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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和2016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7月15日完成公司股票购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受让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亚厦股份股票,购买均价11.96元/股,购买数量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26日、2016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7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算。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5日止。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21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25日届满,基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6年1月25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6年1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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