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13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售后回租业务,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85,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50,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水泥”)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18,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八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陈勇江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和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9月末/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70,840.49 | 669,481.19 |
负债总额 | 400,338.96 | 457,604.49 |
净资产 | 170,501.53 | 211,876.70 |
营业收入 | 472,870.97 | 396,651.16 |
净利润 | 58,174.28 | 40,793.39 |
3、股权结构:圣雄氯碱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
主营业务:电石、石灰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9月末/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2,107.38 | 236,820.46 |
负债总额 | 209,872.14 | 191,925.70 |
净资产 | 22,235.24 | 44,894.76 |
营业收入 | 280,408.85 | 251,426.59 |
净利润 | -4,662.69 | 22,741.80 |
3、股权结构:圣雄电石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庆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
主营业务: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9月末/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8,848.90 | 61,566.70 |
负债总额 | 41,986.88 | 43,595.00 |
净资产 | 16,862.02 | 17,971.70 |
营业收入 | 33,222.34 | 19,613.85 |
净利润 | 888.64 | 1,109.69 |
3、股权结构:圣雄水泥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圣雄氯碱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85,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圣雄电石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50,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圣雄水泥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18,000万元,期限5年,具体金额、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担保,由中泰集团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各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其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69,758.1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00%,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322,758.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0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7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圣雄能源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八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被担保对象2021年12月、2022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