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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11月19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守红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沈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2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22年1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2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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