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重整基本情况介绍 ...... 2
一、上市公司概况 ...... 2
二、 被申请重整情况 ...... 6
三、 重整投资人概况 ...... 6
四、 报告目的 ...... 9
第二章 重整投资方案 ...... 10
第三章 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 11
一、重整投资人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 11
二、重整投资人提供各项资源 ...... 11
三、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受让价格系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 ...... 12
四、重整计划尚需履行法律程序批准后予以实施, 债权人、股东表决通过是重整计划实施的前提 ...... 12
五、与同类重整案例相比具备合理性 ...... 13
六、引入重整投资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 13
第四章 报告结论 ...... 14
一、报告结论 ...... 14
第一章 重整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市公司概况
(一) 公司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公司”、“上市公司”)成立于1995年,以“水业关联的环境产业布局”为定位,在工业水系统、城镇与乡村水环境等领域提供包括咨询规划、工程设计、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核心装备、运营服务、资源回收等服务的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成立25年来,博天环境经历了国企主导、外资主导和混合所有的三个阶段,融合了国企的规矩、外企的规范和民企的规则,形成了独具优势的企业基因,拥有一支创新驱动、充满活力的团队,于2017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2年4月13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博天环境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
中文名称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 *ST博天 |
股票代码 | 603603.SH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5层09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09L |
法定代表人 | 赵笠钧 |
注册资本 | 41,507.9056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1609659C |
成立日期 | 1995-01-18 |
上市日期 | 2017-02-17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经营范围 | 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水污染治理;水处理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水和环境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开发、销售环保相关产品和设备、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相关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序。2022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2022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2)京01破申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2022)京01破28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开展公司重整各项工作。
(二) 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持有公司35.4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9.53%的股权。赵笠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 业务情况
1、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城市水环境 | 60,757.62 | 52.95% | 87,132.64 | -43.41% | 120,536.75 | 62.76% | 105,824.19 | 12.21% |
工业水系统 | 48,835.78 | 42.56% | 62,618.16 | -28.22% | 64,221.11 | 33.44% | 59,257.79 | 7.73% |
其他 | 5,160.74 | 4.50% | 4,390.64 | 14.92% | 7,289.22 | 3.80% | 6,192.96 | 15.04%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水环境解决方案 | 53,393.15 | 46.53% | 105,117.34 | -96.87% | 130,486.95 | 67.95% | 120,316.97 | 7.79% |
水务运营管理 | 54,390.71 | 47.40% | 43,065.57 | 20.82% | 46,446.02 | 24.18% | 38,152.43 | 17.86% |
其他 | 6,970.28 | 6.07% | 5,958.53 | 14.52% | 15,114.12 | 7.87% | 12,805.55 | 15.27% |
2、 业务概况
在工业水系统领域,公司是国内该领域出发较早且少数能够进行复杂工业水系统综合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不同水处理工艺的水质特点及出水排放标准,通过提供“全产业链”解决方案为工业企业或园区客户提供全水系统的专业化治理及运营管理的综合服务,成为工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水环境管家。公司在工业水系统业务方面以提供环境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和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服务覆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钢铁冶金、电子、电力、生物医药、纺织印染、造纸、食品、乳制品等行业,完成了数百项典范的水处理项目业绩,并积累了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上海华谊、巴斯夫等众多高端客户资源,成为了工业客户和工业园区长期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在城镇水资源领域,公司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引领,实现水务水体一体化、智慧化管理。公司以覆盖全国的项目公司为业务拓展基点,持续在集中化较强的地区,拓展城市给水及污水处理业务,高度重视项目的二次开发,满足客户对新建、改造、扩容、提标等方面的需求。在地域经济好、财政支付能力强的区域开拓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以“技术+运营服务”为客户提供“新水源”,实现城市的水资源循环利用。
在膜产品与资源化领域,公司打造以热法超滤膜为核心的系列技术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成功应用到全球十多个地区、二十多个行业的数百项案例中;研发了节能型浸没式MCR工艺包,荣获中国膜科学技术一等奖,已成功应用在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领域,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领域,公司通过整体解决方案打造未来业务增长点,聚焦城市场地类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修复工程,并布局场地环境管理咨询业务市场,以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等区域市场为重点,引进先进技术,打造修复类标杆项目,为未来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业务的爆发打下基础,积累了丰富的业绩和技术储备。针对能源化工搬迁地块的重度复合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公司拥有多项国内领先的修复技术,诸如高效安全的土壤热处理、地下水循环井修复工艺,并可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鉴于公司在工业零排放领域的分盐技术和成功的案例,市场上对博天环境膜技术在盐湖提锂技术和产品上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认可。博微能源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将作为公司盐湖资源业务发展平台,以钠盐分离技术为基础,不断深耕膜材料技术,快速进军盐湖提锂产业,成为提供配套设备、系统集成以及运营服务等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作为环保行业上市公司,重整完成后,公司将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布局氢能业务。公司将按照“短期示范突破、中期产品优化、远期市场延伸”的发展计划,以降成本、强性能、扩应用为目标,加强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围绕绿色能源的转换,致力成为一家以科技产品为支撑的氢能制备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助力集团公司成为引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的科技型环境企业。
(四) 财务情况
博天环境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资产负债摘要 | |||
资产总计 | 100.99 | 119.04 | 124.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 | 13.38 | 17.23 |
资产负债率 | 101.89 | 88.76 | 86.14 |
利润表摘要 | |||
营业收入 | 11.48 | 19.20 | 28.89 |
营业利润 | -14.06 | -3.99 | -8.26 |
利润总额 | -14.36 | -4.15 | -8.28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0 | -4.28 | -7.21 |
净利润 | -15.34 | -4.52 | -7.54 |
现金流量表摘要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 | 2.59 | 4.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 | -6.59 | -17.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3.75 | 0.28 | 10.82 |
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3 | -3.72 | -1.65 |
二、 被申请重整情况
2022年4月13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2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2022年5月6日,公司开始接受债权申报;2022年6月6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截至2022年7月6日,意向投资人报名期限已经届满,共计5个报名主体提交有效报名资料。2022年7月27日,根据《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规定,临时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评选,经评选确定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为重整投资人。
2022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2)京01破申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2022)京01破28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开展公司重整各项工作。
三、重整投资人概况
(一)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苏华 |
注册资本 | 1,385,210.5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4-12-29 |
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3012884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期限 | 1994-12-29 至 2044-12-29 |
经营范围 |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4.20% |
2 | 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5.56% |
3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6.94% |
4 |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 11.12% |
5 | 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7.08% |
6 | 深圳市罗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8% |
7 |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 1.77% |
8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0.25% |
合计 | 100.00% |
(二)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每天”)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武汉每天不一样孵化器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5,01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2-6-10 |
注册地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6号瑞特广场三楼3301室海口瑞特众创空问-B09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5MABQQXBQ56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营业期限 | 2022-06-10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持有份额 | 合伙人类型 |
1 | 武汉每天不一样孵化器有限公司 | 0.07%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 | 曹辰 | 99.9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00.00% |
(三)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平”)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辉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3/10 |
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座二楼214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DM6P21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期限 | 2017-03-10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以及相关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51.00% |
2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9.00% |
3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00% |
4 |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合计 | 100.00% |
四、报告目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二十八条:“重整投资协议涉及重整投资人受让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相关受让股份价格定价应当合理、公允,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受让股份价格低于上市公司股票在投资协议签署当日(遇到非交易日的,则以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为基准日)收盘价百分之八十的,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意见并予以披露。”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与海南每天、深圳高新投、深圳招平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海南每天、深圳高新投、深圳招平拟以3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股票,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与深圳招平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深圳招平受让公司股票价格调整为
3.07元/股。2022年8月16日,博天环境股票收盘价为6.89元/股,上述投资人受让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博天环境股票在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80%。2022年11月25日,博天环境股票收盘价为5.12元/股,深圳招平受让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博天环境股票在补充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80%。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博天环境聘请的财务顾问,就投资人受让博天环境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低于博天环境股票在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百分之八十的事项出具本专项意见。
第二章 重整投资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博天环境现有总股本417,784,056股,其中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05,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7,784,056股变更为415,079,056股。以博天环境415,079,056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50,711,745股。转增后,博天环境总股本将增至968,495,801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965,790,801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550,711,745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如下:
1、16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其中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80,000,000元现金,以3.00元/股的价格受让60,000,000股转增股票;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165,000,000元现金,以3.00元/股的价格受让55,000,000股转增股票;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38,150,000元现金,以3.07元/股的价格受让45,000,000股转增股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部分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深圳招平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
2、剩余390,711,745股用于抵偿博天环境的债务。
第三章 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一、重整投资人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根据博天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同时,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如果博天环境2022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因此,重整投资人本次参与重整,承担了较高的投资风险。
此外,重整投资人在取得博天环境股票后有12个月的锁定期,需承担股票锁定期内公司经营风险以及重整结果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因此,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较低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二、重整投资人提供各项资源
1、深圳招平
深圳招平及招商局集团内部产业资源丰富,环保、装备制造、园区运营、金融服务等业务板块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优良,与博天环境在其主营业务的资质、技术、市场和业绩等方面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存在广泛的业务合作机会。
2、深圳高新投
深圳高新投积极培育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长,相继扶持超320家企业“由小到大”并在境内外公开挂牌上市。深圳高新投客户资源丰富,诸如部分环保类客户、工业类客户可与博天环境形成产业协同。
此外,深圳高新投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元借款以满足上市
公司资金需求。
3、海南每天
海南每天可结合相关公司资源,与上市公司氢能产业协同发展。重整完成后推动“专精特新”型氢能应用及制备企业开展合作,并可结合海南每天风光电企业相关资源,利用其“弃风弃光”配套制氢需求,促成企业达成战略同盟,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此外,海南每天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元借款以满足上市公司资金需求。
三、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受让价格系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
2022年6月30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截至2022年7月12日,共计3个报名主体(合计9家企业,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一个报名主体)完成尽调保证金的支付,取得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并对公司开展尽调工作。截至2022年7月25日,1个报名主体(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另外2个报名主体已通知临时管理人退出重整投资人竞选,不会再成为重整投资人。因此,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受让价格系通过上述公开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而形成,重整投资人的股票受让价格反映了市场对公司的价格判断。
四、重整计划尚需履行法律程序批准后予以实施, 债权人、股东表决通过是重整计划实施的前提
本次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是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整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债权人、股东表决通过是重整计划实施的前提。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价格的形成和决策机制,兼顾了债权人、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反映了投资人、债权人、股东的利益平衡,程序上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五、与同类重整案例相比具备合理性
选取2021年以来重整计划已被法院裁定批准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重整投资人平均对价与投资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比例普遍在80%以下。博天环境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受让股票价格与投资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比例为43.54%,此外深圳招平受让股票价格与补充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比例为59.96%。与同类案例相比具备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日 | 投资协议签署日收盘价 | 重整投资人平均受让价格 | 受让价格/收盘价 |
600225.SH | 天津松江 | 2021/10/21 | 2.90 | 1.00 | 34.48% |
002323.SZ | 雅博股份 | 2021/9/10 | 4.23 | 1.00 | 23.64% |
600518.SH | ST康美 | 2021/12/14 | 4.58 | 1.57 | 34.24% |
000980.SZ | ST众泰 | 2021/9/30 | 6.43 | 0.99 | 15.34% |
002175.SZ | 东方网络 | 2021/7/22 | 3.47 | 0.60 | 17.29% |
300071.SZ | 福石控股 | 2021/11/15 | 2.53 | 1.10 | 43.48% |
002072.SZ | *ST凯瑞 | 2021/12/6 | 7.22 | 0.50 | 6.93% |
300278.SZ | 华昌达 | 2021/12/1 | 4.67 | 1.20 | 25.70% |
002321.SZ | ST华英 | 2021/12/23 | 3.59 | 0.62 | 17.27% |
600734.SH | ST实达 | 2021/12/6 | 3.64 | 0.58 | 15.89% |
002766.SZ | 索菱股份 | 2021/12/15 | 6.93 | 2.45 | 35.35% |
002356.SZ | 赫美集团 | 2021/11/29 | 4.32 | 1.00 | 23.15% |
300256.SZ | *ST星星 | 2022/7/10 | 3.01 | 0.91 | 30.23% |
600601.SH | *ST方科 | 2022/10/28 | 2.34 | 1.54 | 65.81% |
六、引入重整投资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博天环境由于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偿付重整计划中需现金清偿的债权,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将用于公司重整过程中的现金支付,系公司重整计划中的一部分。本次重整计划的执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上市地位。而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出资人权益基本归零,公司股票将直接被终止上市,中小股东将面临重大损失。
第四章 报告结论
一、报告结论
基于前述分析,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以3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股票,深圳招平以3.07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80%,该价格综合考虑了其投资风险、投入资源和同类重整案例中股票受让价格等因素,经过多轮协商谈判后确定,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本次重整成功后,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公司的债务负担将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投资权益。
二、报告使用限制及免责声明
本报告旨在就重整投资人受让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是否合理、公允发表意见。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及资料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整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破产事项相关方提供或披露,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文件及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同时,本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本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未征得本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本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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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11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