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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12-03-29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3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4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6
第四节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8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11
第六节公司治理结构――――――――――――――13
第七节股东大会情况介绍――――――――――――15
第八节董事会报告―――――――――――――――16
第九节监事会报告―――――――――――――――20
第十节重要事项――――――――――――――――21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22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66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3
第一节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
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财务负责人赵敏女士郑重声明: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4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SHINING METALS GROUP INC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筱青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夏文树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传真:(0756)3329002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担杆镇综合大楼A21室
邮政编码:519020
四、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互联网址: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担杆镇综合大楼A2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担杆镇综合大楼A21室
邮政编码:519020
互联网址:(无)
公司电子信箱:xg0405@sina.com.cn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gfzr.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股份简称:鑫光3
股份代码:400028
股票交易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七、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4月17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12楼
公司最近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3月4日
公司最近变更注册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担杆镇综合大楼A21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85401
税务登记号码:44040119252393X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5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兴业路215号富和新城3栋二层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84,092,077.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092,077.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1,575,34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83.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83.56
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损益的项目及相关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2,516,727.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2,516,727.2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516,727.2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2,516,727.21
二、公司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84,092,077.12 -17,109,286.78 -66,982,790.3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092,077.12 -17,109,286.78 -66,982,790.3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71,575,349.91 -4,800,386.10 -66,774,963.81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83.56 39,219.72 -58,103.28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总资产527,068.77 68,337,636.97 -67,810,568.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27,626,491.05 -643,534,413.93 -84,092,077.12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7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0.2208 -0.0449 -0.1759
稀释每股收益-0.2208 -0.0449 -0.1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879 -0.0126 -0.17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00 0.0001 -0.0001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102 -1.6894 -0.2208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少数
股东
权益
合计
期初数380,925,448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85,440,625.82 -643,534,413.93
本期增加-84,092,077.12 -84,092,077.12
本期减少
期末数380,925,448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369,532,702.94 -727,626,491.05
变动原因本年度净利润变动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8
第四节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股本变动情况表
1、公司股本总额:380,925,448股。
2、股本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股份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
股份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合计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合计
38,999,473
38,999,473
190,537,410
38,464,895
268,001,778
112,923,670
112,923,670
38,999,473
38,999,473
190,537,410
38,464,895
268,001,778
112,923,670
112,923,670
三、股份总数380,925,448 380,925,448
二、股东情况
1、股本总数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指已确权)总数为18641户。
2、报告期内前十名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年度内
增减
年末持股
数量
比例
(%)
股份类别
(已流通
或未流
通)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
股东性质
(国有股东
或外资股
东)
1
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110468379 29.00 未流通民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9
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23864895 6.26 未流通国有
3 青海铝厂16767283 4.40 未流通国有
4
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15530763 4.07 未流通民营
5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14600000 3.83 未流通国有
6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
广东公司(现为广东
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
有限公司)
12424610 3.26 未流通12424610 国有
7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公
司
11044097 2.89 未流通国有
8 山西铝厂6191993 1.63 未流通国有
9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4497025 1.31 未流通国有
10 兰州连城铝厂4935334 1.29 未流通国有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的说明第三、第八大股东同属中国铝业公司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
限的说明
股东名称约定持股期限
无无
3、前10名流通股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1 王海定1,007,764
2 陈思宇707,200
3 陈君668,142
4 邵建平583,643
5 罗雪438,964
6 吴兑418,500
7 刘光明408,100
8 王侠376,900
9 梁秩梅330,000
10 黄晶317,300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相互间的关联关系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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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本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5、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法定代表人:陈瑞展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投资项目策划、国内贸易。
6、实际控制人情况:
深圳市中房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为陈瑞展先生。
7、股权质押、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无质押、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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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
股数
年末持
股数
变动原因
张筱青董事
长、总
裁
男47 2010.08-2013.12 0 0
翁克鸿董事男55 2010.08-2013.12 0 0
陈武壮董事男47 2010.08-2013.12 0 0
刘启亮董事男48 2010.08-2013.12 0 0
柴维嘉董事男56 2010.08-2013.12 0 0
邱传津董事男43 2010.08-2013.12 0 0
黄卫平董事男47 2010.08-2013.12 0 0
闫友惠监事女37 2010.08-2013.12 0 0
师青春监事男47 2010.08-2013.12 0 0
葛明监事男41 2010.08-2013.12 0 0
赵敏财务总
监
女58 2005.12-至今0 0
夏文树董秘、
副总裁
男47 2002.02-至今0 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所在股东单位及任职
张筱青深圳市安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翁克鸿深圳市中房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启亮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现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柴维嘉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华证资产管理公司联合资金清理办公室主任
陈武壮深圳市隆金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传津深圳市合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卫平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闫友惠金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师青春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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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按月领取工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同上)
2、公司监事(同上)
3、高级管理人员(同上)
4、核心技术人员(无)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3、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总裁张筱青先生的提议,任命唐先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六、公司员工情况:
公司目前共有员工4人。
1、员工教育程度:硕士研究生、本科
2、各部门专业结构:财经、法律、中文专业
3、员工年龄分布:37岁至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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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
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明确的意见,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
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依法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6、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信
息。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的作出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运作。
二、公司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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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
2、人员独立情况:公司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裁、副
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在公司领取薪酬,没有在股东单位兼
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情况。
3、机构独立情况:公司设有财务部、证券部两个部门,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
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
4、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能独立申报纳税。
5、资产独立情况: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固定资产中房产建筑物已被
法院查封。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设独立董事。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及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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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临时股东大会: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15日下午三点整在深圳市罗湖区延
芳路32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123,218,0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34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的议
案》。
2、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7日下午三点整在深圳市罗湖区延芳
路32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122,892,9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2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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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回顾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停止,无经营活动。
(二)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已完全停止,原有的实物资产及股权资产均已被抵押、查
封、拍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任何营业收入和投资行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
(三)报告期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构成(占总资产的比重) 期末数期初数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100,247.17 119,130.73 -15.85
应收账款43,400,345.46 -100.00
其他应收款142,229.08 142,229.08 0.00
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24,333,106.08 -100.00
固定资产284,592.52 342,825.62 -16.99
财务数据期末数期初数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所得税费用率
资产构成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内资产有所变动,其一:现金余额有小幅减少,其二:是固定资
产净值年度有所减少,原因是按正常计提折旧费。第三:将原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欠款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第四: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所持有的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股权:2005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受理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险中心及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的职工申请宣告
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案,后该法院已依法宣告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
司破产,本期公司获得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05)六民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麦科特纺织南京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宣告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公司本期对该投资计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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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全额减值准备。
因为报告期内无任何业务收入,故无法计算以上财务数据。
(四)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同比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83.56 39,219.72 -148.15
现金流入小计524,781.71 1,034,806.06 -49.29
现金流出小计543,665.27 995,586.34 -45.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80.00 -100.00
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出小计16,080.00 -1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出小计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净增加额-18,883.56 23,139.72 -181.61
现金流量构成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向现任大股东借款,以维持公司目前正常运行。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
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2005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受理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
险中心及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的职工申请宣告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案,后
该法院已依法宣告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本期公司获得南
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05)六民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
财产已分配完毕,宣告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
(六)公司存在的主要优势和困难及应对措施
公司主要优势是主要股东所处的行业诸如房地产、有色金属等具有广阔的发展前
景,有可利用的资源优势,但公司目前所有业务停止,巨额债务缠身,资不抵债,困难
重重。应对措施: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清理多年来的债务,争取早日实现债务和解。
二、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一)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本公司属于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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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挑战远远大于机遇。
(三)2012年工作计划
在已完成公司债务情况的清理摸底的基础上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初步接洽,协商债务
和解方案。
(四)风险因素分析
因公司债务遗留问题多且时间长,债务清理和债务和解的工作难度较大,债务和
解、资产重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投资行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过四次会议,情况如下: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 年1 月5 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7 人,实际参加董事6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将公司
住所地由原来的“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变更为“珠海市担杆镇综合大楼A21
室”,并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住所变更手续;二,因公司搬家遗失了公司营业
执照正本,同意公司管理层按照程序向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补办手续;三,张筱
青先生(总裁、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 年1 月19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
开。应书面通知董事7 人,实际已通知7 人,参会董事6 人。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关于公司章程修正的议案》。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三次会议于2011 年3 月2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以下决议:1,《关于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1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4,《关于公司经营范
围变更的议案》;5,《关于人事任命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张筱青先生的提议,任
命唐先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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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能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经营层对董事会要求的执行情况
公司经营层能按照董事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债务清理工作、日常工作及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及时与代办券商沟通、协调,全面、客观、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2011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84,092,077.12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其他重大事项
无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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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过两次会议: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1 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 年3 月27 日通过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关于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201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三、《2010 年利润分配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1 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 年8 月9 日通过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其他工作情况
无
二、监事会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运作。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无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投资事项。
(四)关联交易情况
无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较好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21
第十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
财计划。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
四、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本公司2010年度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
所已连续十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五、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八、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报告期内,本公司名称未变更,住所地由珠海市吉大海洲路金苑大厦变更为珠海市
担杆镇综合大楼A21室。
十、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22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全文附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附注(附后)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23
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12]第B-1273 号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1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鑫光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但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鑫光集团面临标的金额巨大的债务纠纷诉讼,其中已作为预计负债入账的诉讼事项如
财务报表附注七、16 所述;我们未能获取充分的证据确认鑫光集团预计负债入账的完整性。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报
24
2、鑫光集团主营业务已完全停止;涉及标的金额巨大的诉讼,实物资产及股权资产均已
被冻结、查封或质押;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历年累计亏损额达
1,369,532,702.94 元,股东权益为-727,626,491.05 元。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确认
鑫光集团仍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四、无法表示意见
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不对鑫光集团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昌利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淑燕
中国·北京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25
资产负债表
2011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1 100,247.17 119,130.7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五.2 43,400,345.46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五.3 142,229.08 142,229.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42,476.25 43,661,705.2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五.4 24,333,106.0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五.5 284,592.52 342,825.6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84,592.52 24,675,931.70
资产总计527,068.77 68,337,636.97
法定代表人: 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26
资产负债表(续)
2011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五.8 23,960,000.00 23,96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五.9 17,977,640.42 17,977,640.42
预收款项五.10 24,504,012.55 24,504,012.5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五.11 1,203,071.13 1,533,071.13
应交税费五.12 19,591,895.96 19,591,895.9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五.13 5,437,376.66 5,437,376.66
其他应付款五.14 168,164,373.72 164,574,373.7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15 19,580,000.00 19,58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80,418,370.44 277,158,370.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五.16 447,735,189.38 434,713,68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47,735,189.38 434,713,680.46
负债合计728,153,559.82 711,872,050.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五.17 380,925,448.00 380,925,448.00
资本公积五.18 227,857,870.47 227,857,870.4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五.19 33,122,893.42 33,122,893.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五.20 -1,369,532,702.94 -1,285,440,625.8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27,626,491.05 -643,534,413.9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27,626,491.05 -643,534,413.9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527,068.77 68,337,636.97
法定代表人: 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27
利润表
2011 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1,400,568.20 3,918,627.16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01,898.37 1,560,386.10
财务费用五.21 3,240,000.00 3,24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五.22 67,558,669.83 -881,758.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投资收益(损失以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汇兑收益(损失以“-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71,400,568.20 -3,918,627.16
加:营业外收入33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五.23 13,021,508.92 13,190,659.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4,092,077.12 -17,109,286.78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84,092,077.12 -17,109,286.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84,092,077.12 -17,109,286.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六、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0.2208 -0.0449
2、稀释每股收益-0.2208 -0.044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84,092,077.12 -17,109,286.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84,092,077.12 -17,109,286.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法定代表人: 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28
现金流量表
2011 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24 524,781.71 1,034,806.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4,781.71 1,034,806.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2,656.24 250,945.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25 371,009.03 744,64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3,665.27 995,58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83.56 39,219.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16,08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8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8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83.56 23,13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130.73 95,991.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247.17 119,130.73
法定代表人: 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2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1 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92,593,519.15 -650,687,307.26 -650,687,307.26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7,152,893.33 7,152,893.33 7,152,893.33
二、本年年初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85,440,625.82 -643,534,413.93 -643,534,413.9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84,092,077.12 -84,092,077.12 -84,092,077.12
(一)本年净利润-84,092,077.12 -84,092,077.12 -84,092,077.1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84,092,077.12 -84,092,077.12 -84,092,077.12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本期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本年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369,532,702.94 -727,626,491.05 -727,626,491.05
法定代表人: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0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75,484,232.37 -633,578,020.48 -633,578,020.48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7,152,893.33 7,152,893.33 7,152,893.33
二、本年年初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68,331,339.04 -626,425,127.15 -626,425,127.1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17,109,286.78 -17,109,286.78 -17,109,286.78
(一)本年净利润-17,109,286.78 -17,109,286.78 -17,109,286.7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17,109,286.78 -17,109,286.78 -17,109,286.7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本期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本年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380,925,448.00 227,857,870.47 33,122,893.42 -1,285,440,625.82 -643,534,413.93 -643,534,413.93
法定代表人: 张筱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先华会计机构负责人: 赵敏
31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1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44 号文批准组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日和三十日,分别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44 号文和广东省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4)107 号文批准,公司吸收合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珠海供销公司资产净值入
股。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9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 万股,每股发行价3.6 元。连同原公司内部职工股3,000 万股,
共计可流通普通股(A 股)5,370 万股。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55 号上市通知书,本公司可流通普
通股(A 股)5,370 万股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九九六年度分红方案,并经广东省证
监会粤证监函[1997]077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发布分红送股公告,按分红前总股本
214,719,873 股,每10 股送红股2 股,共送红股42,943,974 股,分红后总股本为257,663,847 股。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 62 号文批准,公司
向全体股东配售64,415,960 股普通股,公司股东实际认购配股为20,196,078 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03,065,52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累计股本总
数为380,925,448 股。
2、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注册号为440000000085401;公司注册资金为
380,925,448.00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工农具、化工类的出口和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农具、有色金属的进口(具体
商品按经贸部[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579 号文经营);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金、
银)、矿产品、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器材、普通机械、建筑材料、矿山工程车辆、
五金、交电、粮油及制品、汽车配件;技术咨询服务。
32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于2007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
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2006]136 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
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编制。公司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资产计价原则采用历史成本法。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
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
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3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公司在购买日为
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在购买日,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 年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公
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
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
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集团内部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
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
示。
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母公司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
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且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
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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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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