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00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旭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