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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93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与重整意向投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原意向产业投资人之一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北京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的意向产业投资人,加入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共同参与公司重整。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年4月20日,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与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润创”)、中信资本(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盛数科”)、深圳宇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欣投资”)联合体之间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

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横琴润创、中信资本、赢盛数科、宇欣投资、北京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达天成”)之间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完毕。原意向产业投资人之一赢盛数科退出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北京达天成作为新的意向产业投资人,加入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上述变更后,意向投资人联合体由产业投资人珠海润创、中信资本、北京达天成及财务投资人宇欣投资组成。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的意向投资人(北京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7号楼15层18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7101915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陈海东44%
毛剑25%
唐智刚16%
李慧军15%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之一: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之二:中信资本(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之三: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之四:深圳宇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乙方之一、乙方之二、乙方之三、乙方之四以下合并简称“乙方”)

丙方:北京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本补充协议中,以上三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主要内容

1、各方确认,各方知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申474号),裁定不予受理甲方的破产重整。2022年11月14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出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的通知》,指定由龙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重整清算组。各方同意,在前述情况下,《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不自动解除,协议继续有效并将由各方继续履行。各方进一步确认,《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主体继续组成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

2、甲方同意乙方、丙方增加或变更投资主体,其中产业投资人变更的主体必须是同一实控人下相关主体。新增或变更投资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样受《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束。

3、各方同意,乙方之三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不再参与本次投资,不再享有《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丙方加入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享有《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未免疑义,各方进一步确认,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项下意向投资人联合体由乙方除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外的三家公司与丙方组成。

4、各方确认:乙方四和丙方将继续向甲方提供借款支持,并另行签署共益债借款合同。如在后续预重整/重整程序中,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需要提交保证金时,可直接就乙方、丙方(如有)已合计向甲方提供的借款本金抵扣同等额度的保证金。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人民币13,40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肆拾万元)借款。

5、后续本意向协议转为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时,涉及的具体商务条款,仍需获得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关、机构的批准。如后续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未取得内部有权决策机关、机构的批准的,该方可以终止对爱迪尔预重整/重整的投资计划,不继续参与爱迪尔预重整/重整程序。

6、乙方、丙方中任意一方或几方终止对爱迪尔预重整/重整的投资计划,进

而不继续参与爱迪尔预重整/重整程序,或其他原因最终导致投资款、保证金未足额缴纳且在约定期限内未能补足的,乙方、丙方剩余各方均有权在上述情况出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投资款、保证金等的差额。上述期限届满后,投资款、保证金仍未能补足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或丙方依据协议已支付的保证金及投资款本金(如有)不予退回。

7、丙方承诺,丙方知悉并理解《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次投资的法律效果和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丙方具备作为预重整/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以及履行《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能力。

8、本补充协议自最后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视为合格的签署行为。

9、本补充协议构成对《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修改及补充,系《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中使用的定义、词语和简称与《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中相同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适用《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各方签字盖章后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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