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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30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

为留住公司的优秀人才,稳定员工士气,充分发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性,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予以调整。公司拟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时间延长一年,并据此将第二期行权期开始时间往后递延一年,第二期行权期结束时间保持不变。

董事NAM DAVID INGYUN、杨松楠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唐娅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近亲属,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拟制定《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4)。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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