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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子公司茂名恒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5,136万元转让给信宜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定价是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本着自愿、诚实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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