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2-129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王伟修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85,601,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7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2,754,4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2,847,1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55,771,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924,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32,847,1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1%;反对13,25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10%;弃权24,961,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6,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91%;反对13,253,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645%;弃权24,961,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7564%。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3,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084%;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60%;弃权381,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3,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36%;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424%;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3,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084%;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60%;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3,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36%;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424%;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3,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084%;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60%;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3,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36%;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424%;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383,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4084%;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60%;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3,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736%;反对37,836,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424%;弃权3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圣瀑律师、赵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