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现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毅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拟增加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淮毅昌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合肥毅昌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毅昌”)向江淮毅昌出租厂房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2,000万元,公司向江淮毅昌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2,000万元,公司向江淮毅昌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3,000万元。
加上本次增加的7,000万元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淮毅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10,70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与江淮毅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金额 | 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江淮毅昌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2,700 | 2,000 | 4,700 | 1,729.70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出售商品 | 1,000 | 3,000 | 4,000 | 1,004.61 | ||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出租厂房 | 0 | 2,000 | 2,000 | 0 |
(三)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淮毅昌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571,438.96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077225849T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军
5.成立时间:2013年9月2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住所:长丰县岗集镇合淮公路东侧
8.股东情况: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股35%,安徽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黄斯伟持股10%。
9.经营范围:汽车注塑件、涂装件研发、加工、销售;汽车零配件(除发动机)销售。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6,380,080.81 | 164,509,729.65 |
负债总额 | 60,022,424.06 | 67,606,782.20 |
净资产 | 96,357,656.75 | 96,902,947.45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35,501,310.40 | 177,134,374.26 |
利润总额 | -545,880.43 | 1,166,449.85 |
净利润 | -545,290.70 | 1,219,191.00 |
(三)关联关系说明
江淮毅昌是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股份的企业,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副董事长熊海涛女士,并且公司的董事长宁红涛先生担任江淮毅昌的副董事长,公司的董事任雪峰先生担任江淮毅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江淮毅昌自成立以来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履约能力。江淮毅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交易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2022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宁红涛、熊海涛、任雪峰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