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少娟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少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