权维持
255华宏科技双刃剪切龙门剪2020.11.27ZL202022811486.02030.11.26专利权维持
256威尔曼一种电梯操作系统2020.12.17ZL202023061709.22030.12.16专利权维持
257鑫泰科技一种稀土材料生产用原料筛分辅助装置2020.08.06ZL202021626346.X2030.08.05专利权维持
258鑫泰科技氧化钕杂料筛分清理设备2020.10.23ZL202022396836.12030.10.22专利权维持
259华宏科技一种带有新型导套和活塞的油缸2020.12.24ZL202023156570.X2030.12.23专利权维持
260华宏科技用于卧式金属屑压块机的出料装置2020.11.27ZL202022798736.12030.11.26专利权维持
261华宏科技可拆卸式上刀座及其多刀剪2020.12.14ZL202023005728.32030.12.13专利权维持
262华宏科技龙门式剪切机用刀片间隙调节机构2021.01.20ZL202120151530.12031.01.19专利权维持
263华宏科技可拆卸式多刃剪及其龙门剪2021.02.02ZL202120301795.52031.02.01专利权维持
264华宏科技油缸导套立式自动焊接工装2021.02.07ZL202120368187.62031.02.06专利权维持
265华宏科技一种自动压缩的鳄鱼剪2021.04.02ZL202120676605.82031.04.01专利权维持
266华宏科技汽车拆解用抓具2021.06.15ZL202121333569.12031.06.14专利权维持
267威尔曼一种操纵箱开启装置2021.06.01ZL202121207510.82031.05.31专利权维持
268威尔曼一种触摸屏召唤装置2021.06.01ZL202121207511.22031.05.31专利权维持
269威尔曼一种电梯操纵箱显示模块固定结构2021.06.01ZL202121211444.12031.05.31专利权维持
270威尔曼一种电梯指示器安装支架2021.06.04ZL202121241187.62031.06.03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271威尔曼一种带有体温监测功能的电梯厅外到站指示灯装置2021.06.08ZL202121273793.62031.06.07专利权维持
272威尔曼一种可自调节音量的语音报站器2021.06.09ZL202121279225.72031.06.08专利权维持
273威尔曼一种带语音识别的电梯显示器装置2021.06.09ZL202121279291.42031.06.08专利权维持
274威尔曼一种新型的电梯点阵显示器控制电路2021.06.09ZL202121283580.12031.06.08专利权维持
275威尔曼一种多功能电梯消防盒2021.06.11ZL202121307533.62031.06.10专利权维持
276威尔曼一种串行通信的按键装置2021.06.11ZL202121311416.72031.06.10专利权维持
277威尔曼一种模块化的线束加工辅助工具2021.06.21ZL202121373970.82031.06.20专利权维持
278威尔曼屏下指纹电子锁2021.06.25ZL202121423299.32031.06.24专利权维持
279鑫泰科技氧化镨生产制备辅助装置2020.10.23ZL202022391855.52030.10.22专利权维持
280鑫泰科技氧化镨复合材料研磨成粉装置2020.10.23ZL202022391867.82030.10.22专利权维持
281鑫泰科技一种氧化钕加工成品批量灌装设备2020.10.26ZL202022408124.72030.10.25专利权维持
282鑫泰科技氧化镨物料加工用运输上料装置2020.10.26ZL202022412304.22030.10.25专利权维持
283吉水金诚用于氧化钕加工的粉碎研磨装置2020.10.26ZL202022407527.X2030.10.25专利权维持
284吉水金诚氧化镨生产加工用废料清理装置2020.10.23ZL202022391930.82030.10.22专利权维持
285吉水金诚一种氧化镨粉末物料筛分装置2020.10.26ZL202022408105.42030.10.25专利权维持
286华宏科技镀锌板全自动连续退镀装置2021.07.29ZL202121758044.22031.07.28专利权维持
287华宏科技一种用于铜棒剪切自动生产线的剪切装置2021.06.22ZL202121389575.92031.06.21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288华宏科技一种用于铜棒剪切自动生产线的牵引装置2021.06.22ZL202121388357.32031.06.21专利权维持
289华宏科技颚式混凝土破碎一体机2021.06.15ZL202121319420.82031.07.14专利权维持
290华宏科技混凝土梁破碎装置2021.04.07ZL202120708984.42031.04.06专利权维持
291华宏科技多边形铸造钢锭切边机2021.08.23ZL202121992332.42031.08.23专利权维持
292华宏科技镀锌板自动化连续退镀装置2021.07.29ZL202121752691.22031.07.28专利权维持
293华宏科技纵横式龙门剪2021.07.26ZL202121711798.22031.07.25专利权维持
294华宏科技锯齿形多刀刃剪切结构2021.11.01ZL202122656889.72031.10.31专利权维持
295华宏科技剪切设备用刀片固定结构2021.11.01ZL202122645545.62031.10.31专利权维持
296华宏科技破碎机主机主轴辊及其破碎机主机2021.12.02ZL202123008293.22031.12.01专利权维持
297华宏科技一种破碎机主机2021.12.02ZL202123004117.12031.12.01专利权维持
298华宏科技方便更换筛网的破碎机主机2021.12.02ZL202123003133.92031.12.01专利权维持
299华宏科技带顶杆的液压打包机2021.11.05ZL202122706463.82031.11.04专利权维持
300威尔曼一种距离可调的手势呼梯模块2021.08.04ZL202121805019.52031.08.03专利权维持
301威尔曼3D显示电梯显示器2021.06.25ZL202121423302.12031.06.24专利权维持
302威尔曼一种智能电梯手势呼梯系统2021.06.08ZL202121273417.72031.06.07专利权维持
303威尔曼一种流水亮度渐变到站灯2021.09.15ZL202122231927.42031.09.14专利权维持
304威尔曼一种卡合结构及使用该卡合结构的电梯外呼机构2021.06.04ZL202121241716.22031.06.03专利权维持
305威尔曼一种电梯操纵盘机构2021.06.01ZL202121211456.42031.05.31专利权维持
306威尔曼一种新型白光LED显示器2022.02.18ZL202220342521.52032.02.17专利权维持
307苏州尼隆可调节型电梯限速器甩片连杆结构2021.11.12ZL202122769635.62031.11.11专利权维持
308苏州尼隆电梯用液压缓2021.11.12ZL202122768354.92031.11.11专利权
序号专利权人实用新型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冲器维持
309苏州尼隆便于装配的安全钳提拉传导装置2021.11.11ZL202122758323.52031.11.10专利权维持
310苏州尼隆一种双侧推进锁死的提拉式安全钳2021.11.11ZL202122758298.02031.11.10专利权维持
311苏州尼隆电梯限速器辅助保护机构2021.11.18ZL202122832447.32031.11.17专利权维持
312苏州尼隆张紧轮保护机构2021.11.15ZL202122789987.82031.11.14专利权维持
313苏州尼隆电梯限速器安全复位装置2021.11.18ZL202122833567.52031.11.17专利权维持
314苏州尼隆一种安全钳提拉传导装置2021.11.11ZL202122757525.82031.11.10专利权维持
315纳鑫重工一种垃圾的自动化集中回收处理系统2021.12.28ZL202123321853.X2031.12.27专利权维持
316纳鑫重工链板式输送机2021.02.08ZL202120363747.92031.02.07专利权维持
317纳鑫重工一种防反弹的卧式生活垃圾脱水机2020.12.30ZL202023255705.82030.12.29专利权维持
318纳鑫重工卧式带门全自动液压打包机2020.12.29ZL202023227313.02030.12.28专利权维持
319纳鑫重工手动捆扎卧式非金属打包机2020.12.29ZL202023229850.92030.12.28专利权维持
320纳鑫重工卧式半自动液压打包机2020.12.29ZL202023229948.42030.12.28专利权维持
321纳鑫重工举升式垃圾压缩机2020.12.29ZL202023229969.62030.12.28专利权维持
322纳鑫重工地埋式垃圾压缩机2020.12.29ZL202023229977.02030.12.28专利权维持

(3)外观设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外观设计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1华宏科技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2020.09.14ZL202030541904.12030.09.13专利权维持
2华宏科技、江苏喻远旨丰产品设计金属打包液压机(I)2020.04.22ZL202030166976.22030.04.21专利权维持
序号专利权人外观设计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截至)法律状态
有限公司
3华宏科技金属打包液压机(II)2020.04.22ZL202030167144.22030.04.21专利权维持
4华宏科技电气操作柜2020.04.20ZL202030161529.82030.04.19专利权维持
5华宏科技剪断机(鳄鱼式)2020.12.02ZL202030737727.42030.12.01专利权维持
6华宏科技卧式金属屑压块机2020.10.30ZL202030650922.32030.10.29专利权维持
7华宏科技废钢破碎机2021.01.18ZL20210033212.02031.01.17专利权维持
8华宏科技箱式剪切机2021.01.28ZL202130061757.22031.01.27专利权维持

3、商标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重要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类别注册证号有效期限 (截至)
1华宏科技732865263A2029.09.27
2华宏科技7271111872028.10.20
3华宏科技769614302030.05.20
4华宏科技769105022031.04.13
5华宏科技768061092030.08.13
6华宏科技968061112030.07.06
7华宏科技766969472030.10.27
8华宏科技716616812031.11.06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类别注册证号有效期限 (截至)
9华宏科技715034782031.01.06
10华宏科技712717472029.05.06
11华宏科技788941752031.12.27
12鑫泰科技6148554542025.10.13
13威尔曼9127696602025.12.13
14威尔曼9127696842025.12.13
15威尔曼9127696712024.10.27
16威尔曼42127697072024.10.27
17威尔曼37127632772024.10.27
18威尔曼7127637182024.10.27
19威尔曼37127633732024.10.27
20威尔曼37127634852024.10.27
21纳鑫重工793360122032.04.27
22浙江中杭6379366492030.01.13
23浙江中杭9379058982030.01.27
24苏州尼隆7242183572028.05.13
25苏州尼隆7241433572028.05.13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类别注册证号有效期限 (截至)
26苏州尼隆7103217082023.02.20
27苏州尼隆7103217072023.02.20
28苏州尼隆7103217102023.02.20
29华宏科技745831971A2031.05.13
30万弘高新1256474552028.10.13
31华宏科技756227401A2032.04.06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类别注册证号有效期限(截至)备注
1华宏科技79694932028.07.01澳大利亚、埃及、伊朗、俄罗斯、新加坡
2华宏科技7013675952029.06.30台湾
3华宏科技72008/252682028.10.28南非
4华宏科技7IDM0002595972028.11.05印度尼西亚
5华宏科技715304492029.11.21波兰、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乌克兰、哈萨克斯坦、越南、伊朗
6华宏科技715848382030.11.25波兰、俄罗斯、菲律宾、乌克兰、哈萨克斯坦、越南
7华宏科技78264722031.04.13俄罗斯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批准日取得方式
1华宏科技废旧汽车拆解工艺系统V1.02017SR6163642017.11.09原始取得
2华宏科技华宏非金属压缩打包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892017.07.10原始取得
3华宏科技华宏废金属剪切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272017.07.10原始取得
4华宏科技华宏废金属破碎生产线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882017.07.10原始取得
5华宏科技华宏生活垃圾压缩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912017.07.10原始取得
6华宏科技华宏液压金属打包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922017.07.10原始取得
7华宏科技华宏金属屑压块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3553902017.07.10原始取得
8鑫泰科技RPP稀土分离行业生产管理系统V1.02017SR2369042017.06.06原始取得
9威尔曼威尔曼电梯多媒体触摸屏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9SR10060162019.09.29原始取得
10威尔曼威尔曼电梯人脸识别呼梯嵌入式软件V1.02018SR2925672018.04.28原始取得
11威尔曼威尔曼电梯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7SR6314252017.11.17原始取得
12威尔曼八键触摸按钮控制程序 V2.1.12012SR0971142012.10.16受让取得
13威尔曼240128单色屏楼层显示软件V3.1.12012SR0971092012.10.16受让取得
14威尔曼紧急电池驱动装置控制程序 V1.1.12012SR0971162012.10.16受让取得
15威尔曼5.7寸彩屏楼层显示控制程序V4.1.12012SR0971052012.10.16受让取得
16威尔曼7寸彩屏楼层显示控制程序V5.1.12012SR0971182012.10.16受让取得
17纳鑫重工纳鑫重工废纸液压打包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8SR8061842018.10.10原始取得
18纳鑫重工纳鑫重工环卫废弃物压缩机嵌入式控制软件V1.02018SR8042462018.10.09原始取得
19苏州尼隆面向限速器流水生产的激光打标工作站程序设计软件V1.02017SR5260102017.09.19原始取得
20苏州尼隆面向限速器流水生产的合格证和标签打印工作站程序设计软件V1.02017SR5258232017.09.19原始取得
21苏州尼隆面向限速器流水生产的质量检测工作站程序设计软件V1.02017SR5258142017.09.19原始取得
22威尔曼电梯中长期老化故障诊断检测管理系统2021SR08075422021.06.01原始取得
序号权利人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批准日取得方式
23威尔曼电梯短期突发性故障诊断分析软件2021SR08074942021.06.01原始取得
24威尔曼基于改进DeblurGAN算法的去运动模糊方法管理系统2021SR08075632021.06.01原始取得
25纳鑫重工废金属剪切机远程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V1.02021SR19725752021.12.02原始取得

(三)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持证人颁发日期有效期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36082109吉安县 商业局鑫泰科技2016.12.14长期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360822120095吉水县 商务局吉水金诚2019.06.06长期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1100070091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委员会北京华宏2014.01.07长期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427532-浙江中杭2017.02.16长期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819461-威尔曼2015.10.20长期

商务部门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所设定的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于2019年11月被《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所修改,稀土回收料回收业务的万弘高新无需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除上述主要业务资质外,发行人还持有其他备案证明,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持证人颁发日期有效期
1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者列入名录管理证明东公名录[2016]001号东海县公安局东海华宏2021.01.142023.01.28

2021年9月,迁安聚力向迁安市公安局提交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申请》及其他备案所需材料。经迁安市公安局审查,认可迁安聚力提交的备案申请,并依法对迁安聚力从事的再生资源回收业务进行监管。

十一、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1家境外合营企业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节“三、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四)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十二、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的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2011年6月30日)18,421.01
历次筹资及发行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11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41,615.92
2015年1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51,300.00
2015年1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30,088.22
2020年4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50,944.81
2020年4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30,335.00
2021年1月股权激励6,976.02
合计211,259.97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23,848.04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2022年6月末)398,150.76

十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 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周经成、周世杰、苏海投资、华宏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单位在作为华宏科技股东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从事任何与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2015年6月1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承诺 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2、如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承诺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周经成、周世杰、苏海投资、华宏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本单位在作为华宏科技股东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宏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承担因此而给华宏科技、威尔曼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2015年6月1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发行时所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东胡品龙、睿华投资、朱大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2011年12月20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承诺 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除前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胡士勇、胡士清、胡品龙、朱大勇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华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无论是否获得华宏科技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宏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宏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华宏科技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华宏科技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2011年12月20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作承诺华宏集团、胡士勇、胡士勤、胡士法、胡士清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实际经营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纳入上市公司华宏科技,如存在法律障碍或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未获得华宏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则本公司/本人将与华宏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控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或将该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经营管理权托管给华宏科技,以解决同业竞2019年9月27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承诺 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争问题。
华宏集团、胡士勇、胡士勤、胡士法、胡士清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通过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之资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宏科技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华宏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9月27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华宏集团、胡士勇、胡士勤、胡士法、胡士清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华宏科技人员独立;2、保证华宏科技资产独立、完整;3、保证华宏科技机构独立;4、保证华宏科技业务独立2019年9月27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华宏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华宏集团、胡士勇、胡士勤、胡士法、胡士清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报告书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以外,本公司/本人持有2019年9月27日重组实施完毕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承诺 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上市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华宏集团、胡士勇、胡士勤、胡士法、胡士清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19年9月27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华宏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019年9月27日长期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

十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

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小者。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进行现金分红的比例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足80%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6、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分红方案税前现金分红金额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占比 (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占比 (母公司)
2020年度每10股派息0.80元(含税)4,661.5322,524.6120.70%11,288.7841.29%
2019年度每10股派息0.60元(含税)3,406.3317,900.4719.03%15,146.3422.49%
2018年度每10股派息1.20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4,272.6815,707.2327.20%12,382.6934.5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2,340.54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18,710.7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65.95%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582,081,698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208,169.80元(含税)。本方案已于2022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53,202.72万元,母公司华宏科技净利润为18,855.21万元,该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0.94%,占同期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

发行人章程规定,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母公司或者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较小者。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2018年至2020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2,340.54万元,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5.95%。2021年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后,最近三个连续年度2019年至2021年累计现金分红13,888.68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4.50%。

公司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此外,公司还将结合外部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司全体股东的回报。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未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报告期内偿付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偿付能力指标有关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51.1169.8431.99216.0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三)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DGZX-R【2022】01067),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胡士勇董事长73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2胡品贤副董事长47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3胡品龙董事、总经理62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4朱大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2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5周经成董事58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6刘卫华董事54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7刘斌独立董事50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8戴克勤独立董事64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9杨文浩独立董事57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0陈国凯监事会主席59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1陈洪监事49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2李建囡监事45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3胡品荣副总经理55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4周世杰副总经理35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5顾瑞华副总经理51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6陈方明副总经理42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17黄艰生副总经理61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2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胡士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8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至1972年在贵州参加三线建设;1972年至1988

年先后在周庄钣焊厂、周庄焊接厂工作,并任厂长;1988年至1992年任周庄镇孟巷村村委工业副主任;1992年起任周庄镇孟巷村(后变更为华宏村)村委书记;1992年起在华宏集团工作,先后任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华宏科技董事长。

(2)胡品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5年3月在周庄镇人民政府从事会计工作并担任妇联副主席、妇联主席;2005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华宏集团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青阳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徐霞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5年3月至今任华宏集团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副董事长。

(3)胡品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83年在周庄轧石厂工作;1984年至1996年在周庄镇孟巷村村委工作;1996年至2004年7月任江阴市液压机械厂、华宏液压机械厂工程师、厂长;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任华宏科技董事长;2008年6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总经理。

(4)朱大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1994年在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至1998年任江苏春兰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至1999年任江苏春兰自动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至2006年历任春兰(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2006年至2007年任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5)周经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任海安县仁桥镇古庄初级中学教师;1987年8月至1989年4月为海安县明道小学校办厂负责销售、采购工作;1989年5月至1997年9月任南通中迅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7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海安中泰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南通普拉尼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威尔曼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刘卫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七一三矿制造部技术员、质检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厂综合部部长、常务副厂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赣州东利高技术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总经办总工、常务副总;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赣州立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

(7)刘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0年9月至1998年4月任江阴市技术监督局主办会计;1998年5月至2000年10月任江阴市食品总公司部门负责人;2000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江阴正大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负责人;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无锡分所部门负责人;2012年12月至今江阴中正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戴克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律师、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6年2月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独立董事。

(9)杨文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01年6月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三冶炼厂工程师、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高级工程师、厂长;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 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中国稀土行

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陈国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1989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江阴周庄镇孟巷村村会计;2004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华宏科技营销部总监;2010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华宏科技售后服务部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华宏科技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11)陈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2年5月至2004年8月,在华宏集团工作;2004年8月起在华宏科技工作,现任华宏科技监事、技术总监。

(12)李建囡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5年1月在江苏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助理;2005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江阴市东发管件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1年7月至今在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财务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3)胡品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86年至1987年在江阴市第四化机厂工作;1988年至2004年7月历任江阴市液压机械厂、华宏液压机械厂科长、生产技术厂长;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任华宏科技任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华宏科技副总经理。

(14)周世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金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业务员;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威尔曼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华宏科技副总经理。

(15)顾瑞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0年至1991年任江阴市周西中学代课老师;1993年至2003年历任江阴市液压机械厂、华宏液压机械厂技术员、工程师;2004

年至2010年8月任华宏科技总工程师;2010年8月至今任华宏科技副总经理。

(16)陈方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80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片区经理、大客户部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现任华宏科技副总经理。

(17)黄艰生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86年任沈阳自行车厂工艺员;1986年至1998年任沈阳阀门研究所焊接实验室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1992年任沈阳净化仪器设备总厂厂长助理;1998年至2001年任沈阳三丰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1986年至1992年任沈阳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秘书;2004年至今在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副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胡士勇董事长20,168,4603.46%
2胡品贤副董事长--
3胡品龙董事、总经理8,657,1001.49%
4朱大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217,1400.21%
5周经成董事39,979,7206.87%
6刘卫华董事12,545,9932.16%
7陈国凯监事会主席4,1990.00%
8胡品荣副总经理200,0000.03%
9周世杰副总经理13,552,4472.33%
10顾瑞华副总经理200,0000.03%
11陈方明副总经理300,0000.05%
合计96,825,05916.6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胡士勇董事长现任-
胡品贤副董事长现任-
胡品龙董事、总经理现任60
朱大勇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45
周经成董事现任70.18
刘卫华董事现任133.05
刘斌独立董事现任6
戴克勤独立董事现任6
杨文浩独立董事现任6
陈国凯监事会主席现任35
陈洪监事现任34.85
李建囡监事现任-
胡品荣副总经理现任40
周世杰副总经理现任70.96
顾瑞华副总经理现任35
陈方明副总经理现任50
黄艰生副总经理现任40
路开科副总经理离任10.42
合计--642.46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胡士勇董事长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阴华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江苏安信典当有限公司监事
江阴市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凯旋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周庄镇华宏村村委书记
姓名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
江阴杏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国药控股江阴华宏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华宏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胡品贤副董事长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四川凯路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江阴市龙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凯路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江阴龙昌水务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顺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胡品龙董事、总经理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华宏慈善基金会监事
李建囡监事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经理
江阴和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江阴宏凯化纤有限公司监事
江阴华凯聚酯有限公司监事
刘卫华董事赣州迈晟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刘斌独立董事江阴中正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杨文浩独立董事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兼副会长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克勤独立董事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省发明协会副会长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五)公司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情况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独立董事依法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1月15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现任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胡品龙董事、总经理906.01%0.16%
朱大勇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04.68%0.12%
陈方明副总经理302.00%0.05%
路开科副总经理 (已离任)251.67%0.04%
胡品荣副总经理251.67%0.04%
顾瑞华副总经理201.34%0.04%
刘卫华董事1006.68%0.18%
合计36024.05%0.63%

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路开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0,000股。

十七、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节之“九、环保与安全措施”关于安全生产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环保处罚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生产销售业务、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以及电梯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目前,控股股东华宏集团的主要业务为贸易业务和对其股权投资进行管理,未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公司与华宏集团在业务性质方面存在实质性差别,在产品方面不存在可替代性,未从事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除发行人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方式持股 比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营 业务
1江阴和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直接100.00%30,800万元铁路专用贯通地线、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无氧铜管、铜合金管、排、异型材、带、线缆、其他金属制品、输送管道、高效冷热交换管、海洋工程用管道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铜合金管、排、异型材、带、线产品的生产销售
2江阴和宏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100.00%10,080万元铁路专用贯通地线、铁路专用器材及配件、铜制品、铜合金管、线缆、海洋工程用管道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铁路专用贯通地线、铁路专用器材及其配件等的生产销售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方式持股 比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营 业务
3江阴贯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间接100.00%1,800万元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不含教育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4江阴市城东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100.00%5,000万元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港口理货;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产水煤浆、热力等
5江阴市华宏化纤有限公司直接100.00%5,000万元差别化、功能化涤纶短纤维的制造、加工;纺织原料、黄金饰品、黄金制品、煤炭、金属管道、聚酯切片的销售;热力供应;售电;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涤纶短纤维
6江阴华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直接100.00%5,0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无纺布、土工布、皮革、合成革、羽绒、金属管道、铜合金管、排、导型材、带、线缆、电机专用设备零件、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零部件、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零部件、压力容器零部件、法兰、锻件、其他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方式持股 比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主营 业务
7江阴市华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100.00%2,142万元工业、民用生活废水的综合处理。废水 处理
8江阴宏凯化纤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100.00%9,745.293937万元差别化涤纶短纤的制造、加工、销售;热力供应;售电;合同能源管理;煤炭、金属管道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
9江阴华凯聚酯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100.00%6,578.35024万元化工产品的生产(限纤维用聚酯切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合成纤维制造;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
10江阴华晟置业有限公司直接55.45%2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
11江阴华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直接50.00%1,000万元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未实际经营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业务为从事铜合金管、排、异型材、带、线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水煤浆、热力;生产销售化纤产品;进出口业务;废水废旧物资处理;房地产开发等,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和胡士勤四名自然人,除了华宏科技、华宏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士勇还控制凯旋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化纤产品的贸易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胡士法控制了江阴市华达色织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华达纺织有

限公司,主要从事织布以及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的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胡士勤控制了江阴市熠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等。

除华宏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凯旋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华达色织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华达纺织有限公司、江阴市熠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此外,胡士法还参股了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江阴市天彩纺织有限公司、江阴华宏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该等企业均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华宏集团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目前未从事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华宏科技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华宏科技依法存续期间,本公司承诺不经营上述业务,以避免与华宏科技构成同业竞争。

(2)如果因本公司或华宏科技的业务发展,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华宏科技的业务发生重合,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同意由华宏科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华宏科技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未履行本承诺函所述承诺而给华宏科技造成损失,本公司承诺对华宏科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011年12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无论是否获得华宏科技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宏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宏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华宏科技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华宏科技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

(2)如违反本承诺函,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华宏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在本人对华宏科技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华宏科技存在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15年6月1日控股股东华宏集团承诺如下:“1、本人/本单位在作为华宏科技股东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从事任何与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2、如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承诺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019年9月27日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承诺如下:“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实际经营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纳入上市公司华宏科技,如存在法律障碍或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未获得华宏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则本公司/本人将与华宏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控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或将该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经营管理权托管给华宏科技,以解决同业竞争

问题。”承诺函中“本次交易”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鑫泰科技100%股权。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的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为发行人关联方。

(2)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截至报告期期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周经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世杰。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华宏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名称关联关系
胡士勇董事长
胡品飞董事
名称关联关系
胡士清董事
胡士法董事
胡品龙董事
胡品贤董事、总经理
李建囡监事

(5)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宏集团,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2)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请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四)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参见本节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4)前述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参见本节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卫华控制的企业
2赣州迈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刘卫华控制的企业

(5)前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其余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除了控股股东以及本节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外,主要为: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江阴市华宏合成革材料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胡品飞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江阴新奥华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胡士清担任董事长

3、其他关联方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胡士法持有其50%股权,胡士法任监事
2刘坚民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3王玉春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4范永明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5路开科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均为发行人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宏集团代收代付电费271.54604.31480.26518.66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宏集团租赁181.18362.35--
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餐饮费19.5235.3031.4749.16
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收入0.53---
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费收入5.7211.57--
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收入3.576.83--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本公司,刘卫华鑫泰科技3,000.002021/9/132022/9/12
本公司鑫泰科技2,000.002021/9/242022/9/23
本公司鑫泰科技1,000.002021/11/292022/9/23
本公司鑫泰科技1,000.002021/12/162022/9/23
本公司鑫泰科技1,900.002021/9/12022/8/31
本公司鑫泰科技1,800.002022/1/42023/1/4
本公司鑫泰科技5,000.002022/6/102023/5/30
本公司鑫泰科技3,000.002022/6/102024/6/9
本公司浙江中杭2,350.002022/4/252023/4/20
本公司浙江中杭450.002022/5/232023/4/20
本公司万弘高新500.002021/12/102022/12/6
本公司万弘高新200.002021/12/242022/12/6
本公司万弘高新315.002021/12/272022/12/6
本公司万弘高新300.002022/1/112023/12/6
本公司万弘高新2,547.272022/1/172023/12/6
本公司万弘高新937.732022/1/182023/12/6
本公司赣州华卓324.002022/5/312023/5/31
本公司赣州华卓486.002022/5/312023/11/30
本公司赣州华卓810.002022/5/312024/5/31
本公司赣州华卓1,620.002022/5/312024/11/30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本公司赣州华卓1,620.002022/5/312025/5/31
本公司赣州华卓1,620.002022/5/312025/11/30
本公司赣州华卓2,430.002022/5/312026/5/31
本公司赣州华卓2,430.002022/5/312026/11/30
本公司赣州华卓4,860.002022/5/312027/5/31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单位2022年6月底2021年底2020年底2019年底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华宏集团176.94349.75--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57.09642.46566.66496.16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方交易规模较小,采购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规定的要求,每年由管理层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预计,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的程序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亦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回避表决、审批权限划分、独立董事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并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在实际运作中,公司审慎判断关联交易,以确保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和按规定及时披露。为了规范和减少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2015年6月控股股东华宏集团承诺如下:“1、本人/本单位在作为华宏科技股东期间,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宏科技、威尔曼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宏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承担因此而给华宏科技、威尔曼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2019年9月控股股东华宏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承诺如下:“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通过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之资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与华宏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宏科技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华宏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2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报告期内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0]A659号、苏公W[2021]A541号、苏公W[2022]A395号)。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6,989,404.54368,056,952.27302,576,746.66303,729,71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0,000.0030,000,000.00220,315,363.7741,500,000.00
应收票据19,085,736.0336,872,084.8624,312,655.409,920,260.06
应收账款576,320,656.68452,362,083.94354,280,519.17281,967,278.48
应收款项融资76,755,710.6723,849,721.4542,998,517.9750,309,915.50
预付款项237,892,389.3055,015,667.8244,771,334.0125,974,154.23
其他应收款12,896,423.8010,808,452.597,710,927.857,181,203.8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898,518,158.101,961,171,438.17975,132,660.61527,364,472.09
其他流动资产21,848,642.7450,557,282.2635,440,373.5126,267,215.38
流动资产合计3,545,307,121.862,988,693,683.362,007,539,098.951,274,214,215.2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9,030,505.1858,079,711.2558,073,786.1916,984,674.52
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478,392.569,478,392.56--
固定资产632,337,341.64648,307,658.57563,303,207.66442,224,315.36
在建工程209,029,749.38138,402,234.8448,981,340.78113,562,751.74
使用权资产4,963,003.888,505,671.96--
无形资产211,335,660.50220,792,749.91223,010,708.7270,424,725.69
商誉1,042,371,964.241,042,371,964.241,016,234,408.74608,155,627.22
长期待摊费用2,864,986.312,065,826.171,294,035.111,003,40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20,996,495.4818,909,049.5411,913,046.468,976,89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52,814,252.3525,581,488.686,647,842.638,051,852.16
非流动资产合计2,245,222,351.522,172,494,747.721,929,458,376.291,269,384,242.80
资产总计5,790,529,473.385,161,188,431.083,936,997,475.242,543,598,458.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37,484,055.55192,336,351.39168,055,153.3615,025,918.75
应付票据95,416,974.0037,464,200.2356,367,000.0020,600,000.00
应付账款771,094,358.02775,319,931.86502,344,645.57358,054,358.06
预收款项5,405,354.2014,147,971.1118,359,187.7374,467,164.30
合同负债193,190,674.96260,918,044.6978,061,829.42-
应付职工薪酬42,413,712.3756,937,954.5237,002,102.4231,782,302.10
应交税费51,457,356.6354,318,761.7724,716,186.2720,003,426.45
其他应付款47,407,141.2093,272,289.328,655,709.998,882,778.1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74,286.087,179,302.28--
其他流动负债23,021,858.5832,057,122.489,371,833.77-
流动负债合计1,571,965,771.591,523,951,929.65902,933,648.53528,815,947.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6,400,000.009,000,000.00--
租赁负债520,271.111,341,138.78--
预计负债-1,920,000.00--
递延收益14,433,857.988,676,415.1111,335,197.1916,068,816.8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701,975.5717,583,668.9616,326,098.305,032,383.07
非流动负债合计237,056,104.6638,521,222.8527,661,295.4921,101,199.88
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负债合计1,809,021,876.251,562,473,152.50930,594,944.02549,917,147.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582,081,698.00582,441,698.00567,721,698.00462,873,491.00
资本公积1,626,249,974.931,617,891,917.431,530,486,587.43819,867,876.68
减:库存股32,751,040.0067,417,600.00--
其他综合收益-583,344.30-583,344.30--
专项储备14,594,420.0413,036,063.5710,805,388.727,515,936.60
盈余公积95,957,942.7795,957,942.7777,102,737.4565,813,957.34
未分配利润1,574,599,716.211,245,105,445.28778,548,774.18598,654,797.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60,149,367.653,486,432,122.752,964,665,185.781,954,726,059.12
少数股东权益121,358,229.48112,283,155.8341,737,345.4438,955,251.24
所有者权益合计3,981,507,597.133,598,715,278.583,006,402,531.221,993,681,31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790,529,473.385,161,188,431.083,936,997,475.242,543,598,458.0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58,882,149.306,776,828,766.803,375,687,731.052,161,340,387.07
其中:营业收入4,658,882,149.306,776,828,766.803,375,687,731.052,161,340,387.07
二、营业总成本4,331,760,422.516,262,723,451.753,194,230,212.161,986,148,519.28
其中:营业成本4,017,939,937.595,712,108,003.952,895,263,852.261,706,467,096.85
税金及附加28,629,693.1828,901,062.6017,084,678.1814,865,842.08
销售费用19,501,634.0245,840,474.1238,452,683.7285,783,698.38
管理费用88,587,894.59207,428,082.20122,441,638.32103,720,910.76
研发费用170,480,405.95261,340,648.16111,847,892.4076,705,449.69
财务费用6,620,857.187,105,180.729,139,467.28-1,394,478.48
其中:利息费用8,101,106.808,428,072.298,173,276.27999,482.03
利息收入1,140,773.772,593,737.801,424,347.521,767,330.68
加:其他收益82,666,362.7484,441,632.0874,706,852.1044,962,070.75
投资收益3,515,980.577,262,097.735,299,058.684,308,740.32
其中:对联950,793.935,925.06-910,888.33-736,301.33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5,363.77-
信用减值损失-7,877,815.77-14,483,461.83-5,319,610.64-7,092,330.62
资产减值损失-1,019,790.56-9,907,236.00-1,952,027.43-1,708,254.87
资产处置收益235,297.78233,110.11-122,941.12178,716.05
三、营业利润404,641,761.55581,651,457.14254,134,214.25215,840,809.42
加:营业外收入1,895,306.101,020,413.71846,837.791,340,708.16
减:营业外支出588,667.712,517,543.981,668,136.692,198,369.76
四、利润总额405,948,399.94580,154,326.87253,312,915.35214,983,147.82
减:所得税费用18,670,885.5638,981,304.2224,606,462.4832,916,329.18
五、净利润387,277,514.38541,173,022.65228,706,452.87182,066,818.6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7,277,514.38541,173,022.65228,706,452.87182,066,818.64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702,440.73532,027,212.26225,246,058.67179,004,724.77
少数股东权益-424,926.359,145,810.393,460,394.203,062,093.8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83,344.30--
七、综合收益总额387,277,514.38540,589,678.35228,706,452.87182,066,818.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87,702,440.73531,443,867.96225,246,058.67179,004,724.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24,926.359,145,810.393,460,394.203,062,093.8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0.66610.93710.41850.3867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0.66590.92290.41850.386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49,419,183.697,444,535,223.283,424,829,769.201,978,916,234.81
收到的税费返还74,555,779.9452,932,005.7229,812,273.7030,800,438.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942,356.6654,022,643.7854,484,562.7333,553,06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1,917,320.297,551,489,872.783,509,126,605.632,043,269,735.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86,521,996.796,596,953,477.212,825,824,667.301,524,371,625.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5,770,008.10255,993,989.69193,741,955.99164,707,228.18
支付的各项税费277,348,120.26225,552,055.68122,429,864.24129,193,873.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8,037,773.58278,036,682.94124,290,715.18139,919,079.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7,677,898.737,356,536,205.523,266,287,202.711,958,191,80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39,421.56194,953,667.26242,839,402.9285,077,929.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65,186.647,321,536.446,209,947.015,045,041.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96,294.342,296,324.47249,924.371,651,652.81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3,450,000.004,037,050,000.001,468,380,000.00561,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87,111,480.984,046,667,860.911,474,839,871.38568,496,694.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864,855.56174,313,088.9536,925,260.30154,658,958.63
投资支付的现金--4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6,852,074.77290,735,036.955,605,290.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98,450,000.003,846,800,000.001,636,560,000.00498,3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3,314,855.564,267,965,163.722,006,220,297.25658,564,249.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203,374.58-221,297,302.81-531,380,425.87-90,067,554.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00.00131,160,200.00306,018,864.7516,8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00.0061,400,000.00-16,8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76,350,000.00259,810,000.00198,340,000.00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5,850,000.00390,970,200.00504,358,864.7531,8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4,000,000.00252,010,000.00174,490,000.00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814,229.0154,906,189.6441,017,427.7343,588,079.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78,3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6,651.198,415,631.65--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740,880.20315,331,821.29215,507,427.7358,588,079.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09,119.8075,638,378.71288,851,437.02-26,738,079.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63,254.62-834,388.29-1,692,983.271,043,744.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0,708,421.4048,460,354.87-1,382,569.20-30,683,959.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4,809,689.27296,349,334.40297,731,903.60328,415,863.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5,518,110.67344,809,689.27296,349,334.40297,731,9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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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22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583,344.3013,036,063.5795,957,942.771,245,105,445.28112,283,155.833,598,715,278.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583,344.3013,036,063.5795,957,942.771,245,105,445.28112,283,155.833,598,715,278.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0,000.008,358,057.50-34,666,560.001,558,356.47329,494,270.939,075,073.65382,792,318.55
(一)综合收益总额387,702,440.73-424,926.35387,277,514.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360,000.008,358,057.50-34,666,560.009,500,000.0052,164,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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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9,500,000.009,5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9,646,857.50-33,017,760.0042,664,617.50
4.其他-360,000.00-1,288,800.00-1,648,800.00
(三)利润分配-58,208,169.80-58,208,169.8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8,208,169.80-58,208,169.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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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558,356.471,558,356.47
1.本期提取2,478,951.592,478,951.59
2.本期使用920,595.12920,595.12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82,081,698.001,626,249,974.9332,751,040.00-583,344.3014,594,420.0495,957,942.771,574,599,716.21121,358,229.483,981,507,5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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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10,805,388.7277,102,737.45778,548,774.1841,737,345.443,006,402,531.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10,805,388.7277,102,737.45778,548,774.1841,737,345.443,006,402,531.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720,000.0087,405,330.0067,417,600.00-583,344.302,230,674.8518,855,205.32466,556,671.1070,545,810.39592,312,747.36
(一)综合收益总额-583,344.30532,027,212.269,145,810.39540,589,678.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720,000.0087,405,330.0067,417,600.0061,400,000.0096,107,73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4,970,000.0054,790,200.0067,417,600.0061,400,000.0063,742,6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3,510,130.0033,51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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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4.其他-250,000.00-895,000.00-1,145,000.00
(三)利润分配18,855,205.32-65,470,541.16-46,615,335.84
1.提取盈余公积18,855,205.32-18,855,205.3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6,615,335.84-46,615,335.8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2,230,674.852,230,674.85
1.本期提取3,664,203.703,664,203.70
2.本期使用1,433,528.851,433,528.85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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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583,344.3013,036,063.5795,957,942.771,245,105,445.28112,283,155.833,598,715,2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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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7,515,936.6065,813,957.34598,654,797.5038,955,251.241,993,681,310.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7,515,936.6065,813,957.34598,654,797.5038,955,251.241,993,681,310.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4,848,207.00710,618,710.753,289,452.1211,288,780.11179,893,976.682,782,094.201,012,721,220.86
(一)综合收益总额225,246,058.673,460,394.20228,706,452.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4,848,207.00710,618,710.75815,466,917.7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04,848,207.00710,618,710.75815,466,917.7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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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11,288,780.11-45,352,081.99-678,300.00-34,741,601.88
1.提取盈余公积11,288,780.11-11,288,780.1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4,063,301.88-678,300.00-34,741,601.8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3,289,452.123,289,452.12
1.本期提取4,227,249.654,227,249.65
2.本期使用937,797.53937,797.5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10,805,388.7277,102,737.45778,548,774.1841,737,345.443,006,402,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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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56,056,532.00926,684,835.684,795,594.7850,667,619.39477,523,194.5216,575,219.071,832,302,995.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356,056,532.00926,684,835.684,795,594.7850,667,619.39477,523,194.5216,575,219.071,832,302,995.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816,959.00-106,816,959.002,720,341.8215,146,337.95121,131,602.9822,380,032.17161,378,314.92
(一)综合收益总额179,004,724.773,062,093.87182,066,818.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317,938.3019,317,938.3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9,317,938.3019,317,938.3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146,337.95-57,873,121.79-42,726,7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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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提取盈余公积15,146,337.95-15,146,337.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726,783.84-42,726,783.8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6,816,959.00-106,816,959.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06,816,959.00-106,816,959.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2,720,341.822,720,341.82
1.本期提取3,956,842.893,956,842.89
2.本期使用1,236,501.071,236,501.0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7,515,936.6065,813,957.34598,654,797.5038,955,251.241,993,681,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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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0,094,640.01243,932,107.09108,122,561.54118,414,78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00,000.0030,000,000.00215,500,000.0041,000,000.00
应收票据---2,666,787.10
应收账款83,705,792.5865,661,015.6399,861,525.64150,505,974.85
应收款项融资32,749,496.42--14,545,663.00
预付款项21,819,896.1134,047,181.3029,160,943.9518,458,008.91
其他应收款194,246,933.51157,496,739.7657,631,697.6860,851,897.2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91,500,124.30514,869,047.49385,491,614.62365,733,855.19
其他流动资产24,458,075.3539,681,318.0031,880,659.1748,731,932.40
流动资产合计1,113,574,958.281,085,687,409.27927,649,002.60820,908,906.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260,932,490.752,249,513,273.251,902,004,443.251,050,004,443.25
固定资产158,558,351.44167,297,796.49183,106,487.62198,370,803.68
在建工程17,877,261.313,143,154.27-783,460.52
使用权资产3,975,245.766,817,056.96--
无形资产37,646,047.9338,066,761.1539,025,389.5839,285,908.59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3,013.197,924,038.135,460,162.555,842,789.19
其他非流动资产15,199,392.43861,129.002,886,542.631,203,042.63
非流动资产合计2,503,631,802.812,473,623,209.252,132,483,025.631,295,490,447.86
资产总计3,617,206,761.093,559,310,618.523,060,132,028.232,116,399,354.09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20,000,000.00--
应付账款392,572,223.65361,107,563.67290,816,010.31243,731,6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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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款项5,088,008.7813,051,841.8018,066,878.4671,059,043.07
合同负债180,596,052.26184,779,683.8556,373,204.77-
应付职工薪酬21,181,545.7520,228,584.8314,689,173.1013,849,199.63
应交税费8,137,328.238,678,634.605,360,346.0212,172,907.67
其他应付款42,814,448.0078,110,291.58292,409.17441,653.0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22,719.325,763,757.14--
其他流动负债21,584,139.1422,222,023.106,883,683.04-
流动负债合计676,696,465.13713,942,380.57392,481,704.87341,254,410.1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173,942.85--
递延收益10,459,147.646,318,167.907,968,908.3812,086,948.86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59,147.647,492,110.757,968,908.3812,086,948.86
负债合计687,155,612.77721,434,491.32400,450,613.25353,341,359.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582,081,698.00582,441,698.00567,721,698.00462,873,491.00
资本公积1,626,249,974.931,617,891,917.431,530,486,587.43819,867,876.68
减:库存股32,751,040.0067,417,600.00--
专项储备10,702,580.009,885,984.848,335,719.986,003,717.03
盈余公积95,957,942.7795,957,942.7777,102,737.4565,813,957.34
未分配利润647,809,992.62599,116,184.16476,034,672.12408,498,953.03
所有者权益合计2,930,051,148.322,837,876,127.202,659,681,414.981,763,057,995.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17,206,761.093,559,310,618.523,060,132,028.232,116,399,354.09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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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69,777,014.191,476,360,341.86927,671,842.041,145,666,654.86
其中:营业收入669,777,014.191,476,360,341.86927,671,842.041,145,666,654.86
二、营业总成本608,546,859.691,365,247,375.23888,125,145.141,047,904,617.67
其中:营业成本547,559,578.301,218,495,394.07793,721,681.94907,149,486.45
税金及附加2,200,258.396,159,641.974,705,209.775,501,729.02
销售费用11,981,040.0726,646,557.1620,647,276.0352,819,966.04
管理费用30,847,994.2863,819,253.4038,658,805.8843,808,708.78
研发费用21,508,972.3150,426,141.2530,559,104.5340,444,333.76
财务费用-5,550,983.66-299,612.62-166,933.01-1,819,606.38
其中:利息费用139,804.31367,931.41113,042.93-
利息收入5,417,357.981,577,738.301,017,599.791,355,615.83
加:其他收益7,100,265.4016,608,453.3431,959,041.8410,628,258.09
投资收益50,502,589.0083,514,654.1052,728,506.2462,275,929.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90,664.1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2,337,842.09-2,958,465.39-1,770,667.64-5,138,865.93
资产减值损失--3,289,253.91-274,531.59-345,019.98
资产处置收益375,267.07462,221.9082,480.10167,771.84
三、营业利润116,870,433.88205,450,576.67122,271,525.85165,350,111.19
加:营业外收入175,464.65879,451.97667,647.171,326,926.34
减:营业外支出35.702,203.03188.4419,031.89
四、利润总额117,045,862.83206,327,825.61122,938,984.58166,658,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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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10,143,884.5717,775,772.4110,051,183.5015,194,626.14
五、净利润106,901,978.26188,552,053.20112,887,801.08151,463,379.5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901,978.26188,552,053.20112,887,801.08151,463,379.5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6,901,978.26188,552,053.20112,887,801.08151,463,379.50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5,762,301.891,570,377,928.09851,241,234.98853,656,241.41
收到的税费返还4,925,273.919,212,172.596,147,951.726,009,290.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40,545.498,421,498.1627,096,298.8510,273,44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1,628,121.291,588,011,598.84884,485,485.55869,938,973.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2,004,089.121,141,096,576.63572,135,568.02664,664,81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895,140.0092,698,704.0675,963,911.4284,175,60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19,977,381.9345,933,273.4130,255,534.0144,909,077.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462,099.0358,774,306.7335,775,429.3875,033,200.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5,338,710.081,338,502,860.83714,130,442.83868,782,694.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289,411.21249,508,738.01170,355,042.721,156,279.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502,589.0083,514,654.1052,728,506.2462,566,5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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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6,480.44727,430.62136,835.35295,764.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3,717,137.451,824,904,860.64574,027,558.50379,531,342.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4,826,206.891,909,146,945.36626,892,900.09442,393,700.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974,734.4011,550,501.57732,531.3713,011,478.16
投资支付的现金5,400,000.0056,600,000.0042,000,000.0081,92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60,000,000.00300,551,947.003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9,979,881.331,731,500,000.00735,800,000.00365,474,8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9,354,615.732,059,650,501.571,079,084,478.37490,406,358.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8,408.84-150,503,556.21-452,191,578.28-48,012,657.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9,760,200.00306,018,864.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60,200.00306,018,864.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8,208,169.8046,615,335.8434,063,301.8842,726,783.8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6,651.195,942,476.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134,820.9952,557,812.0434,063,301.8842,726,78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34,820.9917,202,387.96271,955,562.87-42,726,78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20,351.54-820,539.36-640,853.50630,209.3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46,532.92115,387,030.40-10,521,826.19-88,952,952.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1,482,107.09106,095,076.69116,616,902.88205,569,855.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1,628,640.01221,482,107.09106,095,076.69116,616,9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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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22年1-6月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9,885,984.8495,957,942.77599,116,184.162,837,876,127.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9,885,984.8495,957,942.77599,116,184.162,837,876,127.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0,000.008,358,057.50-34,666,560.00816,595.1648,693,808.4692,175,021.12
(一)综合收益总额106,901,978.26106,901,978.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60,000.008,358,057.50-34,666,560.0042,664,617.5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3,017,760.0033,017,76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9,646,857.509,646,857.50
4.其他-360,000.00-1,288,800.00-1,64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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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58,208,169.80-58,208,169.8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8,208,169.80-58,208,169.8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816,595.16816,595.16
1.本期提取1,688,180.161,688,180.16
2.本期使用871,585.00871,585.0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82,081,698.001,626,249,974.9332,751,040.0010,702,580.0095,957,942.77647,809,992.622,930,051,1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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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8,335,719.9877,102,737.45476,034,672.122,659,681,414.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8,335,719.9877,102,737.45476,034,672.122,659,681,414.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720,000.0087,405,330.0067,417,600.001,550,264.8618,855,205.32123,081,512.04178,194,712.22
(一)综合收益总额188,552,053.20188,552,053.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720,000.0087,405,330.0067,417,600.0034,707,73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4,970,000.0054,790,200.0067,417,600.002,342,6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3,510,130.0033,510,130.00
4.其他-250,000.00-895,000.00-1,145,000.00
(三)利润分配18,855,205.32-65,470,541.16-46,615,335.84
1.提取盈余公积18,855,205.32-18,855,2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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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6,615,335.84-46,615,335.8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550,264.861,550,264.86
1.本期提取2,761,007.402,761,007.40
2.本期使用1,210,742.541,210,742.5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82,441,698.001,617,891,917.4367,417,600.009,885,984.8495,957,942.77599,116,184.162,837,876,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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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6,003,717.0365,813,957.34408,498,953.031,763,057,995.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6,003,717.0365,813,957.34408,498,953.031,763,057,995.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4,848,207.00710,618,710.752,332,002.9511,288,780.1167,535,719.09896,623,419.90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887,801.08112,887,801.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4,848,207.00710,618,710.75815,466,917.7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04,848,207.00710,618,710.75815,466,917.7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288,780.11-45,352,081.99-34,063,301.88
1.提取盈余公积11,288,780.11-11,288,780.1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4,063,301.88-34,063,301.88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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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2,332,002.952,332,002.95
1.本期提取3,045,666.653,045,666.65
2.本期使用713,663.70713,663.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67,721,698.001,530,486,587.438,335,719.9877,102,737.45476,034,672.122,659,681,4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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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度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56,056,532.00926,684,835.684,033,625.4850,667,619.39314,908,695.321,652,351,307.8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356,056,532.00926,684,835.684,033,625.4850,667,619.39314,908,695.321,652,351,307.8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816,959.00-106,816,959.001,970,091.5515,146,337.9593,590,257.71110,706,687.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51,463,379.50151,463,379.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146,337.95-57,873,121.79-42,726,783.84
1.提取盈余公积15,146,337.95-15,146,337.9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726,783.84-42,726,783.8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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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6,816,959.00-106,816,959.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06,816,959.00-106,816,959.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970,091.551,970,091.55
1.本期提取3,070,539.303,070,539.30
2.本期使用1,100,447.751,100,447.7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2,873,491.00819,867,876.686,003,717.0365,813,957.34408,498,953.031,763,057,9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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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
直接间接合计
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0%-90%2,000万元
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00%-100%5,000万元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100%6,600万元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1%51%453.0612万元
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00%10,000万元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100%8,000万元
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60%-60%5,000万元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100%6,803.4092万元
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100%100%3,000万元
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100%1,800万元
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45%-45%12,000万元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100%-100%14,285.71万元
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51%51%1,000万元
连云港华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100%100%500万元

注:赣州华卓股东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赣州华卓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发行人行使,发行人合计持有赣州华卓90%表决权。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19年08月22日3,000.0060.00%以货币方式 增资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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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03月24日81,000.00100.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新余聚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05月14日-100.00%投资新设

注:新余聚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对该公司实际出资,该公司亦未实际运营。鑫泰科技成为公司子公司后,公司间接持有鑫泰科技子公司吉水金诚、浙江中杭100%股权,故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新增鑫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吉水金诚、浙江中杭。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无。

(3)2021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
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02月02日5,400.0045.00%投资新设
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05月06日510.0051.00%投资新设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05月31日27,000.00100.00%现金购买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设立子公司新余聚力,该公司未实际经营,已于2021年9月注销。

(4)2022年1-6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万元)股权取得比例(间接)股权取得方式
连云港华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2022年4月15日500.00100.00%投资新设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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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间及期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6/30 2022年1-6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579,052.95516,118.84393,699.75254,359.85
净资产(万元)398,150.76359,871.53300,640.25199,368.13
流动比率(倍)2.261.962.222.41
速动比率(倍)1.050.671.141.41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口径)19.00%20.27%13.09%16.70%
资产负债率 (合并报表口径)31.24%30.27%23.64%21.6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635.995.224.22
营业收入(万元)465,888.21677,682.88337,568.77216,134.04
净利润(万元)38,727.7554,117.3022,870.6518,206.6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66%3.86%3.31%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1216.8010.618.72
存货周转率(次)4.163.893.853.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6,402.2368,291.6033,484.5526,527.57
利息保障倍数(倍)51.1169.8431.99216.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0.330.430.18
每股净现金流量 (元/股)0.380.08-0.00-0.07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增加+使用权资产折旧增加;

(7)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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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2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54%0.66610.6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8%0.60980.6098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18%0.93710.9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14%0.87470.8635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4%0.41850.4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3%0.34470.3447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0%0.38670.38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8%0.34130.3413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53-93.70-62.00-138.5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65.053,967.785,304.412,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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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银行理财收益256.52708.34620.99504.5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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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0.66-32.70-32.4270.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808.09968.281,739.17389.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69156.97129.93104.47
合计3,133.983,424.483,968.42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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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围绕再生资源、电梯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为公司营收和利润双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鑫泰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取得《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2020年3月24日,鑫泰科技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鑫泰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2021年5月31日之后,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万弘高新,公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354,530.71298,869.37200,753.91127,421.42
非流动资产224,522.24217,249.47192,945.84126,938.42
总资产579,052.95516,118.84393,699.75254,359.85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61.23%57.91%50.99%50.09%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38.77%42.09%49.01%49.91%
总资产增加额62,934.11122,419.10139,339.90-846.99
总资产增长率12.19%31.09%54.78%-0.33%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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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9%、57.91%和61.23%,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91%、

49.01%、42.09%和38.77%。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当期鑫泰科技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65,698.9418.53%36,805.7012.31%30,257.6715.07%30,372.9723.84%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001.27%3,000.001.00%22,031.5410.97%4,150.003.26%
应收票据1,908.570.54%3,687.211.23%2,431.271.21%992.030.78%
应收账款57,632.0716.26%45,236.2115.14%35,428.0517.65%28,196.7322.13%
应收款项融资7,675.572.16%2,384.970.80%4,299.852.14%5,030.993.95%
预付款项23,789.246.71%5,501.571.84%4,477.132.23%2,597.422.04%
其他应收款1,289.640.36%1,080.850.36%771.090.38%718.120.56%
存货189,851.8253.55%196,117.1465.62%97,513.2748.57%52,736.4541.39%
其他流动资产2,184.860.62%5,055.731.69%3,544.041.77%2,626.722.06%
流动资产354,530.71100.00%298,869.37100.00%200,753.91100.00%127,421.42100.00%

发行人各项流动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现金5.893.189.4438.39
银行存款56,545.9234,487.5229,625.4929,734.80
其他货币资金9,147.132,315.00622.74599.78
合计65,698.9436,805.7030,257.6730,3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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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94%、7.69%、7.13%和11.35%。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为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等。除此之外,货币资金中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500.003,000.0022,031.544,150.00
其中:理财产品4,500.003,000.0022,025.004,150.00
公允价值变动--6.54-
合计4,500.003,000.0022,031.544,15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5.60%、0.58%和0.78%。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商业承兑票据1,908.573,687.212,431.27992.03
合计1,908.573,687.212,431.27992.03

公司应收票据由商业承兑票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992.03万元、2,431.27万元、3,687.21万元和1,908.57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62%、0.71%和0.33%,占比较低。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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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营业收入465,888.21677,682.88337,568.77216,134.04
应收账款57,632.0745,236.2135,428.0528,196.73
应收账款期末占营业收入比重6.19%6.68%10.50%13.05%

注:为方便比较,2022年应收账款期末占营业收入比重已经年化处理。1)应收账款总体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05%、10.50%、

6.68%和6.19%。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3,891.766,259.6950,636.395,400.1839,759.994,331.9431,756.003,559.2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63,891.766,259.6950,636.395,400.1839,759.994,331.9431,756.003,559.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
1年以内57,154.652,857.7343,775.722,188.7930,373.611,518.6825,159.301,257.97
1至2年1,208.97120.901,092.49109.254,701.68470.173,395.96339.60
2至3年1,467.19293.442,395.17479.032,137.08427.42995.22199.04
3至5年2,146.641,073.321,499.79749.891,263.89631.94885.71442.86
5年以上1,914.301,914.301,873.211,873.211,283.731,283.731,319.821,3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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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余额坏账 准备
合计63,891.766,259.6950,636.395,400.1839,759.994,331.9431,756.003,559.2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在75%以上,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89.46%。发行人应收账款管理水平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3)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析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9,814.7215.36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8,536.0413.36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3,603.225.64
Schindler Elettonica SA-locarno3,039.914.76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3.124.72
合计28,007.0043.8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应收金额合计28,007.0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43.8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9,672.0519.10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5,705.0011.27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3,603.227.12
Schindler Elettonica SA-locarno3,033.535.99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60.002.49
合计23,273.8045.9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应收金额合计23,273.8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45.9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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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5,760.8614.49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4,118.9310.36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2,620.336.59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2,262.635.69
Schindler Elettonica SA-locarno840.592.11
合计15,603.3439.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应收金额合计15,603.3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39.2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3,239.9510.20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3,059.649.64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1,357.434.27
张家港明贤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300.004.09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新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910.172.87
合计9,867.1931.0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应收金额合计9,867.19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31.07%。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银行承兑票据7,675.572,384.974,299.855,030.99
合计7,675.572,384.974,299.855,030.99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发行人已于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具体变更内容参见本节之“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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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银行承兑票据-1,746.423,740.142,454.13
合计-1,746.423,740.142,454.13

各报告期期末,发行人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7,486.03-20,190.61-21,332.74-12,244.73-
合计27,486.03-20,190.61-21,332.74-12,244.73-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以内23,299.965,054.273,841.591,921.54
1至2年282.74192.57213.54652.30
2至3年30.13146.39404.3023.58
3年以上176.40108.3317.71-
合计23,789.245,501.574,477.132,597.42

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的预付货款。发行人2020年末预付款项较2019年末增长1,879.72万元,主要系2020年度收购鑫泰科技使得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吉水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148.3321.64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93.8116.37
龙南市建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109.33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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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赣州升泰新材料有限公司1,859.007.81
央韧电子(上海)有限公司1,004.144.22
合计15,014.6163.1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6416.7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456.478.30
上犹东进稀土金属冶炼工贸有限公司310.505.64
温玲玲275.395.01
南京祥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5.993.74
合计2,168.9939.4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蚌埠南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43.2312.13
赣州璞铽新材料有限公司493.0011.0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4.746.58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保障部232.005.18
无锡弇山钣金有限公司222.884.98
合计1,785.8539.8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中钢联迁安实业有限公司434.6016.73
唐山东方华盛优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20.8812.35
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30.808.89
驻马店恒久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223.098.59
寿光市德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144.015.54
合计1,353.3852.10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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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2,098.421,867.74921.00835.85
坏账准备808.78786.90149.91117.73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1,289.641,080.85771.09718.12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保证金、职工借支、应收退税款,具体各项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代扣代缴职工社保183.95165.47111.7799.56
保证金591.73732.03320.30361.42
职工借支290.1260.58115.12134.10
应收退税款154.88168.80261.45125.13
预付账款转入703.36586.77--
其他174.39154.09112.36115.63
合计2,098.421,867.74921.00835.85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
刘建辉预付转入款164.60
国家税务总局软件退税117.92
杨剑其他92.15
河南中材水泥装备有限公司预付转入67.00
上海铧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66.65
合计508.32

其他应收款刘建辉系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退回万弘高新的货款,2021年7月已经人民法院判决并要求予以执行。其他应收款杨剑于公司账面已全额计提坏账。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和营业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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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营业成本401,793.99571,210.80289,526.39170,646.71
存货189,851.82196,117.1497,513.2752,736.45
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23.63%34.33%33.68%30.90%

注:为便于比较,2022年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已经年化处理。

1)存货总体分析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公司近三年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小幅上升。2)存货项目变动及存货跌价准备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余额跌价 准备余额跌价 准备余额跌价 准备余额跌价 准备
原材料71,637.141,010.8492,660.511,010.8448,435.87427.6825,307.06346.94
在产品68,438.0913.3264,943.9678.7029,716.05144.4711,916.18144.47
库存 商品51,194.47393.7339,981.53379.3219,999.4865.9816,096.8992.28
合计191,269.711,417.89197,586.001,468.8598,151.40638.1453,320.13583.68

A、项目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余额占存货余额比重均在40%以上,2020年末原材料余额较2019年末增长

78.09%,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所致。2021年末原材料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91.31%,主要系在行业向好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业务规模大幅上升,原材料规模也相应增长。最近三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比重保持稳定且呈下降趋势,分别为30.19%、20.38%及20.24%。B、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发行人采用单项比较法对期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在产品和原材料,根据最终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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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由于部分存货被取消订单、存在瑕疵或者库龄较长,公司对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1.5%以下,公司存货整体状况良好。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交企业所得税1.67357.856.660.06
待抵扣进项税2,173.484,665.933,523.202,608.00
应收利息---18.66
待摊费用9.7131.9514.17-
合计2,184.865,055.733,544.042,626.72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5,903.052.63%5,807.972.67%5,807.383.01%1,698.471.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47.840.42%947.840.44%----
固定资产63,233.7328.16%64,830.7729.84%56,330.3229.19%44,222.4334.84%
在建工程20,902.979.31%13,840.226.37%4,898.132.54%11,356.288.95%
使用权 资产496.300.22%850.570.39%----
无形资产21,133.579.41%22,079.2710.16%22,301.0711.56%7,042.475.55%
商誉104,237.2046.43%104,237.2047.98%101,623.4452.67%60,815.5647.91%
长期待摊费用286.500.13%206.580.10%129.400.07%100.34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2,099.650.94%1,890.900.87%1,191.300.62%897.690.71%
其他非流动资产5,281.432.35%2,558.151.18%664.780.34%805.190.63%
非流动资产224,522.24100.00%217,249.47100.00%192,945.84100.00%126,938.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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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及其占资产总额比较为稳定。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5,903.055,807.975,807.381,698.47
合计5,903.055,807.975,807.381,698.47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合营企业:
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03.05
合计5,903.05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与法国科派斯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MH Recycling HK CO.,Ltd(中文名称: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2094748,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各持股50%,本公司投资5万欧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运营,仅产生经营费用。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根据权益法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直至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市公司设立的产业基金,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有助于提升发行人整体竞争力。截至2022年6月30日,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投资对象持股比例投资时间投资对象主营业务
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7.2%2020年7月废旧催化剂的回收再利用;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贵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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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子公司万弘高新于2015年12月投资的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318,342股,持股比例

2.4278%。

2021年5月,公司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万弘高新的主要业务为稀土氧化物回收料综合利用,在公司收购万弘高新前,万弘高新已持有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278%股权。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3,397.7663,433.6753,825.6843,534.39
机器设备40,349.6339,633.8934,685.1824,487.03
运输设备3,303.272,834.502,183.141,880.88
其他设备7,472.597,369.036,835.655,633.64
合计114,523.26113,271.0897,529.6475,535.9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22,116.8020,637.5417,474.9413,275.86
机器设备22,321.6121,111.0817,815.7213,009.79
运输设备1,659.791,633.801,411.151,149.50
其他设备5,161.324,992.524,467.513,848.36
合计51,259.5348,374.9441,169.3231,283.51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4.004.004.004.00
机器设备26.0061.3726.0026.00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30.0065.3730.0030.00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1,276.9642,792.1336,346.7430,2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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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机器设备18,002.0218,461.4316,843.4511,451.23
运输设备1,643.481,200.70771.99731.38
其他设备2,311.272,376.512,368.141,785.28
合计63,233.7364,830.7756,330.3244,222.43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94.31%、94.43%、94.48%和

93.75%,占比较高。

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长27.38%、202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长15.09%,固定资产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2021年收购万弘高新所致。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电梯安全钳制造执行系统开发101.6983.0833.1726.39
自制专用工装夹具16.3613.0113.0119.24
其他设备6.806.806.2857.76
KDS330自动化产线4.974.974.974.97
在建厂房6,809.474,632.373,794.1911,029.34
赣州华卓在建厂房5,826.173,637.73--
软件623.87480.61222.7473.38
待安装设备7,020.814,701.05662.7366.86
基建工程487.13274.16152.76-
智慧管理与分析平台系统软件---78.35
其他工程物资5.696.438.28-
合计20,902.9713,840.224,898.131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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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房屋496.30850.57--
合计496.30850.57--

公司新增使用权资产298.83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公司将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项目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

其中,各报告期期间,使用权资产折旧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房屋折旧1,043.36689.09--
合计1,043.36689.09--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20,381.3520,366.4818,462.838,148.27
专利技术及商标7,912.947,912.947,912.941,478.00
软件1,592.371,529.811,445.691,129.19
其他1,329.931,329.931,329.93-
合计31,216.6031,139.1729,151.3910,755.47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147.932,918.942,265.101,512.99
专利技术及商标5,478.514,825.623,480.951,410.00
软件1,029.14982.85904.78790.00
其他427.45332.48199.49-
合计10,083.039,059.896,850.323,712.99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及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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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软件----
其他----
合计----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7,233.4217,447.5416,197.726,635.28
专利技术及商标2,434.433,087.324,432.0068.00
软件563.23546.96540.91339.19
其他902.48997.451,130.44-
合计21,133.5722,079.2722,301.077,042.47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权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均超过90%。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的其他无形资产系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所致。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57,917.8857,917.8857,917.8857,917.88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69.20569.20569.20569.20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328.482,328.482,328.482,328.48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40,807.8840,807.8840,807.88-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2,613.762,613.76--
合计104,237.20104,237.20101,623.4460,815.56

发行人商誉主要系公司并购所形成。公司上市后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开展了多起收购兼并。公司历次收购围绕再生资源利用及电梯零部件行业展开,标的公司均为再生资源利用及电梯零部件行业企业。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商誉余额104,935.8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698.67万元。公司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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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末商誉余额期末商誉减值准备余额期末商誉 账面价值
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698.67698.67-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57,917.88-57,917.88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69.20-569.20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328.48-2,328.48
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40,807.88-40,807.88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2,613.76-2,613.76
合计104,935.86698.67104,237.20

①商誉形成原因

1)纳鑫重工201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参照评估结果对纳鑫重工增资,增资后持有纳鑫重工60%的股份,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227号的确认的纳鑫重工净资产评估值22,056,295.50元为基础,确定纳鑫重工6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33,084,443.25元。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纳鑫重工的合并成本为33,084,443.25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纳鑫重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威尔曼商誉形成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本公司以发行33,727,807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8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威尔曼10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407号),威尔曼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3,674.53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值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威尔曼已实施的2,000万元现金分红后,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300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威尔曼的合并成本为81,3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威尔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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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确认为商誉。

3)苏州尼隆商誉形成子公司威尔曼于2017年3月18日与苏州尼隆原股东潘连宏、林毅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2005号),苏州尼隆2016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100.00万元。威尔曼以支付现金16,714,286.00元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取得苏州尼隆51%的股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苏州尼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4)北京华宏商誉形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与玉成有限公司和李铁骑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咨询报告》(天兴苏咨字(2018)第0033号),截至咨询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北京华宏对华宏科技所表现的投资价值为3,113.09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000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北京华宏的合并成本为3,0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北京华宏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5)鑫泰科技商誉形成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1021号),鑫泰科技全部股权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81,130.00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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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000.00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鑫泰科技的合并成本为81,0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鑫泰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6)万弘高新商誉形成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7,000万元收购万弘高新100%的股权。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3号),万弘高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27,033.61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7,000.00万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万弘高新的合并成本为27,000.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万弘高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纳鑫重工2015年-2017年度连续亏损,公司已于2017年度对其商誉全计提减值准备。

其余各项商誉,经测试尚未出现减值。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房屋修缮费286.50206.58129.4098.39
邮件系统服务费---1.95
合计286.50206.58129.40100.34

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房屋修缮费组成。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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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坏账准备1,268.821,102.75719.02586.21
存货跌价准备218.43240.61112.31104.1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08.84--
递延收益211.69106.72143.51204.88
安全设备1.131.401.932.46
未实现利润241.53299.35214.54-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12.0411.48--
股权激励费用243.43189.02--
新租赁准则暂时性差异1.812.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106.72-71.33--
合计2,099.651,890.901,191.30897.69

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收益和未实现利润组成。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工程款4,556.342,358.15464.78605.19
预付土地款725.08200.00200.00200.00
合计5,281.432,558.15664.78805.19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负债157,196.58152,395.1990,293.3652,881.59
非流动负债23,705.613,852.122,766.132,110.12
总负债180,902.19156,247.3293,059.4954,991.71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86.90%97.53%97.03%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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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13.10%2.47%2.97%3.8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54,991.71万元、93,059.49万元、156,247.32万元和180,902.19万元,发行人2020年末较2019年末负债增长较多,主要是2020年收购鑫泰科技所致。从负债结构方面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16%、

97.03%、97.53%和86.90%。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3,748.4121.47%19,233.6412.62%16,805.5218.61%1,502.592.84%
应付票据9,541.706.07%3,746.422.46%5,636.706.24%2,060.003.90%
应付账款77,109.4449.05%77,531.9950.88%50,234.4655.63%35,805.4467.71%
预收款项540.540.34%1,414.800.93%1,835.922.03%7,446.7214.08%
合同负债19,319.0712.29%26,091.8017.12%7,806.188.65%--
应付职工薪酬4,241.372.70%5,693.803.74%3,700.214.10%3,178.236.01%
应交税费5,145.743.27%5,431.883.56%2,471.622.74%2,000.343.78%
其他应付款4,740.713.02%9,327.236.12%865.570.96%888.281.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7.430.32%717.930.47%----
其他流动负债2,302.191.46%3,205.712.10%937.181.04%--
流动负债157,196.58100.00%152,395.19100.00%90,293.36100.00%52,881.5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所占比例较大,主要流动负债类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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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抵押借款6,086.00-2,253.001,500.00
质押借款--1,425.00-
保证借款26,624.0016,265.009,650.00-
信用借款1,000.00-447.00-
抵押保证借款-2,950.003,000.00-
应付短期借款利息38.4118.6430.522.59
合计33,748.4119,233.6416,805.521,502.59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过大,发行人短期借款规模不断增加。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9,541.703,746.425,636.702,060.00
合计9,541.703,746.425,636.702,06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060.00万元、5,636.70万元、3,746.42万元和9,541.70万元。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76,621.4173,899.0948,579.8434,719.73
购置设备、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488.023,632.901,654.631,085.70
合计77,109.4477,531.9950,234.4635,805.44

公司应付账款为应付货款及设备款,近三年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5,805.44万元、50,234.46万元和77,531.99万元,增幅分别为40.30%、

54.34%。

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2020年发行人完成对鑫泰科技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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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资产规模及负债规模均相应增大。2021年底较2020年底余额增加主要系整体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账款540.541,414.801,835.927,446.72
合同负债19,319.0726,091.807,806.18-
合计19,859.6027,506.609,642.107,446.72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合计余额为7,446.72万元、9,642.10万元、27,506.60万元和19,859.60万元,主要为预收货款。

受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行业“去产能”的持续影响,公司废钢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量在2018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收到客户预付货款余额较大。2018年及以后,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余额随经营规模增长以及大型设备产品占比增加而增长。

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不再列示为预收账款。部分预收款项由于无对应的业务合同,暂计入预收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短期薪酬4,239.795,683.063,699.493,178.2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810.740.72-
合计4,241.375,693.803,700.213,178.23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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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增值税3,267.572,476.941,005.85358.56
企业所得税1,244.022,281.621,073.931,429.22
个人所得税42.7144.2951.2628.08
城市维护建设税192.17173.3269.4130.43
教育费附加183.32169.0569.4130.41
土地使用税32.6261.1847.9636.61
房产税126.39175.48135.9181.08
印花税48.2842.2214.713.42
综合规费8.647.773.192.53
合计5,145.745,431.882,471.622,000.34

发行人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两项占应交税费的比重合计分别为89.37%、84.15%、87.60%和87.68%。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暂收单位、个人的款项278.68624.84865.57888.28
保证金186.93180.65--
未付万弘高新股权款1,000.001,00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275.106,741.7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79.98--
合计4,740.719,327.23865.57888.2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88.28万元、865.57万元、9,327.23万元和4,740.71万元。除2021年底以外,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暂收单位、个人的款项。2021年底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因股权激励计划新增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741.76万元,及未付收购万弘高新股权款1,000.00万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507.43万元,全部为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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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转销项税2,302.193,205.71937.18-
合计2,302.193,205.71937.18-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20,640.0087.07%900.0023.36%----
租赁负债52.030.22%134.113.48%----
预计负债-0.00%192.004.98%----
递延收益1,443.396.09%867.6422.52%1,133.5240.98%1,606.8876.15%
递延所得税负债1,570.206.62%1,758.3745.65%1,632.6159.02%503.2423.85%
非流动 负债23,705.61100.00%3,852.12100.00%2,766.13100.00%2,110.1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非流动负债类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期末,为适应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20,640.00万元,其中抵押借款1,764.00万元,保证借款18,876.00万元。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租赁负债559.46851.0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07.437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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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2.03134.11--

公司租赁负债余额851.03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其中,一年以上的租赁负债余额为

134.11万元。

(3)预计负债

2021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金额为192.00万元,主要为万弘高新二期厂房所在土地未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预提的滞纳金及违约金。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政府补助1,443.39867.641,133.521,606.88
合计1,443.39867.641,133.521,606.88

发行人递延收益均为各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606.88万元、1,133.52万元、867.64万元和1,443.39万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530.411,675.471,631.63503.24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146.5115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106.72-71.33--
合计1,570.201,758.371,632.61503.24

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503.24万元、1,632.61万元、1,758.37万元和1,57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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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2.261.962.222.41
速动比率(倍)1.050.671.141.41
资产负债率(合并)31.24%30.27%23.64%21.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9.00%20.27%13.09%16.70%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46,402.2368,291.6033,484.5526,527.57
利息保障倍数(倍)51.1169.8431.99216.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1、2.22、1.96和2.26,速动比率分别为1.41、1.14、0.67和1.0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70%、13.09%、20.27%和

19.00%,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62%、23.64%、30.27%和31.24%,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6,527.57万元、33,484.55万元、68,291.60万元和46,402.23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16.09倍、31.99倍、69.84倍和51.11倍,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利息支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偿债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属于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结果的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1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该行业大类代码下共有266家上市公司,主营产品涵盖重型工程机械、半导体、化工机械等多个专业设备品类,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电梯部件生产业务等,主营产品类型不同的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的生产模式及经营模式有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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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相似的主营产品及业务板块,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业务选择天奇股份(002009.SZ),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利用业务选择恒源科技(838952.OC)、盛和资源(600392.SH),电梯部件板块选择同力日升(605286.SH)、广日股份(600894.SH)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中以废钢回收加工业务为主,发行人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目前规模较小(2021年营业收入为1,162.04万元),废钢回收加工业务整体市场仍以小微企业及个体从业者为主,未有主要从事该业务的上市公司。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资产负债率(%)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天奇股份1.151.141.100.860.900.8064.6764.8264.29
恒源科技1.771.521.840.340.170.4147.0755.7144.57
盛和资源2.061.881.911.231.150.7234.0133.8442.02
同力日升2.812.011.712.301.491.2626.2734.0140.39
广日股份1.911.881.931.531.531.5229.5629.1625.87
可比公司平均值1.941.691.701.251.050.9440.3243.5143.43
可比公司中位数1.911.881.841.231.150.8034.0134.0142.02
发行人1.962.222.410.671.141.4130.2723.6421.62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及其他公开数据整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发行人流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水平。在不考虑存货情况下,发行人因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其流动负债增长速度较可比公司快,故使得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1216.8010.618.72
存货周转率(次)4.163.893.853.05

注:为便于比较,2022年1-6月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72、10.61、16.80和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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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且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5、3.85、3.89和4.16,2019年至2021年存货周转率同样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水平。

2、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21年2020年2019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天奇股份3.912.892.323.093.012.40
恒源科技237.72285.24130.766.952.983.98
盛和资源6.266.279.722.671.861.43
同力日升4.835.194.828.397.627.03
广日股份5.675.375.345.375.085.16
可比公司平均值51.6860.9930.595.304.114.00
可比公司中位数5.675.375.345.373.013.98
发行人16.8010.618.723.893.853.05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及公开数据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中位数水平。除2021年外,存货周转率也高于同行业中位数水平,整体运营效率较高。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有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认定依据

(1)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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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内容: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有关类金融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内容:“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含类金融投资)

公司2021年5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的决议。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股权投资

①设立赣州华卓

经公司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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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华卓,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3,3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2,0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决定将其持有的赣州华卓股权所对应的股东会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公司行使。赣州华卓成立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2月2日,赣州华卓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目前,赣州华卓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始正式运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缴出资5,400.00万元。本次新设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钕铁硼废料前道加工,属于以扩大业务规模、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紧密结合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本次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②增资苏州华卓

经公司2017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后,该全资子公司将作为公司投融资业务发展的主要平台。2017年4月5日,苏州华卓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21年3月,公司进一步实缴出资8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缴出资完成,共10,000.00万元。

苏州华卓已出资6,000万元于2018年4月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共同设立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润集团出资5,000万元,恒泰汇金出资500万元,金玉萍出资1,000万元,常容投资出资2,500万元。

根据发行人公告,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目前各方已实缴到位,后续将根据基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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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和潜在的项目投资进展向外部投资者募集资金,或由原有限合伙人进行增资。苏州华卓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除用于对外投资6,000万元外,以往来款借给迁安聚力800万元、东海华宏2,0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约1,02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全局安排,苏州华卓暂时将上述闲置资金2,800万元用于上市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生产运营,苏州华卓将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和潜在的项目投资进展使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投资。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目的为围绕上市公司上、下游进行产业整合、延伸,投资范围以投资环保行业为主,其中以投资综合资源利用项目为主,其他相关领域为辅。因此,苏州华卓为上市公司设立的投融资平台,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有助于提升发行人整体竞争力,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设立宁波中杭

鑫泰科技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杭与郝友善先生共同出资成立宁波中杭,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中杭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郝友善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截至2022年6月30日,浙江中杭实缴出资510万元。2021年5月6日,宁波中杭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宁波中杭成立后成为浙江中杭控股子公司。本次新设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精加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本次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④万弘高新

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7,000万元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万弘高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弘高新主要从事废旧磁性材料综合回收利用业务,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稀土氧化物,目前年可处理废旧磁性材料6,000吨。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挥投融资优势,推动公司做大、做强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收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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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万弘高新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收购将增加公司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公司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投资属于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本次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购买理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2022年6月底,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次数存续金额 (万元)
海安农商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PR2(稳健型)12200.00
江西银行优胜理财-小幸福PR2(稳健型)14-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
宁波银行2020封闭式私募净值型周期净值型理财3-
平安财富-安盈成长现金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非保本浮动收益1-
平安银行财富-月成长(净值型)2014年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
平安银行天天盈非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
平安银行周成长净值型非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
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
浦发银行天添利普惠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1-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PR1(稳健型)94-
招商银行日日鑫80008号PR2(稳健型)181,000.00
招商银行招朝金PR2(稳健型)10-
浙商银行“永乐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型非保本浮动收益1-
浙商银行“永乐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型非保本浮动收益1-
浙商银行升鑫赢B-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2-
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PR2(稳健型)6-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PR2(稳健型)481,300.00
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PR1(保本浮动收益型)、PR2(稳健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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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次数存续金额 (万元)
中国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非保本浮动收益3-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
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7-
中国农业银行“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3-
中国农业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
中国银行中银理财-乐享天天非保本-中低风险8-
中信银行共赢稳健天天利PR1(稳健型)45300.00
兴业银行添利小微PR2(稳健型)1-
常熟农商银行常乐盈1号非保本固定收益1-
中国农业银行“农银匠心·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固定收益2-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PR2(稳健型)2200.00
交银理财稳亨固收精选日开1号非保本浮动收益11,500.00
合计3194,500.00

上述理财产品均系公司为现金管理需要而购买的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和流动性要求的银行理财,相关产品投资期限均在1年以内,且收益率较为稳定。该等理财产品系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角度出发,收益相对平稳、波动较小、风险相对较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实施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3、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公司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主要构成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00理财产品
其他应收款1,289.64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保证金、职工借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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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主要构成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2,184.86待抵扣进项税、待摊费用等
长期应收款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903.05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47.84万弘高新持有的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18,342股,持股比例为2.427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均为出于资金管理考虑而购买的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较低,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因此,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2)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保证金、职工借支等,均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待摊费用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及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投资对象持股比例成立时间投资金额主营业务
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50%2014年5月5万欧元再生设备贸易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2018年4月6,000万人民币股权投资

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及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对象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84.45-37.71--1.1785.64-36.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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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57.6313,257.63-237.7013,023.3313,019.93-1.48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与法国科派斯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MH Recycling HK CO.,Ltd(中文名称: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2094748),各持股50%,本公司投资5万欧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运营。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市公司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有助于提升发行人整体竞争力。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环保产业基金的基金规模为1.5亿元,已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投资对象持股比例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持有证书投资对象主营业务
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7.2%13,500万元2020年7月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危许201908号)废旧催化剂的回收再利用;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贵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市公司穿透持有该投资标的公司的比例为7.2%,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上述标的公司18%。

目前,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持续围绕上市公司上、下游寻找环保行业优质投资标的,进一步完成投资计划。

上述对外投资亦属于公司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强,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公司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万弘高新持有的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18,342股,持股比例为2.4278%。万弘高新于2015年12月取得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公司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在公司收购万弘高新前,万弘高新已持有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278%股权。公司被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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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该部分股权,前述被动取得的股权投资系财务性投资。公司及万弘高新未向江西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其业务经营,对其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为947.84万元,占2022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16%、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25%,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因此,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5,888.21677,682.88337,568.77216,134.04
其中:营业收入465,888.21677,682.88337,568.77216,134.04
二、营业总成本433,176.04626,272.35319,423.02198,614.85
其中:营业成本401,793.99571,210.80289,526.39170,646.71
税金及附加2,862.972,890.111,708.471,486.58
销售费用1,950.164,584.053,845.278,578.37
管理费用8,858.7920,742.8112,244.1610,372.09
研发费用17,048.0426,134.0611,184.797,670.54
财务费用662.09710.52913.95-139.45
其中:利息费用810.11842.81817.3399.95
利息收入114.08259.37142.43176.73
加:其他收益8,266.648,444.167,470.694,496.21
投资收益351.60726.21529.91430.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5.080.59-91.09-73.6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54-
信用减值损失-787.78-1,448.35-531.96-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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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101.98-990.72-195.20-170.83
资产处置收益23.5323.31-12.2917.87
三、营业利润40,464.1858,165.1525,413.4221,584.08
加:营业外收入189.53102.0484.68134.07
减:营业外支出58.87251.75166.81219.84
四、利润总额40,594.8458,015.4325,331.2921,498.31
减:所得税费用1,867.093,898.132,460.653,291.63
五、净利润38,727.7554,117.3022,870.6518,206.6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销售、电梯零部件销售、废料回收加工及贸易。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63,254.1499.43%673,111.5399.33%333,922.9198.92%214,835.5499.40%
其他业务收入2,634.080.57%4,571.340.67%3,645.861.08%1,298.500.60%
合计465,888.21100.00%677,682.88100.00%337,568.77100.00%216,134.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其中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56.18%,2021年收入较2020年度全年收入增长100.75%。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明显。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销售废料等收入,占比极小。

2、近三年一期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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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再生资源429,442.5092.70%583,201.5186.64%261,486.8678.31%144,648.9167.33%
电梯零部件33,811.637.30%89,910.0213.36%72,436.0621.69%70,186.6332.67%
合计463,254.14100.00%673,111.53100.00%333,922.91100.00%214,835.5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结构稳定,收入主要来源于再生资源,报告期内再生资源收入占比分别为67.33%、78.31%、86.64%和92.70%,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68,669.1514.82%147,628.4721.93%92,885.1827.82%111,956.2552.11%
电梯零部件33,811.637.30%89,910.0213.36%72,436.0621.69%70,186.6332.67%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30,347.176.55%110,401.6816.40%62,388.5918.68%32,692.6715.22%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330,426.1871.33%325,171.3648.31%106,213.0931.81%--
合计463,254.14100.00%673,111.53100.00%333,922.91100.00%214,835.5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结构多元化趋势明显。2019年,收入主要来源于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和电梯零部件。2020年后,随着发行人对鑫泰科技收购完成,收入主要来源于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电梯零部件及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

2020年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业务收入较低主要是由于企业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后延迟复工导致。由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2021年发行人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业务、废钢及报废汽车业务、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规模显著增加。

2022年1-6月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于2021年6月开始合并范围增加了万弘高新(万弘高新2021年以及2022年1-6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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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合并范围营业收入分别为46,264.00万元、92,563.83万元),同时受益于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原有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产销量持续稳定增加,鑫泰科技2021年以及2022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营业收入分别为289,917.70万元、249,560.19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450,029.6797.15%646,421.3696.03%319,632.3795.72%194,928.2490.73%
国外13,224.472.85%26,690.173.97%14,290.544.28%19,907.309.27%
合计463,254.14100.00%673,111.53100.00%333,922.91100.00%214,835.54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地区。报告期内,国内收入占比分别为90.73%、95.72%、96.03%和97.15%,占比较高。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400,067.9199.57%568,359.2299.50%286,727.4799.03%170,146.7099.71%
其他业务成本1,726.080.43%2,851.580.50%2,798.910.97%500.010.29%
合计401,793.99100.00%571,210.80100.00%289,526.39100.00%170,646.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超过99%,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低,与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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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56,099.0814.02%121,473.1121.37%79,278.8727.65%87,348.0151.34%
电梯零部件26,144.326.53%70,041.4212.32%54,586.1519.04%51,838.7430.47%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29,942.327.48%108,627.9519.11%61,624.9621.49%30,959.9518.20%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287,882.1971.96%268,216.7447.19%91,237.5031.82%--
合计400,067.91100.00%568,359.22100.00%286,727.47100.00%170,146.7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随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而逐年上升,总体上与公司的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营业成本结构相对稳定,且与营业收入结构基本匹配。

(四)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主营业务的毛利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12,570.0719.89%26,155.3724.97%13,606.3128.83%24,608.2455.07%
电梯零部件7,667.3112.13%19,868.6018.97%17,849.9137.82%18,347.8941.06%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404.850.64%1,773.731.69%763.631.62%1,732.723.88%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42,543.9967.33%56,954.6254.37%14,975.5931.73%--
合计63,186.23100.00%104,752.31100.00%47,195.44100.00%44,688.85100.00%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电梯零部件及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三者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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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务的毛利分别为96.12%、98.38%、98.31%和99.36%,占比均较高且较为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增长情况

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较2019年度增长2,506.59万元,增幅为

5.61%,发行人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已超过2020年度毛利57,556.8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保持较快增长,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2、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综合毛利率13.76%15.71%14.23%21.05%

公司2020年综合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主要系2020年开始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废钢业务毛利率下降以及合并范围增加了鑫泰科技,鑫泰科技2020年整体毛利率较其他业务毛利率较低。2021年度综合毛利率相较2020年度有小幅提升,主要由于占比较多的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与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的毛利率回升。2022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下游行情变化,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分行业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再生资源12.93%14.55%11.22%18.21%
电梯零部件22.68%22.10%24.64%26.14%

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以及下游价格调整,同时根据会计准则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发行人毛利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3)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18.31%17.72%14.65%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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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电梯零部件22.68%22.10%24.64%26.14%
再生资源运营-废钢及报废汽车1.33%1.61%1.22%5.30%
再生资源运营-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12.88%17.52%14.10%-

2020年度及以后,由于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以及下游价格调整、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发行人再生资源设备毛利率呈小幅下降。

发行人电梯零部件业务2021年毛利率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铝、铜、铁等基础原料价格上涨以及全球芯片供应短缺,导致公司采购的PCB板、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成本上升。

发行人废钢及报废汽车整体毛利率下降,系由于报告期内行业竞争者增加导致废钢采购价格上升,但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为大型国企调价机制较严且竞争者增加,公司无法同时将成本上升传导至下游。

2020年至2022年6月,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业务由于受下游市场行情影响,销售价格波动较为明显,故报告期内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毛利率呈波动趋势。

(4)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19.72%17.58%19.46%
恒源科技13.32%7.27%4.03%
盛和资源18.73%17.81%14.18%
同力日升14.36%17.12%18.82%
广日股份11.46%13.99%14.09%
可比公司平均值15.52%14.76%14.12%
可比公司中位数14.36%17.12%14.18%
发行人15.71%14.23%21.05%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及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整理

由于各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上市公司毛利率也存在一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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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2019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2020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总体上,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大体一致,处于合理范围内。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及其所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950.160.42%4,584.050.68%3,845.271.14%8,578.373.97%
管理费用8,858.791.90%20,742.813.06%12,244.163.63%10,372.094.80%
研发费用17,048.043.66%26,134.063.86%11,184.793.31%7,670.543.55%
财务费用662.090.14%710.520.10%913.950.27%-139.45-0.06%
合计28,519.086.12%52,171.447.70%28,188.178.35%26,481.5612.25%

201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整体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2020年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以及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规模效应所致。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合计1,950.164,584.053,845.278,578.37
其中主要为:运输费---4,361.35
差旅费135.96594.09525.67626.25
人工费用1,355.122,316.131,833.081,783.16
售后服务费67.02471.54584.11909.24
广告费127.56185.94270.20151.90
其他264.501,016.34632.20746.47

从销售费用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差旅费、人工费用、售后服务费、广告费等组成。2020年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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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将销售订单直接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最近三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平稳,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分别为

3.97%、1.14%、0.68%及0.42%,一部分原因为运费调整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另一部分为公司在不断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对费用控制较好。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管理费用合计8,858.7920,742.8112,244.1610,372.09
其中主要为:人工费用4,253.877,978.025,656.555,145.86
业务招待费354.701,808.931,019.14992.02
折旧摊销费1,896.033,653.273,037.661,488.32
股份支付964.693,351.01--
其他1,389.513,951.582,530.812,745.88

从管理费用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用、业务招待费、折旧摊销费、其他等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管理成本有所提高,管理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80%、3.63%、3.06%和1.90%,总体呈下降趋势。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合计17,048.0426,134.0611,184.797,670.54
其中主要为:人工费用2,951.605,843.302,984.243,525.75
折旧摊销费358.34910.96703.02834.05
其他340.79421.331,999.08551.70
物料消耗13,397.3118,958.475,498.462,759.05

从研发费用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用、折旧摊销费、其他和物料消耗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逐年提高。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670.54万元、11,184.79万元、26,134.06万元和17,048.0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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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86%和3.66%。

4、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财务费用合计662.09710.52913.95-139.45
其中主要为:利息支出701.42788.04640.1299.95
票据贴现支出91.4018.97177.21-
手续费支出82.2836.5348.6535.43
利息收入-114.08-259.37-142.43-176.73
汇兑损益-116.2390.55190.40-98.09
未确认融资费用17.2935.80--

从财务费用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及票据贴现支出。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6%、

0.27%、0.10%和0.14%。

5、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期间费用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1.72%2.90%3.22%
恒源科技0.09%0.17%0.13%
盛和资源0.27%1.19%1.32%
同力日升0.59%0.62%2.72%
广日股份2.19%2.46%2.81%
平均值0.97%1.47%2.04%
中位数0.59%1.19%2.72%
发行人0.68%1.14%3.97%
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收入比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5.99%5.5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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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科技1.77%2.18%2.39%
盛和资源2.39%2.48%2.57%
同力日升2.62%3.22%3.41%
广日股份5.59%5.99%6.71%
平均值3.67%3.89%4.42%
中位数2.62%3.22%3.41%
发行人3.06%3.63%4.80%
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占收入比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2.05%2.44%2.12%
恒源科技0.39%0.91%0.91%
盛和资源1.01%1.84%2.20%
同力日升0.13%0.37%0.76%
广日股份-0.74%-0.45%-0.34%
平均值0.57%1.02%1.13%
中位数0.39%0.91%0.91%
发行人0.10%0.27%-0.06%
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奇股份5.27%4.10%4.00%
恒源科技0.52%1.05%2.91%
盛和资源3.56%3.17%3.05%
同力日升3.04%2.76%2.97%
广日股份3.43%3.38%3.39%
平均值3.16%2.89%3.26%
中位数3.43%3.17%3.05%
发行人3.86%3.31%3.55%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及其他公开数据整理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和管理费用占收入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体现了公司良好的费用管理及控制。发行人研发费用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体现了公司对研发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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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144.24950.03473.84463.64
教育费附加1,127.38936.74473.56462.49
房产税274.44493.39423.46361.13
土地使用税64.44157.23129.3698.78
印花税236.80327.33194.9061.6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24
垃圾处理费1.442.882.885.14
其他规费14.2122.5110.4711.49
合计2,862.972,890.111,708.471,486.58

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

2、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01.98-955.35-195.20-170.8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5.37--
合计-101.98-990.72-195.20-170.8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3、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准备-787.78-1,448.35-531.96-709.23
合计-787.78-1,448.35-531.96-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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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54-
合计--6.54-

5、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5.080.59-91.09-73.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17.27--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56.52708.34620.99504.50
合计351.60726.21529.91430.8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6、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已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置收益----
(2)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置收益23.5323.31-12.2917.87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23.5323.31-12.2917.87
合计23.5323.31-12.2917.87

7、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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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3,581.294,213.025,295.002,171.15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225.32988.13802.081,318.66
增值税即征即退4,460.023,243.011,373.611,006.39
合计8,266.648,444.167,470.694,496.21

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8、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赔款、罚款及违约金收入14.8199.6360.9958.74
其他174.722.4023.6975.33
合计189.53102.0484.68134.07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赔款、罚款及违约金收入。

9、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32.0971.36112.0856.8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5.87117.0249.71156.42
其他20.9163.385.036.62
合计58.87251.75166.81219.84

10、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267.644,974.222,904.403,481.23
递延所得税费用-407.11-1,080.87-449.90-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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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6.564.786.143.42
合计1,867.093,898.132,460.653,291.63

11、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53-93.70-62.00-138.5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65.053,967.785,304.412,16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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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银行理财收益256.52708.34620.99504.5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0.66-32.70-32.4270.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808.09968.281,739.17389.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69156.97129.93104.47
合计3,133.983,424.483,968.422,103.24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3.9419,495.3724,283.948,50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20.34-22,129.73-53,138.04-9,006.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0.917,563.8428,885.14-2,673.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070.844,846.04-138.26-3,068.4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4,941.92744,453.52342,482.98197,891.62
收到的税费返还7,455.585,293.202,981.233,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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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94.245,402.265,448.463,355.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191.73755,148.99350,912.66204,326.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8,652.20659,695.35282,582.47152,437.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577.0025,599.4019,374.2016,470.72
支付的各项税费27,734.8122,555.2112,242.9912,919.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803.7827,803.6712,429.0713,991.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767.79735,653.62326,628.72195,81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3.9419,495.3724,283.948,507.79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3.9419,495.3724,283.948,507.79
净利润38,727.7554,117.3022,870.6518,206.68

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存在一定的差异。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38,727.7554,117.3022,870.6518,206.68
加:资产减值准备889.762,439.07727.16880.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567.546,607.095,659.684,322.83
使用权资产折旧354.27689.09--
无形资产摊销1,023.142,053.581,661.82553.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2.3483.6014.435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53-23.3112.29-17.8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7.0249.71156.4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5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15.11907.28824.8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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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51.60-726.21-529.91-43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66.25-520.00-230.12-102.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6.25-560.87-219.78-90.6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550.71-88,015.15-21,257.086,255.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078.46-23,437.22-4,069.30-3,371.7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337.9262,190.0218,447.18-18,174.51
其他981.493,574.08328.9527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3.9419,495.3724,283.948,507.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6.52732.15620.9950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9.63229.6324.99165.1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8,345.00403,705.00146,838.0056,1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8,711.15404,666.79147,483.9956,849.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86.4917,431.313,692.5315,465.90
投资支付的现金--4,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685.2129,073.50560.5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9,845.00384,680.00163,656.0049,8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331.49426,796.52200,622.0365,856.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20.34-22,129.73-53,138.04-9,006.76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在报告期各期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这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对外投资及并购增加所致,另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增加了机器设备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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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13,116.0230,601.891,68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6,140.00-1,68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7,635.0025,981.0019,834.00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585.0039,097.0250,435.893,18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400.0025,201.0017,449.001,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81.425,490.624,101.744,358.8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7.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67841.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74.0931,533.1821,550.745,858.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10.917,563.8428,885.14-2,673.81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均保持较高的水平,主要的筹资活动包括2020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此外,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增加了中短期银行借款。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1、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5,465.90万元、3,692.53万元、17,431.31万元和13,486.49万元,主要为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所需而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等,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

2、股权资本支出

2019年度,公司以货币方式对迁安聚力和北京华宏进行了增资,进一步扩大和深入了再生资源业务,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2020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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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现金购买了鑫泰科技股权,进入了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行业,拓宽了公司在再生资源回收板块的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架构。同时对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完成出资。2021年,公司参股了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投资新设了宁波中杭,支付现金购买了万弘高新股权,进一步提升了产能规模,完善了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上述投资主要系公司根据其制定的发展战略,扩展和围绕主营业务控股或参股相关公司,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投资、增资或收购时间投资、增资或收购金额 (万元)
迁安聚力2019年8月3,000.00
北京华宏2019年10月10,835.16
鑫泰科技2020年3月81,000.00
苏州华卓2020年4月4,200.00
赣州华卓2021年至2022年3月5,400.00
苏州华卓2021年3月800.00
宁波中杭2021年5月、8月300.00
万弘高新2021年5月26,000.00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一至两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于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变更部分报表格式:

A、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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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两个项目;B、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C、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D、利润表中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E、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F、利润表中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G、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因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而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 负债表项目名称按原政策列示的账面价值按新政策列示的账面价值调整数
2018-12-312018-12-31
应收票据-33,306,294.2933,306,294.29
应收账款-213,756,352.26213,756,352.2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47,062,646.55--247,062,646.55
应付票据-300,000.00300,000.00
应付账款-408,360,540.15408,360,540.1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08,660,540.15--408,660,540.15

(2)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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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及计量原则;金融资产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000,000.00110,000,000.00
应收票据33,306,294.29-25,996,557.947,309,736.35
应收款项融资25,996,557.9425,996,557.94
其他应收款8,447,098.32-64,252.058,382,846.27
其他流动资产138,405,679.59-109,935,747.9528,469,931.64
短期借款15,000,000.0028,571.5515,028,571.55
其他应付款9,754,433.81-28,571.559,725,862.26

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000,000.00110,000,000.00
应收票据26,539,162.80-22,885,162.803,654,000.00
其他应收款5,187,240.60-108,465.365,078,775.24
应收款项融资22,885,162.8022,885,162.80
其他流动资产169,215,513.57-109,891,534.6459,323,978.93

(3)《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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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2、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运输费用作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因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74,467,164.3013,317,136.46-61,150,027.84
合同负债54,600,479.7154,600,479.71
其他流动负债6,549,548.136,549,548.13

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71,059,043.0713,317,117.48-57,741,925.59
合同负债51,261,752.1451,261,752.14
其他流动负债6,480,173.456,480,173.45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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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旧准则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新准则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调整数
预收账款105,792,850.9218,359,187.73-87,433,663.19
合同负债78,061,829.4278,061,829.42
其他流动负债9,371,833.779,371,833.77
营业成本2,853,649,072.452,895,263,852.2641,614,779.81
销售费用80,067,463.5338,452,683.72-41,614,779.81

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项目旧准则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新准则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调整数
预收账款81,323,766.2718,066,878.46-63,256,887.81
合同负债56,373,204.7756,373,204.77
其他流动负债6,883,683.046,883,683.04
营业成本773,753,991.54793,721,681.9419,967,690.40
销售费用40,614,966.4320,647,276.03-19,967,690.40

3、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原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

(3)公司按照会计政策之“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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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2,988,317.462,988,317.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9,441.162,099,441.16
租赁负债888,876.30888,876.30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对外担保、重大诉讼等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事项

2020年6月,因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供货合同》项下货款支付义务,拖欠华宏科技货款265万元,华宏科技将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诉至江阴市法院,请求唐山嘉华泵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265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等。2020年8月,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认为华宏科技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反诉华宏科技,请求:(1)解除《供货合同》;(2)华宏科技退还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合同款2,38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3)华宏科技将其供应设备取回并将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厂区恢复原状;(4)赔偿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损失2,567.98万元。2021年5月,江阴市人民法院组织本案首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外,唐山嘉华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将原主张华宏科技赔偿唐山嘉华的损失由2,567.98万元增加至5,960.00万元;2021年7月,江阴市人民法院组织了本案第二次庭审。唐山嘉华后向法院提交《撤回部分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撤回赔偿损失5,960万元诉讼请求中关于赔偿废钢采购费的诉讼请求,撤回金额为26,196,229.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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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诉讼代理律师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嘉华泵阀有限公司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审理情况说明》:“唐山嘉华就其案涉所供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设计存在缺陷’的主张,存在难以举证的困难。唐山嘉华在本案中的目前状态,其各项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2022年2月7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苏0281民初3889号),裁决:(1)驳回唐山嘉华的诉讼请求;(2)唐山嘉华应向华宏科技支付价款265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149.7250万元;(3)驳回华宏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2月14日,唐山嘉华因不服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状》,请求:(1)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唐山嘉华的一审诉讼请求,驳回华宏科技的反诉请求;(2)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律师费由华宏科技承担。

2022年6月2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唐山嘉华与华宏科技之间的争议内容涉及专业问题,应通过鉴定的方式查明,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撤销江阴市人民法院(2021)苏0281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江阴市人民法院重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诉讼尚在审理中。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重大诉讼系指单笔诉讼标的虽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标准,但出于谨慎考虑,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诉讼。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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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未来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62%、23.64%、30.27%和

31.2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且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增加,资本实力得以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率短期内将有所上升,但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

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公司围绕再生资源、电梯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收购北京华宏、设立苏州华卓、增资迁安聚力、收购鑫泰科技、参股赣州华卓、设立宁波中杭、收购万弘高新。公司再生资源运营业务拓展至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领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再生资源产能将继续提升,从而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公司打造成循环经济领域的知名企业,为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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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本次发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7,000万元收购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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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华宏科技持有万弘高新100%股权,万弘高新将成为华宏科技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6,000.00万元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按照收购协议约定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发行人已于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7日、2022年7月7日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情况如下:

付款时间收款人金额(万元)
2021/5/10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68.60
2021/5/10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49.00
2021/5/10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0
2021/5/10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372.40
2021/5/28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744.80
2021/5/28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1,042.72
2021/5/28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752.00
2021/5/28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5,660.48
2021/6/17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480.2
2021/6/17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672.28
2021/6/17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3,649.52
2021/6/17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8.00
2022/7/7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00
合计26,510.00

万弘高新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其完成工商变更后,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万弘高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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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夏禹谟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收购前后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收购前,万弘高新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盛新锂能(002240.SZ)持有万弘高新5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85.7151.00%
2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5,320.0037.24%
3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980.006.86%
4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700.004.90%
合计14,285.71100.00%

截至本次收购前,万弘高新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本次收购后,万弘高新成为华宏科技全资子公司。

4、主营业务情况

万弘高新的主营业务为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稀土氧化物,目前年处理废旧磁性材料6,000吨(环评批复的稀土氧化物产出量约为1,048吨/年),产品以氧化镨钕为主,并涵盖氧化钆、氧化钬、氧化镝、氧化铽以及其他含稀土元素氧化物。

5、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1]A875号审计报告,万弘高新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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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154.5427,112.50
负债总额7,353.547,713.78
净资产21,801.0019,398.72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8,577.8921,656.10
营业利润2,432.282,182.17
净利润2,402.282,48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5.562,728.01

6、定价依据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弘高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万弘高新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801.00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27,033.61万元,评估增值5,232.61万元,增值率24.00%。收益法的评估值为26,515.10万元,评估增值4,714.10万元,增值率21.62%。本次交易定价采用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27,000.00万元。

7、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3: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

乙方4:赣州市恒易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系乙方合计所持万弘高新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实缴资本14,285.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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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价格

本次甲方收购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以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27,033.61万元为依据,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7,000万元。甲方将分四次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给乙方,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按照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获得每次股权转让款。同时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本协议中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均按照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自承担。

①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1000万:

a.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

b.乙方1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②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达到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60%;

a.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生效;

b.甲方及乙方1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协议;

c.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

d.标的公司、原股东按照甲方的尽调清单向甲方出示或提交的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陈述、信息等原件及影印件均为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绝无任何隐瞒、篡改、疏漏;该等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的并经相关公司的有权机关批准及授权;所有该等文件或资料所记录发生过的交易或行为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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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标的公司的相关资质、证照合法、有效,且不存在被吊销、到期无法延展、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限制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形;

f.标的公司没有发生如下不利事件或其他情形,包括:(I)与标的公司、原股东所作各项陈述与保证内容不符的不利情形;(II)与向甲方所披露信息不符的不利情形;以及(III)对其经营环境、财务状况及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利事件或其他情况;

g.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与保证。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供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资料。

③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第三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达到26,000万元;

a.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b.甲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办理完成交接手续;

c.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与保证。

④股权转让尾款1000万元在工商变更完成后3个月届满之日支付给乙方,但前提是乙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陈述和保证的情况。

(3)期间损益

①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当日)至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止(含当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②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将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连贯性,其经营性质或方式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除在一般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外,不会订立任何实质性改变其经营性质或方式的其他协议、合同、安排或交易。

(4)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①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自交易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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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之日起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②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8、项目实施的背景

(1)下游市场对稀土需求不断增加

目前稀土氧化物主要被下游企业用于生产稀土永磁材料,并被广泛应用于变频空调的压缩电机、风电直驱电机、新能源汽车、汽车EPS转向系统、工业机器人、3C端的VCM(手机相机自动对焦)和听筒等诸多领域。

在变频空调领域,2020年中国空调产量1.88亿台,其中采用稀土永磁压缩电机的变频空调市场占用率约为45%。随着新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9)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变频空调市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在风电领域,2020年10月发布的《风能北京宣言》预计“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50GWh以上的风电装机量,即未来5年风电新增装机量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4%,同时目前国内风电直驱电机渗透率约为30%至35%,考虑到直驱电机具备较强的无功补偿、低电压穿透能力,对电网冲击较小,预计风电直驱电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占汽车销量的20%左右,据此测算,未来5年新能源汽车的年复合增长率将高达36%;此外,节能电梯、3C和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亦将持续增长;整体来看,未来5年国内市场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5.5%。

受下游市场对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传导,市场对稀土氧化物的需求亦不断增加,而我国稀土总量开采指标增长有限(2020年相比2019年增长6%),供需缺口较为明显。

(2)稀土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成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重要补充

在全球经济发展对稀土需求日益加速的背景下,稀土作为重要战略储备,我国稀土资源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并促进稀土行业的持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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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近年来我国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业实施指令性生产计划。根据国家工信部于2012年6月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目前所有从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企业都得根据计划指标来开展生产工作,未获计划指标的企业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但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的业务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未受到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限制。

因此,在稀土资源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而市场应用需求量却持续增长的市场形势下,利用稀土废料提取稀土氧化物成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重要补充。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稀土行业兼并重组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保护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

自《若干意见》发布至今,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六大稀土集团主导的行业发展格局,对提升稀土资源保护能力、全行业实现绿色转型、有效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有利于提高稀土废料综合利用的产业集中度,符合国家政策的指导意见。

(4)公司已在稀土废料原料供应端提前布局

公司已于2021年2月与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稀土”)等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在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兴建年处理6万吨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旨在依托龙南当地的区位和产业政策优势,做大做强稀土产业,促进稀土回收料的综合再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南方稀土与华宏科技各自在稀土开采、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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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分离及永磁材料制作和磁材回收料综合回收利用领域的优势,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和互惠共赢。上述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稀土业务进一步增产扩能在原材料供应方面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9、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业务产能有限,通过本次收购扩大产能,有利于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开展稀土废料综合利用业务,鑫泰科技拥有约2,958.44吨/年稀土氧化物的产能。受下游稀土永磁材料诸多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影响,目前鑫泰科技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但其所能提供的稀土氧化物产品仍难以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对于增加产能具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根据工信部于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稀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通知》、江西省于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稀土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工信部等十二部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受到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国家支持稀土行业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因此,公司通过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可以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满足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

(2)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助力公司稀土业务板块做大做强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通过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巩固公司在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地位。结合公司前期布局的年处理6万吨磁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公司在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将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获得成本和定价优势,亦有利于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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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并购整合公司的管理操作经验

华宏科技先后于2015年和2020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和鑫泰科技100%股权,其中,威尔曼是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鑫泰科技是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完成上述并购后,华宏科技的盈利能力实现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公司及管理团队前期积累的并购整合经验,为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及后续的整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具备行业内企业并购整理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泰科技系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对行业内企业进行并购整合的能力。鑫泰科技曾于2017年3月收购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2019年吉水金诚的生产经营已走上正轨,目前吉水金诚已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万弘高新在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面与鑫泰科技相似,且同处于江西省吉安市,鑫泰科技收购吉水金诚所积累的相关经验可以快速复制推广至万弘高新,有利于本次收购完成后万弘高新快速实现效益。

(3)公司稀土氧化物产品供不应求,可消化本次收购新增产能

受益于下游行业稀土永磁材料的旺盛需求,鑫泰科技的稀土氧化物产品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公司本次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后将新增稀土氧化物产能约1,048吨/年,可部分缓解供应不足的矛盾。

下游市场对稀土氧化物的旺盛需求有利于消化公司本次收购新增产能。

(二)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生产车间,实施主体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9个月。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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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有的土地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厂房约8000多平米;(2)购置150吨桥式起重机、数控定梁龙门铣镗床\焊接机器人等高端生产设备,扩大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等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国内铁金属自给率

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工信部研究编制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25年资源保障目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铁、锰、铬等矿石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其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铁金属自给包括国产铁矿石、国产废钢两大类资源,尽管国内铁矿储量并不低,但受制于开采成本较高、品位较低、产能投资建设少的影响,预计到2025年国内铁矿供给无法大幅释放增量,难以成为提升铁金属自给率的重要支撑点。废钢铁(简称废钢)是现代钢铁工业主要的不可缺少的铁素原料,也是唯一可以大量替代铁矿石的原料,是节能载能的再生资源。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后期,过去快速发展在城市建设和耐用品消费上积蓄了大量钢材资源;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内循环为主的阶段,汽车和家电耐用品消费迎来加快更新淘汰,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废钢资源总量将非常充足,废钢铁资源总量将不断增加。十四五期间废钢产业发展迎来政策加码和经济内循环下的资源释放支撑,从而有利于提高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行业高速发展可期。因此,本次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废旧钢铁的回收利用,有利于实现《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的铁金属国内自给率目标。

(2)有利于降低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度、促进能源节约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和消费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十年来,我国铁矿石进口量从2010年的

6.2亿吨增长到2019年的10.7亿吨,对外依存度高达80%以上。而困囿于国内铁矿品位低、品质差、开采成本高等原因,我国铁矿石中长期依然还将高度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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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进口。从铁矿石供给侧结构性来看,全球铁矿石供应来源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巴西两国。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和FMG公司四大铁矿巨头垄断了全球几乎所有的在产高品位铁矿石资源、50%的铁矿石产量和75%左右的铁矿石海运量。2019年,中国从澳大利亚、巴西两国进口铁矿石量达到8.94亿吨,占总进口量的83.5%。中国铁矿石进口对澳大利亚和巴西存在较高的依赖。同时,相较于与铁矿石,废钢铁是一种载能资源和环保资源,与用铁矿石生产1吨钢相比,用废钢铁生产可节约铁矿石1.6吨、减少350公斤标准煤、减少1.4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减少3吨固体废物的排放,具有较大环保、低耗价值。

因此项目的建设可以降低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度,而且在节能降耗方面意义重大,对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3)本项目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华宏科技在我国废钢加工设备领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国内市场龙头企业。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统计,华宏科技生产的废钢循环利用装备已连续多年营收位居国内第一、第二,是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废钢加工装备主要包括液压金属打包机、鳄鱼式剪断机、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金属屑压块机等,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超过百余家,除了本公司和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批量生产大型废钢加工装备外,大部分企业只能生产中小型液压金属打包机、鳄鱼式剪切机、中小型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金属屑压块机等,由于其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市场供应过剩,已成为红海。本募投项目产品为智能化报废汽车拆解成套装备、1250吨以上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1000吨以上大型液压金属打包机,利润率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公司在核心技术、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华宏科技现有业务的有力支持,满足市场需求,也是华宏科技坚持差异化、高端化引领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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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解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属于报废汽车拆解的后处理装备,为其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2)符合钢铁产业的发展趋势

2020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53亿吨、同比增长5.16%;生产生铁8.88亿吨,累计同比增长4.26%;生产钢材13.25亿吨,累计同比增长7.72%。2020年我国炼钢企业废钢消耗量约2.3亿吨,2020年国内综合废钢比约21.7%,远低于国际上48%的平均水平,减少铁矿石应用及污染排放是大势所趋。

同时国际上目前主要以短流程炼钢为主,而国内仍大量采用长流程炼钢。相比长流程法,短流程法具有以下优势:投资小、劳动效率高、环境友好。和长流程炼钢法相比短流程炼钢法优势明显,在发达国家短流程法普及度极高,因此对废钢的利用率也远高于国内,短流程炼钢法的原料70%~90%使用废钢,因此以废钢作为原料的短流程技术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本项目所涉产品的市场空间很大。

2020年12月,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正式颁布,正式打开了我国废钢进口的大门,将有效增加国内废钢供给,缓解国内废钢市场供需紧张的局面;同时废钢产业快速规范化发展,也给废钢加工设备带来增量的市场空间。

(3)市场需求较大,可充分消化本募投项目产能

从市场需求方面分析,虽然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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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均有待提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各类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各类生产、生活类废弃物也将快速增加,资源再生利用的压力将不断加大。从长远来看,为了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投入将继续保持一个高水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也将继续作为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再生资源加工设备制造业仍将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

从市场供给角度分析,我国再生资源加工设备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与成熟的国外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尚不能充分、有效满足客户的多品种、个性化、质量、规模等方面的需求,只有部分企业能够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生产能力、丰富的销售和服务经验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由于行业内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生产能力局限在传统打包、剪切设备,因此在中低端市场呈现供需两旺趋势,而在大型液压废钢剪断机和液压金属打包机等高端市场上,本行业将在较长时期内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4)强大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经验

华宏科技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液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公司开始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研究,2019年废旧汽车高效资源化拆解回收关键技术及自动化成套装备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Y81型高效节能型液压金属打包机、Q91Y龙门式液压废钢剪切机均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20年11月,Y81-2000型金属打包液压机、Q91Y-2000型龙门式剪断机两项产品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新产品鉴定,该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本募投项目所涉机型已全部经客户实际使用,因此技术文件完整、生产工艺成熟、质量控制规范、产品性能稳定,保证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3,275.97万元,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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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比例
1建筑工程(含设备基础)3,103.8223.38%
2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7,278.4454.82%
3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37.091.03%
4基本预备费525.973.96%
5铺底流动资金2,230.6416.80%
合计13,275.97100.00%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总投资13,275.97万元,建设期9个月,项目达产后年均收入为28,185.84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13年(含建设期),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26%。

6、项目审批情况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利用已有土地新建厂房,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产证证书宗地位置宗地面积(㎡)用途终止日期
华宏科技澄土国用(2005)第011788号江阴市周庄镇周西村12,594.60工业2055.10.11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华宏科技,华宏科技已经于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程序,项目代码2107-32067-89-02-731743,备案证号:江阴周庄备[2021]87号。

本募投项目生产环节主要为下料、焊接加工、机加工、机械系统组装、总装、成品检验及包装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建设项目属于“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类别,且该项目工序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故该项目无需编制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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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万元,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支持和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业绩实现了稳步提升,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6,134.04万元337,568.77万元和677,682.88万元。除因为收购鑫泰科技导致营业收入规模增加外,公司原有业务亦保持增长趋势,使得公司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总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加大了公司对日常经营现金流的需求。

未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规模会仍会持续增长,进而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更高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灵活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助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巩固竞争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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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规范。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增加公司在再生资源产业领域的产能规模,为公司下一步的业务拓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业务承接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有所增强,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可能有所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整体财务实力将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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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2020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800万元。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1021号),鑫泰科技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81,1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000.00万元。

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的股权,其中向刘卫华发行11,545,993股股份、向夏禹谟发行8,887,599股股份、向余学红发行10,512,972股股份、向张万琰发行7,155,073股股份、向刘任达发行6,577,565股股份、向陈圣位发行6,156,378股股份、向徐均升发行3,066,052股股份、向黄迪发行2,190,037股股份、向徐嘉诚发行2,190,037股股份、向郑阳善发行1,769,823股股份、向胡月共发行1,520,707股股份、向朱少武发行1,682,677股股份、向谢信樊发行1,020,496股股份、向胡松挺发行761,037股股份、向陈敏超发行464,013股股份、向赵常华发行464,013股股份、向姚莉发行116,893股股份、向郭荣华发行64,940股股份、向廖雨生发行15,771股股份,合计发行66,162,076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7.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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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华宏科技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公司持有鑫泰科技100%股权。上述增资业务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B020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86,13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22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17,999,996.82元,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13,000,000元后余额304,999,996.82元于2020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审计,验资及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65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349,996.82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B02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性质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641601040026460已销户

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将该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349,996.8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300,551,947.00元(包括本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去银行手续费和服务费后的余额2,874,805.05元,已转入本公司基本账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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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30,499.99968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055.194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055.194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0年度30,055.194700
2021年度-
2022年1-6月-
投资项目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总额募集后投资 总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募集后投资 总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购买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购买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30,334.99968230,055.19470030,055.19470030,334.99968230,055.19470030,055.194700-2020年3月
合计30,334.99968230,055.19470030,055.19470030,334.99968230,055.19470030,055.194700-

注: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13,000,000元后余额304,999,996.82元于2020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1,65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349,996.82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300,551,947.00元(包括本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节余的募集资金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去银行手续费和服务费后的余额为2,874,805.05元,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将该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本公司基本账户。

3、“购买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3月,系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鑫泰科技的合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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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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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 1-6月
购买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不适用8,500.0010,000.009,711.218,649.6531,892.4921,895.3862,437.52

注1:2020年3月,鑫泰科技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华宏科技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公司持有鑫泰科技100%股权,纳入华宏科技2020年度合并报表的鑫泰科技2020年4-12月净利润为7,866.02万元。上表中2020年度实际效益8,649.65万元,系2020年度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16.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注2:2021年度实际效益为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系2021年度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204.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注3:2022年1-6月实际效益为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系2022年1-6月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11.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注4:达到预计效益是指鑫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2020年度)实际完成的业绩达到刘卫华等19名鑫泰科技原股东承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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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所购买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权属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

(1)核准公司向刘卫华发行11,545,993股股份、向夏禹谟发行8,887,599股股份、向余学红发行10,512,972股股份、向张万琰发行7,155,073股股份、向刘任达发行6,577,565股股份、向陈圣位发行6,156,378股股份、向徐均升发行3,066,052股股份、向黄迪发行2,190,037股股份、向徐嘉诚发行2,190,037股股份、向郑阳善发行1,769,823股股份、向胡月共发行1,520,707股股份、向朱少武发行1,682,677股股份、向谢信樊发行1,020,496股股份、向胡松挺发行761,037股股份、向陈敏超发行464,013股股份、向赵常华发行464,013股股份、向姚莉发行116,893股股份、向郭荣华发行64,940股股份、向廖雨生发行15,77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800万元。

2020年3月24日,鑫泰科技领取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华宏科技名下,双方已完成鑫泰科技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公司持有鑫泰科技100%股权。

(二)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购买资产系股权资产,自合并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买资产即鑫泰科技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861.09万元,相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86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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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 2022年1-6月发生额2021-12-31/ 2021年度发生额2020-12-31/ 2020年4-12月发生额
总资产150,347.92121,222.7675,27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96,386.1678,872.6349,708.09
营业收入249,560.19289,917.70108,566.84

(四)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4-12月
公司各期合并报表纳入的鑫泰科技的净利润22,137.3330,857.747,866.02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鑫泰科技2020年4-12月的净利润7,866.02万元纳入了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注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鑫泰科技2021年度的净利润30,857.74万元纳入了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注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鑫泰科技2022年1-6月的净利润22,137.33万元纳入了公司2022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

(五)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1]E1193号、苏公W[2022]E1177号专项审核报告,鑫泰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期间项目名称实际数承诺数完成率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与经本公司书面认可并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但后者的金额不得超过补偿义务人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8,649.658,500.00101.76%
2021年度31,892.4910,000.00318.92%
2022年度9,711.21

(六)收购资产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关于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关于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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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关于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鑫泰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10,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就鑫泰科技2020年度盈利情况作出的预测数额(即9,711.21万元)。实际净利润指经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与经本公司书面认可并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但后者的金额不得超过补偿义务人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

盈利补偿期间,依照下述方法计算每期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

鑫泰科技在2020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者2021年度与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合计数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应当按照其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鑫泰科技股份数占公司合计持有鑫泰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对本公司承担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优先以本次交易所获得本公司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后不足的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如下:

(1)当期应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承诺的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总额

(2)补偿顺序及方式

补偿义务人对本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时,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华宏科技股份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华宏科技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的,或补偿义务人当期违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或由于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华宏科技股份质押、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其他原因被限制/无法进行回购且或转让的,则在前述任何情况下,补偿义务人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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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义务人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2022年度结束后分别根据标的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21年度与2022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情况对华宏科技进行补偿,在各期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超出的净利润不计入下一期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上取整的方式进行处理。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1]A539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16.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49.65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2]A390号),2021年度鑫泰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204.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892.49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于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182号)认为,华宏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华宏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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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士勇胡品贤胡品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大勇周经成刘卫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斌戴克勤杨文浩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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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国凯陈 洪李建囡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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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品荣周世杰顾瑞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方明黄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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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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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卓继伟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 翔 胡古月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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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二)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_______________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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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吴朴成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阚 赢 杨学良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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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张彩斌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柏凌菁

_______________

吴劼锐

_______________

朱佑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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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机构出具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_______________

张行行

_______________

崔爱巧

_______________

徐梦琪(已离职)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吕柏乐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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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机构出具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__

王倩倩(已离职)

_______________

顾 顶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陈小兵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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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4、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公司、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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