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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公告编号:2022-149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能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洪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070, 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2,733,333)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409,999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9,143,332股(含本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12)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13)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投项目以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严格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之上,根据公司对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制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金额,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确定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确定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上市后分红机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在本次发行后实施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公司将面临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公司拟采取相关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岀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在本次发行申报文件中做出相关承诺并制定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岀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就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就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筹备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1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需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相关制度,公司拟制定和完善如下制度:

(1)《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筹备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2-1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70,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筹备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2-1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12,570,301100%00%00%
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12,570,301100%00%00%
分配政策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6《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12,570,301100%00%00%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岀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8《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12,570,301100%00%00%
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9《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12,570,301100%00%00%
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12,570,30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奕奕、王宁

(三)结论性意见

四、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065.24 万元、3,060.8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7.11%、

10.05%,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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