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
2、关联交易双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有曾雄、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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