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闫友惠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利润分配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84,092,077.12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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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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