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59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 1-3 |
2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1-2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593号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亿纬锂能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亿纬锂能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亿纬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亿纬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亿纬锂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亿纬锂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00Z059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双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才玉 |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7号)的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2,970,61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95元。截至2022年11月2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2,970,6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03,74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596,254.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7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本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项目 |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437,456.12 | 340,000.00 |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412,683.00 | 26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
合 计 | 1,150,139.12 | 900,000.00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150,139.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1月23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73,105,166.8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项目 |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3,400,000,000.00 | 1,130,695,169.03 |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 2,600,000,000.00 | 1,042,409,997.82 | ||
合 计 | 6,000,000,000.00 | 2,173,105,166.85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