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5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迪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
一、总体出席情况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 | 164,846,012 | 30.9377% |
其中 现场出席2人 | 159,800,108 | 29.9907% |
网络投票7人 | 5,045,904 | 0.9470% |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 | 5,045,904 | 0.9470% |
其中 现场出席0人 | 0 | 0 |
网络投票7人 | 5,045,904 | 0.9470% |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工业安装公司为二热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同意股份 | 反对股份 | 弃权股份 |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 164,846,012 | 164,399,812 | 99.7293% | 446,000 | 0.2706% | 200 | 0.0001% |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045,904 | 4,599,704 | 91.1572% | 446,000 | 8.8389% | 200 | 0.0040% |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
2.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同意股份 | 反对股份 | 弃权股份 |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 164,846,012 | 164,399,812 | 99.7293% | 446,000 | 0.2706% | 200 | 0.0001% |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045,904 | 4,599,704 | 91.1572% | 446,000 | 8.8389% | 200 | 0.0040% |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
3.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同意股份 | 反对股份 | 弃权股份 |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 164,846,012 | 164,399,812 | 99.7293% | 446,000 | 0.2706% | 200 | 0.0001% |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045,904 | 4,599,704 | 91.1572% | 446,000 | 8.8389% | 200 | 0.0040% |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
4.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同意股份 | 反对股份 | 弃权股份 |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 164,846,012 | 164,399,812 | 99.7293% | 446,000 | 0.2706% | 200 | 0.0001% |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045,904 | 4,599,704 | 91.1572% | 446,000 | 8.8389% | 200 | 0.0040% |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阳、张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