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
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以下简称“筒仓三期工程”、“该工程”)投资计划,将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调整为164,693.36万元,较原投资计划150,523万元增加14,170.36万元。
一、投资建设筒仓三期工程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的议案》。公司下属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粮通公司”)拟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该工程总投资规模约15.0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的公告》(2021-037号)。
二、调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的有关情况
筒仓三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由于进行了设计优化,初设方案较原工可方案有一定变化:一是为有利生产运营和发展需要,粮通公司提出6#泊位粮食进仓工艺优化,由工可半覆盖方案优化成全覆盖方案;二是为提升运营维护的安全性,降低施工风险,缩短项目总工期,初
步设计对大直径筒仓仓顶结构进行了优化;三是为了提高变电所安全性、避开粉尘环境,更加满足规范要求,项目变电所初步设计采用了独立设置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64,693.36万元,较投资计划增加14,170.36万元。
三、调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为164,693.36万元。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调整筒仓三期工程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工程投资计划的调整是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过程中基于工艺优化和提升安全性的需要做出,有利于生产运营和发展需要。投资计划调整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在营运期积极组织港口生产并注意控制成本,以达到预期的财务收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