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题回复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12月6日前完成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