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证券代码:600560 公告编号:临2022-02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1年末,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6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727.1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0,779.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714.98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4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明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200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3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黄 斌 | 2019年12月 | 监督管理措施 | 陕西证监局 | 因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相关商誉减值审计存在问题,被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刘明洋、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审众环2021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及中天运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与中天运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前收到了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相关事项的报告。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