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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30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2年11月28日以电话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各位监事共同推举邢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邢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具体内容与“5、发行的数量”具体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发

行价格调整为8.27元/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5、发行的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3,369,17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43,369,175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45,102,78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现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邢永刚:博士研究生。历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主任助理、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兼任上海健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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