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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广东恒颐医疗有限公司与信宜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公司”)及担保方李炜健、梁程煜、茂名恒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转让协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子公司茂名恒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恒颐”)100%股权转让给信宜公司,在审计、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各方协商交易总对价18,0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5,136万元,茂名恒颐应向母公司广东恒颐医疗有限公司支付的股东借款12,864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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