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钟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因自身资金需要,张钟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5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张钟女士因其资金需求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得到解决,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 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钟 | 合计持有股份 | 20,766,100 | 5.69 | 20,766,100 | 5.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66,100 | 5.69 | 20,766,100 | 5.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减持前张钟女士直接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364,974,554股计算所得,减持后张钟女士直接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公司最新总股本364,978,210股计算所得。
3、张钟女士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含被动稀释)为2.8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钟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三、备查文件
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