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