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刘帮柱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帮柱先生因工作分管范围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任后,刘帮柱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帮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帮柱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监事会对刘帮柱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由于刘帮柱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帮柱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提名潘友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022年11月29日,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潘友根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潘友根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潘友根先生简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潘友根先生简历潘友根先生,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淮北煤矿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1993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机关财务科科长;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管理科科长;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9年4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处长、结算中心主任;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中煤矿建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中煤矿建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22年9月任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9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