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2-044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并参考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公司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变动比例。各期末实际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动,不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组合划分由原账龄组合变更为按客户类别(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及其他)划分逾期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由原账龄组合变更为按业务性质类别(保证金、其他)划分逾期账龄组合。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基础,使用下列准备矩阵: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采用的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按原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款项(%) | 其他应收款(%)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1.00 | 1.00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含2年) | 15.00 | 15.00 |
2至3年(含3年) | 30.00 | 30.00 |
3至4年(含4年) | 65.00 | 65.00 |
4至5年(含5年) | 65.00 | 65.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
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基础,使用下列准备矩阵: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采用的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应收账款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款项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 逾期账龄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 逾期账龄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企业 | 逾期账龄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 ||
保证金组合 | 逾期账龄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组合 | 逾期账龄 |
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按逾期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结合债务人经济状况和趋势等前瞻性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因此,以逾期及逾期时间长短作为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的变动比例计提,比简单划分账龄、固定比例计提更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的定义要求。结合公司合同情况和客户结构
分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原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计提比例,已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预期损失风险。2.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公司重新制定了与应收款项相关的考核办法和规定,市场人员与项目承揽相关的绩效薪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绩效薪酬发放时间以回款时间为准,发放金额随回款时间的延长而递减,原有对应收款项只按账龄划分已无法满足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要求。同时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以法律手段清收应收账款的力度,公司按照客户性质在选择是否采取法律手段时予以分类管控。按客户性质对公司应收款项进行分类,更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管理,以及加大催收特别是法律诉讼催收的力度。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综合对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偏高。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账龄1-2年、2-3年、3-4年、5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较之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综合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并参考可比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以2022年9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不会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小于10%。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的会计估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准确的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公司2022年11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元地信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