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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拟提名郭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郭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补选郭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说明

郭伟先生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2年4月12日任公司董事,其离任公司董事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鉴于郭伟先生熟悉公司发展历程及各项业务,且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再次提名郭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郭伟先生自离任公司董事职务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郭伟,男,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顶新集团广州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制造处长;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任成都雪榕工厂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雪榕工厂总经理;2018年7月26日至2021年11月20日,任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总监兼采购总监;2020年7月31日至2022年4月12日,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郭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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