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仅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1、经核查,公司与厦门象屿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产生差异的原因为公司提交审议统计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未覆盖全年。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与亿力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统计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未覆盖全年。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调整了预计金额,使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兆基 阎孟昆
张梅 陈爱贞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