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增至3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11月修订)》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11月修订)》。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有1/3以上席位。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有1/3以上席位。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四、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