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公司拟与陕西必康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决定就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达成本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划转事宜,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