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王孝龙、秦刚、牟华、莫香芝共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于2022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6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屏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