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485,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2%。本次部分解除质押后,方利强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5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
47.55%,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1,485,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本次部分解除质押后,李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2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14.37%,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7,66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1%,累计质押股份48,7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38.15%,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方利强 | 李敏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0,800,000 | 4,4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1.81 | 12.1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09 | 1.67 |
解质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2022年11月29日 |
持股数量(股) | 91,485,422 | 36,179,000 |
持股比例(%) | 34.62 | 13.6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43,500,000 | 5,2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7.55 | 14.3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46 | 1.97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根据股东自身需要,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合计为30,7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4.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2%,融资余额4,200.00万元。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质押延期购回之后,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38.15%,未达到或超过50%。
2、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方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本次延期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延期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方利强 | 91,485,422 | 34.62 | 54,300,000 | 43,500,000 | 47.55 | 16.46 | 0 | 0 | 0 | 0 |
李敏 | 36,179,000 | 13.69 | 9,600,000 | 5,200,000 | 14.37 | 1.97 | 0 | 0 | 0 | 0 |
合计 | 127,664,422 | 48.31 | 63,900,000 | 48,700,000 | 38.15 | 18.43 | 0 | 0 | 0 | 0 |
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3、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4、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